第15章 要重视市内“村民”的现代城市文明教育
吴俊忠[9]
深圳是一个新兴的现代化城市。伴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深圳市原有的一些自然村撤销建制,组建了股份公司,村民也就一下子变成了市民。然而,必须看到的是,名称和形式的改变比较容易,但要从带有较强的农民或渔民意识的村民,变为懂得现代城市文明、具有明确的现代城市意识的市民,则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需要有一个教育和引导的过程。例如,福田区原有一个自然村,紧靠未来的市中心,由于“村民”缺乏应有的城市消防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现成为消防隐患的突出地带,成为脏、乱、差的部落,与未来的市中心整体布局极不和谐,与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目标很不相称,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深圳的形象,拖了深圳发展的后腿。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高度重视市内“村民”的现代城市文明教育,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组织由原自然村改建的股份公司负责人参加的现代城市文明学习班,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系统讲授现代城市文明的内涵,参观城市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提高这些带头人的现代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修养。
二是组织开展“争当现代文明市民”的大讨论活动,由各区派出精干的文化宣传和城管干部进驻有关“自然村”,帮助“村民”在讨论中了解现代城市文明,形成以讲城市文明为荣、不讲城市文明为耻的观念意识,逐步提高村民现代城市文明的素质修养。
三是传媒在一段时间内集中报道“争当现代文明市民”大讨论的内容,发展和宣传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配合面上的现代城市文明教育活动。
四是完善和强化城市管理机制,对原各自然村,同样严格坚持各项管理规范,对顶风违规、不讲文明、不惜损害深圳形象者,敢于碰硬、照章办事。教育和管理这“两手”都“硬”起来,以管促教。
我们认为,做好市内“村民”的现代城市教育工作,事关深圳的整体形象和发展目标,重视与否,成效如何,关键在领导。从深圳的发展进程来看,这项工作已十分突出,不容延缓。建议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花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
(199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