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卦
坎下艮上以“九二”“六五”为卦主
“蒙”,作幼稚而未通达解。外艮山在外,坎水在内。水是必行的,忽被山阻,内既陷险不安,外又行不过去,故象蒙。《序卦》:“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所以次屯。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蒙何以言亨呢?是因入幼时虽蒙,将来定能开通,万无终蒙的道理,故曰“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是教者无求于学者,道才能尊;学者有求于教者,言才能入。教者无求,非骄;学者有求,非屈。然学者若本着初一发动的诚心而来,便有问而必告,故曰“初筮告”。其心若不诚,而有二有三,如孟子云“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的那种情形,便近于渎慢,有问也必不告,故曰“再三渎,渎则不告”。盖学者心诚,一告而入,其蒙易开,自是正当教诲。至渎慢便不告,然也有深意,是因学者若以不告而生愤,蒙也能开。这便如孟子所说不屑教诲,也是教诲的意思。盖有问必告,是教者应用的正道;有问因其渎而不告,也是教者应用的正道。总而言之,教者必以正,故曰“利贞”。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用卦象、卦德解释卦名。退困于险,进被山阻。进退都难,所以名蒙。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蒙亨”,是用亨道去行开蒙的事,蒙自能亨。盖开蒙的中道,在乎时,《礼记·学记》云:“当其可之谓时。”譬如草木萌芽初生,力弱不能出土,若有人把那地皮略一松活,其萌芽便可立现。这便是诲人的中道,所最重的时机,为“九二”所能行的。“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此如《礼记·曲礼》云:“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彼来求学,此便迎着他的动机,施以教诲。是学者有志,教者立应,故曰“志应”。“刚中”指“九二”,“九二”本其刚中以诲人,所以人本诚意来学,便无不切实相告。“渎”为渎慢,又为亵渎、琐渎。学者若有再三,其志不一,问既亵,若也相告,是告也亵。亵于问,其志既亵渎;亵于告,在蒙学不但无益,转必也以为琐亵了,故曰“渎蒙”。卦辞言“利贞”,是言教者最要紧的是一个正,孔子更申言曰“蒙以养正”,是言童蒙在天真烂漫的时候,若严厉训教,动要扑责,非为正道,必须以正道徐徐的诱掖。如植花木,能善养其根荄,将来定能长成硕果嘉本。如此教诲童蒙,是预施一作圣的功夫,将来也定可以作圣,故曰“蒙以养正,圣功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山性止,泉性行,此行而彼止,不能遽达,故曰蒙。虽然泉既出断难终止,溃决便不可御,渟积便不可测。不可御,君子师其意以果其行;不可测,君子师其意以育其德。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蒙利于发,发贵乎早,所以周公对于蒙初,便重发蒙。发的办法,是教人在于有典刑(型),而可为表率。己正于上,人观于下,出迷途,得明路,如囚遇赦,而桎梏乍释,何等松快,故曰“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人当蒙昧乍开,有此乐趣,刑便是法。《尧典》“刑于二女”,即是此义。“以往,吝”,是言过此以往便吝。又如“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也就是刑人的意思。“说”读作脱,“桎”是脚镣,“梏”是手铐。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示人,是发蒙应该利用的。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包蒙”是包罗众蒙而施教。《论语》“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便是包蒙。“妇”指众阴说,“纳妇”是言能容纳众阴。包众蒙,纳众阴,都致以正,焉得不吉?然“六五”“童蒙”,有求于“九二”,“九二”无求于“六五”,而何以说“子克家”呢?盖臣事君,如子事父,责难纳诲,陈善闭邪,就如伊尹、周公,也是臣子分内的事,也如为子的“干父之蛊”而克家,故云“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二”与“五”为正应,刚柔正相接洽,所以“二”得行刚中的教道,成立发蒙的大功。然“二”虽为师傅,也是臣子,臣能格君,便如子能治家。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三”阴柔不中不正,是女人好妄动的,女以本爻变巽()言。坎主淫,互震,好动;坎性下流,女动而淫,为下流,故取象如爻辞所云。又其正应在上,理应远从,乃近见“九二”为群蒙所归顺,极有声势。再看见他那本夫,栖止岩阿,无爵无位(“三”与“上”为正应,上为艮山,又上爻无爵位,故云),系属闲员,所以就舍了他那本夫,而来就有势利的金夫。舍身失节,实有百害而无一利。“金夫”,是腰缠甚富的。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妇人以顺为正,“六三”舍正应而从金夫。此等行为,太不顺了。
六四。困蒙,吝。
开蒙宜求学,求学宜亲贤。“四”以昏蒙的资质,而与上下二阳刚中笃实(刚中指“二”,笃实指艮)的贤人,相违甚远。宜乎其困,窒塞为困,鄙啬为吝。吝疾的避医,吝过的避师。蒙既困而更吝于亲贤,所谓“困而不学,民斯为下”。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阳实阴虚,他爻都与阳近,独“六四”距阳较远,故曰“独远实”。
六五。童蒙,吉。
“六五”以人君至尊,有巽顺美德(“五”变为巽),自以为童年蒙稚,下学于刚中的大贤,是不以至尊而忘学。如殷高宗以“其德弗类”,而学于傅说;周武王以“不知彛伦”,而访于箕子。此正为养正圣功,自是吉道。艮,少男,故曰“童”。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上互坤为顺,五爻一变为巽(),仰顺“上九”,相与亲比,俯从“六二”,诲言能入(巽为入),正与“六四”“远实”相反。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蒙至极上,愚蒙过甚,又以阳居阴,不中不正,如蠢顽为乱,自应痛击。然击他,是抵御他不使为寇,就算完事。如舜征有苗,不为已甚,若穷兵黩武,非把苗民灭了不可,那便是我上苗民那儿为寇去了,兵连祸结,还有完么?故我击蒙不可太过,若太过便等于为寇,就有害无利了。只抵御着不使他蠢顽为寇,才有利而无害。此便是俗话说的“省事饶人得便宜”。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利用御寇”,寇止便了。上不过暴,下能就范。上御寇,辞顺;下蒙开,心顺。上下俱顺,御寇的固无不利,彼为寇的愚蒙大开,也就无有不利了。
需卦
乾下坎上以“九五”为卦主
需《序卦》:“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与须同,有所得的意思。以卦象论,水在天上,必须蒸润时久,膏泽才能下降,膏泽降即长养万物。然人所恃以为养的,莫如饮食,需为“饮食之道”,故以需次蒙。以卦德论、乾性是必进的。上为坎陷,未能遽进,也有必须待时的意思。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本卦以乾遇坎,本应有害,而光且亨且吉且利,是何故呢?是因“有孚”而贞,故能无害。盖下卦乾纯阳,性实诚而能正;上卦坎下流,性险邪而且诈。而乾以诚待诈,诈术穷而诚意自达,此是“有孚”的好处。乾以正待邪,邪道诎而正谊自伸,是能贞的好处。如此人能诚正,不动便罢,动便能亨能吉,虽大川也能涉而且利。刘玄德所谓“操以诈,吾以诚;操以暴,吾以仁”,就是此义。“光”,从互离()取象。大川指坎。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以乾遇坎,而能不陷不困穷,是刚健的能力。刚健若主义在静,便不可移;若主义在动,便不可阻。静不可移,遇险便能坚忍以待其衰;动不可阻,遇险便能决放以济其穷。能如此还有能陷、能困、能穷住他的那种道理吗?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需道最大,必到位乎天位为止境。然位乎天位,也不能徒尚空谈,必有正中的大德,才能做到位乎天位的地步。然虽有大德,若无所凭借,济险终难成功,如伯夷也不过避纣罢了。若并无德,如陈涉等也不过自取灭亡。必如文王、武王有所凭借,且必待时,与需道正合,是以济险一往便成大功。正中,天位,指“九五”。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乾为天,坎为云。云上于天,久才成雨,故为需。君子德成名立,也必待时方能出世。当其需待的时候,君子并不以用世时时存心。不过日以饮食养其身,日以宴乐怡其情。如颜子陋巷箪瓢,谢安东山丝竹。此为君子待时的举动。然此也非君子不能,若凡夫俗子,那就要流连荒亡了。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郊”,是旷远的地方。初在下,去险还远,且阳刚得正,不肯冒险前进,所以取象“需于郊”。然始需终懈,也非需道。乾德深能知险(乾德知险,见《系辞下传》第十二章),所以能利用其恒德,知险用恒而不犯难,故有利益而无过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不犯难行”,是绝不冒犯险难以前进。“未失常”,是不失安守待时的常道。若穆公伐郑,夫差伐齐,便是犯难失常,焉能无咎呢?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近水便有沙,离险已近了。虽尚不至大有祸害,然已不免小受讥刺,故曰小有言。往大处说,此时天下已有险象。避世的人,以洁身远去为是。如见贤者待时用世,就如长沮桀溺,希望子路从其避世。其言如彼,用世的人,知“九二”有刚德而合中道,就责望他救民水火,以为“斯人不出,如苍生何”。其言又如此,然“九二”居柔守中,置身坦途,终抱待时的主义,绝不为偏见所激动,而终得吉道。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衍”,作宽坦解。“衍在中”,言其胸中宽衍平坦,绝不为一切偏见小话所煽动,所以能“以吉终”。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泥”,逼近于水,未溺于水,是因坎险尚在于外(在外卦)。“九三”在乾上,过于刚健,险在外,自不小心而逼于险。是水不溺人而自去狎水(狎作玩弄解),狎水而死于水,其过不在水;仿佛由自己招惹了贼寇来,不能怨贼寇,应该怨自己,为什么招惹呢?圣人以“九三”刚健大过,故特加警诫如此,“初”需郊,“二”需沙,“三”需泥,是以去坎远近而言。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灾在外”,是言坎险尚在外卦,“三”刚健太过,不知稍避,反去逼近,仿佛贼寇未来,自己偏去招惹一般。然“三”精神强健,能沉住气,既闻寇由己招的警告,便能格外敬慎而提防,也自可以立于不败之地。然寇既至,虽以敬慎提防,不至大败,总不如不去招惹。为“九三”的,敬慎于先,勿“致寇至”,最为上策。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坎为血,又为沟渎、隐伏、穴象。“四”居上卦的初爻,己入坎体,是已置身险地。然“四”与“初”为正应,“初”乾体至健而知险,故一见“四”已入险,将要重受伤害而至于流血,便急速援手把他拖出穴外,立使出险。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六四”柔而得正,能顺从“初九”,而听其指挥,所以入险不险。坎为耳,故言“听”。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九五”阳刚居中得正,而位乎位,德位相称,能致天下无险不平,无难不济。庶民相安无事,凿井而饮,耕田而食,涵养休息,有日用酒食的大乐,无仓廪匮乏的忧虞。王道无近功,需至若干岁时,而始得有此景象。食为民天,故以此继屯、蒙,斯为需卦正义,其吉自不待言。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九五”居中得正,位乎天位,故得贞吉。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六”阴柔居上,变巽()为入。在坎体,入穴象。“速”是催请。“上六”下应“九三”,阳与阴合,阳性上进,故不待催请而自来。“上六”为主,九三为客,下卦三阳同体。“九三”一动,连带携手一同前来。“上六”已“入于穴”,正在被困的时候,很盼有人援救,故一见三客不速而来,喜极特别致敬。而三客至健知险,很有拯救急难的能力。“上六”既特别致敬,三客自然就不肯袖手,援救出穴,立即转危为安。“上六”虽“已入穴”,故终能得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需“初九”、“九五”两爻都吉,自不待言。其余如“九二”“小有言,终吉”,“六四”“顺以听”,“上六”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大概天下事,急忙必错,若处处能得需义,从容布置,安心待时,事缓则图,自然无有大失。此言不当位,不是阴居阳位、阳居阴位的那种不当位,应作“上六”所居未当安全的地位解。然位虽不当,而以“三”为正应,偕同志前来援应,“上六”特加敬礼,遂得不至大失。如此解释,较为直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