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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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狄传》

陈思和

关于《项狄传》,最早听说这部书名是在二十多年前。大约像我这样年龄的“文革”后的文科大学生,都很难忘记当时流行的两本小册子,一本是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一本是费迪曼的《一生的读书计划》,都是很薄很通俗的书,不约而同地把英国18世纪作家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列入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作,给以了很高的评价。那时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刚刚传入中国,弗吉尼亚·伍尔夫、乔伊斯、普鲁斯特、卡夫卡、福克纳等人的著作风靡一时,很快就引导了文坛的风气。但是对于《项狄传》则几乎无人推荐,大约斯特恩毕竟属于18世纪的作家,很难进入现代读者的视野。

费迪曼称这部小说为现代小说的“伟大源泉和先驱”。他非常概括地举了三个特点:“首先就会注意到全书几乎没有真正的事件,在第四卷之前,主角一直尚未诞生。全书一再离题,有时夹着空页,有时插入图解,句逗混乱,印刷怪异。其次会发觉这是一本巧妙处理性欲的奇书,就某种意义而论,可说是一本男性愉快地漫谈性爱的书。……第三个特点,这部作品,那时代的人比现代人更容易接受,因为书中洋溢的感受性或情绪性,在现代人看来很像是感伤性。”我以为这段话基本上概括了这部奇书的艺术特点和现代性价值,至今的评论也没有超出这个范围。福斯特在谈论小说的各种特点时,把斯特恩的小说归入了“幻想”的一类,干脆说:“《项狄传》中隐藏着一个神怪,名叫‘捣蛋精’。”这样的推荐对于当时的现代主义文学的狂热爱好者来说,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对这部文学经典一直抱着深深的神往和期待。

终于,在二十多年后,《项狄传》有了中译本。我在上海的书店里似乎没有找到这部小说,后来还是托朋友从北京买到的。但是看着厚厚七百多页的小说,才翻了几页就不得不放下了。——无论是内容叙事还是篇幅冗长,现在已经失去了阅读的环境和心境。转眼到了新年,让我最开心的是读陆灏兄编的《无轨列车》,里面所载董桥的一篇随笔中,谈到了伍尔夫创作所受的影响——绝对不是乔伊斯;文学上的影响,伍尔夫从小熟读了劳伦斯·斯特恩和亨利·詹姆逊,《项狄传》的意识流技法她非常在意。这句话一下子激起了我再读《项狄传》的欲望,我想起伍尔夫确实写过好几篇关于斯特恩的随笔,二十多年前的阅读热情又重新回到了我的心间。

对于这部西方文学的经典,我自然无资格去说三道四,何况我读的是中译本,小说在语言上的探索性和放肆性已经无法复原当初的魅力。正如费迪曼所说的第三个特点,那时代的人比现代人更容易接受,因为作家是个紧密结合时代的人。他的语言的诙谐、讽刺和双关意义,都是与当时英国社会的时尚联系在一起,一旦时尚消失,人们就很难感受其语言的时代特征和针对性。我可以打一个比方,我们在十多年前读王朔小说的那种快感,就是因为王朔的语言中隐含了颓废和虚无的力量,锋芒针对当时社会的主流风气和时尚。那时他的小说激怒了很多人,但是其批判的尖锐性和消解主流文化的力量却是他的小说受到欢迎并广为流行的真正原因。(可惜很多批评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把王朔的成功简单地归咎为消费市场,结果是与这个被人为构筑的“消费市场”一起遮蔽甚至剥离了作家的批判性。)正因为王朔小说的时代性与时尚性是混淆在一起不可分的,一旦时过境迁烟消云散,批评家又没有很好地阐释作品的真正生命所在,以后的人们就无法从王朔小说中感受到时代意义和艺术力量,只觉得其搞笑而已。我以为斯特恩的魅力有点类似王朔现象,他的许多对社会现象的讽刺与奚落,我们已经无法体会;带双关语的粗俗成分(尤其是许多赤裸裸的性与生殖器官的暗示),也是与当时的俗习、风气甚至黑话切口联系在一起的,现在很难用中文完全再现出来。因此,现在这部小说是很难达到当时英国社会万人空巷阅读的盛况了。

从影响上说,斯特恩在小说里一再提到塞万提斯和拉伯雷,更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晚期的卢奇安(周作人翻译过四十万字的《卢奇安对话》),都是以消解神圣、癫狂传奇、发扬民间的粗俗文化和怪诞文化为艺术核心的一流。《项狄传》的出版肯定遭受保守人士的激烈反对,甚至连当时文坛上的权威约翰逊博士都断言这部小说肯定不会流传下去,因为它显然是冒犯了当时社会的主流趣味,尤其是主流文人自以为是的审美趣味。但是正如作家自己所称道的:“全城一半人咬牙切齿地痛骂我的书,另一半人则把它捧上了天,——好在他们骂归骂,书还是照买不误。既然如此,我们就得尽快出第二版了。”这种成功恐怕不能仅仅解释为作家讨好或者迎合了消费市场,如果仅仅是这样也未免把文化精神产品看简单了。任何文化精神产品的成功,都有它内在的原因,除了被权力操作推广那种特殊途径(如样板戏等)以外,真正受到民众欢迎的文化精神产品,多少是贯通了民间文化的审美核心,也就是在民间的隐性文化里找到了生命力的源泉。所以面对上流社会的切齿之声,斯特恩自豪地说:“这也是比我优秀的人的命运。成名之路,如同上天之路一样——必须经历磨难,我必须谦逊如一,直到我有幸受到的攻击像拉伯雷、斯威夫特一样多;因为我受到的迫害还不及他们的一半。”结果形势朝着好的方向转化,到了1767年作者完成了第九卷《项狄传》时,英国著名的评论报刊发表评论说:“可能,在拉伯雷已出现过后的所有作家中,只有斯特里舛(即《项狄传》的叙述者)最有资格双手叉腰,趾高气扬地在屋里踱着步说‘谁敢与我比肩’。”斯特恩继拉伯雷、斯威夫特以后在欧洲文坛上的地位由此奠定。

应该说,《项狄传》是一部没有完成的巨著。作家从1759年开始创作出版《项狄传》第一、二两卷起,直到1767年1月出版第九卷,差不多是按照计划每完成两卷出版一次。但第九卷是例外,书出版不久,斯特恩就因肺部大出血而去世。如果天假其年,《项狄传》至少是二十卷,这在第一卷第十三章作家已经有过暗示。而现在我们读到的《项狄传》不过是原来计划中的一半还没有完成,因此,我很难认同历来的评论家对这部作品所作的内容不完整、叙事支离破碎的简单概括。同样,也很难把这一切因为没有最后完成而显示出来的结构上的破碎视为作家在技巧上的超越性、对传统小说形式的自觉颠覆等等,如果把《项狄传》与欧洲任何一部经典的古典小说的前几章(而不是全部)对照,其饶舌议论、牵丝攀藤、枝叶横生的叙述风格当为时代的风气,不过《项狄传》的篇幅过大、作家性格古怪、写作不拘一格的作风导致了它的特别的怪诞与另类。如研究者特别强调主人公一直到第四卷才诞生,代表了对于传统传记小说的颠覆。其实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对生命的计算方法有不同的,可以从人物呱呱下地为生命的开端,也可以从其生命受孕时刻为生命开端,这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一点也不稀奇。《红楼梦》写贾宝玉要从神瑛仙子与绛珠草写起,《说岳》写岳飞要从大鹏鸟投胎写起,《水浒传》写一百零八将从洪太尉误走妖魔的天罡地煞写起,其实都是在追溯生命的起源。《项狄传》从“我”的父母在某时刻造爱结胎写起,本来就是主人公斯特里舛的生命之始,不必斤斤计较于是否出生。小说第一卷第一章写父母造人,第四章考究生命得胎的具体日期,第五章确认其出生的日子(前者时间是1718年3月第一个星期天和星期一之间的晚上;后者是1718年11月5日,我发现有好几篇关于《项狄传》的论文都把这两个时间搞混了),并且让主人公发表见解:“我,绅士斯特里舛·项狄,被带入了我们这个卑鄙龌龊、灾难深重的世界。——我倒希望自己降生在月球上,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星球上(木星或土星除外,因为我绝对忍受不了寒冷的天气),因为在其中任何一个星球上(不过金星的情况我不好说),我的情况都不会比在我们这个邪恶肮脏的星球上糟。”到这里,已经把斯特里舛·项狄先生的生命形成与见解都包括在内了。

《项狄传》的完整书名叫做《绅士斯特里舛·项狄的生平和见解》,所以斯特恩强调的人物传记里“生平”虽然没有展开,“见解”却非常充分。这是作家这种议论风格的精华所在。斯特里舛·项狄先生既是那个姗姗来迟的家伙,又是从头到尾充当了故事的叙事人。他一开始就为自己的见解做了描绘。在前面所引用的那段开场白里,主人公接下来说:“并不是说这个星球情况不尽如人意,要是一个人生在这个星球上有高爵位或大家产;或者能够想方设法地讨口官饭吃,弄个有权势的差事干的话;——但我的情况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人都要按照自己的销路行情来议论集市;——正因为如此,我再一次声明它是创造出的世界中最糟糕的一个;——我不妨实话实说吧,打我在这个世界上呼吸的头一个钟头起,直到难得吸进一口气的此时此刻,因为我在佛兰德斯顶风滑冰得了哮喘病;——我一直是世人称之为命运的那种东西的玩物。”我以为这段生命的开场白非常有意思,历史记载中的斯特恩是个快乐主义者,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属于那种风流倜傥、多才多艺、快乐至死的才子加浪子,但他从年轻时就因为肺部出血感受到来日无多的威胁,妻子又是个怪癖的精神病患者,所以除了及时行乐以外,我们从这段开场白里也能够感受到一个感伤主义者的内心惶恐以及对世界的厌倦。斯特恩也曾经卷入了当时的政治和宗教的争斗漩涡,受到过来自同一阵营的陷害,这在小说人物描写中都有影射,可惜的是由于《项狄传》头几卷的成功使他长期沉湎于名流的浮华生活中,过早去世又中断了进一步体验生活的严酷性,所以《项狄传》的讽刺与批判的现实性远不如他的前辈拉伯雷和斯威夫特,他的机智博学的才华和古怪促狭的讽刺,多半都通过项狄的父亲与叔叔的冗长对话表达出来。但是在快乐主义的语言狂欢外表下,作家悲观的内心世界似乎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把视线集中在内心,因为他会把自己的生命视为“命运的玩物”,一切都是身不由己的,一切怪诞的形式均从这里释放出来。

研究者津津乐道的是这部小说的结构怪诞,如费迪曼所说的“有时夹着空页,有时插入图解,句逗混乱,印刷怪异”。其称得上最怪诞的地方莫过于印刷中插入整张的黑页与空白页,这显然是与叙事情节和叙述心理有关。

第一卷第十二章写牧师约里克的故事,这个形象的智慧与人生故事,都有作家的夫子自况在内,多少是个理想型的人物。这一章写约里克牧师在敌人的中伤和阴谋中死去,他被埋葬在教堂墓地,墓前竖立一块朴素的大理石墓碑,上面刻着几个字,既是他的墓志铭,又是他的挽歌——“哀哉,可怜的约里克!”接下来,作家写了一段回肠荡气的话:“约里克的鬼魂听到他的碑文以各种悲怆的语调每天都要念上十次,表示出对他的怜惜和尊敬,便感到莫大的安慰——一条小径穿过教堂墓地经过他的墓旁,——路过的人无不驻足扫上一眼,然后叹息着走开,哀哉,可怜的约里克!”一再重复碑文的挽歌,足见作家的沉重心情,紧接着是一张黑色的插页,有人认为是反映了欧洲早期黑纸白字的挽歌传统,其实即使没有任何内容,这全黑的颜色本身表示了一种沉重的哀悼,完全是由叙事情绪所决定的一种表达形式。

第六卷第三十七章,小说写脱庇叔叔坠入爱河,有一大段议论爱情的定义。脱庇叔叔是小说里的重要人物,一个残伤的军人,因腹股沟受伤而羞于示人,像这样的人爱上了一个寡妇,其复杂的心情难以言说。所以到了第三十八章,作家便要求读者用白纸描画自己心目中的情人(不是妻子)。于是,一张空白的书页赫然在目!作家要读者用自己的爱情想象来揣摩和体验叔叔的甜蜜心情,接下来作家兴奋地喊道:“令人乐不可支的书啊!你的书皮里至少会有一页,恶意不会把它涂抹,物质不能把它歪曲。”显然这张空百页里寄托了作家赋予读者的巨大的快乐的空间。

作为一个天才作家,斯特恩在创作中自然会故弄玄虚,炫耀渊博知识和人生见解,涉笔成趣到了挥洒自如的境地,福斯特把这种艺术想象力称之为“捣蛋精”。这对以后的现代主义文学,甚至是后现代的文学,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但这些天马行空似的写作把戏对于今天的文学创作来说,已经是一种先锋文学的常识了。页码章回颠倒、插入各种符号、信口开河废话连篇,等等,即使在中国当代作家莫言、刘震云、阎连科、林白等作家的文字里也能俯拾可见,不过还是与主流的阅读习惯和审美趣味相违。(最近林白的长篇《致1975》,初稿里光前言部分就写了十七万字,与小说正文几乎篇幅相等,最后在出版编辑的建议下,十分不情愿地把小说改作上下两部,文体实验的意义被消解。)所以我总觉得,《项狄传》如果早二十年译成中文,那才是适逢其时,盛况可以想象,先锋搞怪文学的老祖宗交椅是稳坐的了。但现在,关于《项狄传》的介绍和研究只能在非常狭小的学术圈子里展开,应者寥寥。我浏览了一下相关研究,在中国的专家们大致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强调小说的超前创作理念和作为现代先锋的实验意义(李维屏等);另一种是主张把这部小说还原到历史环境里,认为其怪诞和突兀的技法,只是反映了小说体裁“在18世纪作为尚未定型的文类所拥有的巨大的可塑性和相对宽阔的空间”(黄梅)。作为一个纯粹的读者我不可能参与专家们的讨论话题,但我想,斯特恩的夸张的形式实验不可能是孤立产生的,其实任何真正的先锋形式的实验背后,一定是有作家自身的生活内容作为支撑,我更加喜欢弗吉尼亚·伍尔夫对斯特恩的赞美:“这个被痨病折磨、容易激动的清癯的男人说,他遇事总是听命于第一个冲动,是一堆感受的集合体,很少被理智所控制,然而它不但一一记录下了他所有的感受,而且能坐在桌子旁把它们整理了再整理,又是增补又是修改,直到最后每个场景都很清晰,每个腔调都能被感知,每个词语都恰到好处。”伍尔夫所归纳的这样一些特点我们今天已经很难从文本上感受了,但接下来更重要的是:“他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那无法模仿的文体,但是它的最可靠的基础,还是他不寻常的生活热忱和他不断思考世界时那种盎然乐趣。”以上观点分别来自李维屏等《英国第一部实验小说<项狄传>评述》(《外国语》2002年第4期),黄梅《<项狄传>与叙述的游戏》(《外国文学评论》2002年第2期),伍尔夫对斯特恩的评论引自黄梅的文章。

最后我还是想赞美一下《项狄传》的翻译,这种奇书的翻译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技术。我没有读过《项狄传》的原著,也无法讨论其翻译是否忠实的问题。但是我读那流畅的文字时充分感受了译者对汉字的深刻理解。举个简单的例子,主人公名字斯特里舛中“舛”字的运用,显然不仅仅是音的相近,更主要是凸现了这个名字所包含的错误、不顺的含义,与小说的原意中的“忧伤”之意相吻合。这部小说里大量涉及当时人事、典故以及民间俗语黑话,不是简单的汉语对应意义所能表达的,译者选用了最权威的版本,并参考其他不同版本,增补、翻译了近千条注释。我很欣赏的是,译者在书前还翻译了一篇詹姆斯·A·沃克撰写的长达六十多页的序言,平实、全面地介绍了斯特恩其人其书,据译者说,这篇序行家都以为“十分优秀”,而“翻译这么一篇《序》,尽管比译者自己改头换面、七拼八凑写一个还要费劲,但心里踏实得多”。从这些细节的地方,都能看到译者的苦心所在,功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