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对象和任务
一、税务会计的对象
税务会计的对象是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反映税收资金运动及其结果。这里所说的税收资金运动,主要是指纳税人应纳税金的形成、计算、缴纳、减免和退还过程。
纳税人应纳税金的形成过程存在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过程之中。税收资金当然也存在于纳税人的整个资金周转过程之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依法产生了纳税义务,就应当计算缴纳各项税金,此时,税收资金就退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与税收资金运动相关的要素包括计税收入、计税成本费用、计税所得、应交税费、税款退还、税收减免等税务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一)计税收入
计税收入也称应税收入,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所取得的应依法纳税的各项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从收入形式上看,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计税成本费用
计税成本费用在税收上称为扣除项目,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中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这些项目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并且是必要的和正常的。成本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费用包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损失。这些项目资料,有些可以直接从财务会计账簿中取得,有些则需要按照税收法规计算取得。
计税成本费用的高低影响到计税所得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计税成本费用核算是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三)计税所得
计税所得也称应税所得,是指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所得的计算是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与会计利润不同,会计利润是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确定的,是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指标。会计利润不能直接作为计算所得税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收法规进行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四)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的核算是税务会计的重要内容。税务会计要通过“应交税费”账户反映和监督各项税金的计算和缴纳情况。但有些税金如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税务会计也要作出反映。
(五)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免除部分或全部税收负担,是对某些纳税人的一种照顾和扶持政策。税收减免意味着纳税人少纳税款或不纳税款。税务会计应反映减免税金的形成和使用情况。
(六)税款退还
退税有三种情况:一是政策性退税,如减免退税、出口退税等;二是误收退税,即纳税人多纳税款或税务机关多征税款而发生的退税;三是一般性退税,如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生的退税等。退税对国家来说,是国家税收资金的退出;而对纳税人来说,则是国家税收资金转化为企业经营资金的过程。税务会计应如实反映和监督这部分内容。
(七)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
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以及构成税务犯罪被法院处以罚金,均属涉税事项,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组成部分。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这部分内容。
二、税务会计的任务
税务会计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税收法规,运用会计方法,对税务会计主体的涉税事项进行准确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另外,税务会计可以为纳税筹划提供有用信息,使决策部门在税收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对经济活动行为的事先安排、纳税方案的精心选择,达到税负最轻、效益最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