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蒙古族社会现状报告:和静县和乌鲁木齐市等地蒙古族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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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农牧民的收入状况

通过调研发现,受访者对问卷调查的关心度较好,对某一问题所持的观点很少受到掩饰,这一点为问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回答“请您估计一下过去一年中,您全家的人均年纯收入有多少?”时,选择“600元以下”的占3.4%,选择“600~1000元”的占10%,选择“1000~1500元”的占13%,选择“1500~2000元”的占34%,选择“2000~2500元”的占12%,选择“2500~3000元”的占5.1%,选择“3000~3500元”的占6.3%,选择“3500~4000元”的占4%,选择“4000~4500元”的占0.6%,选择“4500~5000元”的占3.4%,选择“6000~8000元”的占5.7%,选择“10000元以上”的占2.9%。可以看出,2005年和硕县蒙古族农牧民的人均收入为2300~2500元的水平,可这个收入水平是接近于2005年巴州农民平均收入水平(即4268元)的一半,而略高于从事纯牧业的巴音布鲁克地区牧民的人均收入(1895元)。

当问及“您全家去年的总收入中常规牧业生产、农业生产和劳务(代牧和打工)收入分别多少”时,牧业收入:不足2000元的占19%, 2000~5000元的占26%, 5000~10000元的占12%, 10000~20000元的占12%, 20000~30000元的占14%,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的占2.9%, 5人;农业收入:不足2000元的占26%, 2000~5000元的占12%, 5000~10000元的占21%, 10000~20000元的占4%, 7人;劳务收入:不足2000元的占15%, 2000~5000元的占9.7%, 5000~10000元的占2.9%, 10000~20000元的占0.6%, 20000~30000元的占0.6%,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的占0.6%。由此可以看出,农牧民的农业收入和劳务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有了一定的比例,此种状况将随着农牧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脱贫致富面的不断扩大而逐步得到提升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