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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乡约
前人有言:“纵览史乘,自有自治以来,以地方一二人之力,自订规约,而能潜移人心默化习俗,实启成文规约之先例者,应以宋代吕大临、吕大防昆弟所倡之蓝田乡约首屈一指。不但后世乡约里社之组织,皆以是为权舆,而其注重德治,不尚人为活法,尤能代表我国法统之精神,民族之特性。”认为乡约首创了成文规约的形式,其最重要的贡献是推进了古代民间社会的乡村自治,这可能是研究者最早给予乡约的最高评价。
乡约是由乡村士绅发起的乡村自治规约。作为一个民间始创的成文规约,乡约制度后来借助于国家力量推行,在这些力量中,既有不同地域的地方官员,也有不同时期的皇帝,以至它被规定为一种正式的制度。乡约的推行最重要的后果是推进了古代民间社会的自治。是故,中国古代民间规约的研究不能不以乡约为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