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的现代国际体系演变脉络
第一节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现代国际体系的渊源与内容梳理
国际体系的历史就是一部卓越的不平等史。
世界上的所有国家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由此并不居于任何等级制度之中,国际法必须以国家间主权平等为基础前行。
国际社会的结构或体系,是国际主体处理彼此间关系的产物,也是重要成果。这种结构或体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其渊源、成长的过程以及消亡的命运。考察这一过程,将有助于我们在当前的背景下透视此体系的轨迹、成就及漏洞。
一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透视现代国际体系在西欧起源的地方性特征
(一)现代国际体系的产生
现代国际体系的产生,是西欧数个国家间一场长达三十年战争的结果。在此之前的数百年间,权威分属于教廷的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教皇被认为是上帝在尘世的代理人,除了由宗教大会以重大异端罪名将其易位之外,“其权力便仅次于上帝,而超越所有世俗君主,他甚至可以不理人民或选民之抗议而随意废立国君与皇帝;他既可取消俗世君主之法令,也可废弃国家之宪法。王侯之任何法令,非经教皇同意,均告无效”。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腓特烈一世意图实现和教皇同样的权威,希望整个世界同样将其视为上帝的代理人。当时的一批法律学者使皇帝获悉,皇帝“对其帝国内各部分皆享有绝对的权力,拥有所有的财产,并且任何时候都可修改或废除私人权利,只要他认为这对国家有益”。腓特烈一世因此成为第一个在称号上冠以神圣皇帝的统治者。在教皇和皇帝权威下,欧洲各王国乃处于一种垂直的体系之内。三十年战争爆发为这一体系带来致命一击,教廷和帝国在西欧的至高权威开始衰落。战争结束后,西欧出现如法国这样数个主张主权至上的现代意义的国家。一种与此前迥然不同的新型国际社会结构:建基于平等主权国家的横向型体系开始形成。原本向上依附于教皇权威而向下依附所属领主的经济和军事支持的君主,将主权这个此前仅具有国内意义的词扩张。君主对国家有了更直接且更大的权力,这种权力让统治者的权威对内至高无上且对外无所从属,相关国家成为独立平等的国际法主体和国际政治单位。主权一词自此后更多地在国际意义上被频繁使用,主权平等及确立国家间主权平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成为1648年后国际关系的基石。
主权平等作为对抗此前教皇权威和帝国权威的最有力语言,既是各国意图在彼此关系中实现权威世俗化和去除单一帝国中心化的原动力,也是其最终结果。此后,这一充满了许诺性的词语成为欧洲各国最经常使用的语言。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欧洲各国间的战争均是以扩大本国权力实现本国主权为目标,最终这些国家间各自领土边界日益明晰、主权平等得到认可。拿破仑的法兰西帝国权力终结后,包括俄国、普鲁士、奥地利以及大不列颠主要大国及其他国家的代表在维也纳集会。此次集会明确地以国家间均势为目标。为此,时任奥地利的外交大臣梅特涅左右周旋,目的是为维持欧洲南北均势反对普鲁士并吞萨克森。为维持东西均势,防止俄国势力通过波兰进入西欧并与普鲁士结盟,先是游说英国,又因英国正与美国交战而不能冒险与俄国对抗致使游说不成。而后梅特涅寻求本被其从四强秘密会议除名的法国,结成了法、奥、英三国同盟。西欧国家间所寻求均势其实正是主权平等的另一种表达形式,或者说是去单一帝国中心化的必然逻辑延伸。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间均势虽然去除了单一帝国,却同时造就了大国集团的再度中心化,这也是许多学者认为维也纳和会实乃现代国际关系中大国政治开端的原因。当然,这一国家间协调的努力也是系列影响至今的国际会谈和协商制度的开端。
大国政治与主权平等,一对看似矛盾的关键词成为维也纳和会之后国际关系的主要特征。主权平等的意义和价值于很大程度上是确定大国间彼此关系的基础;相对弱小的国家基于主权平等自愿或非自愿地接受为维持和平的制度或条约安排。大国间互动关系增强,大国和相对弱小的国家间也呈现一定的依赖关系。由于国家间进行经常性的交往,而且他们之间的互动足以影响各自的行为,由此它们成为一个国际体系。此一时期,欧洲的国际体系与其他国际体系并存,各自都具有地方性特征。当这些国际体系限定在各自边界中,它们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欧洲海外殖民扩张的持续推进,伴随着国际体系的对抗,最终,欧洲体系碾压了其他国际体系,并在原本属于其他国际体系的领域内顺利插旗。全球性的国际秩序在欧洲主导下得以建立。进入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上半期,欧洲在此体系内的地位开始衰退,欧洲时代被终结。
源于欧洲的现代国际体系并未因欧洲的衰落就此结束,只是体系的主导者由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变成了“二战”后强势崛起的美国。体系主导者的变化使得战后国际秩序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即原本以主权平等为基本特征的国际体系,演变成了两大集团间的权力争夺,国家间均势几乎消失,核武器带来的绝对战争可能性使得美苏对国际社会其他成员获得了绝对优势,甚至是统治地位。权力分配所决定的国际秩序中,主权平等的意义被明显削减。国家资源决定了一国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决定了一国的外交政策,这一过程的最终的结果则确定了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权力等级和地位次序。诸如此类的变化让学者对战后国际秩序的演变方向做出了种种预测,并衍生了多重理论以解释和明证本理论派系的预测。虽然有如许变化,而这一体系本身的基本特征:以源于西欧的主权国家形式为基本政治单位,以国家间互动为主要内容,以民主自由为政治目标等却一直得以延续。
(二)学界对现代国际体系的基本观点
正是基于对体系基本特征的认定,学界在追溯现代国际体系起源这一点上已逐渐形成主流观点,即1500年之后、尤其是1648年之后的西欧各国形成的现代国际体系,由于其融合了资本和权力而横扫其他国际体系单位,成为延续至今的国际体系的唯一类型。现代主权国家也成为最重要的国际体系政治单位。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说“现代国家本质上是一种欧洲现象”,甚至连“国家”这个词也都是欧洲的。这种源于欧洲的国际社会单位形成之后,在对外战争中,远比其他竞争者(包括更注重资本逐利的城市联盟和更注重权力的帝国)更为出色。在组织社会资源上,也更为有效率。现代国家逐渐增强其实力,并迅速地在欧洲的对外扩张中显示出其征服力,成为至今国际社会基本政治单位的样板和原型。
基于1648年之后发生的国际政治结构变化,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体系,是三个因素作用的结果:宗教改革,《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格劳秀斯的著述。在这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中:宗教改革实现了权威世俗化的目标,《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完成了权威去中心化和分散化的目标,格劳秀斯的著作奠定了支撑此体系的理论学说,使得此体系的存在获得正当化辩护。观察此后的发展现实可知,世界历史的主角集中于欧洲国家和海上强国的殖民附庸,国际社会的现行结构基本上就是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及其后续和会的产物。这一国际体系的基础,在于欧洲主权国家间的权力平衡,非欧洲国家与此体系的关系,要么被孤立,要么被驯服。
在这个驯服和孤立并行的过程中,出现了欧洲的衍生国美国的迅速崛起。在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这位备受争议的德国法学家看来,1890年之后,欧洲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开始衰落,这个过程一直延续至1939年。随着美国的迅速崛起,国际秩序开始进入美国主导的时代。尤其是“二战”的爆发,更直接促成权力中心从欧洲向美国的转移。
根据国际政治现实主义学派奠基人汉斯·摩根索教授的观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权力中心的转移对国际社会带来了三方面的重大影响:建基于主权平等的西欧国家间均势体系已经结束;技术革命带来一种全新的完全战争概念,即不同于西欧历史上交战规则明确的核战争,这种战争不遵守任何法律;最后,国际道德发生变化:原本西欧国家间即便彼此存在分歧,但其共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始终存在,受美国主导的政治宗教(political religion)则有着无尽的野心,即以所谓普适主义和人权为外交目标,以消灭敌人(苏联一方)为最终目的。美国在外交上这种打破横向特征转而追求垂直霸权的处理方式,遭到摩根索的抨击。摩根索认为,美国在战后推行的以所谓普适主义和人权主义为主要内容的自由国际秩序根本就是对国际政治的误解。美国试图以联合国和国际法取代欧洲时代的横向权力政治,而事实上这不过是新的权力政治角逐场。联合国可并非想象中的新世界的点睛之笔,权力政治及战争并不会就此消失。
无论美国是否能成功地将国际政治引入自己希望的方向,此体系的核心却并未发生变化。一如英国学派(the English School)的代表学者,巴里·布赞和理查德·利特尔在《世界历史中的国际关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一书的中文版序言中提到的,“多数国际关系学理论都被无意识地锁定在相对狭窄的欧洲和西方历史的范围之内……它发挥着一种 ‘威斯特伐利亚束身衣’的作用”。这两位学者明确提出了构成当代全球国际体系的真正前提是更为广阔的历史背景。虽然他们将这个历史背景扩大到了时间跨度达六万年的做法可以商榷,但这种解脱欧洲中心主义束缚的做法就蕴藏着巨大的意义。另外,他们也提出中国与印度、中东、中美洲和安第斯高原等文明悠久的地区,都曾是国际体系的权力中心。只是进入16世纪后,尤其是19世纪,权力中心发生了决定性转移并在欧洲站稳脚跟。当然,这种转移也有可能只是暂时的。欧洲中心主义的解释,总是忽视非洲—欧亚大陆体系在欧洲人开始全球扩张前就早已存在的这一事实。
除了国际政治研究者开始反思此体系是否天生的存在偏见之外,从经济学视角观察现代国际体系(the world-system)的学者中,在20世纪90年代产生了一个新的流派。此流派强调现代世界忽视了中国的地位和角色,因此学者们此前对世界的影像都是扭曲的。有些学者将论述重点放在15世纪起至今持续存在的中华世界(Sinic World),有些学者则指出中国与西欧间的经济对比缺乏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尤其是Andre Gunder Frank,其早期的观点也是现代世界体系源于16世纪的欧洲。20世纪90年代后,Frank的学术路径出现了明显变化。其著述和合著(与Barry Gills)中都开始表达这一点:世界体系的历史可上溯至五千年前,中国在此体系中一向是中心地(central hub),欧洲的崛起仅限于19世纪及所延续的20世纪,这不过是中国中心体系的暂时偏离。这种观点被称为再东方化,并毫不令人意外地遭遇到激烈的讨论及同阵营学者沃勒斯坦的讨伐。
(三)地方性特征的分析
从历史发展轨迹及学者观察所得来看,笔者认为如下这一论断确有一定的合理性,即国际体系是以欧洲为中心的,该体系的哲学和语言都是欧洲的。这种带有自我激励的自负性论断,即深信欧洲就是世界的中心,并承担着全世界发展重任的观点,随着欧洲体系的不断胜利似乎一再得以确证。由此哲学出发,欧洲社会厘定了国际体系的起点和目标;以欧洲语言为媒介,从起点通向目标的路径也是欧洲决定的。世界范围内的其他帝国或体系,要么被排斥在外;要么被此体系具备的军事或文化暴力裹挟进而被同化。
这种欧洲地方性特征,由于国际体系的逐步拓展并成为世界意义的国际体系,至今似乎已然消失。然而,若我们深究下去则会发现这种与生俱来的烙印并不可能那么轻易地被抹去。地方性特征的表现之一即异我之分,以及异我之分后的将异族消灭或同化的目的。这也就意味着“我”是标准、是尺度、是甄别优劣对错的唯一参照系,这种特征自现代国际关系形成开始就已经存在,进入19世纪中后期则尤为明显。
19世纪中后期人类社会进化理论的确立及社会科学研究中比较研究方法的使用,于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文明间歧视,即西欧文明自视为人类文明的发达阶段,其他的区域文明则明显落后甚至未进入进化过程。东方是沉默的、女性化的、非理性的、专制的而且落后的;西方是理性的、男性化的以及有远见的。虽然1856年土耳其进入了欧洲社会,但西欧社会对非欧洲社会的这一基本态度并未改变。更何况,当时土耳其的许多权力都受到西欧国家的限制。洛里默(Lorimer)甚至讥讽道,土耳其人也许根本不属于可进化的种族!即便是批评西方帝国主义的瑞士学者约瑟夫·霍恩昂(Joseph Hornung)也认为,东方极端腐朽,其唯一的研究价值在于曾是文明的起源,是西方史前的活的纪念碑。弗里曼持有这种观点,唯一能算作历史的是地中海地区和欧洲种族的历史。哈·麦金德同意这一点,并进而指出除了受基督教教义发蒙的欧洲,外部世界都是野蛮世界并在历史上对欧洲形成威胁。这种文明间歧视所显示出的明显取向和偏好,并不具备足够的魅力可使得所有学者成为其忠实拥趸。法国的国际法泰斗路易·雷诺(Louis Renault)在其所著的《国际法导论》中,对西欧的这种以传播文明为旗帜的殖民扩张即提出批判:“欧洲各国对所谓的蛮族滥用权力,违反了国际法的最基本规则。”之后不久,查尔斯·萨洛蒙(Charles Salomon)对西欧的文明任务更辛辣地予以批评道,“没什么用词能比文明更为模糊、更能容许如此多的罪行”。这样的批评在英国的国际法学者中也可得见。然而,需要警醒的是,即便这些西欧学者对殖民扩张中的暴力冲突和种族灭绝予以批评,其共同的观念依然是这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他们的批判真正指向的是西欧各国应该用真正文明的手段推进这一进程,应该以理性的、以法律为基础的手段处理殖民地问题,诸如将主权带给殖民地,将现代化的民主自由观念传输给殖民地。他们以这样的批判显示学者所担负的学术研究责任,至于是否为帝国的扩张提供了正当性辩护则并非在其考虑。
这种文明间歧视在冷战时期达到高峰。此期间,美苏之间的对立是彻底的和不留任何余地的敌我之分。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是以完全碾压敌方,让其不得不无条件投降为目的。冷战开始后,美国说服了美洲国家组织,任何成员国若实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即触发美洲国家的集体自卫权。这无疑是将共产主义等同于《联合国宪章》第51条所指的军事攻击。古巴导弹危机、猪湾事件、封锁古巴、在越南发起大规模暗杀活动的凤凰计划、入侵越南以及多米尼加事件,都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这些事件虽然被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主义学派解读为战后国际秩序的重大变革,即国际关系由传统的平等主权国家间关系演变成了超级大国及其阵营间的对抗,但这些也都是排除异己的地方主义表现。
除了美苏及其阵营间这一彻底对立的现象外,同时期还有另一种较为温和的异我之分。20世纪中期,大量新兴国家产生之后,美国学者将世界各国区分为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并针对此类国家独立后的政治诉求提出了现代化论和现代化修正论。这两种理论将所有国家分为两类:先进的、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西欧国家及美国;落后的、必须借由欧美验证的多元化民主模式实现现代化的传统国家。20世纪80年代,美国还提出了所谓的“里根主义”。在1988年里根的一次演讲中,他自己也承认了这种提法。
在全世界,在阿富汗、安哥拉、柬埔寨,对,还有中美洲,美国现在和那些为自由而斗争的人们站在一起。我们支持那些有勇气拿起武器反抗专制的人们。这种立场就是有些人所称的里根主义的核心内容。
20世纪90年代期间,玛德琳·奥尔布赖特女士(Madeleine Albright)在克林顿第一任期担任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在一次联合国大会涉及美国和伊拉克问题的讨论时,奥尔布赖特女士声称,华盛顿的行事方式就是“我们可以就多边,我们必须就单边”。后来担任国务卿时,她重申了这种立场。时任总统克林顿则更为直白地说,如果伊拉克没能通过华盛顿所定下的一致性考验,“每个人都会理解,彼时美国以及很有希望的我们全部盟友都将有权单边回应,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我们选择”。
21世纪美国小布什政府反恐时期对世界发出的警告,根本就是世界霸主要求的选边站队:我们将追击为恐怖主义提供援助或安全港的国家。每个地区的每个国家,现在都要做出决定。要么和我们站在一起,要么站在恐怖主义一边。
凡此种种,无论其名义如何,归根结底终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诛心之说,更是自我拘囿的天生狭隘和困境。这种狭隘和困境伴随着国际体系扩张的全部过程,从未消失。
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分析现代国际体系拓至全世界的演进历程
(一)欧洲国际体系在殖民时期的扩张
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迅速进行对外扩张,我们可以以不具有任何情感且显得十分简练的语言这样描述:欧洲成功开辟了绕过非洲和穿越大西洋的海上航线,并在之后不久跨越了太平洋。16世纪后半期,初步的全球航海体系稳固建立。古典国际体系的特点即经济体系模式超越军事—政治体系,在此时期依然适用。这种特点意味着各个政治体系之间的差异并不阻碍其贸易往来。由此,全球范围的贸易体系开始确立,这一体系将欧洲、非洲和亚洲联系起来,并且首次将美洲的资源纳入欧亚大陆体系。
我们可以将这一描述与历史的发展予以映照。至于映照之后的结论,则可以依据所理解的内容与印象自行做出。
1492~1502年,哥伦布在西班牙国王资助下四次横渡大西洋,并到达美洲大陆。在他第一次航行所写的书信中,哥伦布提及他发现了许多住满居民的小岛,并“按照皇家标准宣示,为陛下取得了这些小岛,未遭到任何反对”。之后的三次航行中,哥伦布将其发现的此类已经为人所居住的领土宣布为西班牙帝国的领土。据国际法先驱学者维托利亚看来,西班牙和印第安完全可以建立贸易关系:印第安人可以向西班牙人进口所匮乏的用品,出口他们所富产的金银或其他物品,双方互利互惠。印第安人并非如他人所说的是奴隶、罪犯、异教徒甚至野兽,他们也是人,当然可以和西班牙人共同适用基于理性的万民法。基于万民法,西班牙人享有旅行和暂居印第安人领土的权利,只要西班牙人未伤害印第安人,就不能被拒绝。“在世界之初,所有事物都是共有的,任何人即可根据意愿定居或旅行至任何地方。所有权有了区分的今日也不能夺去这一权利,因为人们从未期望源于这种区分就毁灭这种人间通行的互惠和共用,而且事实上,在诺亚的时代,那样做简直就是不人道的。”如果印第安人拒绝西班牙人进入城市或者驱逐已经居住在当地的西班牙人,就构成了战争行为。西班牙人在战争爆发时,使用武力当然是正当的。
就是在这种“互利互惠”的以廉价日用品交换金银、 “有权利”旅居于他人所居住的大陆以及“正当的”使用武力过程中,16世纪成为西班牙引领的帝国扩张的世纪。西班牙的势力除了因查理五世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而扩张至欧洲,还因为哥伦布的地理大发现到达南美大部分、部分北美地区和中美洲全部地区,加上葡萄牙在亚洲、非洲和南美的属地,还到达了亚洲的菲律宾群岛和西印度群岛。西班牙因此成为第一个日不落帝国。
进入17世纪,上半期发生了荷兰崛起这一世界经济史上令人惊讶的事。当然荷兰的崛起并非一朝之功。1500年,荷兰的商人即使在荷兰反抗西班牙的战争期间,仍能在直布罗陀海峡畅行无阻;不久就与意大利通商,而后无视宗教上的歧异与阿拉伯诸国通商。随后,他们到了君士坦丁堡,与土耳其君主签订条约,将货物卖给土耳其及其敌人波斯人,并向印度继续推进。1601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正式成立,资本额为660万金币,比在3个月前成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多出44倍。1610年,与日本通商;1613年,与暹罗通商;1615年取得摩鹿加(Moluccas)群岛控制权,1623年占据中国台湾。1621年,组成荷兰西印度公司,1623年在北美建立殖民地,在南美也建立了殖民地。17世纪下半期,则是法国势力崛起于西欧的时代。1659年,西班牙由于战败与法国签订《比利牛斯和约》,割让鲁西荣(Roussillon)、阿图瓦(Artois)、格拉沃利讷(Gravelines)、泰昂维(Thionville)等地给法国,放弃对阿尔萨斯(Alsace)的主权要求。西班牙国王菲利浦四世将其女儿嫁给路易十四。至此,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势力被削弱,法国取代西班牙成为欧洲的强国。法国在加拿大、西部非洲与西印度群岛建立殖民地,在现今的底特律建立了一处大的殖民地,控制从圣劳伦斯河谷到密西西比河口的北美心脏地带,并将密西西比三角洲命名为路易斯安那。
法国的不断胜利促成了英国、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荷兰联邦、丹麦等成立第一次大联盟,欧洲和法国间的对抗就此产生。1692年,英、荷、法之间的一场海上战争后,英国捍卫了其自伊丽莎白时代取得的海上霸权,并相继占领法国的殖民地。西班牙国王查理二世即将无子嗣而终的事实意味着这一帝国可能旁落,这使得法国和欧洲间的战争暂时告一段落,各个王国开始觊觎如何分割西班牙的大量海外属地,就像这些属地不过是餐盘中待分取的菜肴一般。西班牙的王位继承战争,最终以法国和西班牙对英国的让步结束,法国转让了奴隶贸易的专卖权,西班牙将直布罗陀和美卡诺岛(Minorca)割让给英国,至此西班牙和法国之间的均势,以及英国和法国在美洲的均势基本实现。荷兰则丧失了海权,在航运能力上再也无法与英国抗衡。18世纪成为英国主导的世纪。英国已经形成的海军在海上确立了绝对军事霸权,并因荷兰的失利获得海外贸易主导权,在北美、亚洲更是获利巨大,并自此一直延续至19世纪成为又一个日不落帝国。新的日不落帝国在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间征服了乌干达,在“二战”后的50年代为镇压肯尼亚茅茅运动(Mau Mau movement)设立了拘留营(detention camp),德国在西南非洲对赫雷罗人实施种族灭绝。
在欧洲征服美洲的过程中,几乎消灭了当地的人口,并由此消灭了南美和中美洲地区的本土文明和帝国,北美洲的前国际体系在这种对抗中彻底湮灭。新移民不断进入美洲,并成为欧洲巩固权力的根基,也因此促成美洲迅速被纳入欧洲的军事政治体系中。欧洲促成了第一个全球国际体系的产生,使得该体系受单一文明中心和单一地区性国际体系的支配。这“是一个异常不平衡的体系”。
欧洲的扩张,在有些学者的描述中,“将欧洲文明带给全世界,将欧洲规则带给了大部分地区”。在巴里·布赞和理查德·利特尔两位学者的观点中,欧洲的确创造了第一个全球体系,只是这个体系的建立是通过欧洲国家的对外武力占领和强迫实现的。欧洲的“文明任务”为其殖民活动做出了冠冕堂皇的正当化辩护:这将挽回欧洲以外那些落后的、反常的、暴力的、受压迫的以及未开化的人民,将其同化进入所谓普适的欧洲文明。而事实上,所谓的先进文明对土著居民进行的不过是掠夺原材料和占领市场,甚至将当地人口灭绝。而这一点,扩张中的帝国只是将其视为实现现代化的必然结果。这些国家还以时新的适者生存进化论、德国的历史学派理论和法国孔德社会学中的相对主义为自己的殖民战争行为寻求正当辩护:优胜劣汰,个体受其集体所决定,法律与道德都是特定时期和区域内的相对规则,并不存在“普适原则”。Catellani教授耐人寻味地这样说:如果国际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即将奉行斗争而生和适者生存的法则,我本人希望我的国家不再停留在软弱无能的这边,这将注定服从和消失。
欧洲征服美洲之后,在北美出现了其衍生国美国。在传统观点中,美国在19世纪奉行的是孤立主义政策。根据辛格和斯马尔的研究,美国自19世纪尤其是末期渐渐地融入了国际体系。美国融入国际体系,是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当美国成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时,政治上仍处于原体系之外。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得美国虽然处于体系之外,却能够从各方面参与进入此体系并最终在与欧洲的交锋中占据优势地位。因此,美国的政策核心也就以非政治进程的经济扩张为核心。美国在这种经济扩张中,逐渐成为西方社会的领导者。美国在此时向欧洲以及远东地区保证,绝不从政治上进行干预,只是寻求经济自由化。美国在战后倾力主导的国际经济制度以及机构构建,逐渐使得各国进入一种合作的体系之内。
总体而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在16世纪初萌芽于西欧之后,在17世纪基本成型,19世纪借助强力从欧洲逐渐拓展至非洲、亚洲。对照本部分开头抽象的描述和上文略为具象的事实,就笔者本人而言是认为这一过程充满了冲突、暴力和死亡,也充斥着地方理论借助强力席卷其他地区的文明歧视。虽然据欧洲看来,他们是文明的使者,是推动经济自由和世界市场的贡献者,是现代国际体系的缔造者。此间所谓西方社会前所未闻的百年和平(1815~1914),一是源于工业革命带来的内在发展动力,二则源于在西欧各国世界范围的广泛殖民活动。西欧各国国内以及国家间压力因前者被内部化解,因后者输出至其他地区。
(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在20世纪的扩张
进入20世纪,一些移民者殖民国家纷纷独立,并为了保证自己的独立和在体系内的地位,采用了欧洲的政治规范和形式。此时,主权国家是国际法认可的唯一合法主体。澳大利亚(1901)、南非(1910)、加拿大(1922)、新西兰(1941)先后独立,中东国家包括埃及(1922)、伊拉克(1932)也获得独立,二战结束之后,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从其在亚洲和非洲的殖民地开始撤退,数量迅速增加的新兴独立国家成了不断扩展的现代国际体系的一部分。1991年苏联解体,新产生的15个国家也成为源于西欧的现代国际体系成员。至此,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可谓在全世界大获全胜。即便是仅余下的数个城市国家(新加坡、科威特、卢森堡),以及一些保留帝国特征的国家也至少从形式上采用了现代主权国家的形式。
同样的,这一抽象的概括语言,也应该结合历史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来具体比照。
一战结束后,德国依照《凡尔赛和约》第119条将其所有海外属地的一切权利放弃给主要协约国,其中包括西南非洲。协约国将西南非洲授予英国委任统治,并具体地由南非联邦代表英国行使。由此,南非联邦被认为对西南非洲这样的“尚不克自立于今世特别困难状况之中”的殖民地领土负有这样的义务:“代表文明国家的神圣责任”,对“不克自立”的人民施行受委任统治。委任统治这一源于南非将军斯马茨(Jan Christian Smuts)提议的制度,受到时任美国总统威尔逊的支持和一些修正,即认为委任制度不应该适用于欧洲领土而应该适用于奥斯曼帝国在中东的殖民地,以及德国在非洲和太平洋的殖民地。
作为后来的研究者,我们或许不能简单地对托管制度字面上的“不克自立”“文明之神圣任务”“先进国”以及制度设计者的初衷做诛心之论。从其实际结果来看,受委任的南非在“二战”结束后,即声称委任通知书已经失效,意图将西南非洲并入本国领土。在联合国通知其依照《联合国宪章》第十二章将该领土置于托管制度之下时,南非拒绝了联合国的意见。最终,国际法院对此事件发表了咨询意见,明确指出南非无权改变西南非洲的国际地位。另外一个原属于德国海外领地的瑙鲁也在“一战”结束后被国际联盟委任给了英国、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统治,并由澳大利亚代表行使受委任的权力,而事实上,澳大利亚却即刻开采岛上的磷酸盐矿并对当地形成巨大的环境破坏,至于当地人民的福祉是什么则根本没有关心过。无怪乎学界对于委任统治制度是否具有积极作用一直存在争议。如果我们并不充分信赖此评价,转而从其文本中本来的意图考察委任统治制度,也可以看到其宣之于口的本来目的是在这些旧时帝国的殖民地建立主权。由此看,主权并不是内生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土壤中的治理形式,而完全可以被外来者从外部建立。或者可以说,主权国家这一形式也可以被输出或输入。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正是借由这种输出或输入,渲染了原本属于其他形式国际体系的单位,并最终获得胜利。
(三)中国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在威斯特伐利亚国际体系形成之前,中国曾开创并维持了上千年的朝贡型国际体系,此体系下的国家间关系纵向特征突出,与以武力和契约为特征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对比。盛行于中华文化圈的朝贡型体系甚至延续至现代国际体系产生之后。但在二者正面交锋之中,由于不足以抗衡后者基于资本和权力形成的高效资源调配以及战争能力,中华朝贡体系也遭遇到其他被冲击的前国际体系以及帝国势力的宿命性结局:走向衰败直至消失。这一过程中,两种体系间的巨大差异也加速了中华体系的衰败。正如汪铮所指出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英国提出的《南京条约》对于当时的道光皇帝而言简直喜出望外,签个字即可结束战争,而他却未想到这个签字背后意味着所列各条款的执行力。就是在这样的一系列条约之下,中国迅速沦为半殖民地。等到中国领会到纸张上所列条款的威力时,却又遭遇了山东半岛从德国转给日本的现实。
这期间逾越百年的时间段中,中国就是始终被视为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胜利的体系外国家。失败时需要承担所有的后果;胜利时却未必不需要承担如失败时的沉重负担。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更是基于这种体系外国家的身份被体系的领导者孤立以及敌视。
改革开放是中国基于改变体系外国家身份所做出的国家政策调整,此后中国开始积极融入这一体系,从国际经济领域、国际政治领域、国际军事领域、国际文化领域等全面融入此体系并快速成长为新兴大国,甚至成为强国。中国改变了体系外国家姿态后,美国也做了相应的回应,在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的态度是“应该继续致力于将中国纳入涉及全球规则的国际机制和制度中来”。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广泛参与全球性的国际组织活动,成为多个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的成员国。
21世纪见证了中国在此国际体系的地位以及角色的变化。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中国在国际经济领域已经彻底成为体系内成员,并且这种被体系化是源于中国的主动寻求和努力。就此,中国与此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关系由此前多数时间的被强迫和被压制转成了一定程度的融合,并从中受益匪浅。中国的GDP在2001年刚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首次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居世界第六;至2010年突破40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
于是,有学者提出,这一时期内的中国正逐渐学会在西方秩序内而不是秩序外谋求发展。马克·兰藤尼(Marc Lanteigne)则将此观点更推进一步:中国与之前大国的不同在于,它不仅在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国际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高速增长,更重要的是在其增长的同时还主动利用这些制度推进本国在国际大国中地位的上升。约翰·伊肯伯里(John Ikenberry)也提出中国会变得强大:它已经崛起。美国最强大的战略武器就是有能力决定以怎样的国际秩序接受这一事实。然而,新兴大国要成长,必然会面临来自既有大国的压力。尤其是当这样一个新兴大国来自既有国际秩序之外,拥有截然不同于原国际秩序所分享的文化基础时,这种压力就更为明显。中美之间由于压力而产生的张力关系,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亨廷顿在1997年的中文版《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序中就提到:“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世界上,任何国家之间的关系都没有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关系那样至关重要。”这一观点不仅仅指向两个国家间的关系,更是指向两种文明之间的冲突。
中国究竟会成为既有秩序的接受者还是挑战者,成为相当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外国际关系研究的焦点。
三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梳理现代国际体系的内容
(一)现代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
自1500年尤其是1648年之后肇始于西欧数个主权国家间的现代国际体系,在世界历史发展中是一个至今尚无人清晰解释的现象。在此之前的相当长时期内,欧洲除了濒临地中海的南部国家外,大部分地区被认为是处于停滞状态或殖民边缘的状态,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的政治单位间几乎未发生任何有重要意义的互动。在世界历史进入现代之后,发端于此地区的政治单位:主权国家,与其他政治单位包括帝国、城邦、城市联盟等共存并正面遭遇,最终是主权国家碾压了其他一切政治单位,成为现今国际体系的最重要构成单位,甚至在历史上被一些研究者视为唯一的政治单位。
由现代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其权力分配与中世纪的情形截然不同。中世纪世界,权力配置十分复杂,突出的特征一如前文所提及的是宗教和世俗权威均主张至高权力,同时包括国王、贵族、贸易行会等多个政治行为体也宣称拥有权力。这一状态被布赞形象地称为复合重叠的主权。现代国家产生之后,彼此间的边界逐渐明确稳固,国家在确定的边界内均宣称自己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不再服从于教皇和帝国皇帝。由此,一种以明晰领土边界为地理基础、平等主权为权力分配基础、启蒙运动后的平权思想为理论基础的横向现代国际体系开始形成。可以说,现代国际体系的基础就在于此:稳定的领土和牢固的主权。
拥有稳定领土和牢固主权的现代国家结合了资本和强权的力量,在与注重资本的商业性城市国家或城市联盟以及注重强权的帝国遭遇时,显示出了更有效的经济和军事资源配置能力,并最终在这样的遭遇中取得胜利,城市联盟以及农业帝国自愿或被迫地接受了这种政治组织形式,现代国家体系开始从欧洲拓展至其他地区。国家这一组织形式在外部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地区的选择的同时,内部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即政治中心由领袖转向民众的民主化;这一进程同时伴随着民族主义的觉醒;并最终关注到作为公民的个人权利。现代国家的基本内容完全是以西欧国家为范本:主权、领土、民族主义、个人权利、政府。这些内容,又被各主权国家在国际层面上予以推行。
国际层面上推行的现代国家内容,借助欧洲以及欧洲衍生国美国的语言和逻辑,与无形中规制和引导着新产生的国际政治单位均采用了主权国家的形式;这最终促成了世界历史结构和特征再度发生重大转变。即原本源于西欧地方的政治单位成为世界通行的形式;旧有的帝国形式除了在苏联仍保留了一定影响力之外,几乎消失殆尽;原本的城市国家除了在几个对世界几乎无法产生实际影响的地区仍旧得以保留外也不复存在。冷战的结束,标志着苏联这个红色政权最终溃败于主权国家下资本与强力紧密结合后产生的巨大冲击力。一个基于同类型政治单位的世界体系就此在世界范围内得以确立。美国在“二战”后推行的经济自由更强化了这种结构特征。时至今日,我们看到联合国承认的主权国家范围几乎覆盖所有大陆;世界贸易组织下的贸易活动占据全球贸易的九成以上。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都可谓获得巨大的成功,或许甚至是远远超出其设计者所能想象的成功。
(二)现代国际体系的主体
言及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成功超出设计者之想象,并非空口武断。从此体系内主体范围的变化,我们或许能获得些许有说服力的证据。
1648年现代国际体系产生时,国际关系局限在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以及荷兰之间。此时期存在的其他帝国,譬如中国和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均具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组织形式和国际体系内容,并且与西欧国家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处于共存状态。18世纪见证了所有政治单位包括帝国和现代国家所实施的扩张。进入19世纪之后,德国和意大利融入现代国家体系,日本也成为唯一一个建立现代国家的非欧洲成员,美国则被视为欧洲的衍生国,与此体系天然地具有融洽性,俄罗斯被视为兼具帝国和现代国家的特征。而中国这样的古典帝国在遭遇到现代国家的军事压力后,开始从世界体系内一方权力中心的地位撤退并逐渐屈服。非洲则几乎完全被欧洲国家殖民化,并沦为现代国际关系的客体。简言之,现代国际体系的主体主要是欧洲国家,加上欧洲的衍生国美国。土耳其和俄罗斯部分地融入此体系,日本部分被动地放弃闭关锁国之策,经由明治维新完全接受西欧的现代国家模式,成为体系内的成员。未成为体系内成员的残存帝国以及农业社会,则沦为国际关系的客体内容。
进入20世纪,现代国家成为国际体系中的最重要单位。中东的国家以及一些移民者殖民国家获得独立;二战结束之后,复制西欧现代国家模式的大量新兴民族国家在非洲出现,由此使得原本“发轫于欧洲的主权国家体系由欧美扩展到全球”。
主权国家体系的扩展过程中,现代国际体系的主体基本是西欧国家模式的自愿或非自愿复制。主权在西欧国家及其衍生国家是内生于其社会,在其他地区却是被赋予甚至被创造出来。这就造成了在国际体系内,尤其是非自愿复制西欧体系的国家数量,远远超出自愿复制此模式的数量。或许我们可以说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现代国际体系的主体数量即主权国家的数量已经大大增加。现代国际体系已经真正确立。体系的主体性已然具有更深更广的基础。然而,这一结论却需要更为谨慎的思考。其缘由在于现代主权国家理论上作为国际体系主体是相互平等的,而事实上新兴经济体却要受到此体系领导国家的理论和事实矫正,甚至可以说是约束或简单粗暴的干涉。
新兴国家产生之后,美国学者将世界各国区分为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并针对此类国家独立后的政治诉求提出了现代化论和现代化修正论。前者认为,新兴国家将逐步引进和采纳现代化的全部价值标准,摒弃传统社会的历史积累,过渡至现代社会;后者认为传统性和现代性并非此消彼长的对立物,二者的关系复杂多面,传统性顽固且因吸收现代性的某些成分重新获得生命力,出现的等级制度、种姓制度、家族因袭、裙带关系和门阀政治皆为例证。二者虽然有上述分歧,却彼此共享同一假设,即传统过渡至现代的唯一路径是多元化的民主模式,或者说是经过西方国家实施验证了的民主制度可以成为样本在全世界复制,西方早期实现的现代化道路是第三世界后起国家民族振兴的参照和归宿。
正是基于这种“我就是上帝的选民”理念下,美国在“二战”后矢志不渝地输出意识形态和革命。这种输出,将美国在事实上确立于核心国家的地位。另外,美国尤为重视战后的国际制度和国际组织建构。这种建构使得美国在制度化层面巩固了其核心国家的地位。其他国家则被或多或少的边缘化。国家间的不平等甚至得到了制度化保障的事实,也应该让我们对成为主权国家即成为国际关系主体的论断保持疑问。
简言之,当今世界被联合国所承认的193个主权国家中,真正的国际关系主体,或者说有能力独立实现国家利益追求并主动建立或变更与其他主体关系的国家并不在多数。这种能力大多属于国际体系内的中心国家,尤其是核心国家。其他国家,于更多场合下成为中心国家行为合法性的基础和背景,并不具有对体系内中心国家行为合法性质疑的资格与能力,甚至只是单向度地接受中心国家的各种行为,而不具备与中心国家实质互动的能力。
(三)现代国际关系主体间的互动能力
作为现代国际体系的主体,国家的构成要素被认为包括三个方面:边界明晰的领土,基于团结、忠诚和集体认同以及身份认同而聚集的一定的人口,对内有权实施管理且对外可与其他国际法主体建立联系的代表主权政府。最后一点尤为重要,其所指向的正是国家间的互动能力或者说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的能力。对代表政府能力的要求,是源于如下一个事实:政治单位间负向互动(典型的即战争)以及正向互动(国家间协商)的共同作用决定了现代国家的产生,尤其是连续和规律的正向互动对于现代国家意义重大。由此看,国家间的互动能力是主权国家能否成为体系内主体性国家的决定因素。
随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成长,国家间互动越来越频繁,而占据国家间互动关系网中心的则始终是体系的初始成员。边缘国家和中心国家的区分虽然原本发端于国际经济领域,事实上在国际政治领域这一区分同样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根据沃勒斯坦的观点,1500年之后的世界体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政治结构的特点呈现出处于体系中心的强国和处于体系边缘的弱国共存,而且由于苏联这样的半边缘地区国家的出现,世界体系变得更加稳定。稳定意味着难以变动,意味着状态固化,或者说边缘国家非常难以融入中心国家所操控的互动核心圈。而且,由于国家间互动所借助的各种物质技术以及非物质技术均掌握在这些国家手中,边缘国家要打破这种状态成为中心国家甚至核心国家几乎难以实现。
国家间互动所借助的物质技术包括海上、陆地和空中的交通技术,异地间的信息通信技术;非物质技术(或者说社会技术)包括通用的语言符号、货币符号以及国家间互动场合或平台。掌握前者使得资本可以更为高效地在更大的空间内流动,掌握后者则使得权力获得了输出的渠道。数百年间,牢牢掌控此二者的国家在国际体系内具有强大的影响力、甚至是单边输出国际影响力的能力,这也使得其对整个国际体系的掌控远远超出其他国家。
现代国际体系起源于西欧的几个国家间处理彼此关系的事实,加之此后其借助强力和资本碾压和消灭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其他国际体系的过程,决定了现代国际体系虽然表面上是以主权平等的国家为基本构成单位,却在事实上形成了非平等的相互间关系,表现在经济上被确认为中心—边缘结构特征;表现在政治上则是大国政治特征。从不同的侧面理解国际体系,可得出不同的结论:譬如关注资本如何跨越各种边境并催生经济上分工导致的中心—边缘结构的世界体系学说;关注国家的强力如何运作并对国际体系的形成产生影响的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学派;关注此过程中的理念以及基于理念所产生的各种国际组织及制度对国际体系影响的建构主义学派;等等。各种理论彼此攻讦甚至彼此否定,并不利于对现代国际体系的观察和理解。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中国建构性参与当前国际社会和国际体系演进过程的一个重大战略,从经济合作入手,以在原体系被有意边缘化的国家间合作为具体路径,为我们重新审视这些理论提供了一个更为适当的背景和参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