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天庭(4)
未及寒暄,便听到大厅两侧的喇叭里传出音乐声,司南从舞台旁的控制室里出来。
到那天为止,司南被抽调到公关部帮忙刚好满一周。凭她的伶俐,再加上查尔斯的那一层关系,程致研料到关博远会对她特别优待,却没想到已经到了上哪儿都带着的地步,心里觉得有些好笑,但除了笑,又好像有些别的滋味。
司南看到他愣了愣,随即淡淡一笑,那笑似乎意味深长,又让他记起了早上电梯里那一幕。
“何小姐觉得怎么样?”宴会销售经理问何名媛,“我们这里用的是跟歌剧院一样的顶级音响系统。”
何苏仪凝神细听:“左边那个位置好像有杂音。”
宴会销售表示很迷茫,从来没人质疑过这一套神级系统。
“我未婚夫是发烧友,对这方面比较挑剔,婚礼上也会有些特别的节目。”何苏仪解释,又看看周围几个人,“你们真的听不出来?”
程致研和关博远都准备开口解围,却没想到有人比他们反应更快。
“是有一点,我去叫工程部的技师过来看一下,应该只是设备调试的问题。”司南道,说完就去打电话找人了。
何苏仪对这个态度十分满意,她还要去电视台录节目,所以先行告辞,留下婚礼策划师检阅其他项目,鲜花、桌布、舞台背景、菜色、酒水,不一而足。
临别,她对程致研道:“看到Sylvia,代我向她问好。”
“……好。”程致研没想到何苏仪会突然提起这个名字。
Sylvia?
他从来不这么叫,只说“她”,或者干脆叫中文名字,陆玺文。
大约两年前,W天庭筹建期间,陆玺文是来过上海的,在国际频道做过一集访谈节目,采访她的就是何苏仪,两人恐怕就是这么认识的。
名媛走后不久,司南领着工程部的人来了。
检查之后,技师很郁闷,问:“一切正常啊,到底是什么毛病啊?”
“别问我,”司南对他笑,指指自己的耳朵,“我戴助听器的。”
程致研在一旁冷眼看着她,心想这妞儿还真是不简单,方才反应这样快,对名媛连声附和,现在又能如此坦然地拿自己的缺陷打趣,实在想不通那天的例会上,她为什么会对他的一句话那样介意。
“找音响公司的人来重新调试一下吧。”他交代了一句,就离开了宴会厅。
回到办公室,程致研便开始觉得头痛,不知是因为何苏仪临走提到的那个名字,还是因为早上淋的那场雨。
当天晚上,程致研就病了,先是发烧,烧到三十九度几,第二天一早热度退了,又开始重感冒。他对医院有严重的心理阴影,没有去看医生,只请了两天年假,在家休息。
那两天里面,他跟查尔斯通过一次电话,秘书给他送过一次东西,钟点工来打扫过房间,临走替他煲了一锅鸡汤。他吃了感冒药,睡得醒不过来,整锅的汤都烧干了,如果不是吴世杰刚好过来看他,很可能会煤气中毒就此挂掉。
“你看,我又救了你一次。”吴世杰居功自傲。
“要不是你,我也不会感冒。”他都不记得上一次生病是哪年哪月了。
“拜托,说话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暧昧,别人听到会怎么想。”吴世杰赶紧撇清关系。
他哑着嗓子大笑,他们俩被人当作是一对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吴世杰女朋友太多,他又一个都没有,总之都是定不下来的人,也难怪别人那样想。
临走,吴妈又劝他:“你这个样子,还是到酒店去住几天吧。”
“都差不多好了,明天就回去上班。”他推托道。
以他的职级,是可以在天庭有个长期的房间的,但这个特权,他从来没用过。每天在那里工作十二个钟头,有时甚至更久,戏都演够了,总得给自己留个喘气的空当。
而且,他也很中意现在住的地方,新中国成立前造的西式公寓,房间很大,地板踩上去咯吱作响,窗很多,窗边绕着凌霄和爬山虎,阳台对着一个小公园,有些像记忆中小时候的那个家。邻居大多是上了年纪的阿公阿婆,要么就是喜欢搞殖民地情调的外国人,见了面都很热络,背过身谁都不认得谁。他觉得这样很好。
两天之后,程致研回去上班,工作堆积如山,一连几天他都加班到很晚。
很快就到了周末,那天晚上,沈拓突然来办公室找他。
他有一阵没见过她了,同期的培训生当中,最受mentor冷落的估计也就是她了。想到这个,他心里多少有些愧疚,赶紧让她进来坐,放下手里的事情,耐下性子来问她:最近都做些什么?怎么这么晚还不下班?
沈拓回答说,这一个礼拜都在做“大师计划”的Welcome Package,因是第一次没什么把握,看了许多从前的资料,总算做完了,明天就要交了。
“关博远让你一个人做这个项目?”程致研打断她问。
“不是,”沈拓摇头,“还有司南,关总让我们两个人写一个草稿出来,然后给他审核。”
“怎么不见司南加班?”
“她也加的,我们分工不同。”沈拓解释,丝毫没有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企图。
程致研对她的印象更好了,对她说:“先拿来让我看一下吧。”
她笑着说“好”。计划书她已经打印出来,随身带来了,此行的目的或许就是来听听他的意见的。
最前面是大师Friedman的背景介绍,任何一个百科网站上都能查到同样的内容——Alfred Friedman,现年二十六岁,十一岁成名,获过无数世界级大奖,签下一个又一个天价唱片合约,一次接一次的环球巡演……
而后是经纪公司向W天庭提出的要求:
1.吃全素,厨房需单独准备一套全新厨具,以免沾染荤腥。
2.在餐厅用餐时,必须有单间,保证不受打扰,不与其他人同桌。
3.饮用水只限指定牌子的矿泉水,以及指定年份的Krug香槟。
4.每天下午四点饮英式下午茶,大吉岭红茶、司康和青瓜三明治。
5.床单一日换两次,浴室龙头里放出来的水需经水质及酸碱度测试。
6.入住酒店期间,未经经纪公司安排,不签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亦不能有任何身体接触。
……
看完这整整一页,程致研笑问:“跟你们联系的是不是Friedman的秘书戴安?”
“对。”沈拓点点头。
“戴安人很不错,”他向沈拓解释,“之所以提这么多古里古怪的要求,是因为Friedman有艾森曼格综合征。”
沈拓有些意外:“司南在一个乐迷论坛上看到别人这么说,原来是真的。”
她们果然是分工不同,司南也是做了不少功课的。
“Friedman每次去纽约,就会住在曼哈顿的W酒店里,那里的人都知道,他其实不难相处,只是很讲究规则。”他试着宽慰沈拓。
看得出公关部这次真的是动了一番脑筋的,给大师准备的房间是位于九十二层的“夕雾”套房,面积约两百平方米,复式两层,看正江景。为了保证安全和安静,“夕雾”上下左右的房间都会被空出来,在Friedman逗留期间无人入住。
宴会厅的斯坦威钢琴也将被搬到夕雾套房,供大师使用。那架琴是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古董,每移动一次都要请专家调音保养。但就算再麻烦也是值得的,这架花大价钱从索斯比拍得的古董琴,经Friedman之手弹过,媒体不可能不报道,天庭想不出风头都难。
所有这一切安排,在将要发给Friedman经纪公司的Welcome Package里都有制作精美的照片和详细的英文介绍,文笔很不错。
“这一段是谁写的?”程致研指着一段客房介绍问沈拓。
她看了看回答:“哦,是司南。”
“她一个人写的?”
“对,”沈拓就是这么老实,“她说她只是抄了几句艾米莉·狄金森的诗,但我觉得她英文真的很不错,笔头特别好。”
程致研笑了笑,并未多言,指出几个措辞上的小问题,就把计划书还给了沈拓。他想,这恐怕是个机会,让关博远知道,他不只会叫姐姐。
程致研的办公室在七十九楼的西北角,只有一面是墙,其余三面都是玻璃。已是深夜,天是黑的,没有星星,天际线以下,远近都是灯光璀璨的。房间里只开着一盏台灯,暖白色的光照着两个人。
谈完工作,沈拓仍旧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到底不是长于此道的女孩子,盘桓了几秒钟,气氛便有些尴尬。
她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一只印着酒店LOGO的无纺布袋,方才说话的时候就一直放在脚边,没有动过,直到此时才弯腰从里面拿出一只不锈钢保温杯,放到他的办公桌上。
“这两天总听到你咳嗽,这是感冒茶,我让家里的阿姨煮的,我从小就喝,不苦,而且很有用。”她这个人就是这样,会紧张,但不会慌乱,只是说话的语速变得很快。
程致研有些意外,他与同事的关系一向很淡,而且,也无意改变。
“太麻烦你了,”他对她说,“可惜我不大能吃中药。”
她知道他是在国外长大的,以为他不相信草根树皮那一套,一时便又讪讪的。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怕苦?”他笑着问她,想缓和一下气氛,不至于让她下不了台。
“是我自己怕苦,总以为别人跟我一样。”她也回了一个微笑,伸手拿起那只保温杯,放回袋子里。
她俯身下去的一瞬,细柔的灯光倾泻在她身上,衬衣领口露出一点锁骨,显得有些瘦弱。他看着她,有一刹那的感动,毕竟祖父去世之后,再没有谁为他做过这样的事情了。
他不想太扫她的兴,就多解释了一句:“我不能吃中药,是因为胃不好。清热的药里常有黄芩,我一吃就会胃痛,痛怕了,所以不敢吃。”
沈拓听他说得这样内行,倒被他镇住了,笑了笑回答:“我还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黄芩。”说完就拿了东西,告辞走了。
第二天一早,她又来了,仍旧是那只保温杯,放在他桌上。
“这次是我自己泡的,”她对他说,“桑叶、菊花、薄荷、甜杏仁和竹叶,没有黄芩。”
他抬头对她笑,有些无奈,却还是把杯子留下了。
她转身要走,又被他叫住。
“你有没有跟别人说,我替你看过大师计划的草稿?”他问她。
“没有。”她回答。
“那很好。”他点头。
她定定看着他,脸上有些疑惑,却什么都没问。
人的第六感是很神奇的东西,从那个时刻开始,他觉得她是可以信任的。
第4节
九月,台风走了,大师计划在顺利进行中。
Friedman的行程,以及随行人员的数量已经确定,房间都已预留出来,酒水饮料、厨具、床品,也都按照特殊要求,一一采购到位,由公关部准备的Welcome Package也交到了经纪公司手上。
一切都和程致研预料的一样。
中秋节过后,便是名媛何苏仪的结婚的日子。
名媛的未婚夫王晋,是一家社交网站的总裁兼CEO。那个网站即将在纽交所上市,正处于最终审核之前的静默期。虽然按照证券市场的惯例,王晋保持沉默,不向投资者提供消息,但却不妨碍他与何苏仪一起在娱乐版频频高调亮相。
王晋的主场在北京,他发迹的时间不长,还没来得及到处置业,一到上海就住进了天庭酒店,何苏仪时不时过来看他。所以,婚礼前的那个礼拜,几乎每天都能在金融区方圆一公里内看到这对鸳鸯的身影。
而如影随形的还有另一群人,那就是娱记。
其实,王晋说穿了不过是一个互联网新贵,何苏仪是英文频道主持人,做的又是财经类节目,虽说有些名气,但也算是比较小众的,之所以能吸引这么些狗仔队,完全是拜王晋的前妻所赐。
王晋的前妻姚路是电视剧演员,几年前两人结婚时,王晋刚刚辞了工作开始做网站,真真是砸锅卖铁,一点积蓄都没有,吃的住的用的都是姚路挣出来的。后来,王晋的网络公司经过几次成功的融资,身家越来越可观,两人之间的关系却是急速恶化,很快就协议离婚了。当时只说是性格不合,直到年初,何苏仪公开了与王晋的恋情,才有人开始猜测,王、姚二人婚姻走到尽头,何名媛或许“功不可没”。
这一本情债在娱乐记者眼里是不可多得的好题材,跟踪的跟踪,蹲守的蹲守,巴望着能抓到爆炸新闻,最好王、姚、何三人狭路相逢,大打出手。于是,那几天天庭的大堂吧里总是坐着几个这样的人,看打扮就知道不是习惯消费五百块一顿下午茶的人物,每次都只是枯坐,看到何苏仪和王晋就冲上去拍照采访。
礼宾部出面赶过几次,没用,却也不敢做得太绝,说到底还是因为天庭没有深厚的媒体根基,与记者撕破脸,到头来恐怕引火烧身。
不得不说何苏仪在这点上做得十分漂亮,确有几分名媛风范,她并没有为难酒店,反而自掏腰包为在蹲守的记者提供简餐,中西式自选,扬州炒饭或者法式三明治,趁那帮人吃得开心,自己则和王晋二人从VIP通道从容出入。
就这样,总算混到了婚礼当日,主宴会厅里一早就有人布置、彩排,公关部的小喽啰们也被叫去帮忙,司南和沈拓自然就在其中。程致研刚上班就在电梯厅遇到她们,两人都已换了制服,正准备去八十四楼。
他并不是喜欢研究女人穿着打扮的人,却不知为什么一眼就注意到司南脚上的鞋。她没穿酒店发的四平八稳的中跟工作鞋,却穿了一双黑色高跟鞋,鞋跟足有四寸,愈发显得腿很直,足踝纤细。
他心里却只是想:这个笨蛋,穿这样的鞋站上一天,真是找死。
果然,到了下午,他又在管家部仓库遇到她,她正缠着保管员要小号的曲别针,说是伴娘礼服上要用的,趁机就找了个地方坐了一会儿,脱了鞋子,说腿快断了云云。
他突然也有了幸灾乐祸的兴致,对她说:“谁叫你穿这样的鞋。”
她并不介意,笑答:“听说六个伴娘里有三个是模特,我不想站直了只到人家肩膀。”
“去换双鞋吧,”他劝她,“还有大半天要站呢,晚上宴会开始事情更多。”
仓库保管员拿着一盒曲别针来了,她一把接过去就要走,嘴上说:“来不及了,人家等着用呢。”
“那我替你去拿吧,你的工作鞋在哪儿?”他脱口而出。
“在更衣柜里,可我没带钥匙,”她回答,“钥匙在我办公桌上笔筒里。”
“好,我一会儿给你送过去。”
她笑着谢了一声就走了,剩下他在那里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揽了这么个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