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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庭(3)

程致研走过去坐下,从司南手里接过那几张宣纸。她手上的指甲油已经卸干净了,纤柔的一双手,乍一看倒有些苍白,浑身上下无论着装还是仪表,再没有一点越矩的地方。她好像一点都不记仇,还是对他笑,叫他大师兄。

她表现得这样随顺,倒让他有种一拳打空似的尴尬,低头看那几张纸,上面写的都是备选的中文名,风水先生起的名字其实都差不多,四平八稳的字,吉祥的寓意,柔和的音韵。

正看着,司南从桌上拿了一支水笔,在其中一张纸背面写了三个字——戴志诚,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解释:“戴跟Davies谐音,是个很有历史渊源的姓,一直可以上溯到黄帝。‘志’就是aspiration,‘诚’是integrity。”

查尔斯端详了一番,首肯:“不错,就这个了。”

戴志诚,怎么这么耳熟?程致研默念了几遍,重重笑了一声,用中文对司南道:“那我干脆改名叫姜昆得了。姜昆戴志诚,无敌了。”

司南嘴里切了一声,反问:“大师兄,你的名字凭什么写在师父前面?”

程致研没想到她会这样抢白,一时语塞。

查尔斯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待程致研解释给他听:戴志诚是一个说相声的,要是真用这个名字,就跟管自己叫金凯利差不多。

没想到查尔斯却不以为忤,反而觉得这样的名字更好记,当下就招来秘书元磊,让他去印名片,再找人刻枚印章来。

选完名字,程致研和司南一前一后从查尔斯办公室出来。

司南悠悠笑道:“没想到你还知道戴志诚。”

“为什么不行?”他反问。

“你不是ABC吗?怎么也听相声?”

“我不是ABC。”他回答,不解释。

“哦,他们都这么说。”她淡淡道,仿佛自言自语,“也是,看你的名字就不像。”

“什么样的名字才像?”他问。

她想了想回答:“程大文?”

他笑起来,小学里还真有个同学叫某大文,那是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城市,某大文是第三代移民。

他沉默了片刻,又问:“他们还说我什么了?”

“那可多了,你想听好的,还是坏的?”

“随便什么,说来听听。”

“你会打冰球,骑自行车走过整个环法赛道,六年换了六个国家、七家酒店,从管家部见习副经理做到运营副总,”她如数家珍,最后加上一句,“这些都是好话,是女员工当中传的。”

“那男员工怎么说?”

“他们说,”她走到他前面,回头对他笑了笑,“你最擅长的事情是叫姐姐。”

他苦笑,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句古话是很有道理的。

第3节

那个礼拜的最后一天,是天庭酒店所有运营部门的例行月会。程致研在会议室里又看到司南,她跟沈拓坐在一起,两人说笑着,好像已经十分熟稔。

入职培训之后,沈拓就被分到了公关部。名义上,程致研是她的mentor,但几个礼拜下来,除了请她吃过一次饭,一直都没履行过mentor的职责,沈拓也没主动找过他。他突然被放到营运副总的位子上,尚且自顾不暇,心里也很清楚自己从来就不是个好老师,跟查尔斯对司南的那种关照更是不能比的。

那是新MT报到之后的第一次例会,按照以往的惯例,与会的运营部门轮流记会议记录,如今这个光荣任务就交给了各个部门的MT。

那天也是凑巧,刚好就轮到管家部记会议记录。

程致研看了一眼司南,说:“司南算是特殊情况,这次就跳过管家部,从公关部开始。沈拓,今天你来记会议记录。”

他并不觉得这样的安排有什么不妥,却看到司南脸上明显一僵。

会还是照样开下去,每个部门的负责人依次汇报当月已完成的事项和下个月的计划。轮到公关部,关博远开口讲话。虽然天庭的公关搞得并不好,但关总监本人却是名副其实的公共关系专家,他是极其social的人,对谁都很热情,脸上的笑像是与生俱来的,怎么抹都抹不掉。

汇报完工作,关博远照例开始诉苦:“最近公关部一连做了好几个活动,九月份还有Project Bridal和Project Master,都只有一个多月的准备时间。两个公关助理到现在还没招到,说实话,我这里人手真的是不够。”

Project Bridal——新娘计划,指的是名媛何苏仪小姐的婚礼。

Project Master——大师计划,则是指德国钢琴家Friedman的接待工作。

两个都是高规格、高媒体关注度的重点任务,若做得好,就能一雪前耻;若是搞砸了,便是雪上加霜。

“你建议怎么做?”程致研并不急着把关总监压下去。

关博远也不跟他客气:“Friedman入住之后肯定是PA组负责接待的,前期的准备工作是不是也可以由他们负责协调?”

PA(私人管家)组也在房务部治下,主管是纽约总部过来的Tony Beasley,天庭的首席礼宾师,真正的专家。把“大师”交给老托,程致研是一百个放心的,只是看不惯关博远这样撂挑子。他作势考虑了一下,不用看也知道胡悦然那边已经着急了。

“大师计划牵涉到媒体,PA组不可能独立完成,前期准备还是要公关部来做,Friedman入住之后,PA组也只对起居和私人活动负责,所有统筹工作还是要汇总到公关部手上。”他这样对关博远说,声音并不高,语气却不容辩驳,“至于空缺的两个公关助理,你正式发信去人事部催一下,所有信件记得抄送给我。新员工到岗之前,房务部可以抽两个人过去帮忙。”

胡悦然听他这么说,立刻表态:行啊,没问题,关总看上谁了,只管说。

关博远的本意其实并不是要人,而是平摊风险,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便也兴味阑珊,草草收场了。

那天的会照例一个半小时结束,散会之后,程致研正要走,司南突然叫住他。

“程先生,能不能占用您几分钟?”话说得十分客气,不是她平时的语气,而且,也没叫他大师兄。

其他人都已经走了,程致研关上会议室的门,示意她说下去。

“你觉得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她的声音似有一丝不自然。

她这样问倒让他不好回答,只是本能地反感她在他面前这样耍脾气。

“你现在这个样子就不够好。”他还是一贯淡然的口吻。

她抿着嘴看着他,似乎很久才说:“谢谢您指出来,我会改正,也希望以后您对我和对别人一样。”

他笑了笑,道:“我不知道哪些事你能做,哪些又不能,我想最好说清楚,以免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

她没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愣了一愣。

他无视她的表情,直截了当地问:“你的意思是,你能做会议记录?”

“是。”她适应得很快,同样公事公办的语气。

“电话会议呢?”

“我需要一副耳麦,免提可能不行。”

“听电话没问题?”

“没问题,只要我可以自己控制音量。”

“好,我记住了。”他看着她,“还有别的问题吗?”

“没了。”她回答。

“那你可以走了。”

“再见。”

他看着她推开门,头也不回地走掉,心里有种奇异的感觉。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生气,他触到了她的底线,终于。

他回去工作,不知为什么很久都放不下这件事。

“你要一视同仁是不是?”他喃喃自语,随即便拨了一个电话给胡悦然,让她把在礼宾和管家轮岗的MT各抽一个,扔给关博远,帮着跟进Friedman的接待任务,其中自然也包括司南。

胡悦然心领神会,很快发了一封邮件出来,收件人是关博远,抄送给了运营部门一干人等。信里还是她一贯的口吻:听大哥您说最近公关部很忙哈,小的也很体谅,谨此献上MT两枚,协理大师接待事务,请大哥笑纳。关博远没理由拒绝,回信道谢。

程致研看了只是一笑,暂且把此事放下,只等着看关博远怎么对司南,查尔斯又如何反应。

八月,台风过境,气温骤降,天降豪雨。

日出之前,浅灰色的密云缭绕于历峰大厦六十至八十八层之间,更高的楼层又穿云而出。站在天庭大堂的玻璃幕墙后面,风裹挟着雨水和未及融化的冰晶扑面而来,宛如置身于风浪中的漂流瓶。

程致研接到吴世杰的电话,邀他一同雨中骑行。

吴世杰是他在波士顿念寄宿高中时认识的,后来又在同一所大学同窗四年,此人现如今在市郊开了一家卖自行车和骑行装备的铺子。

程致研对冒着暴雨骑自行车这种自虐行为兴趣缺缺,无非就是两种情况——顶风骑不动,或者顺风飘着跑,结果都一样,甩得满身泥。

于是,他先是推说,擦车太麻烦了。

吴世杰并不罢休:“拿到我店里来,我负责给你擦干净。”

他又说:“吴妈,我怕看到你的曲线。”

“你在前面,我不介意看你湿身诱惑。”吴妈是很大方的。

他们是多年的朋友,而且,吴妈还救过他的命,他只得答应。

程致研毕业于一所几乎所有地球人都如雷贯耳的著名学府,并一度效力于校冰球队。说起这支队伍,实在是无愧于“人才辈出”四个字,历届前辈中有著名学者、政界名人,也有华尔街金融大鳄,甚至还有奥斯卡获奖电影《爱情故事》中男主角的原型。也正因为这一背景,他的同窗兼好友吴世杰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他为什么会数年如一日地屈就在一群女佣男仆中间,心甘情愿地做这种伺候人的工作。

想当年,程致研初入W集团在曼哈顿的旗舰酒店,颇得当时春风得意的查尔斯赏识,一度也曾有机会直接高升进集团管理层,但那个所谓的机会却因为一场自上而下的人事变动化为泡影,而那场突变的结果就是,查尔斯被发配去了菲律宾,他则直接被塞进管家部做了一个小小的见习助理经理。

那时的吴世杰还大把花着家里的钱,在法学院念一个昂贵的学位,除了写论文写得辛苦,日子过得也算逍遥。他听程致研说起W酒店的组织结构,发现管家部的职衔,十个里面有九个以maid(女佣)结尾,最后剩下的一个也是valet(男仆),便信口给致研起了个绰号叫“丫鬟”,而程致研也投桃报李,开始管吴世杰叫“吴妈”。

从法学院毕业之后,吴世杰在曼哈顿一间律师事务所卖了一年零九个月的命,差点儿害上慢性心肌炎。那场病让他老娘心疼得不行,他便乘机辞职回国,拿了家里的钱,做起了国际贸易,简而言之就是把廉价的国产自行车倒卖到美国去,小赚了一票之后,又签下了几个美国品牌的代理权,把专业竞赛级自行车贩到中国来。

现实中能把兴趣爱好和工作完美结合的人并不多,而吴世杰可以算是幸运儿之一。他的生意做得并不很大,充其量也就是一国际倒爷的身份,但每天做的却都是他喜欢的事情,还借机结识了许多同道中人,组织了一支骑行队,总共二十来个人,以他的专卖店为大本营,每周一次市郊范围内的小活动,每季度搞一次跨省的大活动。数月之前,程致研调到上海工作,很快就被他纳入骑行队麾下,就连查尔斯和贝尔纳也在他店里买过车子和装备。

是日清晨,两人约好从程致研租住的公寓楼下出发。天还只是微亮,飘着细碎的小雨,很快就乌云密布,豆大的雨滴落下来,不一会儿路面就积水了,泥水开始溅到后背上。他们被雨水和泥水浇得浑身湿透,气温只有二十度出头,顶风骑车,倒并不觉得冷,只是样子狼狈得狠,毫无形象可言,一路上别人看他们的眼神,好像见了才从动物园里出来的狼。

行至历峰大厦楼下,程致研把车交给吴世杰,就去上班了。他浑身湿透,鞋子的水多得可以养鱼,幸好时间尚早,办公区大堂几乎没什么人,只有打扫卫生的阿姨看着他忍俊不禁,牵防暴犬的保安如临大敌地要求他出示证件。直至走进电梯,他才松了一口气,却不承想里面已经站着一个人,竟然就是司南。

她看起来神清气爽,身上是一件白T和一条短得不像话的灰粉色运动热裤,斜背着一只粉色Mulberry书包。

“早。”她主动打招呼。

“早。”他回答,转过身对着电梯门,以免和她面对面。

从大堂到天庭办公楼层的那几十秒,长得像一个世纪。电梯门是镜面金属材质,清楚地映出轿厢里的两个人,湿透了的黑色骑行服紧贴在他身上,头发上的水滴下来,沿着脖子滑进领口,她脸上倒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这个礼拜上早班?”他随便找话说。

“不是,”她回答,“神经衰弱,睡不着。”

他点点头,又没话讲了。两人同时抬头看电梯面板上的数字。

“你每天都骑车上班?”少顷,她开口问。

他点点头,心里补充,一般不在这样的天气。

“你知道哪里买自行车比较好?我也想买一辆,前一阵跑步把膝盖伤了。”

他想说,骑车对膝盖也挺伤的,脱口而出的却是:“你什么时候想买,就来找我,我带你去。”

电梯停在员工更衣室楼层,门打开,她对他笑了笑,说了声:“好啊,谢谢。”就走了。

工作时间,他一向是非常注意仪表的,用吴世杰的话来说就是,从地上捡个铁圈儿,随时都能去礼堂结婚。平常虽然也是穿骑行服上下班,却从未狼狈至此,这么不巧就给她撞上了。

也就是在那一天,名媛何苏仪带着她的婚礼策划师来天庭酒店看场地。

何苏仪三十五岁左右,在本城电视台国际频道做一个名人访谈节目。她不喜欢人家把她当作媒体人,自称是旧上海豪门何氏家族的后人,常常拿这一背景出来做做文章,仿佛当主持人只是一种消遣,名媛才是她终生奋斗的事业。数月之前,她与某互联网公司总裁公开了恋爱关系,继而又宣布婚期,订下了W天庭的主宴会厅,以及三百人的西式晚宴。

何名媛到达天庭时,已近中午,由公关部和餐饮部出面接待。程致研曾与她有过一面之缘,收到消息,便也上去打了个招呼。

大雨稍歇,天依旧是阴的,历峰大厦第八十四层,挑高七米,面积逾五百平方米的主宴会厅如神殿般华丽肃穆。

餐饮部来了一个宴会销售经理,公关部则是关博远亲自出马,近身陪伴。

何苏仪远远看到程致研进来,便对他笑,朝他伸出双手。程致研走过去,依着何名媛的习惯,与之拥抱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