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实践
第一节 回收行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回收行业的经营权限已放开,再生资源回收由过去国有物资回收企业“一统天下”,演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其结果是废旧电子产品大部分并没有进入正规的回收体系,而是流入了非正规渠道。比如,废旧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大家电中,50%至60%卖到废品市场,30%左右送给亲戚朋友,10%左右闲置在家,有小部分被丢弃;而各类废旧小家电丢弃的比例更大,达到了23.6%。
以北京为例,目前已经形成了六里桥、东小区、新发地等六个废旧家电集散中心,其中大部分经营者没有执照,缺乏对回收家电正确处理的意识。废品市场为不法商贩翻新家电进行下乡销售或直接流入乡村落后小作坊创造了条件,大批流动人口加入这个投入少、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废旧家电处理难以兼顾环保和安全因素,有的甚至翻新作假、以次充好,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而且给二手家电市场带来安全隐患。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的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的处理企业共计106家,年拆解能力超过1.33亿台,实际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达7000万台左右。然而,2014年全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量为13583万台。由此看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量与享有政府基金补贴的拆解处理企业的实际拆解量相差6583万台,也就是说,被回收的旧品有一半没有交付给正规企业进行环保处理。
综观我国目前的回收现状,回收产业极其落后,电器电子产品淘汰之后大多被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收走,最终流入了非正规的回收处理企业,由于处理方式落后、缺乏环保设施,有毒有害物质未加控制地释放到大气、土壤和水体,损害人体与环境健康。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活动必须由环保部门严格审核并颁发拆解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非正规渠道由于缺乏处理资质,其拆解活动是被严令禁止的。然而,由于执法难度大、监管力度不够,非正规渠道充斥着回收产业这一局面并未得到有效改善。
作为具有公益属性的行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扶持。从2009年6月1日起,我国推出了促进城市居民消费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该政策结束于2011年底,在刺激家电消费的同时,对回收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扶持作用。但是,在以旧换新政策结束之后,受扶持的回收处理企业消耗完在政策执行期间积累的旧品存量,又出现了“青黄不接”的局面,表现出对政策很强的依赖,以及对市场自运营机制的迫切需求。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扶持正规回收渠道的发展,2011年1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生效;2012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实行。目前,基金补贴政策初步实现预期效果,正规回收处理企业享受了基金补贴,被环保回收的废弃品数量也在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