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离青春:一念尘封,一念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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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45-好学生是不能喝酒的

简叮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是大学开学的一个星期后,半夜十二点。大半夜的,她那边听起来不像是在室内,而是有风吹得话音沙沙作响,像是在天台。

我知道这是她的号码。她的号码是我第一个手机存的第一个联系人,一直保存至今。她没有换过号码,我也没有。只是有很长一段时间,这一串熟悉的数字不再频繁跳跃在我的生命里。

那头的风呼呼地刮着,我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看着漆黑虚无的夜,耐心等她说话。

许久,她的声音在风里显得沙哑无比:“你知道唐封变成什么样子了吗?”

我心一沉。

不等我说话,她又说:“有空的话,你可以过来看看。他和我都在H大,经管系。”

我以为她说完就要挂电话,可是等了一会儿,谁都没挂。我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心里忽然很害怕。脑海里忽然浮现唐封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他说他坐在我家门口,喝啤酒。我以前从未见过他喝酒。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许久我才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话那头传来一声短促的轻笑,“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了唐封,不知道为什么就和你断绝来往,不知道为什么就变坏了,想尽一切办法把唐封留在我身边。”

我沉默。

她也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和我打起招呼来:“你最近好吗?”

我说:“好。”

“那,拜拜。”

电话终于挂了,我一夜失眠。

W大距离H大,比回家还要远。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坐了二十七个小时的火车,马不停蹄直奔H大。

这里地处高原,春天的风吹来冷嗖嗖的,天蓝地阔,或许是离太阳更近一些吧,这里连阳光的颜色都看起来比平原上的更纯装原正些。

我站在H大的正门口,看着那里人来人往,然后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就像从我模糊的记忆中走出一般,朝我越走进,影像越清晰。

不过是几个月没见,简叮看起来更加成熟了些。是谁说青春期的我们总急着长大。

简叮一见到我,没有打招呼,一来便说,“唐封这会儿不在学校,连我都不知道他在哪。不过一到晚上他准会到学校附近的酒吧街,我到时再带你去找他。”

我问:“他不用上课吗?”

简叮一边在前面领着我走,一边头也不回地说,“他早就不上课了。喝酒,抽烟,打架,闹事,短短几个月就混成了混混老大。他美国的母亲每个月给他好多钱,他拿到钱,就带着一群所谓兄弟到处逍遥快活。他上个学期期末考试全盘挂科,系里已经给过警告,再这样下去,他要么被学校开除,要么就四年后拿不到毕业证。”

我心里有股莫名的怒火,就像我是恨铁不成钢的主,就像他是史上无敌大骗子。我满心想着晚上见到唐封一定二话不说先将他猛揍一顿。然而晚上当我真的见到他的时候,我却立马蔫菜了。

因为是第一次进酒吧,光怪陆离喧嚣糜乱的世界我都还没来得及适应过来,便见我记忆中那个虽然满脑长草但却不无帅气,虽然死皮赖脸但却整洁干净的唐封,如今已面目全非得差点都认不出来。

所以是他先看到了我,我才在喧闹的人群当中认出了他。

酒吧里的音乐震耳欲聋,节奏快速而有力地震动着心脏。平时毫无存在感的心脏,也就这个时候才感觉到它真实的跳动。

一下,一下,又一下。

我快要不能呼吸。

唐封手里支了半根烟,他看见我后,明显愣了一会儿,然后很快回过神来,把烟掐灭扔了,朝我走来。

他走到我身边时说了一句话,太吵我没听见,而他却已拉着我往外走去。一出来,简叮正站在路灯下,唐封冷漠地看了她一眼,随后放开了我的手。

“你怎么在这里?”他问我。

我很仔细地看着他,想从他挑染的金色头发里,想从他身上穿的破洞牛仔裤和皮大衣里,想从他有些漠然和不耐烦的神情中,寻找一些蛛丝马迹,以证明他就是我记忆里的那个唐封。

他没有变,对么?

我说:“来见你啊。”

“现在你见到了,满意吗?”

我忽然有些不知道该怎样与这样的唐封说话。太诡异了,在我面前的明明是他,却又不是他。

少许,我说:“这么久不见,不请我喝一杯?”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耸了耸肩:“别逗了,我从没见你喝过酒。要不喝咖啡?”

我说:“我也没见过你喝酒。”

说完,我走过去拉着简叮一起进了酒吧。我们另自坐了一桌,很快有服务员上了一打啤酒和水果拼盘,我和简叮各开了一瓶,闪烁不定的炫目灯光下,她冲我由衷地笑。

我也笑看着她。两人异口同声,“干杯!”

一瓶三百六十毫升,一饮而尽。简叮比我喝得更快,我说,“好学生是不能喝酒的。”

说完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简叮更是噗嗤一声笑喷。

然后我们又开了一瓶,这时唐封走过来坐在我们对面,他也开了一瓶啤酒,举到我面前,笑着看我:“没想到你这么能喝,来,干了。”

他一笑起来的时候,才让我觉得唐封仍是那个唐封。一切都没有变,只是时间变了。

那晚我喝了个烂醉。我脑海里关于那晚的最后记忆是身旁的简叮已不知去向,换成了唐封,他用那种矫情得让我想揍他的忧郁眼神看着我,说:“我也很想你。”

醒来已是中午,发现自己在一家小旅馆里。打开手机,里面有一条唐封的短信:“你不应该来,赶紧回去吧。”

发自凌晨四点四十一分。

开什么玩笑!

晚上我又跑到昨晚那个酒吧,这回是我独自一人,一下便看到唐封,在最里面那桌,烟雾缭绕光怪陆离中他与几个兄弟玩得几近疯狂喧嚣。

我走过去,站到他们面前。唐封惊愕地看着我,其他人也随之安静下来,齐刷刷望向我。

我看着唐封,说:“你还没请我喝酒。”

唐封身旁坐了个浓妆艳抹的女生,她用充满敌视的眼神看我,昂头问:“你谁啊?”

我特别淡定地指着唐封:“他的女朋友。”

这一桌瞬间炸了。倒是那个女生不开心了,一手拍到对面笑嘻嘻的男生脸上,“笑得跟痴呆似的,给姐倒酒!”

那男生立马倒了杯酒,却端给了我:“嫂子好!嫂子快坐下喝酒!”

那女生气得把脸狠狠甩开,不再看我。

几个男生让出空位,我坐在唐封的对面,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而他依旧我行我素,面不改色,一杯酒下肚,拿出根烟刁在嘴里,身旁的男生很识相地迅速给他点着。

我问:“你是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他随意抽了一口,迅速从嘴里吐出被灯光打得五彩的烟,那烟令他的眼神氤氲而迷蒙。少许,他才说:“在你不知道的时候。”

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我喝酒,他则抽烟。周围的其他人对我们之间微妙的关系似懂非懂,却都很识趣地不吱声,各自乖乖地思考人生。

我的目光自始至终一直盯着唐封,时间到底在他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以前的他顶多是脑子坏了,现在的他,是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坏了。坏透了。

又给自己灌了一瓶啤酒,“啪”的一声把铝罐摔到桌上,与此同时我站了起来,一把夺过唐封手里的半根烟。

然后猛地抽了一口。

原来抽烟是这个感觉。浑浊不堪的空气盈满整个胸腔,有种窒息的感觉却令人莫名充满快感,就像在倾盆大雨中狂奔,雨打在身上会痛,却因此更加酣畅淋漓。

白烟吐出来的那一刻,觉得仿佛所有烦恼都一起吐出来了。

唐封皱着眉头看我,又惊又惧。

我冲他笑,把烟举到他面前,问:“我拿烟的姿势对不对?要不你教教我?”

他抢过烟,把它用力摁到了烟灰缸里。

终于,他说话了:“以前我喜欢你,不代表现在也一样。我不知道简叮为什么会把你叫来,我也不想知道为什么你会来。我现在过得很好,不需要你自身难保的瞎操心。你回去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我不搅和你的人生,你也别搅和我的。”

我盯着他看了许久,然后突然笑了,站起来临走前对他说:“我就不相信我不能把你拽回来!如果真是那样,大不了,我陪你一起堕落呗!”

说完,我便扬长而去。我想我的背影一定很威风,同时也很悲壮。

呵。

青春啊青春。

青春就是目光短浅,毫无远见。青春就是钻牛角尖,心无杂念。青春就是认着一个死理,追着一个活人,为了尚且不明所以的爱。

以前是他追着我跑。现在,该换我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