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诉求
价值观是关于价值即人的生存意义的看法、观点和态度,它是“一定社会群体中的人们所共同具有的对于区分好与坏、正确与错误、符合或违背人们愿望的观念,是人们基于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对于什么是好的或者不好的根本看法,对于某类事物是否具有价值以及具有何种价值的根本看法,是人们所特有的应该希望什么和应该避免什么的规范性见解”。“它表现为人们对于一系列基本价值的观念、态度、信仰及理想,是人类生活的精神支柱,决定着人类行为的取向,制约着人们以何种心态和意愿去开创自己的生活,因而它对于人类的生活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传统价值观,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惯性的评价标准和看法。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关注现实人生,“孔子曾说:‘未知生,焉知死。'《周易》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是这种积极入世的人生哲学,培育了中华民族敢于向一切自然与社会的危害和不平进行顽强抗争的精神。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不信邪、不怕‘鬼’的精神,王充的《论衡》、范缜的《神灭论》便是这方面的记载,他们强调人生幸福靠自己去创造。中国儒家文化所讲的‘力行近于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行重知轻’的认识论思想,这与实践品格具有某种一致性”。也就是说,早在先秦两汉时期,中国人已经认识到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因此,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我们更应重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各种实践活动。
为观照实现人生,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人的内在修养与精神世界,鄙视贪婪与粗俗的物欲。孔子多次论道:“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孟子提出“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认为:“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与此同时,孟子还指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显而易见,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那种贪生怕死、忘恩负义、追逐名利的小人是非常蔑视的。因而,古代哲人非常重视人的道德修养。在谈到对真理的追求时,孔子曾认为“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屈原曾大力宣扬“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离骚》)的精神。这种执着追求真理、勇于奉献的精神,是推动现代思想发展的源动力,是新思想或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因素。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如孟子所说,“一个社会只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形成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社会才能充满温馨与和谐,才能让人乐在其中,才能给人带来希望与力量。”此外,爱国主义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内容之一。如顾炎武所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日知录·正始》)千百年来,这种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之一。上述所举种种,仅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一部分,但足以说明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的一面。罗素曾认为,合理的人生观是中国文化的优点之一。罗素的语言虽然简短,但也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高度概括和深刻认识。中华传统文化所推崇的上述精神都是美好人格的重要内容,这种传统美德,对当代民众人格的塑造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既然中华传统文化非常重视人的内在修养与精神世界,那么它们的核心价值观又是什么呢?这虽然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中华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却是毋庸置疑的。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把思想道德、人格品质、精神意识放到评价人素质高低的首位。物质富有从来就没有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高尚的准则,中国古代也从来没有产生过什么福布斯富豪榜,仅仅富有是无法得到社会普遍认可与尊重的。在古代中国,“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士为国之宝,儒为席上珍”等品评标准也曾经广为流传。中国人不仅尚德尊士,而且赞同舍生取义。这精神不仅把财富放到了人精神之下的地位,甚至还把生命放到为人与道义的次等位置。由此可见,金钱本位主义的观念从来就没有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及其评价准则所接受,最起码没有成为主流。《世说新语·德行第一》曾记载了一则小故事:“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吾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吾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从这个故事来看,不仅平常老百姓遵从仁义道德,就连盗贼也敬重这一价值观。人常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高阳《胡雪岩全传·平步青云》上册),甚至民间还有谚语“打死不做贼,饿死不讨饭”。上从王公大臣,下到贩夫走卒,都要讲究做人的气节和品质——不能见钱眼开、见利忘义。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价值观是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的一笔宝贵财富。历史上,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阶级和儒家学者们的教化功夫做得很到家,也很有成效。因而,金钱本位的价值观从来就没有在中华民族的主流价值观里赢得立足之地。显而易见,人本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因而,中华传统文化也不乏闪烁着以思想道德为主要内核的人性光辉。
谈到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观,我们自然有必要弄清楚“价值观”的含义及其内在学理结构。在李德顺、朱晓哲等人看来,价值观念的概念及其学理结构主要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主体的历史方位感’,其主要是指一定价值观念的主体是什么人,是主体对于自己历史方位的观念,进而成为该主体评价一切社会现象以及自己和他人行为的出发点。第二是‘社会秩序之信念’,其主要是指一个主体对人类社会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结构,什么样的秩序及其运行方式等,形成自己特有的一套看法或者理论体系,进而形成或者决定人们对某种社会制度或者社会现象的具体认识。第三是‘社会规范意识’,其主要是指人们对各种社会规范会在两个层次上形成一定的信念和深层选择:一个是对规范与人的总体关系有一个基本的立场和态度;另一个是对具体规范体系的选择和信奉。它是最直接、最具体、最表层意义上的价值观念。现在通常所说的价值观念,往往就是指这个层面上的信念。第四是‘价值实践’意识,其主要是指人们对自己所选择和追求的价值,在实施方式上有什么特殊的信念和信条。第五就是‘价值本位’意识,其主要是指现实中的价值各种各样,人们会现实地选择作为各种价值换算通项的最重要价值。”
上述五个方面其实是有机联系、互为影响的,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关系形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坐标,并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判断和评价。我国的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场根本性的社会变革。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知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我国经济发展历史的重大转折。这一重大转折不仅仅改变了农村固有的经济关系,同时也改变了农村的文化价值关系。诚如伟大的哲学家马克思所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李德顺教授提出的五个维度角度,解析社会转型背景下人们价值观念的变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是社会发展变革的一面镜子。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命脉,也是我们老祖宗安身立命的重要依据。由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兼容并蓄,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既有普适性核心价值观,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文化流派又有各具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文化富于地域、时代及流派特色的核心价值观之间并不驳杂拒斥,而是和而不同,相互补充甚至是相依相生。与此同时,虽然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流派的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各具特色,但它们都是对中华文化普适性核心价值观“经世致用,和而不同”的诠释。如韩焕忠所说:“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指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各种价值观念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指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即儒、道、佛三家各自的核心价值观;其二,是指儒、道、佛三家共同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所体现的核心价值观。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可以概括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道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可以概括为道法自然,逍遥齐物。中国佛教的核心价值观可以概括为慈悲为怀,普度众生。中国传统文化各家在处理与其他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时,普遍体现出融合会通、和而不同的价值取向。”尽管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但由于地域文化常常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文化的时代性又不否定文化的稳定性,因此,我们将主要讨论中国主要传统文化流派的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文化总体的核心价值观及其关系。从以上引语来看,韩焕忠先生从儒、释、道核心文化理念的角度讨论了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由于“人”是文化的核心要义,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其实是关于人自身问题的深入或终极思考,即对为人处世最根本的价值判断。按照这样的思路来看,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崇尚“进取精神”;道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热爱生活与珍爱生命”;中国佛教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推崇“宽宏大量与以苦为乐”的生存哲学。
“进取精神”是儒家文化非常推崇的一种处世哲学,“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语出《周易》,其所主张的其实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周易·象传上·乾》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即天道运行周而复始,永无止息,谁也不能阻挡,君子应效法天道,自立自强,不停地奋斗下去。《周易·象传上·乾》云:“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坤”象征大地,君子应效法大地,胸怀宽广,包容万物。孔子虽然意在解释卦象,但与此同时,这两句话也体现了其君子人格及其处世哲学的基本要义。君子处世,就应该像天那样高大刚毅而自强不息,自我力求进步,永不停止。不仅如此,在儒家看来,具有君子人格的人还应具有宽广的胸怀,能够容纳和善于接受不同意见和建议,不断地丰富自己的内涵。说到底,儒学也是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哲学。孔子主张“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孟子认为“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显而易见,在孔子和孟子看来,只有艰苦奋斗,才能增长能力,才能成就事业。孔孟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看作人生最基本的使命。在他们看来,无论社会角色如何,好男儿都要以天下为己任,辅国安良,经世致用。因此,儒家便主张“内圣外王之道”。在儒家看来,理想的文化人格应是内有圣人之德,外施王者之政,即将人格理想与政治理想相结合。为了造就这种理想的文化人格,每个人都要积极进取,循“礼”向“仁”。孟子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宋儒张载所谓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也何尝不是对儒家学者所崇尚的积极进取精神及其使命感和责任心的一种文化阐释。正因为具有这种精神,两千多年来,中华民族虽然历经磨难,但我们筚路蓝缕,积极进取,一路走来,仍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
道家最为推崇的概念“道”,其原始意义是指道路,引申为人应遵守的规则和运动变化的规律,以及那些自觉遵守规则和规律的人所达到的自由境界。老子提倡“道法自然”,“自然而然”。“得道”则意味着通过修身养性,达到合乎宇宙规律,契和天地的地步。道家主张要任由事物按照自己的本性生长发育,绝不能以人为的方式改变其固有的习性。只有这样,事物才能正常地发展,其本性才可能避免被扭曲,天下才可能因为没有强权而太平。“自然而然”即“无为”,“道法自然”则“无不为”。“无为”是从“道法自然”中获得的方法论,而“无不为”则是由此方法论而达到的最为理想的效果。“道法自然”,就可以实现庄子所谓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并达到“逍遥”自在的“无待”之境。以此处世,则可以成就庄子所谓的“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从而实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齐物”之境。也就是说,遵从“道法自然”的基本法则,既可以使自己的本性获得充分的发挥,也可以使他人或他物获得完全的自由。从道家的价值理念来看,道家虽然没有儒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古道热肠,但却有“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清醒与冷静,在某种程度上,道家的处世哲学也可以修正儒家过于注重个人社会使命的弊端。以自己的无为、好静与无欲,去换取人民的自然顺化,即使人民自我化育,自然富足与自然淳朴。也就是说,道家把回归人生的本然状态,即使人“道法自然”而又“自然而然”看作最高的价值诉求。由于这种状态是生命的一种本然状态,加之道家无论是推崇修道,还是喜好炼丹服药,其目的都是为了以人为的方式延长人生命的长度。因此,“热爱生活与珍爱生命”无疑是道家价值观最核心的部分。
中国佛教主张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在佛教看来,人生在世,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恨苦、求不得苦、五盛蕴苦等在所难免。因此,佛教认为,对每一个人来说,“苦”都是命中注定的,生命不息,苦难不止。“在道家的始祖老子看来,道的运行是为苦圣谛;招致人生诸多痛苦的根源在于人有各种欲望,即对顺境的贪、对违境的嗔和对无违无顺之境的痴,是为集圣谛;若要从各种痛苦中解脱出来,必须灭除各种欲望,达到清净寂灭的境地,是为灭圣谛;而要实现清净寂灭,就必须修习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等八圣道,是为道圣谛。小乘佛教知苦、断集、慕灭、修道,追求灰身灭智,最终实现的是个人的出离和解脱;而大乘佛教则以慈悲为怀,对一切众生的各种痛苦都感同身受,将拔众生于苦海而给予众生快乐视为自己获得彻底解脱的前提。在儒家达则兼济、穷则独善的传统影响下,中国佛教形成了以大乘为主融合小乘、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一佛乘思想,因此,以慈悲为怀,自觉觉他、自利利他、自度度他,普度众生,就成为中国佛教最基本和最核心的价值观念。这也是普门示现、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在中国获得广泛信仰的根本原因。”显而易见,韩焕忠先生把“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看作中国佛教最核心的价值观。中国佛教之所以把“慈悲为怀,普度众生”作为其最基本的价值诉求,是因为其主张做人要“宽宏大量”、“以苦为乐”。因此,我们认为“宽宏大量”、“以苦为乐”的生存哲学才是中国佛教最根本的价值诉求。
尽管中国传统文化各个流派的价值诉求有所不同,但在总体上,它们却共同体现了“经世致用,和而不同”的价值取向。如儒家主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周易·系辞下》),即殊途同归。由此可见,儒家文化并不偏执,它在宣扬自己价值观的同时,也能看到异质文化的价值。《庄子·齐物论》云:“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两行”即主观与客观并行不悖,物我各得其所。“齐物论”其实阐述了庄子的相对主义认识论。“道家的‘两行’与‘齐物论’,实际上就意味着允许和承认各种思想观念和文化形态都具有充分发展的权利和自由。中国佛教也非常注重与儒道文化的会通与融合,逐渐形成了以儒治世、以道治身、以佛治心的文化分工。儒、道、佛三家在理想人格、理想境界、修行方法等许多方面具有同构性,因而可以相互融合和会通,实现和谐相处。但儒家关注人文化成,道家重视自然无为,佛教则主张清净解脱,三种文化的思想传统和价值追求又具有极大的异质性,因而又无法实现完全的同化。在融合会通、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念指导下,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儒、道、佛三家并立共存的基本态势。儒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佛道二家则是作为儒家文化的补充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学焉各得其情性之所近’,优游于三种文化传统之中,尊其一而容其二,形成了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为中国人的精神翱翔提供了广阔的思想空间,也为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这一文化精神同时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包容性,“譬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譬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这段话也可以诠释中华传统文化对异质文化所持有的包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