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土地所有权思想研究:1905~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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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选题缘由

土地问题自古以来就是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近代以来亦然,也是探讨热烈且持续时间长、影响深远的基本问题。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因之,“一切经济问题的打算,归根结底,总离不了地。我们这一片土地养活了我们几千年的民族”。费孝通:《费孝通全集》(第四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43页。土地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是人们所关注、渴求的基本生产资料,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这对缺少甚至没有土地的人来说尤其如此。诚如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的,“在中国,每个人都很想占有若干土地,或是拥有所有权,或是租地”。[英]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71页。但是,在土地占有不合理的情况下,占有过量土地的地主与无地、少地的农民,就构成了一对以土地所有权为中心的矛盾。并且,这一矛盾一直未得到有效地解决。近代中国的土地关系,早年因受阶级斗争学说影响,过分强调农民与地主的对立。“关于旧中国的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新中国成立后一般都根据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以及1950年6月5日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认为大体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70%至80%的土地,而占乡村人口90%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劳动人民总共只占有20%至30%的土地。在旧中国几十年间,地权越来越集中,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参见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后来,史学界对近代农村土地占有状况进行了重新估计,郭德宏的《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及章有义的《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再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等文就指出,当时地主、富农一般占地50%-①60%,从宽说60%。后来,因不同的研究视角以及选材,也相继得出了其他结论。如秦晖就提出“关中无地主”的论断(参见秦晖:《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土改前关中农村经济研析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对于一般认为的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尖锐对立关系,有学者指出不是地主压榨农民,而是农民对地主的反抗乃至“欺凌”,农民在与地主的斗争中处于“强势”地位,并且因为农民欠租、抗租,导致地租量的下降(参见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与地租》,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70页)。至于近代地权关系的大致情况,根据严中平等的研究,“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地权分配,已集中得相当严重了”;鸦片战争后,“不仅广大农民群众很多迅速陷入破产的境况,就是小土地出租者和中、小地主,也多有败落下来的。这些人被生计所迫,不得不把仅有的少量土地忍痛出售,而这也就是缙绅、豪强、富商大贾和高利贷者大显身手,兼并土地的绝好机会,使土地集中的过程更加速了”;“土地分配不均情况,与其前相比,有加无已”(参见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1840-1894)》(上册),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56-457页)。刘克祥等亦指出,20世纪30年代以来,个别地方存在相对平均的情况,但土地所有权整体上在逐渐集中(参见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土地阶级分配状况的整体考察和数量估--20世纪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三》,《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美国学者易劳逸则指出,近代尤其是1937年至1949年间,“能够显示土地正在大规模集中的可靠资料是非常缺乏的”,但是,“大地主普遍地更加富裕与大多数农民生活水准的下跌仍是实情”(参见[美] 易劳逸:《毁灭的种子:战争与革命中的国民党中国(1937-1949)》,王建朗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3页)。本书不拟对中国近代(1905-1949)土地占有情况进行探讨,但是,采纳学术界一般所认为的近代中国在地主土地所有制下,农民生活的普遍贫困与农业生产的凋敝。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土地是所有人的希望。地主集中土地,不仅是剥夺农民土地的结果,也是致使中小地主丧失土地的主因。此外,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近代中国,“地主占有过量土地与农民需要土地”这一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不论地权关系如何,对土地所有权的思考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总是存在的。譬如中国虽已实现土地公有制,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渐兴起了土地私有思想,以文贯中、陈志武等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者,认为中国农村土地的私有要优于公有;国内学者如温铁军、贺雪峰等则强调继续坚持并发展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合理性。费孝通曾形象地说,中国农民“视土如命”,“好像是患着永远不会吃饱的土地饥饿症”。费孝通:《费孝通全集》(第三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4页。

近代以来,人们对继续存在并逐渐加剧的土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这些探索既有理论层面的继承、吸纳与创新,也有实践层面的努力;且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对土地问题的看法与解决思路,形成了内涵丰富且各具特色的土地思想。这些思想是宝贵的历史遗产,有待我们进行深入发掘、借鉴。这些土地思想,包括土地生产思想(即探讨如何发挥、拓展地力)、土地金融思想(如何提供贷款以发展生产以及购赎土地)等等内容;但基于土地所有权在土地问题中的核心地位,无疑吸引人们对其进行更为集中、深入的探索。土地所有权思想也就成为土地思想中内涵相对丰富,脉络较为完整,且更为值得深入梳理、研究的对象。

近代尤其是1905—1949年中国社会的土地所有权思想,就其内涵而言,大致可以分为:土地农有思想、土地国有思想以及土地公有(共有)思想。研究这一时期的土地所有权思想,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首先,梳理中国近代土地所有权思想的基本内涵,能够了解历史时期人们对土地所有权问题深入而广泛的思索;而发掘这一内涵丰富且颇具价值的思想资源,对历史研究、土地思想史研究等均有着重要意义。其次,通过这一研究,能使我们深入了解历史时期人们探索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的思想演进历程,从而在整体上掌握土地公有制确立前的土地所有权思想基础以及思想抉择过程。最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现今仍然是困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土地问题将更加凸显,围绕着土地公有与私有,又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围绕着土地所有权的争论又开始兴起,国内外围绕中国土地所有权(尤其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又形成了公有与私有两派的论争。大致来看,诸如文贯中、陈志武等这些在美国的经济学者强调中国土地应该私有化,给予私人土地所有权;而国内的温铁军、贺雪峰等则强调土地公有制,并且双方有激烈的争论。参见贺雪峰:《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并且,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新一轮土地改革已经如箭在弦。因此,通过对中国近代(1905—1949)土地所有权思想的分析与研究,发掘其中的闪光之处,可以为现今土地所有制的完善以及“新土改”提供资鉴。

总之,土地所有权作为土地问题的核心,与近代社会转型、革命建设、发展道路等紧密相关,也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对其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