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培训教材(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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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履行入党程序

1.个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个人自愿,是我们党发展党员的一个基本原则。入党申请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只有自愿入党,才能自觉地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不至于做出与党和人民利益相违背的事情。因此,入党申请人要在自愿入党的基础上,由本人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表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现实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党组织通过入党申请书了解和掌握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对申请人的培养教育计划和安排,使入党申请人能够早日成长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入党申请书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表达自己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的一种形式。入党申请书正文主要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自己的入党动机,即为什么要求入党;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的表现;自己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缺点;自己对接受党组织考验的态度和决心。

一般来说,一个入党申请人刚刚提出入党申请的时候,尽管对党是有感情的,有要求进步的愿望,但他对党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的认识可能不那么深刻,与共产党员的标准存在一定的距离。要缩短这个距离,既需要入党申请人个人的主观努力,又需要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入党申请人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和有关情况。

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情况,有利于党组织对他加深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更快地进步。同时,这也是他争取党组织教育帮助的具体行动,是培养严格的组织观念和对党忠诚的重要途径。向党组织汇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思想汇报的内容,主要是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重大时政事件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情况;党组织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和交办的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自己对照党员标准所找的差距和今后的打算情况等。思想汇报要定期、及时、真实。

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入党申请人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吸收表现突出的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方法是: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入党申请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对其加强培养和教育,并结合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培养教育计划。入党积极分子要虚心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教育。一是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党组织应该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新时期,为了确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接受一定时间的集中教育培训,这是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接受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党组织为了考验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或让他更加成熟起来,通常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让他们进行实际锻炼,并从中来考察他们的觉悟程度。三是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哪些活动,要由党组织决定。一般地说,可以参加学习党章、听党课、党日活动、讨论积极分子入党的党员大会、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表彰大会和事迹报告会等。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活动,是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优秀品质的好机会。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服从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这些活动,并从中接受教育。四是虚心接受党组织的批评。为了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更快成长,党组织经常研究他们的思想情况,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并通过培养联系人把党组织的意见转告本人。这些意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当然,入党积极分子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也可以向党组织说明和解释。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表

入党积极分子应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考察,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避免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被吸收入党,防止各种投机分子钻入党的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而言,主要是要接受党组织的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经常收集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并据此肯定他们的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于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成长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考察的具体方法可以采取由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方法,也可以采取听取党内外意见的方法。入党积极分子只有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才能使党组织更多、更全面地了解他的成熟程度,从而使党组织能够根据他思想和工作的实际状况,加强具体的培养教育措施,为党发展合格的党员提供条件。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所以要建立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是因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的主要工作是由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具体承担的。因此,入党积极分子的各方面情况以及成熟程度如何、能不能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最了解、最有发言权。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党内外群众之中,其思想和行为必然给党内外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可不可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就必须听取群众的意见,而不能直接由某一级组织或某一个人说了算。

按照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这里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由两名党员担任,可以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更加全面、认真和深入,避免因一名介绍人对发展对象的不全面、不客观的看法而影响发展对象在政治上的进步。入党介绍人要由两名党员担任,在其中一名介绍人发生工作变动或其他事情的时候,另一名介绍人还可以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教育,有利于入党介绍人工作的连续性和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入党介绍人要由正式党员担任。因为入党介绍人的任务之一,就是在被介绍人具备党员条件的时候,及时向党组织介绍其入党,并表明自己同意其入党的态度。这种权利只有正式党员才能够享有。

选定入党介绍人的方法,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如果由党组织指定,必须经入党介绍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实践中的一般做法是,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在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的培养联系人来担任。因为培养联系人与发展对象的接触多,了解深,且又经过了较长时间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和培养,从而能使培养考察工作保持一定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一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是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是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是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之一。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进而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可以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通过政治表现考察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政治立场以及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的基本态度。因此,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发展党员的工作实践中,必须严格坚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程序,不论发展对象是谁,都要进行政治审查。只有既具备党员条件,政治审查又合格者,才能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的预备党员。凡是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关于发展对象本人的情况。一是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三是发展对象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情况。其次,关于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要审查清楚这些人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也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方法。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目的,是使发展对象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入党。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通常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以便在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上更有针对性,起到更好的培训效果。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可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适当地安排自学、讨论、集中学习、参观党的有纪念意义的革命圣地、组织考试等形式,增强培训的活跃气氛和学习兴趣。三是加强对短期培训的领导,逐步建立起短期培训制度。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也可以结合当前党的重大政治事件,学习党的有关决议、党的重要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等,还可以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对发展对象进行形势和任务的教育等。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装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档案。

4.预备党员的接收

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党的队伍能否不断壮大和能否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工作。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在基层党委预审、支部大会讨论、党委审批等环节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一,基层党委预审。《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还可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防止“带病入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规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二,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一是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二是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三是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四是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三,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是上级党组织审查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四,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这样做,一方面使党委能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中国第一个女共产党员

中共一大召开前,在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中总共有53名党员,其中有两名女党员。刘清扬是1921年1月在法国由张申府介绍入党的,缪伯英则是1920年11月在北京由李大钊直接发展的。缪伯英是我国的第一个女共产党员,是我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

第五,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5.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同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考察的重要时期,而且又关系到党员的党龄,关系到党员的政治生命。因此,党组织和党员都应当明确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应该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按期转正。第一,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第二,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第三,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在预备期自己的表现如何,有哪些进步,对支部大会接收自己为预备党员时提出的缺点改正和克服的情况如何,目前还存在哪些缺点,如有什么新的问题也要如实说明。此外,对今后努力方向、能转正和不能转正都作出明确的说明和表态。转正申请与入党申请同样重要,都是存档文件,一定要诚实而认真地填写。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党内外的意见,以及预备期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其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先由申请人汇报预备期的表现情况、支委会汇报对其审查的意见,然后由到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最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根据申请人在预备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情况,对申请人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预备期的其他考察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接到支部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后,要指派专人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和分析,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议,并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日期;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详实说明原因。党委会讨论审批后,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支部书记要同转正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提出要求和勉励。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更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继续努力。预备党员转正后,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应该着重指出的是,入党特别是思想上入党将伴随一个党员政治生命的全过程。因此,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长时间的自身努力和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经过一系列的入党程序和手续,实现自己的入党愿望,确实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但是,一个人在组织上入党,这只是自己作为党员政治生活的开始。要真正从思想上完全入党,则是共产党员须臾不可忘记的政治任务。新入党的党员,一定要把入党作为自己继续前进的新起点,更加严格地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使自己无愧于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做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