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十六字”总要求要遵循的原则
根据目前党内的状况和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党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保证这一方针的贯彻落实,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有计划地发展原则
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所谓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就是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发展党员之所以要有计划,这是发展壮大党的队伍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首先,作为先锋队组织,党员队伍的数量、分布、年龄、文化结构的状况等,要有一定的合理的比例,以便确实起先锋模范作用。其次,一个公民成为一名工人阶级先进分子,一般地说,要经历一个思想政治上的转变、成熟过程,要通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逐步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党组织要根据这个规律对申请入党的对象做出培养、发展的计划。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应从微观上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要严格制定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发展党员不能临时动议,一般也不准无计划发展。列入计划的发展对象,如果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该推迟或调整,不能勉强发展。
2.质量第一原则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严格注意发展党员的质量,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执政党的地位决定的,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能一方面解决一部分不合格党员,一方面又让一些不合格的人入党。要严格考察每一名入党申请人是否真正具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能否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在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保证党员质量,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按党章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办事,除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外,还要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3.入党自愿原则
我们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发展党员工作的实践证明,只有当入党申请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入党意味着要干什么的时候,入党后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当然,坚持自愿原则不是说党组织可以放弃做工作,等待入党者自发成长,而是要在积极培养的条件下,由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4.个别吸收原则
“个别吸收”,就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入党人自愿的原则,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发展对象入党。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一次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但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关门主义倾向,即把确已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的大门之外;一种是突击发展倾向,即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