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近代简史
一 曼谷王朝初期(1782~1851)
1782年,吞武里王朝被推翻后,郑信王手下的部将昭披耶却克里被加冕为王,为拉玛一世(1782~1809年在位)。拉玛取自泰国民间传说中的一位英雄。拉玛一世是当今曼谷王朝的奠基者,原名通銮,是郑信的同窗好友,阿瑜陀耶王朝后期曾任叻丕府的军政长官。阿瑜陀耶王朝灭亡后,他于1768年投奔了郑信,成为其手下的一员大将,在驱逐缅甸侵略军和国内统一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吞武里王朝后期,他被晋封为昭披耶却克里,执掌吞武里王朝的军政大权。1782年,吞武里发生叛乱,郑信被废,他从柬埔寨前线回京,自立为王,开创了曼谷王朝,亦称却克里王朝。拉玛一世是当今泰国国王拉玛九世的祖先。
拉玛一世登基后的第一件大事是把皇宫从吞武里迁到曼谷,曼谷成了泰国史上的第四个国都。他将劫后余生的工匠师傅全都找来,仿照阿瑜陀耶城的宫殿模式建造新皇宫,建成了举世闻名的大皇宫和玉佛寺。为了模仿阿瑜陀耶故都的形式,他还招募许多柬埔寨人修建了长达3246米、宽20米、深2.5米的环绕新皇宫的护城河。
拉玛一世即位后,极力恢复和发展封建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他首先树立国王的权威,国王不仅是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国家的化身。国家的一切法律、命令要由国王颁布,全国的行政事务都要以国王的名义进行。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拉玛一世恢复和健全了封建等级制度,王室成员获得最高的爵位,在行政上他们的官阶也最高。通过对王室成员的加封,国王将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对外,拉玛一世采取宣威四邻的政策。他多次率众击退缅甸的入侵,巩固了从南到北的边界,还使老挝、柬埔寨和南部马来半岛重新藩属暹罗,恢复了阿瑜陀耶盛世时的势力范围,使暹罗成为中南半岛的大国。
在政治上,曼谷王朝初期基本上沿袭了阿瑜陀耶王朝的中央行政组织形式,但有所发展。王朝设立了6个部,即军务部、内务部、财政部、官务部、政务部、农务部。除这6个主要的部外,王朝还设有宗教厅、皇家驯象厅、宫廷安全厅和皇库。中央6个部的部长均由亲王担任。
在社会经济上,曼谷王朝建立以后,国家获得统一和安定,因而生产得到逐步的恢复和发展。曼谷王朝农业生产的基础仍然是个体小农经济,但在19世纪初,新的农业耕作区得到开拓,大田作物的种植已经出现。19世纪中叶湄公河三角洲各支流之间被凿通后,三角洲上肥沃的新平原被开发出来,暹罗的水稻种植面积大大增加。此外,暹罗还种植国际市场需求的经济作物,如南部曼谷和北柳种植的甘蔗、尖竹汶种植的黑胡椒、北部和南部种植的烟草和棉花都是为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而种植的作物。
农业发展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部分传统的家庭小手工业逐步让位给手工业作坊。尤其在中部地区,制糖、榨油、酿酒等作坊的建立如雨后春笋,仅在甘蔗种植区的北柳,就有20家制糖作坊,每一家作坊约有200~300名工人。其他如纺织、制盐、金属冶炼等工业也兴旺起来。航海、造船及与此有关的木材加工工业,也随着对外贸易的扩大而不断发展。曼谷王朝初期,王室仍然采取外贸垄断的政策。国王委托主管皇库的官吏负责对外贸易,由财政部管辖。
在文化上,曼谷王朝初期专门设立了国家宗教事务厅,把佛教组织及其活动纳入中央政府的管辖之内。拉玛一世登基后不久,接连颁布了7个有关暹罗佛教的法令,对佛教圣职级别进行调整,以提高佛教僧侣的道德水平,恢复僧侣的权势和威信。1788年,在曼谷召开了由全国著名佛教僧侣参加的大会。曼谷王朝初期耗费了许多钱财,大兴土木,修建佛寺。拉玛一世时代修建的佛寺如明珠皇寺、大佛骨寺、圆满寺、祇园寺、钟寺等,至今仍保存完好。
拉玛一世的继位者为拉玛二世(1809~1824年在位)。拉玛二世积极展开外交活动,并允许葡萄牙在曼谷设立第一个西方国家的大使馆。清朝道光及嘉庆年间他曾两次遣使赴北京。拉玛二世也是杰出的诗人和文学家。他创作的《预言长诗》、《赴六坤抗击缅军诗》和《进攻缅城诗》等作品,记述了他的戎马生涯。他根据印度史诗《罗摩衍那》提供的素材创作的《卡威》、《猜耶策》等作品,也获得很大成功。根据他的剧本改编的舞剧经常在宫廷中上演,使舞剧从此开始风行。现在流传的《伊瑙》剧本,据说也是经拉玛二世修订过的。
拉玛三世(1824~1851年在位)继续推行对外开放的政策。他不仅与中国保持良好的外贸关系,还鼓励美国的传教士把西药和印刷术引进泰国。印刷技术经过改良后使泰国拥有了泰文的印刷,天花疫苗也是当时从美国引进的。拉玛三世也十分重视文学发展和文学创作。1836年,他下令将重要的文学作品镌刻在卧佛寺的墙上,还将佛教经典、星相卜文和传统医学镌刻在另一面墙上,由此保留了大量的文化精华。
由于国内外商业贸易的发展,不少原来的乡间集市发展成初具规模的城市。拉玛三世时期,城市开始扩张,曼谷周围形成许多人口为4000~6000人的市镇。
佛教的传播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在20世纪拉玛五世改革以前,泰国的文化教育同佛寺密切相关。人们将子弟送入寺院当僧人或短时期出家,他们在庙里学习文化和佛教知识,这便是寺院教育的起源。寺院教育主要是传授佛教教义,实行佛教的道德教化,教授佛教礼仪和巴利文等。王室子弟也必须接受寺院教育。与寺院教育并存的还有贵族家庭的私人教育,该教育主要教授泰文和算术。
曼谷王朝初期的对外政策仍然将邻国缅甸作为主要的对手,缅甸和泰国也多次在战场上交锋。拉玛一世将对付缅甸入侵作为其对外政策的重中之重。1785年、1786年、1787年缅甸3次入侵暹罗,但都遭到失败。拉玛一世在位时,除了多次击退缅甸入侵,巩固了从南至北的边界外,还使原藩属国老挝、柬埔寨和南部马来半岛重新归顺暹罗。至此,暹罗完全恢复了阿瑜陀耶王朝极盛时期的版图,成为中南半岛的大国之一。拉玛一世的功绩,论其创业,当然比不上素可泰王朝时的兰甘亨国王;就其武功,也远不如阿瑜陀耶王朝的纳黎萱大帝;但他在曼谷王朝初期,恢复封建的中央集权,稳定国内政治秩序,同时宣威四邻,使暹罗重新成为强大国家,功绩彪炳。
曼谷王朝初期,泰国在与西欧国家的交往中仍然采取传统的封闭政策。自1688年驱逐西方殖民者的运动后,暹罗一直谨慎地执行着歧视西方、严格限制与西方贸易、防止西方商人涌入的政策。在100多年的时间里,西方传教士、商人和冒险家被拒之门外。曼谷王朝建立后,特别在拉玛一世治国的27年中,暹罗与西方的交往几乎断绝。
到拉玛二世时,暹罗才重新开始了与西方国家的接触。葡萄牙、美国和荷兰都多次与暹罗交涉,希望在暹罗或设立领事馆,或开展贸易,但都遭到暹罗的冷遇。尽管葡萄牙最终得到了一块土地开办领事馆,但贸易额始终微不足道。真正敲开暹罗大门的是英国。1684年,英国被迫封闭了在暹罗的商馆,此后130多年与暹罗没有正式的商业往来。1819年,英国在新加坡建立殖民地以后,才于1821年与暹罗开始正式接触。随后,英国试图说服暹罗同英国缔结通商条约,取消国王收购国内商品的垄断权。起初,英国人的努力似乎并没有奏效。暹罗对西方列强仍持怀疑、防备的心理。当时,曼谷王朝规定:若未获准,西欧人不能在暹罗旅行、购买土地;不允许西欧的私人船只在暹罗登记;等等。同时,暹罗还特别对西方商品制定了征税的规定,对西欧货物征收商品价格8%的进口税,另外还征收船只停泊费。暹罗国王对货物的优先购买权和王室对贸易的垄断权,是西欧与暹罗贸易的一大障碍。
1824年英缅战争爆发后,对欧洲商人的严格限制才有所改变。暹罗一直把缅甸视为仅次于中国的大帝国。英国向缅甸宣战对暹罗上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当英国人再次希望改善关系时,受到了暹罗的礼遇。双方很快订立了《伯尼条约》。条约有以下规定:两国相互和平友好,互不干扰国界和领土;明确治外法权;明确拒绝租借土地或建立商馆,除非得到允许;明确拒绝贩卖鸦片;等等。但在商业协定中,暹罗允许英国商人有较多的自由,对征税有明确规定。《伯尼条约》打破了暹罗100多年来闭关自守、不与欧洲国家往来的局面。1841年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的《南京条约》引起了暹罗的警惕。1843年,暹罗政府收回英国在暹罗收购食糖的权益,还禁止私人对其他物产如木材等进行贸易。西方人对暹罗的后退大为不满,他们决心打开暹罗的市场。
同时,传教士也纷至沓来。1828年,法国、美国等国的传教士相继在暹罗开设了基督教堂和教会学校。国王拉玛三世对基督教传教士的活动感到不安,担心传教士的活动会影响泰国的文化和安全,遂下令取缔教堂和修道院。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这项命令最终没有完全落实。西方列强在进行经济渗透的同时也在进行着文化渗透。
曼谷王朝初期恢复并改革了阿瑜陀耶王朝的典章制度,采取了各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巩固了国家秩序,使泰国出现了较长时期的稳定局面。
二 曼谷王朝改革时期(1851~1910)
泰国的近代历史是一部与西方列强和周边国家周旋的外交史。19世纪后半叶,经过产业革命的洗礼,西方列强迅速壮大起来。西方殖民者竞相在东南亚进行殖民渗透,按实力划分势力范围,寻找原料产地和销售市场。在咄咄逼人的列强枪炮下,东南亚诸国纷纷落入殖民者的手中,英国征服了缅甸,法国进入了柬埔寨和老挝。暹罗这个东南亚大国此时也成为令殖民主义者垂涎三尺的猎物。西方人携洋枪洋炮登陆泰国,企图为本国的产品打开泰国的市场。1821~1826年,英国4次派人商议降低关税、废除泰国王室对贸易的垄断等事宜,均未果。此后,泰、英双方的贸易额有所增加,但是泰王室仍然对贸易保持垄断。
直至拉玛三世当政时,他仍然极力保持暹罗传统的社会经济,以及因袭传统的政制。直到拉玛四世时(1851~1868年在位),暹罗才开始实行全面的社会改革。拉玛四世蒙固王继位前曾做过27年的和尚,是却克里王朝的英明国王之一,也是泰国历史上第一位接受西方学术思想的国君。他精佛学,重科学,知识渊博,通晓多种语言。他钻研了许多学科,如西方历史、地理、数学、现代科学。在位期间,他还重新制定了宫廷礼仪,按照前朝的模式兴建了许多寺庙和宫殿。国王下令将以前的法律和历代国王的敕令汇编成《三印法典》,这对巩固泰国的政治制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早期的曼谷王朝上下都认为西方将会给泰国社会带来威胁,因而拒绝与西方进行交流。19世纪中叶,欧洲和亚洲都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在亚洲,英国以印度为基地,用武力逐步控制了阿富汗,兼并了缅甸,征服了马来半岛的大部分领土。为了维护和巩固英国垄断资本在东方的既得权益,巩固其在暹罗原先的地位,并取得暹罗不干涉英国在马来亚和缅甸的殖民政策的保证,英国政府急欲与暹罗签订条约。面对这新的国际形势,拉玛四世蒙固王面临是否改变闭关锁国政策的抉择。
蒙固王自幼与西方人有所接触,学习过英语和地理、物理、化学、数学等自然科学,对天文学特别感兴趣。他阅读了大量的西方报刊和书籍,对西方有一定的了解和好感,即位后采取了亲西方的政策。为了抵抗西方国家的侵入,他与邻国化干戈为玉帛,又与西方多国建立外交关系,先后与英国、美国、法国、丹麦、荷兰、葡萄牙、比利时等国签订了商业或友好条约。他本人虽然是一个佛教徒,但他提倡宗教自由,允许西方人在曼谷建立教堂,也允许穆斯林在曼谷建立清真寺。拉玛四世在位时间不长,但其开明的政治和改革的态度为其子——拉玛五世做出了榜样。
1855年3月,暹罗与英国签订了《鲍林条约》。暹罗在这个条约中做出了重大的让步。《鲍林条约》基本以1826年签订的《伯尼条约》为基础,通过此条约英国人几乎达到了所有的目的。该条约的内容有三:一是取消泰国王室(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一切限制;二是泰国对一切进出口商品只能征收规定的低税率;三是泰国单方面给予英国领事裁判权。这是一个不平等的条约,蒙固王对英国做出了种种让步,企图以此获取西方国家的好感。但实际上,这个条约使国家的主权大大丧失,对暹罗以后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鲍林条约》的签订,开了暹罗史上允许外国人在本国土地上自由经商的先例,也彻底打开了暹罗的大门。自此以后,欧洲列强均先后以《鲍林条约》为蓝本与暹罗订立了各种不平等条约。1855~1899年,暹罗先后与英、法、丹(麦)、荷、德、瑞(士)、挪(威)、比(利时)、意、俄和日等15个国家签订了各种不平等条约。
《鲍林条约》签订以后,贪婪的殖民主义者并不满足于到手的利益,他们还想获得更大的活动空间。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双方在湄公河及其周边地区发生冲突变得不可避免。英国和法国同时向湄公河推进,张牙舞爪的炮舰划破了湄公河宁静的水面。法国首先提出以湄公河为英法两国势力范围的分界线,但是遭到英国的强烈反对。英国不愿意让湄公河上游地区落入法国人之手,而愿意让暹罗人来管理这块地区。觊觎已久的法国人岂容英国人来指手画脚,他们不顾英国反对,直接向暹罗施加压力。在法国人的逼迫下,暹罗人应允了法国对湄公河东岸地区的权力要求。但是法国殖民者的愿望并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他们的目标乃是得到暹罗控制下的暹粒和马德望两块属地。此时,由于殖民战线过长,英国难以兼顾,最终法国与暹罗签订了《法暹通商航海条约》,把湄公河东岸地区划归法国,暹罗放弃在马德望和暹粒及沿湄公河西岸25千米地带内建立军事设施。法国占领了这两块地方以后,英国人担心法国人继续在暹罗扩张其势力范围,提出有必要在英法势力范围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区,以保证两国的利益不受侵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双方于1896年签订了《英法公约》。公约的内容是:保证泰国的独立,任何一方都不能将军队开进泰国的中部地区。1904年双方又缔结协议,重申1896年的公约,确定以湄南河为界划分势力范围,暹罗的西部为英国人的天下,东部为法国人的范围。1907年,暹罗又被迫与法国签订了一个《法暹协定》,把马德望和暹粒割让给法国,法国放弃在暹罗的治外法权。英国人也不甘示弱,也强迫暹罗人与其签订了《英暹协定》,把暹罗南部的几个属国吉兰丹、丁加奴等并入英属马来亚,英国放弃在暹罗的治外法权。至此,英法两国在暹罗的争夺才告结束。虽然暹罗在形式上仍然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实际上,外来势力还是给这个国家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英法将暹罗作为中间地带主观上是为了避免两大势力的直接对抗导致两败俱伤,客观上却为暹罗留出了独立生存的空间。
蒙固王在政治、社会、经济方面也进行了大力改革。从登基开始,蒙固王便宣扬朴素的民主思想,而且身体力行。他废除了经过国王面前必须爬行的旧礼节,一切外国使臣朝见不必在殿前匍匐及拜跪,以示平等。他对西方民主选举制度颇有好感。登基后,两位法官去世,他下令亲王和所有官员投票选举。选举的标准是能力和智慧,以及能根据真理、正义和法律对案件做出正确的判决。
蒙固王在宫廷中推行西方教育,并对暹罗教育从寺院走向世俗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宗教方面,蒙固王提倡信仰自由。
在经济上,蒙固王也进行了初步的改革。他铸造货币,使锡币和铜币替代了长期使用的贝壳。他还修筑道路,发展交通,甚至亲自规划曼谷的道路。他下令挖掘了4条运河,连接了城镇,并建立造船厂,发展海岸交通。他还改造了“萨迪纳”土地制度,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在军事上,蒙固王按照欧洲军队的模式,开始建立新型军队。蒙固王有32个妻子,82个儿子。1868年8月,蒙固王在曼谷以南约225千米的三礼育观测日全食时,不幸染上疟疾,于次月驾崩,其子朱拉隆功继位,是为拉玛五世。朱拉隆功是泰国史上最著名,也是最受爱戴的国王之一。鉴于他所做的贡献,泰国人民尊称他为朱拉隆功大帝。
1868年,朱拉隆功亲王登上王位时年仅15岁。年轻的国王思想开明,崇尚自由。朱拉隆功亲王即位时,正值19世纪中叶以来,英法殖民主义威胁暹罗安全和主权的不太平时期。与西方签订不平等条约,使暹罗被纳入了世界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对暹罗早已孕育着的资本主义萌芽起了催生作用。但是,暹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和奴隶制度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种种变化。朱拉隆功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没有固定的法典;没有完整的教育制度;没有对收入和财政的适当控制;没有邮政、电报事业;债务奴隶制度没有完全取消;鸦片法执行得很糟;没有医疗机构去维护城市人民的健康;没有现代化的军队,根本没有海军;没有铁路,也几乎没有公路;历法也与各国不相吻合;等等。
为巩固国家的独立和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并加速暹罗社会向现代化发展,实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朱拉隆功国王适应历史发展的需求,在泰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改革。
第一,他废除了一些烦琐的仪式和落后的制度,要求臣民不再行跪拜礼。1874年,他又在诏令中宣布废除奴隶制,规定凡是在1868年后出生的奴隶,到21岁便可以获得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卖身。至此,在泰国延续了约500年的奴隶制度寿终正寝。
第二,朱拉隆功国王按照西方的社会政治制度来改造暹罗,是较早实行“开放政策”的亚洲国王。他向西方的议会制学习,改革国家政府体制,设立内阁政府。朱拉隆功国王的最大成就是对泰国行政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前,泰国的行政管辖是按地区划分的,北部归内政部管辖,南部归国防部管辖,中部归财政部管辖,政府组织没有按照职能进行活动。改革后,泰国按照西方的模式建立了12个部,各部行使相应的职权。他建立了两个国务会议,专门听取人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改革使一些权贵失去了原先的特权,也使西方式的职业官僚逐渐强大,后者最终动摇了皇家的权力。
第三,他把封建的按爵授田的“萨迪纳”制改为薪俸制,还改革了税务制度,将王室预算与国家预算分开,各种税收由财政部专人征收,并以人头税代替了服兵役。
第四,为了加强国家的军事实力,朱拉隆功国王模仿欧洲的军事制度,建立常备军,实行义务兵役制,建立军校,引进先进的军事装备。
第五,为了提高民众的素质,朱拉隆功国王还大力提倡兴办教育,使教育事业也有了显著的发展。1878年,朱拉隆功国王建立了一所宫廷学校,作为国家支持世俗教育的典范。政府的印刷局为现代学校提供课本,大批有身份的年轻学子被送到国外去学习,这为国家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人才。
第六,在社会生活中,朱拉隆功国王同样也实施了许多大胆的改革,如实行公历,并于1899年使星期日成为法定的休息日。为了维护泰国人民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泰国肆虐,朱拉隆功国王在曼谷兴建了医院等,为人们免费接种疫苗。1900年,一家德国公司在泰国修建了第一条铁路,这条铁路由北榄通往曼谷,并向西北延伸至柯叻高地,全长约320千米。首都曼谷安装了电话、电灯和一条有轨电车线,并与西贡开通了电报通信。1871年,国王还颁布了一道承认宗教自由的谕旨。
朱拉隆功国王的改革,使暹罗吸收了西方先进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奠定了现代泰国的基础。改革能够成功,一方面是因为殖民主义者为保护其既得利益,形成了中间地带,使泰国赢得了喘息的机会,在弱肉强食的19世纪末占有狭小的生存空间。更重要的原因是,曼谷王朝意识到了民族生存的危机,认识到了必须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按西方式的社会政治制度推行改革,才能使泰国免遭殖民的厄运。
朱拉隆功国王统治曼谷长达42年,于1910年结束。他一共有34个儿子和43个女儿。国王非常重视对儿女们的教育,他把儿子们送到国外去接受西方教育。他们在英国、德国、俄国等地学习,其中不少人才华出众,成为法律、农业、工程及军事方面的专家。
在殖民主义者争夺东南亚的斗争中,暹罗虽然免于沦为殖民地,但是,在前狼后虎的殖民态势中,帝国主义的欺压仍然是泰国生存的重大威胁。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商品贸易、外交活动和军事威胁一直是泰国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可以说,当时的暹罗只是名义上的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实际上,同西方国家签订的许多不平等条约决定了它是一个半殖民地国家。此时,在帝国主义的军事威胁和贸易逼迫下,泰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如何生存和维护国家的独立是泰国统治者面临的最重大和最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