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政府工作实际,严政纪、改政风、肃贪腐,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寻租空间得到压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2016年新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5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20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到目前共取消或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618项,提前超额完成本届政府承诺减少1/3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如果加上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累计减少各类审批超千项。三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累计削减70%。31个省(区、市)均已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上海等自贸区开展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行“先照后证”“三证一码”基础上,2016年又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综合监管。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事。这些改革举措,不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也大大压缩了寻租空间,从源头上减少了腐败风险。
二、管好政府“钱袋子”,公共资金使用更加安全高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严格预算审核和调整,严控超预算支出。深化预决算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都已经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已经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从2015年,开始政府采购、机关运行经费、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内容也都在决算中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整合功能相近专项资金,取消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等不合理专项,2016年专项资金减少2个,比2013年减少了126个,累计压减57%。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各级财政收回并统筹使用存量资金1889亿元。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2016年为国家节支和挽回损失5200多亿元。
三、强化督查激励问责,促进了干部勤政有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指标和任务,每年都进行层层分解,细化责任。围绕推动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国务院连续组织实施了三次大督查,还针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等进行了多次专项督查,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对干得好的地方和部门,进行了表扬和奖励,并出台激励支持勤政有为的政策文件,激励措施达到24项,从改革试点、财政投入、项目布局、融资发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支持。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已分批对1456名干部进行了核查问责。这些举措既推动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又推动了干部履职尽责,庸政懒政怠政得到整肃。
四、以法治建设促进廉洁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的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用制度形成对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有力保障和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规范,筑牢法制“篱笆”,防范权力“越线”,2016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3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8件。从2015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到2016年底已累计对995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各地区各部门也相应开展了文件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实施细则,明确了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具体办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这些措施为廉洁用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政风作风持续好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持续纠正“四风”。严控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超标办公用房。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连年下降,2016年比2013年压减了20.8%。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处理了一大批违纪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1.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5万人,形成了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姜秀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