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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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年在哪些方面加强了社会保障?

2016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着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加,社保待遇继续提高,政策功能日益增强,保障基本民生的网底更加坚实。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养老保险方面,2016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862万人,比2015年末增加250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0847万人,增加375万人。医疗保险方面,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4839万人,增加8257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524万人,增加63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5315万人,增加7626万人。失业保险方面,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8089万人,增加763万人,2016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30万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生育保险方面,全年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8443万人,增加672万人。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接下来还将在遵循保留险种、保留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以强化基本共济能力、有效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综合效能。工伤保险方面,一直以来,建筑业从业者存在着人员流动大、工资难核定等参保难的瓶颈,工伤保险参保率不高,使广大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暴露在巨大的职业风险中。2016年我国工伤保险稳步发展,参保人数21887万人,增加455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7510万人,增加21万人,截至2016年底全国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已达96%,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织牢劳动者保护的“安全网”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2016年,针对特困人员、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体,国家出台多项“暖政”,不断健全托底保障网,努力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一是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将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和农村“五保”人员供养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了对象范围、供养内容以及供养形式的城乡统筹,强化了政府责任,当年中央财政安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90亿元。2016年末,全国共有496.9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实现了特困人员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二是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生活。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低保补助资金达1242.4亿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同比增长10.8%和17.8%。2016年末,全国共有1479.9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576.5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6年11月底,农村低保全国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611元,同比增长17.8%,有效保障了全国6053.4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5%)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加强了低保制度与扶贫制度的衔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六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0号),促进了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强化兜底脱贫,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数已由2015年底的1521个减少到502个。三是继续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年共资助5620.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5亿元,同比增幅达10%,推动形成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得到健全,制度合力不断形成,救助水平逐步提高。对多数地区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范围内的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基本达到70%左右,较好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四是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2016年全国受灾人口近1.9亿人次,启动国家救灾预警响应5次,四级以上国家救灾应急响应22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910.1万人次,累计下拨79.0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帮助地方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还实施临时救助694万人次,同比提高15.5%。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是对弱势人群、困难群众多层次保障和帮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社会人文关怀,有利于促进底线公平。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6月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文件,从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保障。当年中央财政安排孤儿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9.43亿元,惠及50.2万名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民政部牵头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国28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或方案,30个省份建立了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等专项行动,重点改善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二是建立并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这两项补贴制度是按照(国发〔2015〕52号)文件要求建立并推行的,惠及了1700多万残疾人,基本做到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全覆盖。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国家层面谋篇布局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动将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医保,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等特殊人群的健康需求,并减轻其经济负担。三是再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首次实现城乡统一,惠及近千万优抚对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77.2万人。四是慈善事业快速发展。2016年3月,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根本遵循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善”的新时代。年度慈善捐赠额从10年前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以慈善组织为代表的各类慈善力量迅速发展壮大,涌现出数十万家慈善组织、6500多万志愿者,建立的公益慈善项目达数百万个,年受益人群达数亿人次,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

四、社保经办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稳步加强。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直辖市符合转诊规定的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都实现直接结算。推广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持卡人数达到9.72亿人,新增近9000万人,覆盖到全国70%的人口。正式启动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首批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约的有7个省,资金规模达到了3600亿。制定并实施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完成首批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的评审工作,评选出4家托管行和21家投资管理机构。我国在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取得的成就,获得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

(刘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