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区域协调发展有哪些成效?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引导产业、要素、资源布局优化,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和抓手,也是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2016年,“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进入新阶段,“三大战略”和“四大板块”叠加效应明显,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形成。
一、“一带一路”建设进度和成果超出预期。一是战略对接成效显著。截至2016年末,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表达了对“一带一路”的支持和参与意愿,我国与沿线有关国家和联合国有关机构签署了近50份共建合作协议,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规划纲要、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等顺利签署。二是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中欧班列新增运行线路13条,开行超过1700列,同比增长1.1倍。中巴经济走廊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喀喇昆仑公路升级改造二期、白沙瓦至卡拉奇高速公路等项目正式启动,萨希瓦尔燃煤电站等10个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瓜达尔港首次向海外大规模出口集装箱。三是产能合作的规模和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启动国际产能合作布局进一步优化,大型产能合作项目陆续落地,商签的产能合作协议陆续敲定,中白工业园等5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境外合作区建设进展顺利。四是人文合作交流明显增多。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启动实施,申遗考古、文化影视、中医药、旅游、生态等交流丰富多彩。积极阐释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促进民心相通,夯实民意基础。
二、京津冀协同发展势头良好。一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序推进。按照有共识、看得准、能见效、有影响原则,北京市调整疏解市场117家,清理淘汰一般制造企业335家。人随业走,2016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增量比2015年减少16.5万人,其中六城区出现由增到减的拐点,常住人口比2015年减少3%。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集中承载地等重大功能承接平台加快建设,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已经启动。二是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领域协同发展率先突破。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京津保核心区1小时通勤圈初步形成,京张、大张铁路等重大轨道交通项目全线开工,消除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断头路”“瓶颈路”800多公里。加大环保联防联控联治力度,统一实施散煤治理、控车节油、治污减排等措施,2016年京津冀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7.8%,北京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由2015年的105天下降至90天。科学布局产业承接,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一批产业合作平台加快建设,津冀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等产业合作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现代汽车沧州第四工厂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三是要素市场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取得进展。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等政策,免除了人才流动后顾之忧。京津与河北基础教育交流项目超过230个,首都师范大学等一批京津高校在河北开办分校分院。京津冀医师执业注册“电子证照”管理启动,京津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河北部分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有序开展。
三、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力度加大。出台加强黄金水道污染防控治理政策措施,启动沿江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控制化工污染向长江中上游转移。组织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清理了一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关停了一批化工违规企业。清理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1256个,关停约600座。启动实施贵州草海、云南大理洱海源头等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及湖北、重庆等省市10个湿地保护工程。二是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力度加大。三峡升船机建成投入运营,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基本建成。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批准设立。沪昆高铁全线铺通,重庆至贵阳、商丘经合肥至杭州、玉溪至磨憨等项目加快建设。一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三是现代产业走廊建设力度加大。多措并举推进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合芜蚌、重庆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州工业园区等33个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加快推进。有序引导下游产业向中上游转移,促进形成合理有效的产业分工协作格局。
四、西部大开发迈上新台阶。一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启动。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明确了“五横两纵一环”的开发格局和“五横四纵四出境”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任务。2016年新开工30项重大标志性工程,总投资7438亿元。西部地区生产总值比2015年增长8.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2%,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支持西部内陆和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力度加大。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广西凭祥、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支持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在重庆、四川、陕西新设自贸试验区,在重庆、成都等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重庆、陕西等地率先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试点。三是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重点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原围栏3417万亩,建设人工饲草地102.5万亩、舍饲棚圈7.1万户。
五、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一是促进东北经济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针对当前东北地区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重要举措,提出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稳增长和保民生,通过深化放管服等改革添动力,立足创新驱动和开放合作促发展。二是改革开放有力推进。组织开展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制定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有序推动总部设在东北地区的央企先行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中俄远东区域、产业及投资合作,加快大连金普、长春、哈尔滨三个国家级新区和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三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全国108个城区老工业区已启动实施搬迁改造。
六、中部地区崛起向纵深推进。一是中部发展战略定位已经确定。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明确要将中部地区打造成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方位开放重要支撑区,确定了160多项重大项目。二是城市群发展进入快车道。深入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出台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支持武汉、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强化长沙、合肥、南昌、太原等省会城市地位,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提升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三是承接产业转移政策进一步完善。完善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继续推进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2016年,中部地区生产总值比2015年增长7.9%,快于全国平均增速。
七、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成效明显。一是改革开放走在前列。上海市全面深化以自贸试验区为重点的改革开放,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累计1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浙江省全面启动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浙江自贸区与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广东、江苏、山东等省在“放管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迈出了较大步伐。二是科技创新继续领先。上海市实施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和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布局基本确立。广东省扎实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浙江省积极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是区域合作务实有效。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支持前海、南沙、横琴、平潭、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等合作平台建设。建立衔接紧密、运行高效、统筹有力的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协调机制。
(郭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