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心是孤独的猎手(3)
我不想在这个时候谈起这件事,便胡乱编了几个理由搪塞过去,在他们面前谈起父亲,让我觉得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他们也不再追问,我们几个人继续低头吃饭。小简宁伸手拉我的镜框,我故意装出一副凶相吓她,逗得她嘟起嘴吧,气哼哼的。
暮色四合,走廊上的灯亮起,坐在院子里抬起头,可以看到阒寂的夜空,星星像悬挂在上面的细小硬币一样,闪着迷离的微光,也只有在南方,这样还未被工业文明所大肆玷污的地方才能看见如此明澈的星空。没有月亮,但地上反着一层微亮的光,走在上面的时候,会感觉到脚步发出的声音也好似映照了亮光,光影同一。勒杜鹃的一树繁花在黑夜中只剩下了模糊的轮廓,那些粉嫩的花瓣,此刻在黑暗中剩余剪影一样的斑驳,好多年了,它就这么伫立在这间院落里,目睹春去秋来。其实生命的辽阔和跌宕都不及草木枯荣,它们可以褪尽一身繁华返璞归真,积蓄力量等待下一年的春暖花开,而人呢,又有多少人可以卸下满身铅华后仍旧傲立?
婶婶另外拾掇干净了两间房,给我和叶重阳睡。一间在东,一间在西,隔着天井,相安无事。时隔三年,我重又躺到了这间房里,理所当然的,我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看见了关于这里的所有一切,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我其实是很害怕的,手无寸铁去抵抗整个空旷和虚无的宇宙。尤其是这样阒寂的夜里,在棉城,乡里巷陌,偶闻狗吠声,清凉的夜色被撞得惶惶然。我从背包里掏出相册,上面有祖父母的,父母的,还有我们一家四口的合照。借着手机的光,我翻到母亲的那张,照片上的她还是一副干干净净的素雅,我抚摸着照片,只是上面的容颜已经被迁徙的时光打磨得近乎滑腻了。每次想起母亲,都会让我置身于一种无所依托的虚空中,如今我也算是半个孤儿了,又或者,这世上到头来每个人都是孤儿。
睡到半夜,外面下起雨,雨丝顺着房子的玻璃窗滑落,屋顶上的瓦片被雨珠轻叩,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我突然念叨起蒋捷的那首《虞美人》,“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明天清明节,看来雨水也要赶上这一段愁断魂的时光了。我睡不着,后脑勺枕着手臂,思绪飘渺,我想起以前曾住在院子里的陆家,具体来说,他们算是我家的房客,母亲生前和我说,她刚结婚那阵子,家里经济并不好,叔叔执意不住祖辈留下的屋,父亲成婚之后,还未成家的他就搬出去了,整座院落于是空了许多,是母亲建议父亲将东侧的那间房出租的,租房的,正是一户姓陆的人家,一家三口,从外地来棉城打工。
那个叫陆兆臣的男孩子,即使现在,我也对他印象深刻,记得他浓浓的眉毛,笑起来非常明显的双下巴,眼神清澈,有点坏坏的样子,他比我和叶重阳都大,我还未出生之前,他就在这座院子里生活了,两家人虽说是屋主和房客的关系,但彼此相处融洽,陆兆臣住进来之后,一时半会改不掉野性子,常在院子里闹腾,彼时我的父母还未生育,对新来的小邻居极为疼爱,尽管他坏,常甩脾气,但父母似乎很乐意被他折腾,有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给了他。
听母亲细细讲来,似乎那段日子,充满了温情脉脉熨帖的气氛,八十年代末的生活,不单调,但也谈不上多绚烂。
至于后来他们为何搬出去,陆母变得疯疯癫癫,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惶惑的梦靥。那些故事太过混乱,连我都懒得梳理。只是偶尔耳边还是会突然响起陆母撕心裂肺的呼号,仿若一把利剪,撕裂人心。她精神失常之后,被丈夫用铁链锁起来,关在了房子里,门窗都加固了,换了一扇防盗门,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十分留意她的举动,说不定某个时刻,她就会做出骇人的举动,她被关在屋子里,不得外出,失去了自理能力,拉屎拉尿失控,像只野狗一样被拴住,没有自由,暗无天日,不知道疼痛,不了解尘世的悲欢,彻彻底底成了被流放的苦役。关着她的那间房,在她死后好几天,也没有人敢进去清理,墙上被她涂满了粪便,地板尽是一股尿骚味,臭气熏天,令人作呕。
陆母留给我的印象其实很单薄,但她给这所院落带来的悲痛和凌乱,却令我们一家人活得恐惧不安。两家人之前和和气气的关系,也随着她的精神失常而宣告破裂。
我躺着,顿时觉得床板上透来一股凉意,令人毛骨悚然,不敢再往下想去。幸好手机在这时震动了一下,我的思绪才被拉了回来。三更半夜的,我以为是知寒的短信。
我一个翻身,拿起手机按了查看键。
“明生,睡了吗?陪我聊聊天吧。”我愣了一下,这语气,并不像知寒,再查看发信人,原来是叶重阳。这么晚了,怎么她也不睡?真滑稽,莫非她也和我一样睹物思人难以成眠?
我没想太多,回复她:“好,等我一下。”我起身,听见窗外的雨渐渐变小,便套了衣服,穿着拖鞋走出房间,推开房门的时候,一阵清凉的风朝我吹来。我看到重阳的身影,在夜色的掩盖下绰约而妖娆,她穿着薄薄的丝衣,头发胡乱扎着,抱着双臂斜靠在一根门梁上。雨丝渐细,落在身上,梦一般轻盈而冰凉。我走过去,站在她面前。
“怎么睡不着?”我问她。她没有回答,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支烟,用食指和中指夹着,递到我跟前,示意我给她点火,眼神带着一丝迷离的光。
“不好意思,我不抽烟,没有火机。”
她发出短促的笑声,好像在嘲笑我:“呵,我差点忘了,我的明生从来烟酒不沾。”
我回了一句:“那你还要我帮你点烟。”
她把烟嘴送到嘴唇,轻轻地含住,又不知道从哪里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打火机,一只手掩在嘴边挡风,另一只手利落地点燃了打火机,重重吸了一口之后,烟的末端亮了起来,紧接着她长长地吐出一口白烟:“抱歉,在外面习惯了。”
我不应该感到意外的,像叶重阳这样的女人,高中还未读完就辍学,一直在外,她一定经历了很多的故事吧,她的经历远非我所能穷尽。我盯着她看,这么久没见,她身上的蜕变,宛若历经严冬之后婀娜绽放的花朵,有些脱俗的美,令人却步,但止不住会驻足,多看一眼,一眼就够了。
我细细打量着她,好像第一次邂逅一样,此刻我十分疑惑,我和她成长在同一个家庭,同样的环境里,为何一旦分开,彼此身上那些蠢蠢欲动的念头,就会急速地吞噬原先的我们,我们从同一块土壤生根发芽,然后枝节蔓生,分道扬镳之后遭受不同的光和热,终究就会长成这般模样吧?
此刻的叶重阳,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表的老练和隐忍混淆起来的气息,她身上一定驻扎了无数形态各异的魂灵,在不同的时刻它们会呈现出不同的面目。她的脑海里其实一直住着一头类似于母鲸的动物,它的身体是蓝色的。那种蓝,就像天空本身的颜色一样,钝重,令人失控。
夜很深,婶婶一家人早就睡了,我们像下午一样,依旧搬了凳子坐在屋檐底下,漏下的雨珠断断续续的,打在粗糙的地板上,发出噼啪噼啪的声音。
“你还没有回我呢,怎么也睡不着?”
叶重阳一边抽烟,一边慢吞吞地回我:“没事,就想和你聊天。”
“我倒不觉得我们有什么好聊的。”
“那你还出来?你这个口是心非的人。”
“好吧,我投降。”
“这还差不多。”
我有些哭笑不得。夜很静,面对一个曾经和我闹得面红耳赤甚至扬言互不相认的人,我实在没有办法做到坦然。
“那你说说,要聊些什么?我可是个话题很贫乏的人。”
“就聊一聊感情吧,如何?”
叶重阳,算你狠,又抓住了我的软肋了。
“感情的事情,怕是没有你来的丰富,我的,贫乏得很。”
“那倒不一定,你怎么就知道自己的很贫乏呢?”叶重阳见我好像不太愿谈及感情的事,于是语气平缓了许多,她挪了挪凳子,和我面对面坐着。
“明生,我们来做一个游戏,我先说我的故事,然后换你,如何?”
“这算什么游戏?”见我无动于衷,叶重阳有些不耐烦了,她的眼睛在黑暗中看起来异常明亮。我换了一种姿态,不再是瘫软地靠着椅背,稍稍坐直了,我在等叶重阳揭开那层包裹着她的神秘面纱,我在等着她的故事,等着她填补这三年来空缺的位置。
“我堕过胎。”
没想到,叶重阳一开头,就抛给我一枚重磅炸弹。我像打量陌生人一样盯着叶重阳看,看到她现在的样子,实在无法想象,她曾怀过孩子。不过,我这样的想法太单纯了,像叶重阳这样的女人,堕胎对她来说,又算什么呢?
“对方的名字,我就不说了,反正说了你也不认识。我和他是在超市认识的,那时候我刚出来,你也知道,呵,我带着一点钱就像狗一样被打发走了。”
没等叶重阳把话说完,我立刻打断她:“别忘了,不是他赶你走,是你自己要走。”
“我不管,反正在他眼里,我就是一只没人要的狗而已,不过,也不能怪他,因为我一早就想离开了。”叶重阳的烟一直夹着,烟灰掉了一地,很快被地板上残留的雨水吞没。
“刚出来的那阵子,我什么都不懂,坐大巴去城里的时候,碰上一个色狼,现在如果让我遇到他,一定把他给阉了——他一路上都色咪咪地看着我,恶心死了,快下车时候居然对我毛手毛脚,我吓坏了,又不敢喊出来,最后狠狠踩了他一脚。我在城里,先是在一家超市找了临时工,当一个货架员,包吃包住,但工资低得很,大冬天的,很冷,我们早上六点多就要起来,搬刚运来的新鲜蔬菜,还有冻肉,牛奶,很多很多的食品,我的手就是那个时候冻伤的,老板是个中年秃子,抠门得很,还经常对年轻的女员工想入非非,我们几个都很怕他,看到他都故意躲开,我在那里做了一个月,之后领到了第一份工资,七百块,呵,很不可思议吧?我们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累得像条狗,最后扣了吃足的钱,就剩那么一点了,宿舍另外三个女孩子很快就辞职不干了,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坚持下去,毕竟我高中还没毕业,再出去又能找什么工作呢?”
说到这里,叶重阳把烟头丢掉,红色的亮光在夜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之后便遁入黑暗中。
“你是不是很恨我们?”
“要说没有恨,那是假话,我从来不喜欢说假话,明生,你不知道那段时间,我怎样熬过来。”叶重阳的眼神直直地射过来,让人防不胜防,那样的眼神里藏着几多哀伤,甚至还有,绝望。
“我又做多了一个月,这次老板让我收钱,工作量相对少了,工资也比之前多了一点点,哦,刚才忘了和你说,超市还有一个老板娘,比老板更令人讨厌,对我们几个女员工,她的厌恶都写在脸上了,怕我们去勾引她老公一样。”叶重阳的语气有些激动,她揶揄了一句:“鬼才会喜欢那个秃子呢,丑得要命,还经常假慈悲以为自己是活菩萨。后来有一天,他把我叫到办公室,我一进去,他随手就把门锁上了——很肥皂剧很狗血是不是?可那天确实是这样,我知道那秃子想干嘛,说实在的,我很怕,怕,但也要和他周旋。他一开始和我胡扯了很多,说了一通废话,最后闪烁其词地暗示,要每个月给我钱,条件是,我必须陪他——我就知道,他安的不是好心,我威胁他,如果再对我图谋不轨,我就向她老婆告状,他一听,脸色立刻变了,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敢告诉她,我要你吃不了兜着走。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从他办公室出来后,第二天看到老板娘,我拦住她,把老板对我做的事,统统抖了出来。”
“那他们,最后怎样了?”
“他们?没怎样,最后能怎样的还是我,我还是太单纯了,算计不过那两个老鬼,原来他们已经商量好了,他们要把我卖了。”
我越听越紧张,赶紧问她:“把你卖了?到底怎么回事?”
“呵,老板先威胁我,他料到我会找他老婆告状,所以隔天,他就栽赃我偷了超市的钱,要我赔钱,不赔就把我送去警察局,你说,我是不是中了他们的圈套?我第一次撞见这么狠毒的人,意识到他们要把我卖去做鸡之后,我吓得浑身发抖,那种感觉,真的生不如死,比别人拿了把刀搁在你脖子上还恐怖。”
“至于我后来怎么摆脱他们,还真的很惊险呢。”叶重阳此刻像极了一个信誓旦旦的说书人,节奏、语气,拿捏得恰到好处,完完全全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说了这么多,似乎男主角还没出现,嗯?”
“聪明,不愧是高材生。”
叶重阳嘴角露出一丝轻轻的笑,继续讲下去:“那天闹得不可开交,他们口口声声说要报警,而私底下,老板娘却对我说,只要我承认了,就没事了,你说,这个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摆明了就是一个骗局。那天我一气之下打了老板娘,差一点被他们弄死,秃子拽起我的头就往墙上撞,那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员工都下班了,我被他们拦在办公室里,我心想,这一次死定了,没想到那晚,他恰好返回来拿丢在柜台的钥匙,听见我的哭喊,后来,后来是他帮我逃了出来。他被秃子从背后拿椅子砸到了,后脑勺流了好多血,我扶着他跑出大路上,四下很冷,风呼呼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被人扔到街上的垃圾,没有方向,没有人理睬你,我们走了好远的路才拦到的士,我送他去了医院,他流了好多血,我的衣服都染上血了,我长那么大,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血,很怕,怕得一路上都在哭。到医院之后,医生马上给他做检查,幸好颅内没有积血,包扎之后,医生说要住院观察,但他坚持要回家,于是,我跟着他回了家。”
“你们就这样,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