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考虑不同的教育目的
很多教育者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将众多的教育目的总结为一点,或者如何将教育的目标用一个观点来阐明?要想实现这种单纯的按照计划设计的教育目的,就需要无视现实生活中的教育所提出的种种要求。但这是很困难,我们无从知道教育的开始和结束,也不能摆脱教育本身对我们提出的急迫的要求。用心的教育者试图找到教育的良方,他们希望在教育孩子时拥有一个统一的目的,这样就可以避免错误教育带来的危害。他们不希望在每次想到教育的时候,都会因各种各样复杂的问题以及庞大的工作量而吃惊不已。
我们需要正视孩子的个性和多方面性发展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可以总结为一个特殊的问题:孩子的个性发展是否能与孩子的多方面性发展相容?从这个角度来看,多方面性可以被看作孩子的共性,而个性恰恰与共性相反。共性是多方面的,既是必要的、有助于孩子发展的,又是平凡的、没有鲜明特点的。而个性则表明了一个人的特殊,同时也表明了这个人是有棱角的。如何培养孩子的单一个性和多方面的共性呢?从多方面的共性上看,教育者应该平衡培养孩子的这种共性,让孩子得到全面发展。单一且确定的个性是有界限的,而共性则需要培养孩子多方面的兴趣,让孩子延伸自己的思维和能力。有时候,多方面性需要牺牲某些部分来成就更多的部分,因此它们变化多端,朝着各个方面移动,并且,它们很容易受到干扰和影响,可以轻易地被改变。相反,个性是相对固定的,也是很难被影响和改变的,它时常蜷缩在孩子的内心深处,显得安静异常、不动声色。而一旦孩子遇到触犯心灵的事情,它就会激烈地爆发和显露出来。
我们可以将个性和共性统称为性格。从定义上看,个性和性格是统一的,也是相互吻合的;从包含面上看,它们又是相互排斥的。我们可以从道德性格上去认识一个人,但是如果这个人缺少这种普遍存在的性格,那么从道德上是无法辨别我们是否认识这个人的。这个时候,难道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吗?当然不是,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个人的个性上来判断,而众多的个性特征是一个人性格的重要组成成分。
教育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教育目的的两个重要部分之间。孩子多方面性的发展需要受到道德标准的严格限制,但我们尚不能判断这种严格的限制是否能被培养孩子多方面发展的要求接受,也不能判定孩子多方面的兴趣是否可以用来修饰庄严而朴素的道德教育,或者说能否与之相容。
教育学如果按照平庸的想法推行出来,那么只能说明它是由平庸的人提出,并根据他们的平庸意见而推行的。这类人的解释对我们毫无用处,更不能让我们从道德教育与多方面教育的矛盾中解脱出来。当我们把焦点放在教育的最高目的上时,我们往往会忽略培养孩子的个性和孩子多方面的兴趣,甚至在最高教育目的的光环下,我们会遗忘这些重要内容。而最后,我们同样也会在努力进行大量工作和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过程中慢慢忘掉教育的最高目的。我们不能把道德推向一个至高无上的信仰的地位,因为这样一来,真正掌握世界的必将是那些没有信仰的人。
如果在教育的过程中,将我们前面叙述的一切都考虑进来的话,这个工作量必定是令我们无比震惊的。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这些关于教育的问题。我们首先要确定一点,也就是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认真对待我们的主要工作,而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认真剖析教育中的这一系列概念,即多方面性、兴趣、性格以及道德等。在剖析的过程中,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也会越来越清晰。而作为一种心理现象的个性问题,则属于我们提到的关于教育的第二部分内容。但是,我们现阶段论述的内容必须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而关于教育的第二部分内容则更多地建立在理论的基础之上。
现在,我们不能抛开个性问题来探讨教育,因为这样做只会使我们在探讨教育的主要目的时受到阻碍,这种阻碍的产生是因为我们时常想起个性问题而受到的思维干扰。因此,在继续探讨教育之前,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我们仍然会阐述个性问题,只是这个过程要建立在性格和多方面分析之上。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将已经说明的关系和观念迁移到下面的章节,才能全面而不失偏颇地继续探讨教育问题。而在探讨的同时,理论和实践要相互结合,仅仅依靠教条主义而忽略亲身体验明显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