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依法合规各阶段重点工作
一、基本概念
(1)建设项目全寿命生命周期是指从建设意图产生到项目功能停止的全过程。一般分为决策期、实施期和运营期。
(2)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是指建设项目的决策期和实施期。
(3)建设项目的决策期指从建设意图产生,确定项目规模、投资,可行性分析到项目立项阶段。
(4)建设项目的实施期是指通过各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使资金变成固定资产的过程。
(5)建设项目的运营期是指从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到项目报废的过程。
二、项目阶段
为便于表述,并结合化工项目建设习惯,本节将项目分为可研阶段(含预可研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生产及竣工验收和生产阶段(表2-2)。为顺利通过试生产阶段,打下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贯穿整个项目周期要进行生产准备,但生产准备的效果主要在试车阶段体现,因此,生产准备内容并入试车阶段表述。
表2-2 项目生命周期各阶段关系
三、建设阶段各相关方职责分工
建设阶段各相关方职责分工见表2-3。
表2-3 建设阶段各相关方职责分工
续表
注:○为负责;◇为参与;△为依据合同。
(一)可研阶段
包括预可研阶段和可研阶段。
主要开展建设项目的提出,编制项目建议书(也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申报等工作。
预可研阶段结束的标志是取得省级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小路条)。
可研阶段结束的标志是取得国家级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大路条)。
1.主要工作
(1)预可研阶段
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批复。
②通过水资源论证。取得省级水利厅、流域管理部门《关于项目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根据取水量由市或流域水资源管理部门出具《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根据取水量由市、省或流域水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关于建设项目用水指标的批复》。
③取得取水文件。取用江、河、湖泊、水库地表水时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许可申请书的批复意见;取用水库水时,应与水库管理部门签订供水协议;利用城市自来水或再生水时,应取得当地市政管理部门同意文件并签订供水协议;利用矿井疏干水时,应取得煤矿排水管理部门同意文件并签订供水协议。
④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省级水利厅、流域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项目用地小于50hm2(1hm2=10000m2)],国家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项目用地大于50hm2)。
(2)可研阶段
①环境影响评估。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取得省环保厅(局)《关于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关于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批复》,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评价中心《关于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取得环境保护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②铁路专用线(预)可研。编制《铁路专用线(预)可研报告》,取得区域铁路局《铁路专用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取得铁道部《关于建设项目铁路专用线的行政许可》。
③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取得省地震局《关于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开展项目选址。
④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申请预审,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⑤安全条件论证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形成《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⑥地震安全评价。形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核,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⑦环境影响评价。形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取得审批意见。
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取得审批意见。
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环境影响评价。形成《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取得审批手续。
⑩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取得审批手续。
职业卫生预评价。形成《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申请《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审查,取得审批手续。
开展专用线接轨可行性研究。形成《专用线接轨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专用线接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取得《专用线接轨意见》,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预分析,取得《专用线接轨许可证》。
2.工作流程
(1)选择预可研编制单位。
(2)签署预可研编制合同。
(3)召开预可研报告启动会。
(4)收集资料。
(5)厂址踏勘。
(6)编制预可研报告。
(7)形成预可研报告。
(8)预可研报告审查。
(9)取得小路条。
3.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
《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致》
《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区域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水法》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水土保持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二)设计阶段
从第一次设计会议开始,到全部施工图完成,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但设计工作要到最终设计完成为止。
工程设计是指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设计者根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拟定建筑、安装及设备制造等所需的规划、图纸、数据等技术文件的工作。
化工项目设计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进行。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而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内容组成。
施工图设计是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而编制的可供进行施工和安装的设计文件。
1.设计阶段主要工作
(1)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和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分别取得《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意见书》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4)消防设计审核。
(5)环保专篇编制。
(6)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7)铁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2.重点说明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涵盖21个行业,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设甲、乙两个级别;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根据行业需要可设立丙级。
企业根据自身企业类型及规模选择相关资质设计单位。
3.工作流程
设计单位招标—按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组织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4.法律依据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化工部,1995年9月29日)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HGT 20688—2000)
《化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石化协办发[2009]1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489—2009)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
(三)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主要是按照设计图纸通过建筑、安装、调试等,建成可交付标的物的过程,一般包括建设和调试两个阶段,为表述方便,本章施工阶段指从工程开工到中交阶段,包括开工前办理开工手续的工作。
1.主要工作
(1)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2)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报告报批工作。
(3)开工报告批准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4)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建设单位应把相关材料报送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5)按照审核通过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设施检验检测。
(6)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研究试生产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组织《试生产(使用)方案》审查,办理《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7)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估、备案工作,取得重大危险源备案手续。
(8)组织危险源辨识及危险性分析,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取得《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9)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诊断,形成《诊断报告》,进行问题和隐患整改。
(11)特种设备验收、安装前告知、特种设备登记、取得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台账》、悬挂特种设备标牌。
(12)按照《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进行施工,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取得《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并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13)按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施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14)按照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开展消防检测,申请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15)建立专职消防队,通过验收。
(16)按照《环境保护专篇》施工,组织试生产申请并取得试生产批复;开展排污申报,取得《临时排污许可证》。
(17)按照放射防护设施设计进行施工,设置放射性标志;组织放射性作业相关人员培训,制订相关应急预案,申请放射性许可,完成放射性同位素备案;申请放射性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8)按照防止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保护设施设计施工,申请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并取得《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
(19)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施工,申请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手续。
(20)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对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测。
(21)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
2.工作流程
施工队伍审核招标—施工—中交—试生产。
3.法律依据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四)试车阶段
(1)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2)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组织试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形成《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3)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
(4)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进行演练效果评价。
(5)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
(6)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7)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规范对特种设备定期自检。
(8)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9)消防设施投用。
(10)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影响进行监测,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取得《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11)辐射监测,安全和防护状况日常检查,放射性同位素储存、保管和使用。
(12)定期检查电磁辐射设备及其环境保护设施的性能。
(13)水土保持监测,定期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14)组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取得验收意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15)组织试生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五)生产阶段
1.主要工作
(1)申请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使用许可证》。
(2)至少3年内组织1次重大危险源评估。
(3)应急预案3年内要组织修订1次。
(4)《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年内修订。
(5)每年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安全标准化评级证书3年重新评审。
(6)每年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报废设备办理注销。
(7)至少每年1次防雷设施定期检测。
(8)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试验。
(9)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进行环保设施日程检查和环境影响定期检测。
(10)开展射线作业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及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
(11)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日常检查和工作环境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委托监测,每3年进行现状评价,员工健康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12)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定期复检。
(13)每3年进行安全评价。
(14)每5年必须进行一次HAZOP分析。
2.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