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大系:小毛驴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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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阉马

它是一匹黑色的马,黑色中泛着红、蓝、绿的光泽,后背像甲虫和乌鸦一样光滑顺溜。它那双有活力的眼睛常常发出耀眼的火花,仿佛在马圭斯广场卖栗子的雷孟纳的那个晶亮的锅。它从拉·佛列塞达的沙子路走来时,神采奕奕地踩着新街路面的石板,步子节奏和钟声一样咚咚作响。它长着小巧玲珑的脑袋,四条腿健美修长,看上去非常敏捷、轻快和刚劲有力。

它高傲地穿过地窖的低矮通道口,与通道口外城堡照进来的日光一对比,它显得更加黝黑了;这日光,其实是地窖顶上令人眼花缭乱的背景。它步伐轻快,走到哪里玩到哪里。随后,它一下子兴奋地跳过用松树干做成的门槛,向绿色的畜栏飞奔过去,把鸡、鹄和麻雀惊得到处都是。有四个穿花衬衫的男人在那等它。他们把自己毛乎乎的胳膊交叉在胸前。他们领它来到一棵胡椒树下。经过一段简短、辛苦的挣扎,刚开始很温和,随后非常粗暴。他们把它按在粪堆上,四个人都坐到了它身上。之后由达邦动手完成工作,了结了它既悲伤又难以猜测的美丽。就像莎士比亚给他朋友写下的诗句:

 

你不曾使用的美丽,将会与你同葬;已经使用过的,便会为你留下芬芳出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第四首。

 

乖巧听话、流着汗的小马,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匹大马,正悲伤而无力地躺在一边。只有一个人把它拉起,把毯子盖在它身上,带着它向街道缓缓走去。

孤零零的浮云,昨日还有刚强暴烈的闪电脾气,如今却仿佛一本掉了装订线的书本。它好像已经不再踩着大地;蹄子和石头中间,似乎塞进了新的东西,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在这暴躁、纯洁无瑕、完好无损的春天早晨,它好像一株被连根拔起的树,或者是一段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