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文化与设计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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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介入农村空间

李永昌

摘要:农民在社会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往往没有更多的精力去顾及对于“美”的追求。尊重农民、尊重土地,根据当地人的生活习俗和民俗文化营造符合当地人生活的新农村,而不是去强制改变其业已形成的生活习俗和审美习惯。农村环境面貌的改善应“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用“美”的观念去改变农村的面貌,提高农民的审美水平,美化农村空间。

关键词:农民;审美;环境艺术


农村与农民问题是我国社会急需解决的大问题。梁漱溟认为,阻挠中国进步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解决好了别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梁漱溟在《乡村建设是什么》中写到,乡村建设必须从乡村入手,必须以来自乡村人自身的力量为主,以在乡村构造一个全新的社会,使政治重心、经济重心能够更好地根植于此[1]。乡村生活之所以没有吸引力,是因为农村相较于城市,物质与精神功能不够完善,但人们往往因为这些原因更倾向于选择城市作为自己生活的地方。

民国乡村学者童润之童润之(1899—1993),著名乡村教育家。自编教材《乡村社会学纲要》。认为,艺术本身可以激发起人们快乐的情感,但它所能培育的情绪并不限于快乐一种。“举凡喜怒哀乐之情,忠孝仁爱之德,以及勇敢牺牲团结合作等精神,均可借美术陶冶成功。”他认为艺术的价值约有三点:一是可以陶冶人格的调和性情,二是可以提高人生理想,三是可以促进社会化。乡村人民生活烦闷,社会隔离性大,最需要艺术来陶冶其人生,艺术价值对于乡村来说将体现得更加明显。

童润之强调了艺术介入农村的意义所在,他认为农村文化应向高层次提升,因此农村尤其需要利用艺术的“伟大力量”来调剂人生。

1994年,周武忠教授在江阴市的乡村景观改造和自然生态修复实验中,提出了新的景观设计观——新乡村主义(Neo——Ruralism),即在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体现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城市化、环境景观乡村化的规划理念。新乡村主义是一个关于乡村建设和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的概念,就是从城市和乡村两方面的角度来谋划新农村建设、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和打造现代乡村旅游产品来实现农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然而,实际情况是新的设计观并没有强有力的贯彻和执行,农民在社会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往往没有更多的精力去顾及对于“美”的追求。农村环境中,公共活动场所和设施缺乏、道路系统不明确、公共绿地和活动场地基础设施薄弱,虽然这些对于人们的生活只起到辅助的作用,但却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要重视农村生活场所的艺术特征。农民既对糟糕的视觉特征感到厌倦,同时却又对悠闲、舒适的乡土生活难以割舍。尊重农民、尊重土地,根据当地人的生活习俗和民俗文化营造符合当地人生活的新农村,而不是去强制改变其业已形成的生活习俗和审美习惯。农村公共空间视觉面貌的改善应“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主要指农民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与积极参与。相结合,用美的观念去改变农村的面貌,提高农民的审美水平,美化农村空间。

一、农村环境建设的困境

从艺术的角度,农村居住环境建设少有人涉及。农村需要艺术吗,农村面貌需要视觉上的改观吗?答案是非常肯定的。农村居住区视觉面貌差主要表现在:农村居住区功能有待提高,公共活动场所和设施的缺乏、内部道路系统不明确、绿地和公共活动场地基础设施薄弱;村落整体视觉形象与农村户外环境普遍较差;对公共设施、公共开敞空间中造型少有人关心,农村居住区无美感;农村的艺术品质欠缺;居住区建造太过仓促且受到资金的限制,农村居民参与热情不高,简单化的旧村改造运动导致了艺术的缺失。

图1 农村→生活空间→环境艺术

农村的环境建设只停留在“村容整洁”的层次上是不够的,新时期的村貌改观,应更多地从农民审美的角度去思考。蔡元培指出“美术的实施方法可以赋予到道路、建筑、公园乃至公坟等地方的美化”, “农村环境艺术”的观念恰恰符合了这一观点。每个人应有着艺术家的感受,农民应该像艺术家一样去思考。

艺术是和农民的日常生活生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绿化美化周边的环境、规划与整建大小沟渠、改造街道景观及美化路灯、整建入口景观……这一切处处都体现着农民的智慧与艺术观,使艺术在空间营造中充当了启蒙农民艺术审美的工具。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凸显了村貌改观、村容整洁的重要地位,与蔡元培“美化市乡”的观点有相通之处。但是,村貌改观、村容整洁不应单单仅从生活条件、设施改善的角度来理解,而应从农民、农村生活空间和环境艺术的角度来理解。

二、农民的审美需要

审美需要是指人们对审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情感欲望和要求,表现为对审美对象的形式、结构、秩序和规律的把握和感受的强烈愿望,是个人的审美心理活动与行为的基本动力。

图2 舟山市南洞村海岛民居被统一改造成古典庭院风格。民居的改造费80%由社区补贴,居民自己支付20%。对里陈民居的200套房屋建筑进行外墙美化改造,将民间作品用壁画的手法表现在房屋外墙上。

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缓慢的信息传播速度以及农民较低的文化水平,使得农民的审美需要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在审美活动的内容、形式等方面,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甚至不同性别的农民会表现出显著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审美需要。

追求美好事物是人类的天性,在追求美好事物的过程中可以体验到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感和成就感,审美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正逐步显现。但是农民对于精神生活水平的重视程度不高,个人对于审美的需求往往被忽视,提升农民的审美意识,应该从了解农民的生活体验入手,挖掘他们的生活乐趣,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农民培养审美意识,促进农民审美需要的形成,进而使美育在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

农民自觉地在进行学习、艺术欣赏、思想交流等精神活动时将求美作为活动的出发点,以此农民的精神生活水平便得到了提高。对农民进行生活审美的引导,促进农民审美需要的形成,不仅有利于充实农民的闲暇生活,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还能够增强农民的生活幸福感和满足感,使农民的精神生活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和农民的交流中可以发现,如鲤鱼跳龙门、刘海金蟾、麒麟送子、凤凰、喜鹊登梅、鲤鱼串荷花、蝶恋花等形象是农民在艺术活动中喜闻乐见的。这就说明了农民更喜欢民间的传统的写实的艺术造型,对现代艺术缺乏理解。

处于不同年龄阶段和社会地位的农民的审美标准也存在差异:青年农民比较容易为社会潮流所左右;中年农民更多是依据自身的兴趣来评判,但也受到舆论的影响;只有少部分比较有知识或独立观念的农民,能够按照自己心目中美的标准来判断什么是美和丑。

农民以自身兴趣和社会舆论导向作为自己的审美标准,缺乏由自身出发的稳定的标准,因此要建立农民自身的审美标准、培养农民的审美意识。通过美术知识的传授、设置在具体环境中的艺术作品、对住宅进行设计和规划或者在农村的生产活动中进行美术创作等,尽可能地提升农民的教育背景和艺术素养,从而提升农民的艺术观念,提升他们对周边环境的鉴赏能力。

那么农民对具有现代感的艺术形式的认知程度如何呢?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民众对农村公共环境的整治、现代景观艺术的塑造还是持认可和接受态度的。这就说明了农民对于新鲜的艺术形式和内容并非是一概抵触的,因此根据农民的喜好将新艺术融入当今的农村空间建设中,让农民多接触各种形式的艺术、拓展其审美意识,是一件可行的事。对美的创造不只是少数艺术家的事,培养农民良好的审美能力,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

图3 改造后的舟山市南洞村农民房卧室

三、环境艺术在农村

农村的环境建设,既要综合考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趋势,又要充分体现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力争形成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的新型的农村空间,而这就需要考虑在改善农村居住区视觉面貌时适时地加入艺术的元素,将环境艺术引入农村建设是值得我们探索和尝试的手段。

农村环境艺术是指在置于农村环境之中的造型与构件如何更具有艺术感,包括农村建筑、农村景观、壁画、民间绘画、雕塑、建筑构件、景观小品等视觉造型如何营造与发展。而“基于农民审美的农村环境艺术构建研究”是以艺术作为出发点的,沟通农民与社会、农村与自然间的关系,使农村达到和谐的状态。艺术化的农村环境实质是一种关系的艺术,其目的是利用一切要素来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并将自然界中的水、树木以及农村的房屋、道巷等诸如此类的东西,以艺术化的方式组织在一起。

艺术的实践是与提高人类居住环境质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英国诗人、自然景观的倡导者约瑟夫·爱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认为“玉米地也可以产生出迷人的景色”。这种将农民的生活、耕作、种植与愉悦感相结合的思路,使农村环境有了崭新而深刻的美学意义。著名环境艺术理论家多伯(Richard P. Dober)认为环境艺术是一种“比建筑艺术更巨大,比规划更广泛,比工程更富有感情”的艺术。他对于环境艺术的定义立足于艺术的角度,认为这门复杂的艺术既包括建筑学、景观设计学这一类的艺术美学因素,同时也依赖于多学科的综合与配合。麦克合格通过《设计结合自然》(1969)一书将人们的视线引向了生态概念,他将生态保护技术细节同基本的设计艺术结合起来,给了后人以很大的启迪。

艺术通过美化农村环境,能够使农民通过艺术的角度去审视农村环境并提高对公共空间的认识程度,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村整体的生活质量。从侧面启发、鼓励和影响农民,培养其艺术审美方面的感觉,从而有助于营造更具艺术感的农村公共空间,拉近农民与艺术的关系。

艺术美化农村空间,是在保护生存环境、公共设施功能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上,不断增加艺术的力度。现在我们所处的社会形式和社会关系由于工业革命给社会带来的重大变化已经与传统的农业社会截然不同,生存环境被破坏,人们在建设时不得不思考与环境相关的众多问题。21世纪是重新重视生态文明的时代,应探寻人类生存、生产和生活环境空间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在这样的形势下,艺术的使命应该是回归自然,回到社会和大众之中,参与生活、关心生存空间、表现出对社会和自然的关切。艺术最重要的不是对风格的渴求,而是对内容的关注;不是对形式的追求,而是对本质的表达以及使事物变得真实和创造真实的事物的主旨。

图4 正在改造中的农民房

图5 改造后的农民房 舟山市南洞村

民房外墙美化,共需粉刷200户,已全部签订粉刷协议,同时已经粉刷15套房屋并完成周边环境的整治。

四、借鉴吸收邻国的农村环境建设经验

韩国、日本等国家在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其中艺术在建设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日韩的农村营造经验值得借鉴。以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为重点的韩国“新村运动”开展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在农村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各个层面都产生了影响。“新村运动”中实施的项目虽然规模都不庞大,但是却将农民建设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地激发了出来,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农村的面貌也焕然一新,同时也形成了当地农村有特色、有品位、有内涵的公共造型艺术及文化意识和审美追求。

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开展了一系列以地方民俗文化、传统工艺、自然景观等资源为依托的“兴町”“兴村”等造乡运动,充分挖掘地方资源,达到了振兴地方经济、提升农村居住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品质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又开始了第三次新农村建设。这次活动又被称为“造村运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把大都市多彩的社会文化生活与丰富的信息资源魅力诱惑引入农村。造村运动倡导者提出要把农村建成不亚于城市的强磁场,把青年人牢牢吸引在本地区。1992年,日本农林水产省和“全国农业协会同组合中央会”等其他有关的四个社会团体联合举办了一项叫作“美丽的日本乡村景观竞赛”的活动,对公认的富有美丽景观的农村乡町进行表彰以促进日本各界对本国的农村、山川、渔村、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美丽真谛的理解,从而达到促进环境改善的目的。通过开展该项评比活动,使得那些经过当地居民自身努力建设而成的农村典型得以推广,并促进了其他村庄整顿活动的开展。近年来日本的公共造型艺术事业发展尤其迅速,野外雕刻运动和艺术美化居住区的措施得到了大力的推广,日本政府还积极提倡将地方和历史的文化要素导入到环境艺术中,为各地的艺术建设事业明确了方向。

五、共同建设乡村家园

笔者在调研中逐渐认识到,农村环境艺术设计是一项由政府、农民、设计师和民间组织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社会事业,只依靠任何一方或者几方都无法真正将这件事完成。但是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规划与设计是政府的工作,是作为一种政府部门的职能产品而存在,这种观念现在看来是不正确的。

费孝通认为,中国农村最大的毛病就是“私”,农民对自身居住的小环境甚为关心,而对自己所处的农村大环境却时常漠视:“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至于义务,没有一家愿意去管闲事”, “门以外,无论如何秽恶,均所不顾”[2]。其实,中国的农民一直以来都具有朴实勤劳的传统美德,自私自利和目光短浅主要是由于农村现实条件的制约和农民的生活水平低下、受教育程度不高等,而这些也是导致农民环境意识整体薄弱的根本原因。为了摆脱贫困,农民们急于发展经济,对个人利益较为看重,因而会为了维护个人利益而做出漠视公共利益的选择。农民们的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理解,但是却不值得提倡,培养农民的公共和环境意识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艺术感不是自然的天赋,而是一种在特定的文化条件下通过学习获得的能力。童润之曾说:“建造美术馆、博物馆、博物院、陈列所、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含有美术性质的公共建筑,大都限于城市,乡村无法染指,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这一类的建筑与设备,不独可以培养乡村人民欣赏美术的能力,而且可以给予人民正当娱乐的机会。提倡乡村美术的认识,不得不注意此点。”[3]但在现今的农村,农村公共活动基本场所如广场、球场、图书室等都较少,或功能不够完善。更何况美术馆、陈列所?即使有也成为官员歌功颂德的工具。

因此,在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仍要切实承担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领导责任,实现人们的生活方式从“小我”向“公德”的转变;引导村民改变固有的陈旧思想观念,提高村民对公共空间的理解力;在公共空间视觉营建中担负起提升农民审美水平的责任,用好的艺术效果去影响、改变公众审美的落后性。此外,政府作为规划中重要的利益主体,应主动和村民、设计师、民间组织之间形成一种和谐、有机的互动。

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村民、设计师、村委、民间组织等几方。由哪一方主导,将直接影响环境营造的重点和效果。设计师主导的重点关注的是物质的空间布局,容易导致设计师把其自身的审美情趣及价值观强加给村民,而来源于设计师的审美情趣和价值观对于长久处于乡村文化熏陶下的村民而言,也不一定能够喜欢和愿意接受。过于强调“艺术家中心”的观点非但不利于艺术的传播,反而会对其传播造成阻碍。对于设计师来说,应该拥有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

艺术美化乡村空间,让我们想起了包豪斯那种期望以艺术改造社会的理想,虽然只是那个时代的一个“乌托邦”,但应该承认的是,这确实可以作为艺术的最高理想,通过艺术和设计中的人文关怀来传递社会伦理与道德,不断地接近理想,构建一个真善美的境界。对于农村的环境建设来说,除了满足设计师在艺术及自身等方面的利益诉求以外,和农民进行良好有效的沟通,显得更为重要。而村委会主导下的基础设施建设,向来缺少美感和人文关怀,这样一来,农村公共空间视觉文化建设容易变成乡村的“政绩工程”,使农民对于自己村庄的发展仍然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这两种情况下的环境营造都不可能产生理想的效果。

在农民的物质生活还未丰富的情况下,他们也向往“城市”美好的生活环境,让其在现代化生活的诱惑与传统地域特色或者自然环境之间进行选择,为了保留传统特色和自然景色而忽略高质量的生活显然是不太现实的事情。例如在农民参与规划设计方案评价时,物质性的居住条件往往会成为农民在参与规划时关注的焦点,而自然生态环境则容易遭到忽视。另外,虽说强调村民的参与,村民即使参与到了规划设计过程当中去,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却也是很小的,多是一种“表演性参与”;公众参与将一部分决策权让位于没有接受过专业和美学训练的农民,农民整体素质的局限性必然会对环境塑造的质量产生影响,抑制设计师思想的表达,也出现了压制设计的创新性等诸多问题。

图6 南洞村邀请专家和艺术院校教授策划项目建设,对村居进行规划设计

结合旧村改造,将南洞原有的院落式平房,改造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海岛石屋,既保留乡村特色又显示现代气息。

六、结语

2015年中国见证了史上最严环保法的颁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应运而生,以及大数据、知识经济、云经济、体验经济等概念和范畴研讨和广泛应用,这些都为新乡村主义理论的贯彻、农村环境设计的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农民在农村环境营造中是耕种者、建造者,更是园艺师、建筑师,让农民主动地“参与设计”,是要农民与建筑师、规划师、艺术家一起探讨对空间的切身需要等种种细节。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实践者,“自下而上”“农民动手”培养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热忱,唤回广大农民自身的主体意识,加强农民审美的培育,将农民参与的可能性赋予和加强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尊重自然规律,使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融合,构建农民与环境和谐相处、宜人亲和的新农村。

(李永昌,常州大学教授,环境设计系系主任。)

参考文献

[1] 梁漱溟.乡村建设是什么?[G].梁漱溟学术精华录,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

[2]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童润之.乡村社会学纲要[M].北京:正中书局印行,1944:248.

[4] 周武忠.新乡村主义论[J].世界农业2014.9.

[5] 李永昌.重塑魅力故乡[D].上海大学美术学院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