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实务(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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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小组的划分及审批

党小组是指党员数量较多的党支部,将支部内的全体党员分编成的若干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党小组的划分,要本着便于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活动,保证支部决议贯彻执行的原则,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一般以企业中的车间、班组,机关中的科室,大专院校中的班级,农村中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落等为单位进行划分。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果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党员不足6名的支部,可不再划分党小组,党员的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进行。

党支部的成员也必须编入党小组。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在建立党小组时,必须将支部内的每一位党员,包括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分别编入党小组。不要将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单独划出编成党小组,应按照他们的工作部门编入党小组,以便他们更好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帮助,以增强党的观念,密切与群众的关系。为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不应把预备党员单独编成党小组,而应该和正式党员编在一起过党的小组生活。

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支部委员会应在党小组组建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