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支部委员的职责
1.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2.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要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要加强党员的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
3.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5.党支部青年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治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作贡献。
党支部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
6.党支部群众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群众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群众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教育党员牢记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联系本支部实际,制订出支部群众工作计划和措施。(2)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便于党支部定期讨论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协调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4)对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要关心重视。(5)指导群众组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关心群众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中央提出要多做宣传统一战线的工作,使重视统战工作的党内同志由少数变成多数,确实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加强统一战线是我党长期的工作,并涉及各个方面,不仅仅是统战部门的事。各个部门都有统战工作。例如,工业部门的工程师、职员不都是共产党员,政权机关中也有党外干部,还有大量的非党文化人士、教师、医师、技术人员等等,对他们都要很好地团结、教育,同他们一道走到社会主义。统战工作是全党各部门的工作,如果不使每个干部、每个党员都懂得这一点,这项工作是做不好的。
——邓小平《全党重视做统一战线工作》
7.党支部统战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4)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
8.党支部保密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保密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革命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2)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分析研究发生泄密事故的规律性,做好防范工作。(3)协助领导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安全。(4)协同有关人员调查分析本单位出现的各种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5)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协助保卫、公安部门查清案件。
9.党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党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问题和对问题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可以事先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决议和决定的意见,有权修改、补充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准随意推翻或修改。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时,应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说明情况,进一步讨论决定,如果意见不统一,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
10.党支部书记与其他支部委员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内,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关系不是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不管是书记还是其他委员,在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票的权利,每个成员都须执行多数通过的决议。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工作中,负有主持全面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或否定支部书记在支部工作中的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当好“班长”,要有良好的作风,要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主动团结好其他委员,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决不能把自己摆在支部委员会之上,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其他支部委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完成所分管的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共同做好党支部工作。
11.党支部委员与支部党员的关系
在党内,党员之间有分工和职务的不同,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党员都是党的普通一员,都要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也要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党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只有在上下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人与党组织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员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党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只有支部委员会和党员之间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当然,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某一方面工作,是代表支部委员会行使职权的,党员应当尊重和支持他们的工作,但这不是委员个人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支部委员会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视点拓展
以身作则的周总理
1974年筹组四届人大领导班子时,毛泽东曾批准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被周恩来压下来。直到他去世后,邓颖超在1977年被选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才得知此事。
1968年,周恩来的侄儿周秉和与侄女周秉建先后赴延安和内蒙古插队,由于表现好,经当地群众推荐,二人按照正常手续,分别应征参军。当周秉建穿着军装到北京看望伯父伯母时,周恩来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特殊化,一点都不能搞。”周恩来还专门向总政和有关军区的负责同志提出:“你们再不把孩子退回去,我就下令了。”周秉建最终脱下军装,返回内蒙古草原插队劳动。临行时,周恩来说:“我没有孩子,但要教育侄子、侄女走这条路。”在延安插队的周秉和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后来他也办了离队手续,从新疆回到延安插队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