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上市前的公司制度设计
无规矩不成方圆,上市公司和普通公司最直观的不同,就体现在严谨规范的制度设计上。上市公司应该如何规划内部控制?如何调整股权结构?如何设计财务制度?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只有了解了这些,你的公司才能信心十足地站到上市的舞台前。
合理的内部控制
中国的经济变化和社会变化,超越了过去任何一个时代。在这样的迅速变革时期,公司需要积极地去挑战市场,谋求髙速发展。不过,发展的前提是做好正确的决策、进行科学的管理。否则,即使公司上市,也很可能因为缺乏规范而陷入失败的沼泽。
规范运行,意味着对公司的管理必须有统一的依据,能够确保公司按照规章制度来运行,而不是靠领导者个人的力量来运转。
公司规范运行的法律标准
公司在上市前规范运行,不光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的。在证监会2006年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三节中,规定了有关的规范运行条款。
其中,第二十一条要求公司依法建立并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察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要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了解相关法律。除此之外,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具有下面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此外,想要上市的公司也不应该具有下面的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除了这些问题外,公司还不能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同时必须要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随意占用。
总之,从公司创立之后到准备上市期间,作为公司领导者的你有必要确保上述问题不会出现。而做好预防的方法,除了在公司内部建立稳定、周全的规章制度,还需要对公司员工不断进行培训和管理。因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并非如一些企业家所想象的那样突然,很有可能只是因为一些固有的问题,一次粗心的疏漏,而最终造成公司运行的不规范,导致上市失败。
下面这个例子就说明了公司规范运行的重要性:
北京F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由湖北的三家企业、一位自然人股东和深圳市一家高科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面向电力行业自主研发具备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和电能表,并为电力行业的用户提供完整的电能表和技术上的解决方案。从结构上看,这家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集成电路、电能表两类。在集成电路产品中,公司拥有针对电力行业特殊规范开发的专用芯片,并在行业内得到大量应用,而电能表则属于集成电路产品下游的应用领域。
在申报期间内,该公司的实际主营业务产品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其财务报表和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也没有什么问题,但他们的上市申请最终于2009年被否决。
究其原因,实际上是公司运营不规范,而其不规范和公司的内控问题有关。在申报期内,F公司的子公司—北京N智能电表有限公司在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就向陕西省电力局一家下属公司大量发货。另外,F公司对其境外投资的一家平壤的公司也没有按照合营的合同规定去参与管理。
由此,证监会认定,该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具体而言,就是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这条规定要求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同时,上述问题本应该由董事会进行决议,但却根本没有经过董事会的同意就决定,也说明该公司在董事会议事的规则上有着控制不力的现象,不符合同一规定中的第十九条,即“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实际上,类似这种案例屡见不鲜,越来越多的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因为运营制度不够标准、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而上市梦断,其中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合规经营、高管认知资格、招股书虚假、财务操纵、股东占款等问题。因此,公司应该在上市报告之前尽量让运营规范起来,这样,就不会因为这样的问题咽下失败的苦酒。
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来看,如果能够建立起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就能够在运营过程中将风险降到最低。
为此,公司要想顺利“闯关”,就需要提前在内部建立适应公司性质、业务和规模的内控制度。具体而言,公司应该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合规性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法规制度和财经政策,确保公司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都是合法合规的。
2.授权分权的控制
一般而言,想要上市的公司,其规模都在不断扩大中,生产环节也随着业务扩大而不断增多。作为公司的高层,即使你再精力旺盛、能力超群也不可能事必躬亲。因此,公司领导层必须能够合理地划分事权。在授权和分权的范围内,被授权者和被分权者都有权力去处理相关事务,而在范围之外则不能擅自处理。
3.职务不相容控制
在公司内部建立控制制度,必须要先对某些不相容的职务进行有效分离,即有相互关联的职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要由两人分担,从而便于相互之间进行查对和监督,防止出现个人舞弊现象。例如,资产记录和资产保管职务就不应当由同一个人担任。
4.业务程序标准控制
在公司中,任何一项业务都应该按照授权、办理、核准、执行、记录和复核这样六个步骤来建立标准化的处理程序。这样不仅能够让实际业务活动可以按照领导层规定的程序进行,也方便董事会、监事、独立董事等高层对实际业务活动进行控制。
5.复查核对控制
为了确保公司内部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对于已经完成的业务来往记录,要安排专人进行复查核对,避免发生错误。
6.人员素质控制
正如公司其他制度一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关键在于具体实施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于人员素质的控制,除了看其本身业务技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要求之外,还应该对人员在聘用、培训和使用、晋升等流程中树立公正客观的标准,确保人力资源能够得到最科学的使用。
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是公司本身发展壮大的保障,也是公司上市成功的基础,因此,必须要将之提升到公司管理的重要议程上来。
规范的股权结构
公司的成功上市自然不可能是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一个人的努力,而是多方力量共同打造出的结果。这其中,身为公司领导者的你在上市过程中扮演了最为关键和核心的角色,不仅需要对上市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进行了解,还要拿出策略来改善现有状况。其中,为在公司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创业元老们重新划分“蛋糕”,显然是必要而又需要谨慎对待的行为。
股权结构不合理会带来哪些问题
观察目前一些公司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难发现许多来自于其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其中包括:占有公司控股地位的大量股票为国有股或者法人股,带来了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等问题;家族成员控股过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等。这些问题进一步导致公司的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而大股东委派的管理层缺乏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因此带来决策和管理的失误等。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应该从公司股权结构的规范入手。所谓股权结构,就是不同性质的股权在股本总量中所占据的不同比重。一般而言,在上市之前,公司的股权结构有以下几种:
1.绝对控股结构
绝对控股结构是指发起股东占有整个公司总股本51%以上的股份。这种股权结构能够确保发起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绝对控制,其决策独立而不受其他股东影响。但是,这种股权结构也同样有问题,主要体现在发起股东“一股独大”,其他股份的比例较小。这样,即使公司上市成功,上市的融资功能也会被削弱。进一步来看,“一股独大”的现象越严重,上市公司所体现出的独立性就越差,越容易发生对小股东利益的损害和关联交易等行为。
当然,这样绝对控股的结构更多出现在垄断行业,比如能源、化工、通信等行业。一般的上市公司中这种问题影响并不算大。
2.相对控股结构
在这种股东结构中,主要发起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通常为20%~50%,比其他单一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都要多,可以将之称为相对控股。这是目前上市公司较为通用的方式,其中最常见的包括下面两种:一是主要发起股东持有30%~40%的股份,其余部分则由其他股东分散持有;二是主要发起人和关联发起人共同持股在51%之上,确保主要发起人能够处在间接绝对控股地位上。
不论是上述哪种情况,为了能够通过上市审核,公司都应该积极对股权结构进行优化,利用股东会议讨论形成决议,推进股权之间的合理制衡。
以国内A股市场第一家由自然人发起并掌握控制权的上市公司天通股份为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规范股权结构并加以优化的作用。
1984年11月,在浙江海宁的潘广通和潘广清父子总共筹资80万元,创建了海宁电子元件厂。1993年,潘氏父子开始对公司的股权制度进行思考,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这次改造结束后,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海宁市天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经过这次改造,整个公司中包括海宁市郭店镇政府的集体股、海宁市郭店镇水利农机管理站的法人股、海宁市天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集体持有的集体股以及潘广通等304名员工持有的个人股。这次股份制改造抓住了员工持股的重要性,实现了股权优化,也为之后天通股份上市打下了基础。
1997年12月,公司的股权结构进一步规范,使得自然人的股权超过了法人股。1998年,天通实现了增资扩股,吸收了新的股东。变更之后,公司拥有6家法人股东和44名自然人股东。1999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正因为拥有比同时代家族企业更加规范和合理的股权结构,2001年,天通股份公司一马当先进入A股上市,而潘氏家族则是之后所有上市家族企业中持有股份最低的家族。随着这样的股权优化,天通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加规范,而相关决策也变得更加科学。
规范的股权结构使得天通股份不仅顺利上市,还避免了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上市十余年来,这家公司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壮大。
天通股份改造的成功说明,只有股权结构合理,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才能更好地对公司进行治理,提高公司上市的成功概率。
如何调节好股东关系
在股权结构的规范化过程中,股东之间保持良好融洽的关系也相当重要。股东关系处理好了,就能让公司的股权结构顺利规范和优化;反之,就很容易产生矛盾摩擦,导致公司难以上市。因此,在规范股权结构过程中,加强对股东关系的调适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下面这些方法能够帮助你调节好股东关系:
1.准确定位董事会成员角色意识
董事会应当代表全体股东利益,对经理层进行监督,确保公司体制的合法性,并对投资者关系进行管理而行使决策。因此,你应该帮助董事们确定自身角色,明确角色意识,即树立企业家意识而并非“官员”意识。
2.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
目前来看,监事会监督职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是几乎所有想要上市的公司普遍面临的问题。这种问题的形成固然有其客观原因,但是,缺乏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将会导致股东之间矛盾重重,难以调和。因此,让监事会真正“监督”起来,并非给公司添麻烦,而是让股东之间得到更大的关系调节空间。
3.完善股权治理结构
随着公司的上市进程加快,股东之间应该从人和人之间的合作转变为资金之间的合作。这样,公司的管理也应当从单纯的人事管理转化为股权的治理。例如,完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决策的机制、鼓励累积投票制度和书面投票制度、建立能够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监事会和股东之间的对话沟通等,都能让股权治理机制越来越合理。
股权和股东是公司的立身之本,也是推动公司上市的重要力量。从现在开始规范股权,并培养和谐稳定的股东关系,相信你的公司将会用崭新的面貌迎接上市。
严谨的财务制度
在拥有了规范的股权结构之后,你的公司即将面临来自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严格审核,而要想通过这样的审核,公司内部必须具备合理而严谨的财务制度。
制定财务制度的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四节“财务与会计”部分对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条中: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九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三十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在遵守上述方法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公司应该尤其注意第三十条中包含的系统性要求。这条法规的要求应该体现在公司财务管理的系统建设上。财务管理包含从资金的筹集开始到资金的回收结束等一系列工作,这其中各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公司则必须按照该条法规要求,从财务管理的内部和外部联系出发,注意协调各部门,并加以统一。
另外,为了达到第二十八条法规的要求,公司在财务管理中还应该注意平衡原则。无论是制订财务计划还是财务预算,都应该保证现金流的持续、正常运转。这样,财务管理才能实现平衡,并通过审核。
如果公司没有尊重这些条款并形成有效方法,将会难以上市;即使在上市之后,由于缺乏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也会导致公司陷人尴尬境地。
2001年2月宣布进入破产程序的猴王集团就是典型案例。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8月进行股份制改造,1993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当时焊材行业唯一一家上市的公司。在2000年1月之前,该公司的股票业绩一直表现不错,得到大小股东的赞扬。这样的公司原本具有较好的发展前途,为什么会这么快破产?其原因除了该集团在鼎盛时期盲目扩张,涉足十几个行业之外,更多在于其财务管理上的失误。
据统计,猴王集团曾经进行大量投资。其中,在30个外地电焊条联营厂上的投资损失了将近4.87亿元;在酒店行业中的投资损失将近0.7亿元;在其他领域投资19个公司,损失了1.31亿元。除此之外,猴王集团用于股票的投资损失也高达2.59亿元,加上向证券公司透支的款项,合计亏损5亿多元。
投资的损失本就耗费了猴王集团的大量资金,这家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更是成为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为了满足对现金流的需求,该集团利用自身是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的优势,直接从股份公司提取款项或者直接用股份公司的名义将款项贷款给集团使用,还采取股份公司向集团提供担保贷款的方式不断从股份公司中“支取”资金。他们提取资金之所以如此“便利”,是因为猴王集团和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从董事长到总经理都是同一个人担任,集团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当混乱,几乎没有正规的区分管理,导致款项和账目混在一起。
由于猴王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最终导致了猴王股份退市的悲剧。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样的事情越来越难以被管理层和市场接受。因此,吸取这样的教训,让你的公司在财务管理制度上更加科学,才能顺利通过审核。
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目前,等待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财务管理的落后。例如,公司虽然设有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岗位,但在许多财务职能上是缺失的。公司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也缺少相应的制度约束。
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的缺乏。这体现在难以对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进行预测,更难以设计出应对措施。
资金的分散和闲置。这一点在不少规模较大的公司中表现尤其明显。这些公司的资金被分散在不同部门或者事业部中,难以对资金进行整体规划与配置,导致资源的浪费。
财务的管控制度不科学。这表现在内部审计不独立,财务信息缺乏应有的反馈机制,没有应有的信息系统等方面。这样的情况将会大大影响财务管理效率,带来可怕后果。
正因如此,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预防风险、加强管理,进而获准上市的重要举措。你可以从下面几个层面建立财务制度:
1.公司治理层面
在公司治理层面,应该清晰界定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同公司实际经营团队之间的关系,形成对经营层多重的财务监督和激励。
例如,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之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聘请独立的董事和专业的审计人员,其人选可以由董事会提案并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形成决议。这样,公司的财务监督将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公司管理层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取决于组织实际运行效率的高低。因此,要想从财务制度中受益,你需要对公司管理的结构进行设计和优化,这包括对财务管理岗位的权责进行重新分配,并通过对人事和权责的准确控制实现对财务的有效控制。
此外,公司还应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这种体系能够将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过不断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事业部门乃至岗位上,形成预算的调整和控制,建立一套完整而立体的财务管理体系。同样,资金的控制体系也应该和预算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在你的公司中,应该根据资金的运作规律和部门业务发展的动态,设计出符合公司目前状况的资金控制方法,包括对日常资金的预测和规划、对现金流出入的调度和控制等。
3.信息控制层面
公司任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都无法离开对信息的掌握,一旦公司领导层能够了解财务管理的整体信息,就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样,管理制度的实行就会更加具有针对性。
你应该将财务信息化的建立看作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在公司内部全体员工的支持下,邀请优秀的咨询公司进入公司,帮助建设信息化财务系统。通过对流程进行优化设计、对信息化的软件和硬件系统进行建设、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等,确保公司的信息管理能够公开透明,便于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并在实际管理中获得长期的优化提升,只有这样,才能让你的公司在上市进程中获取更大的主动权。
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在资本市场,你不能讲故事,否则迟早会穿帮。”的确,在进军资本市场的过程中,你的公司如果盲目讲“故事”,表面上看起来完美无缺,但实际的经营运行中却有着种种没有解决的法律漏洞。
不妨看下面这个案例:
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通报了未通过首轮上市环保核查的公司名单。这份名单中共有10家公司,其中7家是上市公司,而另外3家正在申请上市。随后,这些公司通过整改,并纷纷接受环保总局的核查。其中3家正在努力上市的公司,更是按照要求,必须通过环保核查,才能完成对上市的申请。
另一个案例也相当典型:
中国优秀民族服饰品牌J体育集团公司经过十余年的不断积累和资本投入,开始谋求上市。然而,当该公司已经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时,遭遇到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提起的姓名权诉讼。
2011年11月25日,该公司IPO申请通过,预计发行股票11250万份,募集资金10.6亿元。如果一切顺利,他们将会于2012年3月底前上市。然而,在此关键时期,迈克尔·乔丹于2012年2月23日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该公司对其姓名权的侵犯。乔丹认为,该公司毫无顾忌地使用其姓名权,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使用,并给予500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
虽然该公司申请的商标合法,而且和乔丹英文姓名有一定的区别,难以认定之间存在必然对应关系。但是,由于官司迟迟没有完结,这家公司的上市进程只能一拖再拖…
如果说,乔丹姓名权一案因为其国际性而受到重视,尚且具有一定特殊性,那么,更多知识产权的案例足以说明公司在上市前重视法律问题的重要性了。例如,国内某电器公司在谋求上市时遭遇竞争对手商标侵权诉讼,导致被索赔1500万元;某科技公司于2010年申请上市,结果被合作伙伴以专利侵权诉讼索赔1000万元。这些案例无不说明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或者劳动关系等法律纠纷会对公司上市进度产生多大的阻碍。
上市公司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根据观察可以发现,拟上市公司之所以会陷人上述法律问题中,不外乎有以下两种原因:
第一,包括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在内相关法律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免公司在上市后继续产生投资风险。因此,在这些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很难顺利过关。
第二,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并不希望看到你的公司迅速上市,因此他们会抓住一切机会来进行起诉,目的就在于拖延你的公司上市融资的进度,达到对你的计划进行破坏的目的,避免在竞争中落后。而其中最有效的诉讼就是和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
另外,利用公司对法律知识方面的漏洞,拥有知识产权或者掌握相关证据优势的职业诉讼者,会利用公司急于上市的心理,希望通过诉讼来达到从公司那里获得更多利益的目的。
必须承认,法律风险是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但无论上述哪种原因,其实都和公司自身法律制度管理的缺陷有关。众所周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公司能在上市前消弭有关的管理漏洞,重视法律风险,就不会产生诉讼问题,更不会因为诉讼问题而导致上市受到阻碍。同样,如果企业家了解法律规则,能够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审查,就不会造成经济和精力上的损失。
总结来看,公司在上市之前主要面临的法律风险,除了上述几种之外,还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法律风险
产权问题是民营企业需要重视的最基础的法律问题。由于产权是排他的,很容易导致民营企业的上市阻碍。而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公司的产权实际上又难以厘清,需要花费足够力气来明晰。
2.公司设立风险
一些民营企业在设立初期就容易留下问题。这些法律问题可能是企业家自身对法律制度的不了解,也可能是他们主观上的原因造成的,但不论何种原因,在上市前都需要通过规范制度进行弥补和防范。
3.公司运营风险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很可能出于对利润的追逐而忽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等问题。因此,公司领导层需要重新了解相关法律,接受政府方面的指导,并寻求专业人士来解决。
4.融资法律风险
在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大都会面临融资的困难。由于缺乏正规而有效的融资渠道,民营企业在寻求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
种种法律风险说明,如果公司不能从一开始就抓住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把法律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就很可能让问题不断发酵,将风险从隐患变成上市中的阻碍。
哪些措施能避免法律风险
要想在公司上市的进程中避免法律风险,首先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从扩大公司规模开始,就要重视法务工作,邀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对法律风险的发现和解决之道,从而在上市过程中减少风险。
其次,积极建立公司内部相应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下面六种:
1.合同管理制度,即建立全程的公司内外信用管理体系;
2.商标管理和审查制度,在公司对内对外的项目开发合作、业务流程中,对涉及的商标进行检验审查;
3.专利管理检验核实制度,在公司内外的业务和项目工作中,对专利进行检验核查;
4.担保审查制度,即对保证合同、担保财产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土地审查制度,即对项目合作中用地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6.证据保全制度,即在公司日常管理中注意保护证据,支持诉讼。
上述制度的建立,不仅应该体现在书面的规范化要求上,还应该体现在具体的人力资源配备和职位设定上。
例如,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之后,公司就应该积极进行专职法律事务部门的建设和配备,禁止出现不同业务的合同由不同部门进行自行审查的情况,尤其是重大的经营合同,还应该由专门的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又如,在土地审查制度中,不能只强调公司内部审查人员的工作责任,还应该提供便利条件,让公司内部审查部门和员工可以积极同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沟通,从而得到更为迅速的审查过程、更为真实的审查结果。
当然,和其他制度一样,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同样需要具体的人来操作。只有公司全体员工都意识到法律问题的重要性,才能进一步确保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你应当注意培养员工在日常经营中的法律意识,强化他们对业务工作中程序和规则的遵守意识。
法律风险,是公司经营中最容易疏漏却最致命的风险,公司必须要善于在日常经营中夯实基础,用制度打造“防波堤”,才能应对上市过程中有可能受到的冲击,将问题提前化解于无形中。
收购制度与反收购制度
公司既然决定上市,就意味着进入公众的资本市场,而一旦上市,收购和反收购的情况就在所难免。
从字面上来看,收购和反收购并不深奥:前者就是对公司股权和控制权的获取,而后者则是阻止他人恶意获取公司的股权和控制权。由于中国股市的不断进步,围绕着上市公司股权和控制权的争夺会越来越多,当公司面临收购的威胁时,必然会采取反收购来进行应对。这样的现实要求你在公司上市之前和上市过程中,就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对收购制度和反收购制度进行设计。
如何建立收购制度
一般而言,收购的常见动机是公司追求规模扩大、市场份额扩大,或者进入新的行业、取得新的技术和人才,当然,也不排除转手倒卖,或者直接去打压竞争对手。
为了能够在上市之后利用收购来扩大规模,公司应该形成收购的制度。首先,要规定公司在充分策划的基础上,对收购目标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调查。这样的调查能够加大你收购对方的成功概率。同时,收购制度还要确保这方面的调查应该由一系列不同领域的专家合作完成,包括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投资银行家、律师和会计师共同参与,这样,公司才能确保收购可以在科学、合法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其次,公司的收购制度还要包括对收购目标和时间的选择、对目标公司的准确定位、对宏观经济和法律社会等一系列环境的准确定位、对收购时机的准确定位等。当然,公司还应该对自身有同样明确而合理的定位。
最后,上市公司的收购制度还应该包括对收购风险的分析。这是因为收购行为本身存在高风险,而且其中的风险点相当复杂和广泛,因此,公司必须建立防范制度,力求将风险消除在萌芽中。
如何建立反收购制度
相对而言,公司的反收购制度要比收购制度更加重要。在现有领导层不愿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或者怀疑收购方对公司发展经营不利的情况下,这样的反收购就更需要公司内部制度的保障。
在反收购的案例中,最常见的应对计划就是采取“毒丸策略”。这一策略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所发明,最初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这一策略的主要内容是:被收购公司向普通股东发行优先股票,当公司被收购时,这些优先股票就能够转换为一定数量的收购方股票。这样,一旦未经认定的经营方收购了本公司10%~20%的股份时,“毒丸”就会发作,导致新股立刻充斥市场,而所有股东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以低价去买入新股,这样就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进而让其收购行为的成本变得过高,最终破坏收购计划。
中国最著名的“毒丸策略”案例,是新浪进行过的反收购计划。
2005年2月22日,新浪董事会宣布,采纳股东购股权益计划,也就是俗称的“毒丸计划”,从而限制打算对其进行收购的盛大公司。
新浪通过的“毒丸计划”,主要是赋予公司股东廉价购买公司股票或者获得公司现金偿付的权利。一旦盛大启动收购,只要他们拿到新浪股权的20%以上,其他的在册新浪普通股东就能够获得价值等于其执行价格双倍的优先股。这样,盛大即使控制了20%的股权,也会被稀释而显得毫无意义,甚至他们要花上一笔巨款来控制这样的股权。
最终,盛大选择在二级市场上完全出售新浪股份,虽然他们获利颇丰,但还是没有获得新浪的控制权。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新浪成功地完成了反收购,保持了公司自身应有的发展态势。
从这个案例中应该看出,公司必须有备无患,在上市之前和上市之后都要做好反收购的准备,从制度上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和集中。
当你在设计公司的反收购制度时,可以多采取如定向增发、股本转增、修正公司章程、上调自然人持股、员工持股计划和回购等措施。当这些措施已经形成制度化的防御措施之后,那些没有获得你的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收购(即恶意收购)也就难以实现。
除了毒丸计划外,你还可以通过下面的公司制度来对抗可能发生的恶意收购:
1.反收购条款
公司可以事先修改章程或者安排其他条款,确保当恶意收购发生时能够让收购变得更加困难;也可以在公司章程或者内部细则中安排防御性的条款,这样就能够使得那些没有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收购无法实行。
2.降落伞条款
公司在上市前后,可以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签订,规定公司有义务给予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报酬或者额外利益。如果公司的股权控制发生突然变更,则对这些高管给予全额补偿,以此方式去增加收购方的负担和成本。另一种制度是规定公司内特定员工如果因为被收购而解雇,就能要求一定数量的补偿遣散费,从而让收购方望而却步。
3.员工持股制度
员工持股制度,是指公司制定相应制度,鼓励员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并进一步建立员工持股信托组织。由于公司被收购往往给员工带来利益损失,因此,员工一旦通过制度获得股份,在收购时就会倾向于自己的公司,并确保公司不被收购。
另外,公司还可以在章程中安排这样的条款,规定公司在被收购后迅速对各种债务进行偿还,让收购者即使收购成功也会面临巨额的财务危机,不得不放弃收购。
无论收购还是反收购,其目的都在于维护或者扩大公司的利益格局,防止公司上市之后因为资本流通反而陷入困境。通过收购制度和反收购制度,你能够确保公司的控制权始终掌握在自己人手中。
IPO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技巧
选择上市,就离不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这一环节。通常情况下,许多人都会将上市和ipo混为一谈,事实上,这两者还是存在具体差别的。
IPO,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缩写。在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上,IPO是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上市的环节之一,和“买壳上市”这样的环节并不相同。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IPO是大多数公司上市的重要步骤,只有发行股票成功后,普通公司才能顺利上市。
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选择IPO来进行上市操作,包括下面的流程:
其中,改制步骤,意味着对公司的产权加以明晰,对公司经营机制进行转换,对资产重组,让公司的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辅导步骤,则是公司接受指定机构辅导的过程。这两个步骤中,公司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主要是对内的,并不需要大量提供给证监会。
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阶段,公司就需要准备详细的文件提供给证监会发审委。准备这些文件材料的时间较短,而且文件申报之后,如果没有经过证监会同意,就不能随意增加、撤回或者更改材料。因此,你需要清楚如何准备相应文件材料,并防止出现问题。
在编报公司申请材料时,具体的编报依据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上市团队应该充分熟悉这些材料,方能确保准备过程不出现问题。
1.招股说明书
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应当附有由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其中包括发起人的认购股份数、每股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发行总数、认购人权利和义务等。
需要强调的是,招股说明书本身属于引导性阅读文件,而且是必须要对外公示的文件。如果内容过于繁杂,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阅读与了解,因此内容要尽量简明扼要,让投资者能够抓住重点,并明确其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招股说明书的篇幅在1万字左右即可。
另外,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还要符合要求。比如,其中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资料,必须是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的,如果公司没有注意到这个时效性问题,就很容易犯低级错误。又如,招股说明书的首页应该有特别风险提示,结合公司自身经营领域所面对的风险,向市场中的投资方做出解释。
下面是风险提示的相关实例,该公司为一家轮胎生产企业,因此其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主要围绕着相关原料、产品、市场和政策等方面进行。
(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受国内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全球轮胎产业向国内转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05—2013年我国轮胎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9.82%,并成为世界最大的轮胎生产国。前期粗放式的发展导致国内轮胎行业产能出现结构性过剩,中高端轮胎产品的供给相对不足。基于对国内轮胎行业前景的良好预期,国际轮胎巨头和国内领先企业均不断加大在轮胎产业的投资,这进一步加剧了轮胎行业的竞争。未来若公司不能妥善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通过加强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经营管理以不断提升整体竞争力,则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天然肢作为轮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35%以上。受国际经济状况、自然条件、替代材料发展、贸易、汇率、资本等因素的影响,天然胶价格近几年呈大幅波动态势。
具体而言,天然胶价格波动一方面导致公司成本控制压力加大,以2011年为例:公司天然胶平均采购价格上涨接近40%,导致全钢子午胎业务单位成本增幅超过15%,是全钢子午胎单位成本变动的主要因素;另外,天然胶价格大幅波动同时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风险、收入波动风险、营运资金占用风险以及存货价值波动风险的加大。若未来天然胶价格继续大幅波动,且公司不能通过调整产品销售价格、调整产品结构、调整采购计划、降低综合生产成本等措施充分消化该波动带来的成本控制压力以及相关风险,则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品牌形象受损的风险
在日益重视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中,品牌形象已成为轮胎企业发展壮大的支柱。公司一贯重视品牌形象的维护,但仍存在品牌形象受损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公司产品、服务的质量问题导致品牌形象受损,公司产品被仿制、仿冒或恶意诋毁而导致品牌形象受损等。公司将通过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完善品牌管理体系、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等方式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但未来若发生上述导致品牌形象受损的情形,则将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规定:“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2008年10月21日,公司获得了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1年9月30日复审通过。
根据上述政策,公司在2011—2013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2.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无锡市锡山地方税务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准予抵免企业所得税通知书》([2007]锡山地税[技审]第6号、第7号、第8号、第9号)等文件确认,公司获准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部分企业所得税,截止时间为自设备购置年度五年内。
根据上述政策,发行人2011年享受了794.42万元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2012年、2013年,发行人不再继续享受该所得税优惠。
可见,风险提示内容是招股说明书的重要部分。在准备这部分内容时,团队既要考虑到上市公司面临的普遍风险,也要考虑到自身的独特风险。
其中,普遍风险包括国家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经济大环境发展带来的风险等,这些风险是上市公司都要面对的,而你的招股说明书应该结合公司自身的应对措施来制作。
独特风险包括公司产品原材料的风险、竞争风险和行业整体风险。这些风险内容的发布应该同公司整体的介绍相结合,让风险提示既起到应有作用,又不至于让投资方怀疑公司的前景和价值。
2.发行保荐书
在发行保荐书材料的准备过程中,应该注意让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部审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进行共同签字。同时,还需要加盖保荐机构的公章。这样的保荐书才能通过最后的审核。
3.审计报告
在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类型是非常重要的。一般而言,如果财务报表符合国家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注册会计师也完成了审计并没有受到限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好要拿到这种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上市审核来说,这样的材料相当关键。
4.法律意见书
在法律意见书中,律师要对其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声明,而核心内容则是律师对公司公开发行行为确认合法的部分。
5.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和法律意见书大致相同,不过,律师工作报告要更为详尽,如列出查阅了哪些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的依据和过程等。公司应该重点考察律师是否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过程和资料,而不是简单地发表法律意见。
在准备申请文件时,还应当注意下列的基本要求:
1.申请文件必须是原件,如的确不能提供原件,必须要由公司的律师提供鉴证意见;
2.申请文件需要采取A4纸张规格来双面印刷;
3.申请文件的封面及侧面,应该标有下列字样:xx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4.在申请文件扉页,附列相关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5.申请文件首次应该报送五份,其中一份原件;
6.申请文件中应该提供和主承销商签署的承销协议;
7.报送文件的同时,应该报送一份标准电子文档。
IPO是公司上市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至于能否通过审核,公司提供的申请材料至关重要。因此,根据目录和相关要求,对文件加以细致准备,应是公司上市决策者的关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