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杀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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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9)

关于自己我说得太多了。我还是多想想这个国家在酝酿什么吧,究竟是什么即将爆发。

两周后就是大选。中情局盘踞在这座城市中,沉重的屁股留下了冷战的汗渍。杂志对我没什么期待,无非是有关滚石乐队在录什么的几段文字,外加一张米克或凯斯的愚蠢照片:半戴耳机,镜头里有个牙买加人增添色彩。但去他妈的吧。马克·兰辛在玩什么把戏?狗娘养的不够聪明,没法一个人搞出大动静。明天我要再去一趟马利家。我是说,我预约过的。虽说这在牙买加没有任何意义。还有,威廉·艾德勒到底是什么人?

乔西·威尔斯

哭包这人有一肚子故事。故事全都以哈哈一笑开始,因为哭包这个人爱开玩笑。他就喜欢扮演渔夫,玩笑是他的钓钩。但一旦你咬了钩,他就会把你拖进最黑暗、最血红、最炽热的你甚至无法想象的地狱深渊。然后他会笑着退开,欣赏你企图爬上来的样子。千万别问他电子布吉怎么样。

我坐在酒吧里看女人跳舞,男人盯着看,音乐很吵,我该干啥就干啥,不难想象吧?你再想想哭包。丛林以前没有产出过哭包这样的粗胚,以后也不可能再有了。他不像1966年巴拉克拉瓦覆灭前生活在那里的任何一个人。哭包的母亲送他去念书,一直念到中学。没多少人知道哭包通过了三门普通教育证书[60]的考试,英语、数学和工业制图,巴比伦送他去监狱前就经常读大厚书。哭包太爱读书,后来不得不到处偷眼镜,直到找到一副合适的眼镜才罢手。粗胚戴眼镜会让别人觉得他那张脸底下藏着什么。他的孩子妈[61]在自贸区有份好工作,但只是因为她是自贸区历史上第一位写了封像样求职信的女人——当然了,写信的不是她,而是哭包。

哭包的每一个故事都只有一个主角,这个主角就是哭包,除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到现在还写信给他,这个男人他动不动就挂在嘴边,这个男人做了这个,这个男人说了那个,这个男人教他这个,给一点可卡因甚至更少的海洛因,他就能让这个男人做那个,两个人都感觉很好。威尔说起这个男人就好像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想,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哭包是个混球,会当着父亲的面杀儿子,还要让父亲数儿子的最后五次呼吸。但千万别问他电子布吉怎么样。

哭包甚至有个关于歌手的故事。歌手不可能格外关注任何人,尤其当歌手有使命要完成的时候,但哭包出于某些原因,居然以为那是针对他的。公元1967年,哭包还是个下城区的孩子,家住位于上城区和下城区之间的十字街[62],尽量远离麻烦,以为凭着数学、英语和工业制图,他可以为某个建筑师当学徒。哭包那天没有忘记梳头。他身穿灰色衬衫和深蓝色长裤,都是他母亲买给他去教堂的衣服。你想象一下哭包像只雄鸡似的穿过十字街,鞋子踩着慢摇的节拍,对于一个下城区小子来说,他的模样未免过于招摇,想象一下哭包看起来和其他人有多么不一样,因为他和其他人不同,他有个地方要去。

哭包左转走向加勒比剧院,一大群警察冲了过来。整整两卡车的警察,一个警察抓住他,另一个用枪托把他砸倒在地,再一个踢他的脑袋。来到枪火庭,警察说他拒捕,蓄意伤害了两名警官。官老爷说,你被控抢劫十字街的张雷珠宝店,同时犯有蓄意伤人罪,有什么要辩护的吗?哭包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抢劫,但警察说他们有证人。哭包说你们什么都没有,你们只是到上城区随便抓了个黑人,就好像哥本哈根城的马库斯·斯通,他进监狱是因为他被捕后四十八小时后才发生的谋杀案。这就让执法机构显得要么愚蠢要么腐败要么既愚蠢又腐败了。法官给他一个揭发同伙的机会。哭包说没有同伙,因为我没犯罪。哭包是无辜的,但他付不起钱请律师。法官判他进重罪监狱蹲五年。

入狱的前一天,警察去探望哭包。哥本哈根城、丛林、雷马和水房的小子和警察没什么友情。警察来是为了告诉他监狱里都有啥。哪怕是到了这个时候,哪怕是已经宣判了,哭包还怀着一丝希望,因为他母亲活着,他有三门科目的证书,他要奋斗出个样子来。哭包认为这是一场公平竞赛,他们有权力,他有权利。他认为一个戴眼镜的小子不可能当流氓。哪怕是到了那个时候,哭包还以为上帝随时都有可能救但以理出狮笼[63]。六个警察,其中一个说,哭包啊,我们来给你点东西。哭包那时候还叫威廉·福斯特,但警察说他哭得像个小姑娘。哭包有伶俐话想说的时候就永远管不住他那张嘴,他对警察说他挺好看,但后面只有出口没有入口。警棍第一下没有打断他的左手,但第二下就打断了。警察说你要告诉我们你的同僚都有谁。哭包疼得乱叫,但就是管不住他那张伶俐嘴。你指的是同伙吧?他说。警察说我们知道该怎么让你开口,但他们知道哭包没什么可交代的,他们就是抓他的那伙警察,因为这个肮脏的贫民窟小子没有权利穿着体面衣服逛街,就好像他是什么人物似的,衣服肯定是血逼小子从体面人家那儿偷的,下贱的黑鬼该知道自己的位置。

他们打碎了他眼镜的左边镜片,哭包到今天还戴着那副碎眼镜,尽管他早就有钱能换镜片了。他们带他来到拘留所的一个陌生房间。脱掉他的衣服,包括内裤,把他绑在一张小床上。警察说,逼眼儿,知道他们说的电子布吉是什么吗?一个警察拿着从吐司机上扯出来的电缆,分开两股电线。一个警察说当心他们叫你屁眼人,另一个警察抓住哭包的鸡巴,把第一根电线缠在他龟头上。他们接通电源。这时候什么都没发生,但他们拿着第二根电线去碰哭包的指尖、牙龈、鼻子、奶头和屁眼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哭包没有告诉过我,但我知道。

监狱没见过哭包这种人。在被关起来之前就已经损坏了,而不是之后。我听说他进监狱的第一个星期,所有人都躲着他,因为受伤的狮子比健康的更危险。任何人都能拿下他,但动手的会和他一起下地狱。哭包光是用眼神就能主导谈话。他现在依然可以,又是一个应该和他共事的好理由。他在杂货店的一边,我在另一边,我们眨两下眼再瞪一眼,就都知道了他负责守后门,我负责柜台,干掉伸手去提裤子或到包里拿东西的所有人。哭包的枪的左侧有五道刻痕,右侧没有。一道刻痕,一名警察。而——

——哟!哟,乔西!同胞,回来了?地球需要你。

——哭包?你啥时候来的?我好像没看见你进门。

——大爷我两分钟前进门的。你觉得应该在这么个酒吧里做白日梦分神吗?

——为啥不行?

——啥?当我没说,哥们儿。你这样的人反正也不需要当心背后,因为有人帮你看着呢。

——怎么现在才来?

——你知道我的,乔西。走哪条路都会碰上路障。所以你是从哪个世界回来的?

——冥王星,最远的那个世界。

——懂了。只有一个奶子却有两个好逼的女人呢?

——不,兄弟,更像是人猿星球。

——还不如拿鸡巴插两只猴子呢,因为——

——哭包啊,别又给我讲人他妈是猴子变的。

——谁说那个了?

——你不信神的进化论白痴同胞就爱说那个。

——哦,对,哥们儿,我,还有最牛逼的查尔斯·达尔文。同胞,人不是猴子变的。哦,乐小子除外,他肯定是大猩猩从逼里挤出来的。

——哭包,你他妈扯什么呢。

——怎么了?怎么了?

——同胞,我记得我的啤酒还有大半杯呢。

——谢谢你告诉我。

——逼眼儿,你喝我的啤酒了?

——别那么瞪我,好像你在喝它似的。奶奶怎么说的来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奶奶有没有说你喝我的酒有什么后果?

——说正经的,你去哪儿了?

哭包比平时还能说。也许是因为身处酒馆,酒精放松了所有人的舌头,只有我除外。他知道我不喜欢他在我们正办事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他会说白粉挫掉了酒精的锋刃,但这种屁话不是听犯藏毒罪进监狱等大使馆来接的白人说的,就是从电影里学来的,他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在这个国家,就算没架可打,他也会无事生非。他比出卖耶稣后的犹大还要多疑。

——喂,乔西,外面是你的达桑吗?看那边的男人。三点钟。

——啥,你他妈在说什么?和我的达桑又有什么关系?

——那个男人,三点钟。

——我要说多少遍,你才会不跟我放那种美国电影屁?

——随便你,逼眼儿。你背后靠右的男人——别回头。高个子,黑皮肤,不好看,嘴巴噘得像鱼唇,在吧台上,但不和任何人说话。他朝咱们看了三次了。

——也许他喜欢你。

哭包恶狠狠地瞪我。我有一瞬间以为他要说点什么蠢话,让我好好收拾他一顿。哭包已经赢得了为所欲为的权力,甚至包括鸡奸的勾当。他会没完没了说操屁眼,好像那是《伊索寓言》,或者什么谜语或诗歌。他会给它改头换面,说那是希腊人的癖好——他的原话,不是我的,我他妈完全不知道他说希腊人是什么意思。但他喜欢说不代表他希望别人对他说。有人告诉你一些关于你的事情,哪怕你自己早就知道,也会弄得大家不愉快。

——哥们儿,去操个屁眼人吧,他这么说。我忍不住要自寻死路。

——他在看我们。

——那是白粉告诉你的。他当然在看我们。整个酒馆里只有他我看得目不转睛。他心里的念头是这样的。他和所有人一样,认出了我,然后认出了他。他坐在那儿就开始想,他们来是为了做掉谁,他们再过多久就会动手?我是应该安安静静地坐着,还是应该像傻逼似的拔腿就跑?我都不需要看,就知道他肯定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在敲吧台。我只要一转过去,他就会扭头看别处,看着,一、二、三……转。

——哈哈,他碰翻了酒杯。同胞啊,说不定是警察。

——你就别摸你的血逼枪了。你有二十二天的圣诞假,这段时间就别往枪上刻印子了。

哭包恶狠狠地瞪着我,忽然笑了。哭包的笑真是无与伦比,刚开始就像在喘息,但突然之间——你都想象不到那股力气是从哪儿来的——喘息迸发成了整个酒馆里最响亮的声音。是谁告诉这个小个子黑人他可以这么笑的?笑声回荡在整个酒馆里,其他人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笑了起来。

——最近你比平时更多疑。

——因为你觉得明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其实和随便哪一天也没啥区别。知道我为什么选你吗,哭包,知道原因吗?因为假如说我有什么事情无法忍受,那就是一个人只会说他打算干什么。所以我他妈没法信任政客。政客能告诉我的只有他将会做什么。

——绝对不要让政客卖你人情,否则他就想……我有没有说过我是怎么碰到歌手的?

说过一万次了,但我没有这么回答。有些事情哭包需要说十遍、百遍、千遍万遍,直到他不再有讲述的欲望。

——没,你没跟我说过。

——服役三年……

他总把监狱里的那些年叫服役。

——三年。他们带我们去亨德森港海滩。

——然后逼着囚犯游泳?换我早就逃了。

——不,不,怎么可能。他们带我们去那儿干活,大个子砍树。你说得对,我应该挥动砍刀,剁掉看守的脑袋。总而言之,同胞,我们在那儿干活,歌手和他的朋友正好来海滩。他看见我,说,我们所有人都在为你战斗,明白吗?我看见他,听见他和我讲道理,明白吗?他说他在为我的权利而战!我的。然后他笑着走开了。从此我恨那个逼眼儿就像恨毒药。

他是真的恨歌手。但实际上,事情和哭包毫无关系。他以为他们在谈论他,哭包的心都要飞出来了,他甚至险些当着看守的面走过去。但随即他意识到,歌手在和身边的男人说话,而不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哪怕是经历了九尾鞭、枪托和尿拌饭(因为一名看守被他气得太厉害了),这却是伤害他最严重的一件事。让他愤怒得血液沸腾。这件事甚至根本没有发生过,但哭包心中有某些东西需要它发生,希望他的梦想就这么终结。我不在乎,正是因为这个,他才能在我需要他的时候拔出武器。

——他们在窝棚那儿等着呢,该走了。我说。——所有人,除了砰砰。你开我的车去接他。他一整天都在监视歌手家。

——动真格的,同胞,真格的。

砰砰

你的生活中有了枪,一切就都不一样了。首先注意到它的是和你一起生活的人。和我一起生活的女人对我说话的语气不一样了。所有人看见你的裤子里多了个鼓包,和你说话的语气就都不一样了。不,完全不是这样。一把枪来到你家里就成了“这把枪”,连保管枪的人都没了决定权。男人和女人说话的时候,枪就横在两人之间,影响的不只是严肃的大事,也包括琐碎的小事。

——饭好了,她说。

——咱不饿。

——好的。

——等我饿了,我要饭菜是热的。

——好的,先生。

枪来到你家里,和你生活的女人待你就不一样了,不是冷冰冰的那种不一样,而是会在开口前再三斟酌。但枪也会和主人交谈,先说你不可能拥有我,外面有很多人没有枪,但知道你有,他们会在某个夜晚像尼哥底母似的来偷走枪。没有任何人能拥有枪。在你有枪之前,你不可能明白这个道理。别人能给你枪,也能把枪拿回去。另一个人会认为枪应该是他的,哪怕他看见此刻是你在控制它。他在得到枪之前不会睡觉,因为他睡不着。男人对枪的饥渴比对女人的饥渴更强大,因为女人有可能也怀着对你的饥渴。夜里我睡不着。我待在黑影中,望着枪,摩挲枪,我看着,我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