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杀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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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7)

——我的意思是说办公室有人和我谈过。他的秘书还是什么人,我不知道。《滚石》杂志知道吗?美国来的?我们从齐柏林飞艇到埃尔顿·约翰都报道过。我就不懂了,秘书说12月3号下午六点来,那会儿他彩排休息,然后我就来了。

——朋友,咱不叫秘书。

——可是——

——听我说,我们有严格的命令。除了家庭成员和乐队,任何人不得出入。

——哦。为什么每个人都带着自动武器呢?你们是警察?我上次来这儿的时候可没看见你们这样的警卫。

——不关你事,你给我走开。

——艾迪,那小子还在门口烦你?

——他说他是什么写女同飞艇和埃尔顿·约翰的杂志的人。

——不,齐柏林飞艇和——

——叫他滚。

——这样吧,行个方便。

白人掏出钱包——我只需要十分钟,他说。该死的美国佬总以为我们和他们一样,每个人都待价而沽。这时候我居然很为门卫是个混蛋而高兴。但他看着钞票,看了好一会儿。你见到美国钞票就转不开眼睛,无法绕过这片纸比你钱包里所有东西都值钱的事实。你摸出一张美国钞票,就会改变房间里所有人对你的态度。真是没道理,那只是一张纸,但不是别的颜色,而是绿色的。上帝知道,好看的钞票不是唯一的好看但一文不值的东西。门卫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成沓的钞票,转身走向屋子的大门。

我咯咯一笑。要是无法抵挡诱惑,那就只能逃跑了,我说。白人看着我,有点生气,但我只是继续咯咯笑。这种事可不是每天都会发生,一个牙买加人没有看见白人就满口好的,先生,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先生。丹尼刚开始还很震惊,后来就喜欢上了这种事。白色的皮肤就是最管用的护照,确实挺操蛋的。我和这个白人都像乞丐似的被拒之门外,我的心情好得连自己有点吃惊。至少在这一点上得到了相同的对待。你以为我没有和白人来往过吗?或者至少是自认白人的叙利亚人?

——你从美国大老远飞来,只是为了报道这位歌手?

——是啊。他现在是最大的新闻。来参加这场演唱会的明星之多,你会认为这里是伍德斯托克[46]。

——哦。

——伍德斯托克是——

——我知道伍德斯托克是什么。

——哦。呃,今年新闻上全是牙买加的事情。还有这场演唱会。《纽约时报》刚登了一篇文章,说牙买加反对派领导人被枪击什么的。下命令的不是别人,正是总理办公室。

——真的?那可就是总理的大新闻了,因为反对派根本没有理由来他的办公室。再说那儿是上城区。就在这条路上。这儿没人开枪。

——报纸不是这么说的。

——那就肯定是真的呗。既然你写那些狗屁,那就必须相信你读到的所有狗屁。

——哎呀饶命,别这么踢我要害。我又不是他妈的游客。我了解真正的牙买加。

——算你厉害。我从小到大一直住在这儿,也没看清楚真正的牙买加。

我转身走开,但白人跟着我。大概因为只有一个公共汽车站吧。也许金米已经去看过了她该死的父母,他们被抢劫了,她母亲很可能被强奸了。我才到马路的另一侧,就想停下不走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我回家无事可做,但今天和平时并没有任何区别。我只需要记起全家人被枪杀的头版头条、宵禁的公告、某个女人被强奸或犯罪浪潮扑向上城区的报道,就足以吓得自己不知所措。甚至只需要想到我父母假装枪手没有夺走只存在于他们之间的某种东西。那一整天我陪着他们,他们一次也没有触碰对方。

白人跳上到站的第一班公共汽车走了。我没有,我对自己说这是因为我不想和他上同一班车。但我知道下一班我同样不会上车。再下一班也一样。

德缪斯

有人得听我说说,是你也不错。总有一天,某个地方会有某人用某种方法评判生者与死者。某人会写下好人与恶人的评判,因为我是坏人是恶人,不可能有人比我更坏更恶。某人,也许是四十年后的某人,到时候上帝已经带走了我们所有人,一个都没留下。某人会写下这些事情,他在某个星期天的下午在书桌前坐下,木地板吱嘎作响,冰箱嗡嗡运转,但不像鬼魂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没有鬼魂包围着他,而他会写下我的故事。他不会知道该写什么或怎么写,因为他没有活在我的故事里,不知道无烟火药闻起来是什么味道,鲜血尝起来是什么味道,无论你怎么吐口水,那股味道都会留在你的嘴里。他连一滴都没尝过那种滋味。从没有苦力[47]阴魂睡在他身上过,用淫梦戏弄他,从他嘴里吸走他的灵魂,哪怕我拼命咬紧牙关也一样,醒来时满脸都是黏糊糊的口水,像是有谁把我插进一大团果冻,然后又塞进冰箱。施洗者约翰见证了它们的到来。现在恶人在逃跑。

事情是这么开始的。

有一天我在丛林,一大早出家门到立式水管旁边冲澡,因为一个人不能臭烘烘地出门找工作。我在后院里,因为整个廉租公寓只有后院这一个水管。我正在用肥皂和水洗澡,警察忽然闯了进来,因为某个女人,某个上教堂的女人说长官啊,我只是要去念诵我主的名字祈祷,长官,却有一个臭烘烘的丛林贫民窟小子跳出来强奸了我。你,就是你,正在像变态似的玩鸡巴的小子,给我过来!我想和警察讲道理,因为拉斯塔法里的耶神说我们必须和敌人讲道理,我说长官啊,你没看见我正在洗澡吗,他走过来,拎起长枪用枪托给我嘴上狠狠来了一家伙。少给我放屁,贱种,他说。你在那儿玩自己爱抚自己,就像个血逼养的性虐狂。然后他说就是你强奸了北大街那位上教堂的女士对吧?我说什么?我有好多女朋友,为啥要去强奸女人啊,但他一巴掌扇过来,就好像我是女人,说跟我走一趟。我说长官啊,先让我冲干净好吗,至少穿上内裤,没门,我听见咔嗒一声。走,逼眼儿,他说,我只好跟他走,到了外面,已经有七个男人站成了一排,很多人在围观,有些人看见我转开脸,有些人盯着我看,只有肥皂沫帮我保持体面。你赶在他洗掉证据前逮住他了,另一个警察说。

我数了数,警察一共有六个,他们说你们中有一个是肮脏的强奸犯,居然强奸一位赞美完上帝回家的信教女士。既然你们全都是爱撒谎的下贱贫民窟崽子,我就懒得请有罪的犯人主动站出来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假如被扣上强奸犯的帽子,警察会在他进监狱前直接崩了他。于是一直在说话的头一个警察说,但我们知道该怎么逮住你。你们所有人,立刻趴在地上!我们满头雾水,左看看右看看,我看见肥皂泡一个一个破碎,我的那东西露出来了。警察朝天开了两枪,说立刻趴下!我们只好趴下。他叫另一个警察拿出打火机,去捡一张在路上飘的报纸。给我听清楚我要你们干什么,他说。我要你们全体使劲操地面。我们有一个人放声大笑,因为这简直就是电视喜剧,警察朝他侧腹踢了两脚。我说给我操大地,前面那个警察说。我们只好开始干地面,他说别停下,我们干个不停。地面很硬,有石子儿、碎玻璃和泥土,我的大腿砸在地上,皮肤蹭破了,于是我停下。谁叫你停下了,警察说,点燃了那张报纸。操,操,操,我叫你们操,警察大喊,把点燃的报纸扔在我屁股上。我疼得尖叫,他说我就像个小姑娘。我说你接着操,他说。然后他又烧了另一个小子、再一个小子,我们都在操地面。

然后警察沿着队伍边看边说,你没法操,回家吧。你没法操也走不动。你似乎能操,留下。你走,你走。等一等,给我等一等,看你走路这样子,似乎是挨操的。屁眼小子,滚吧,你,你最好留下。他指的是我。他们抓了我们三个,把我们扔进一辆面包车里,我还是光着的。我说让我穿件衬衫吧,警察说行啊,朋友,我们会给你找条小内内的。我女人给我送来了裤子和衬衫,一个警察告诉我,但那些衣物看着太好,不像贫民窟的货色,所以我们留下了,他们说。然后一个警察扇她耳光,说你也长进点儿吧,别和贫民窟的男人睡觉了。我们在监狱里待了一个星期才被放出来。他们踢我的脸,用警棍揍我,抽我卵蛋,用九尾鞭打我,就好像他们是白人奴隶主,弄断了我同胞的右手。那只是第一天,他们对我们还算客气的时候。我从头到尾一直光着,他们看着我的裸体开玩笑。

第七天的事情是这样的:那女人改变说法,声称是特伦奇城的男人强奸了她,她不想起诉,于是警察就放我们走了。监狱里没人和我说话,警察到最后也没道歉。我回到哥本哈根城的第一天,一个警察过来,掏出左轮开枪,说他维护和平,我向你们保证我有枪。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在贫民窟里早已精通射击,就像《十二金刚》里的士兵。我看过那部电影,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警察后来放弃、撤出丛林的时候,我开枪打了两个警察,一个在脑袋上,另一个在卵蛋上,因为我要他余生中再也没法用他的鸡巴。

事情就是在这儿发生的。歌手同胞,不,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人,放话说请我们去歌手家。光是这件事本身就不寻常了。脏辫现在去上城区了,只有特定的人物才会得到邀请,都是大人物或顶级枪手。但这次邀请大家的不是脏辫,而是脏辫的那位同胞,他邀请海克尔,海克尔说他需要五六个人跟他一起去。歌手家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幢屋子。我跑上去抚摸墙壁,因为墙壁在说快来摸我。那一趟我的第一次实在太多,大部分我都记不清了。我第一次去上城区。我第一次走上希望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身穿漂亮衣服的女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我第一次见到歌手家。我第一次见到拉斯塔打扮的白种女人。我第一次看见有家有业的人怎么过日子。但歌手没露面,只有他那位同胞和一群我从没见过的人,甚至有白人在。他说事情很简单。赛马在牙买加是个大买卖,人人都知道。我们要这么动手:冠军骑手也许会赢,也许会输,但假如你押他输,下重注,结果他真输了,你能拿到的钱多得连你做两次梦都想不到。多得足够贫民窟的每一个男人都能给他女人买一张丝涟的美姿床垫。

我当然不关心床垫。我只是想在屋里而不是室外洗澡,我想去看自由女神像,想穿正宗的李牌牛仔裤,而不是小贩自己缝商标的地摊货。不,这些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钱,多得足够让我不再想要钱。在室外洗澡是我他妈愿意在室外洗澡。能让我说丝涟床垫是狗屁,还有更好的床垫你连见都没见过。我可以觉得美国是个好地方,我虽然自己不去,但可以让美国人知道只要我想去就随时都能去。因为我受够了看见其他人活得像是有权铺张浪费,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什么动物。我想要足够多的钱,等我杀死他们,身上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杀人。绑架骑手,和他讲讲道理和人生,那位同胞说。

赛马日是星期六。星期二,海克尔开车带我和另外两个人去开曼纳斯公园赛马场。冠军骑手练习完刚出来,我们就冲上去抓住他,用枕套罩住他的脑袋,把他塞进车里,带着他离开。我们带他去下城区一个废弃的仓库。海克尔把枪插进骑手的嘴里,插得太深,骑手险些呛死。

——逼眼儿,星期六你要这么做,他说。

骑手输了三场比赛,然后跳上飞机去迈阿密,像变魔术似的消失了。但另外还有几个人也不见了。去开曼纳斯公园收钱的四个人,那位同胞就在其中。结果我、海克尔和其他好些人什么都没拿到。屁也没有。我以为我已经够生气了,直到我看见我的同胞攥紧一瓶好立克,用力大得捏碎了瓶子,他只好去缝针。星期六,我们来到歌手家,因为总要有个什么血逼人把我们应得的给我们。但歌手巡演还没回来。我们第二次去歌手家,他在,但我们听说有几个丛林人已经找上了他。没人告诉我和海克尔。我们又被耍了。我和海克尔让他们的一个小子消失了,谁也没有注意到。但现在似乎有些人会拿到钱,却没有我们的份儿。我什么都不该告诉我女人的,因为现在我又多了一个让她失望的理由。我想到去了外国的那位同胞,只想烧了希望路的这幢屋子。他们就是这么干的,一些人就是这么让另一些人永远贫穷的。

乔西·威尔斯第一次找到我那天,他问我会不会用枪。我笑了。我比乔·格林德用他鸡巴还会用枪,我说。他问我开枪杀人有没有问题。我说没有,但我只杀巴比伦的警察和耍我的人。我杀了三个,杀满十个之前是不会罢手的。他问为什么是十个,我说因为十听着像个上帝会重视的数字。他说很快,很快我就会把警察喂给你,就像我用耗子喂蛇。我说自从监狱那次我的腿就一直疼,疼了一年也不见好。他的朋友哭包说,我现在就能给你治。自从试了第一次,舒畅得简直没边儿了,我像姑娘似的求他再给我些可卡因。疼痛不翼而飞,和吸大麻的时候一样。但大麻会让我迟钝。可卡因让我更敏锐。我说,不对,等一等,这也未免太好了。你给我白粉、枪和钱,要我杀我不收钱也要杀的人?今天是愚人节吗?乔西·威尔斯说,不,我的同胞,我们要用警察的鲜血染红金斯敦。但首先我要让另外一些人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