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仑:我的风马牛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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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创业就是失去现在要未来(2)

第三条:每年分别开展至少三次邀请中小投资者实地考察公司和主动拜访中小投资者的活动,创造中小投资者与公司高管人员面对面互动交流沟通的机会;

第四条:改革现行由大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邀请符合条件的中小投资者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专业水平,更好地代表以及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第五条:邀请行业内相关专家参与对投资项目的论证,充分发挥第三方专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第六条:聘请专业机构担任公司的管理顾问,制订提升公司股东价值的长期战略,提高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探索和拟订管理团队的多元化激励模式,最大限度地激发经理层的主人翁精神,致力于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第八条:试行分配方案事先公开征集中小投资者意见的制度,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度;

第九条:创建学习型、创新型以及和谐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董事会增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认真总结和学习国内外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有益经验,提出和组织实施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建议,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投资者关系和新股东文化,自觉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新九条”中,万通对独立董事制度作出的新规定,充分表明了万通按法律法规办事的决心。这一系列的具体措施都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同时也加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这一点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观点是最鲜明的体现。万通提出,会邀请符合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作为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到大股东集权的牵制,让他们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他们自身利益的人,站在他们的角度来参与公司的管理。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专业水平,又可以使那些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根据“新股东文化”措施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万通地产中小投资者将有望成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万通这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做法,看似中规中矩,束缚性极强,但实际上也是一种制度的创新。这样做既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又可以使他们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献策。

创新就是“导演+制片”

对于创业者来说,创新是其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冯仑指出,企业成立后,要想取得实质性的发展,调整、变革、创新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尤其是创新,无论是公司的起步阶段还是发展阶段,它都能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

在冯仑看来,创新有三层含义:第一,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冯仑对创新的认识来源于对创新理论的研究。

创新作为一种理论,形成于20世纪,由哈佛大学的熊彼特教授于1912年第一次引入经济领域。他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了创新,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生产函数,实现生产要素新的组合。20世纪50年代,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把创新的概念引入到管理的领域,形成了管理创新。在他看来,创新就是赋予资源以新的创造财富的能力的一种行为。对于创新,冯仑也有自己的认识:

创新是一种价值观,创新是一种生存状态,创新是一种生命的本能。创新要合乎三样东西,首先要合乎人情,要符合中国本土的文化、习惯,所创新的东西不能太离谱;其次要符合事理,就是一般做事的道理;最后要符合商业逻辑。

毫无疑问,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体制和模式也同样需要创新。冯仑把中国房地产的发展模式归结为三种:“地主+工头”模式、“厂长+资本家”模式和“导演+制片”模式。

执行“地主+工头”模式的房地产商主要由建筑公司转型而来,从土地、资本运作到工程建设,再到市场销售,完全都是由他们自己一手包办,国内大多地产商即属此类。

“厂长+资本家”模式就是产业化运作加上资本运作,地产商就是一个“住宅工厂”,其产品就是“住人的机器”,与现代中国制造业没有本质的差异。

“导演+制片”模式则是一种国际化的运作模式,冯仑最想做的就是这种模式。在冯仑看来,这种模式主要挣三笔钱:第一笔钱叫权益金,第二笔钱是劳务成本,第三笔钱是营业额超过固定数值之后的分账。冯仑一直在对房地产的发展模式进行系统地研究,他认为“导演+制片”模式就是美国模式的进化。

对于当前的中国企业而言,“创新”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词。不过,大部分企业追求的创新,都是泛泛而谈,甚至已经成了空谈,离严格意义上的创新有着极大的距离。几乎每个企业都在谈创新,虽然在行动和理念上有着巨大的差异,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三句话不离本行,并且普遍强调“自主创新”,如“别让国外企业的新产品掐断我们的脖子”等等。

冯仑认为创新是一种价值观、生存状态和一种生命的本能。正是冯仑个人的生命体悟,使他创立了独特的企业模式。万通的创新,主要体现为体制创新及模式创新,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其息息相关。

万通的第一个创新,是体制创新。这一点集中体现在万通与泰达集团的合作上。万通地产控股母公司万通实业于2003年引入了国有资本战略投资人泰达集团,使其成为了公司的大股东,于是就史无前例地形成了民营企业让国有企业控股的局面。这也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后,第一个公开实践的案例。当时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但冯仑这样做却是基于长远的考虑。

冯仑认为在当时的那个阶段,民营企业的体制确实具有优越性,且正在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五年、十年以后会怎么样呢?民营企业什么时候能够取得国际主流企业的位置呢?这种思考让冯仑认识到,民营企业存在着“有动力、无约束”的缺限,这种缺限极有可能让民营企业陷入盲目追逐暴利的不利局面。但是,国有企业就没有这种问题,而且恰恰相反,它的问题是约束过度,动力不足,懒惰和不思进取将成为它最大的威胁。如果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结合起来又会怎么样呢?这个企业将会既有动力,又有约束,又能够在资源配置上找到一个更广泛的途径。

冯仑特意写了一篇论述民营资本的文章——《跨越历史的河流》。文章中,他对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合作进行了一番总结:

民营资本从来都是国有资本的附属或补充。因此,最好的自保之道是要么远离国有资本的垄断领域,偏安一隅,做点小买卖,积极行善,修路架桥;要么与国有资本合作或合资,形成混合经济的格局,以自身的专业能力与严格管理在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同时,使民营企业获得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可,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发展环境。

……

不仅如此,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强调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可以预见,今后随着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民营资本将以数量多、规模小、就业广、人数多为特征,其生存空间将被局限在与国有资本绝无冲突或者国有资本主动让出的领域。面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只有始终坚持合作而不竞争、补充而不代替、附属而不僭越的立场,才能进退裕如,持续发展。

可以看出,冯仑对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之间的关系分析得相当透彻。他不仅考虑了中国当前的现实,而且反思了中国的历史;不仅考虑到了经济,也考虑到了政治。最后的结论是,“合作而不竞争,补充而不代替,附属而不僭越”。所以,万通选择国有资本泰达做大股东,正是冯仑多方面权衡利弊的结果,而此举恰好还与其“傍大款”思路不谋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