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负债
【大纲要求】
熟悉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流动负债的核算内容;熟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的核算内容。
【要点详解】
一、流动负债的核算内容(熟悉)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对于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核算;预提利息时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2.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特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
3.预收款项
预收账款是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贷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预收账款的核算应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预收账款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4.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①职工薪酬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b.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c.上述两项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②职工薪酬的计量
职工薪酬的计量分为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两类。
a.对于货币性薪酬,企业一般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情况和职工货币薪酬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金额,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成本或当期费用,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b.对于非货币性薪酬,应当分情况处理:
一是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及其成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
二是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或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①辞退福利的涵义
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②辞退福利的确认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以下两者中较早的日期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a.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b.企业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由于被辞退的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收益,因此,对于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一次计入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企业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由于这部分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
③辞退福利的计量
辞退福利的计量因辞退计划中职工有无选择权而有所不同:
a.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b.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参照或有事项的规定,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c.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上,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借记“管理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5.应交税费
(1)增值税
①增值税的一般处理
增值税是就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具体内容如表2-9-1所示。
表2-9-1 增值税的一般处理
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处理规定
在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上,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所不同。具体会计处理如表2-9-2所示。
表2-9-2 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2)消费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和待扣的消费税;贷方发生额,反映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消费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待扣的消费税。
①企业对外销售产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②企业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的,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③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应将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消费品的成本;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将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④企业进口消费品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进口消费品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营业税
【说明】营改增试点的相关会计处理遵循财会[2012]13号财政部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4)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具体内容如表2-9-3所示。
表2-9-3 其他应交税费
6.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7.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应确认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应付股利”;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8.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和“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的核算内容(熟悉)
1.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
企业借入各种长期借款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转销的利息调整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归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2.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分为一般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1)一般公司债券
一般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如表2-9-4所示。
表2-9-4 一般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2)可转换公司债券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①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②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3.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1)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
企业购入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时,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价款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