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公司实用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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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第一条 总则。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劳动纪律,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各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的归口管理工作。

(2)各部门主管为所属员工的直接管理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2)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中午12∶00~13∶15为午餐时间。

第六条 工牌管理

(1)员工出入工作区域须佩戴工牌。

(2)工牌须明确标注佩戴人姓名、部门、职位,并粘贴红底免冠相片。

(3)工牌由个人保管,如工牌丢失,须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办理补办事宜,补办费用5元由个人承担。

(4)员工离职,须办理退回手续。

第七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查看,只发放基本工资;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十二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四条 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

第十五条 员工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二、员工休假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做好休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 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又确实不能上班者,按无薪病假处理。员工经公司批准连续休无薪病假超过15天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带薪年休假。

(1)员工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年末终止,不再累计。

(5)员工如愿意放弃休带薪年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第六条 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同时报告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

(2)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受伤员工工伤假。

(3)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4)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第七条 婚假。

(1)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享受带薪婚假3天。

(2)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享受带薪婚假10天。

(3)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享受带薪婚假3天。

(4)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享受带薪婚假10天。

(5)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第八条 产假。

(1)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2)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3)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4)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1个月带薪产假。

(5)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1天陪产假。

(8)女员工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

第九条 丧假。

(1)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员工可休带薪假8天。

(2)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员工可休带薪假4天。

第十条 倒休假。

(1)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2)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3)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

(4)倒休假当年有效。

第十一条 公共假日。全体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1)元旦:放假1天。

(2)春节:放假3天。

(3)清明节:放假1天。

(4)劳动节:放假1天。

(5)端午节:放假1天。

(6)中秋节:放假1天。

(7)国庆节:放假3天。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第十二条 事假。

(1)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2)事假最长不超过两周。

第十三条 请假批准权限(见下表)。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请假程序。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三、员工轮休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遵守劳动法规定及配合本公司生产特殊情况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轮班人员及其他非轮班人员而星期例假日仍需照常工作者为实施对象。

第三条 轮休由各单位交由班长(未设班长者由单位主管)视实际情形自行排定,提经各主管科长核准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份的轮休表送人事科备查,并凭以制作考勤卡。

第四条 轮休方式。

(1)轮班人员每月可轮休的天数即当月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

(2)轮班人员每月预定轮休天数可自由选择,事先申请排定轮休,但每月所排轮休不得少于两日。

(3)轮班人员每月应休未休(预先未选定轮休)的星期例假日及法定假日的天数应照常上班并付给星期例假日的加班费。

(4)轮班人员一经依照本轮休方式选定轮休,不论排定轮休的天数多少,除已排定的轮休日外,其应休未休(即预先未选定轮休)的星期例假日及法定假日不得再申请不加班,如因故不能到岗,应按平时请假办法事先办妥请假手续。

第五条 轮班人员已经选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补休。如有特殊事故需要更改,每月休两日者限更改一日,每月休两日以上者限更改两日,并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主管核准后方可。

第六条 轮班人员已经排定的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事故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经各部经理(主任)核准付给星期例假日的加班费或当月内指定日期予以补休。

第七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实施,未尽事宜可随时补充修改。

四、员工加班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地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计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地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五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确认加班。

第六条 加班完毕填写加班记录,经有关主管签字确认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第七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加班情况,随员工工资支付加班费。

第八条 加班费用计算。

(1)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即:

加班工资=时工资×1.5倍×加班时间

(2)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即:

加班工资=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

(3)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即:

加班工资=时工资×3倍×加班时间

第九条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条 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一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五、员工值勤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值勤分为值日与值夜两种,值日又分为星期例假值日与午休值班,悉依本制度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值日每次安排职员一人,轮流值勤,值勤顺序每月由总务组安排。星期例假值日及午休值班,副经理以上人员均免。

第三条 星期例假值日时间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17时止。午休值班时间以其中午休息时间为限。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接替人到岗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 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故确实不能到值,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总务组报备,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

第五条 午休值班职员除供给午餐费___元外,星期例假值日并另支给职员___元的加班津贴。

第六条 值勤人员的职责。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接听电话,整理报纸并归放各部门。

(3)巡查本公司办公室,注意电气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盗窃及其他危害本公司安全的状况。

(4)处理当日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必要时,须随时请示总经理或通知有关主管办理。

(5)详细记录值班日志,签字后送交总务组审核。

第七条 值夜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来往人员、灯火管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值夜员每月可休假两天,倘若不休,相应支付工资。

六、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考勤细则。

(1)作息时间: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周六、日休息。

(2)员工每日两次指纹考勤,上班8∶30前签到,下班17∶00后签退。考勤时间不能作为加班依据。

(3)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及个人有特殊情况(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须填写相应表单,由领导签字后交行政部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4)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5)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正确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

(6)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24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第四条 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窗口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不要快速地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以产生油脂,或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4)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处理。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