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论行为的合宜性(5)
对于旁观者而言,越是真挚热烈的情话越是荒谬可笑。“情人眼里出西施”,迷的只是当局者,徜徉在爱河中的人其实常常也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只要他继续保持这种清醒的意识,就会尽力以嘲弄和奚落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激情。我们只愿意听别人这样表达他们的爱情,因为我们自己也只喜欢用这样的方式去谈论爱情。因为对于男女之情的表述太过啰唆和夸张,考利[5]和佩特拉克[6]那义正词严、迂腐冗长的情诗已经令人心生厌倦,但我们仍旧热衷于奥维德[7]的轻松和贺拉斯[8]的豪爽。
然而,即使我们对这种儿女情长并没有真正的同情,即使我们在想象中从来没有对哪个情人真正动心,但只要我们尚渴望这种激情,就很容易体会那从爱的喜悦之中滋生出来的幸福,以及失恋所带来的极度痛苦。吸引我们的并不是爱情本身,而是爱情所附加的希望、恐惧和忧伤等各种感觉,就如同看一本航海日记,吸引我们的不是饥饿,而是饥饿所引起的痛苦。虽然我们无法进入热恋之人的情感世界,但我们却很容易理解他们由此产生的对浪漫幸福的期望。
我们能够体会,对于被强烈的欲望折磨得疲惫不堪的心灵来说,这种在内心火热的激情得到满足之后对平静和安宁的渴望,对恬静安逸的田园生活(即提布卢斯[9]兴致勃勃地描述的风雅温和且诗意盎然的生活)的向往,都是多么自然本能的情绪。这如隐居一般的生活是只有在诗歌和小说中才能见到的,远离世俗的烦扰,悠然而安逸。这种景象让我们为之神往,即使它仅仅是对理想的描绘而并非现实,也会对我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以肉欲为基础的爱情,一旦明了其没有被满足的希望,这种爱情就会消失;但是它一旦被描绘成唾手可得的东西时,又会令人作呕。恐惧和忧郁的情绪对我们的吸引远远超过我们对幸福的向往,我们害怕这种自然合理的希望可能化为泡影,因此能够体谅情人们的所有焦虑、关切和痛苦。
于是,在一些现代悲剧和爱情故事中,爱情总是显示出极为神奇的吸引力。在悲剧《孤儿》中扣人心弦的与其说是卡斯塔里埃和莫尼弥埃的爱情本身,不如说是那种爱情所带来的痛苦。如果作者安排男女主人公在一个异常平淡的场景中爱得死去活来,观众会报以哄堂大笑而不是同情。虽说在一幕悲剧之中去表达爱情也未必完全合宜,但观众们仍能忍受,这并不是因为对剧中所表现的爱情抱有任何同情,而是因为他们对预测到的即将到来的危难感兴趣,并为之忧心。
与男人相比,女人更容易因为爱情而陷入痛苦,这是社会法律强加在女性身上的制约所造成的,也正因为这样,爱情才更为深切动人。尽管一切放纵的行为和罪过都因爱情而生,如同在同名的法国悲剧故事中表现出来的那样,但我们还是会为《菲德拉》[10]中的爱情而痴迷。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那些放纵的行为和罪过让爱情大受欢迎。主人公的恐惧、羞涩、悔恨、憎恶和失望都是随着故事发展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因而显得那么亲切和动人,也让我们情绪变得更加狂热和炽烈。确切地说,我们同情的不是爱情本身,而是爱情的附加值。
爱情与所有无法与其自身价值成正比的情绪相比,即使是对性格软弱的人来说,它也总是能够给当事人带去极大的愉悦。就爱情本身而言,或许它显得有些可笑,但它并不天生就令人讨厌;即便其结果经常是不幸的或可怕的,但其出发点却是好的。换言之,虽然这种激情本身可能是不合宜的,但不可否认的是,爱情会引发的那些激情却存在着合宜性。爱情总是和人道、宽容、仁慈、友爱和崇拜等多种感情因素混杂在一起,对所有这些激情,我们都抱有强烈的同情,即便是那些我们觉得稍显过分的激情。因为这些同情,我们非但不会对这些激情产生反感,而且对那些因此而产生的负面东西我们也会极度宽容。失恋的影响总是无法估量的,比如说,对工作提不起兴趣、对生活丧失信心、对名誉和尊严毫不在意,等等。尽管如此,因为爱情尚存的美好,仍然有许多人不懈地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以期从中享受爱情的甜蜜和愉悦,而且,如果他们真的感受到了爱的激情,也会用恰当的方式去表现这种激情。
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在谈论自己的朋友、学业和从事的工作时,因为深知无法得到旁人完全的认同与理解,我们势必会有一定的节制。并且正是由于缺乏这种节制,导致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融洽相处,每个人都会选择与自己合得来的人做朋友,正所谓“人以群分”。
不友善的激情
导言:
这一章讨论的是不友善的激情,即仇恨和怨恨。
斯密说,这一类激情虽然也源自想象,但我们若想理解和认可它们,就必须把它们降低到大大低于未开化的人性的水平。也就是说,我们只有把人性想象得很坏,才能理解这种激情。那些心怀怨恨和仇恨的人以及他们所敌视的对象,我们一般都会报以同情。对于前者,我们认为他们受到了伤害;对于后者,我们担心他们会遭到报复。因此,对后者的同情会让我们满怀希望,对前者的同情则会带给我们不尽的烦扰。我们为前者受伤害而感到的愤怒也因此被削弱了。所以说,要使愤怒变得容易让人接受,就必须使该愤恨所达到的程度低于一切其他激情。
愤怒和仇恨本是根植于人性中的一种情绪,它们的产生并不是无缘无故的。正如俗语所说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依照思维的定势,我们总是倾向于同情弱者或者可能会受到伤害的人。但是,我们也应该想象一下这种情绪是如何产生的。一种愤怒和仇恨情绪如果想得到别人的同情,其导火索事件就应该是足够严重的。一个人如果面对极大的耻辱而一味地逆来顺受,丝毫不想抵抗和报复,也会被人鄙视。他的麻木不仁和伤害他的人一样会让我们感到气愤。
还有一类激情虽然也源于想象,但是我们若想理解或认可它们,就必须把它们降低到大大低于未开化的人性的水平,那就是表现各异的仇恨和怨愤。我们对心怀怨恨的人和他所敌视的对象都会报以同情,虽然两者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后者的同情会让我们满怀希望,对前者的同情则会带给我们不尽的烦扰。因为他们都是人,所以我们对两者都表示关心。我们担心后者可能遭到报复,因而,我们为前者受伤害而感到的愤怒也被削弱了。因此,我们对受到挑衅的人的同情,远远比不上他内心的怒火,这不仅是由于所有的同情一般都无法与当事人自身的激情相比,而且还因为我们对另外一个人也抱有相反的同情。因此,要使愤怒变得容易让人接受,就必须使该愤恨所达到的程度低于一切其他激情。
同时,人类可以非常强烈地感受到别人所受的伤害。悲剧或浪漫的文学作品中的恶徒很容易引发我们的愤慨,就像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去同情和喜爱其中的英雄人物一样。我们憎恨伊阿古[11],同样我们喜爱奥赛罗[12],所以,对伊阿古所受的惩罚我们会心生喜悦,奥赛罗的不幸也会激起我们的感伤。但是,尽管我们对自己同胞的遭遇抱有深切的同情,我们对此表示的义愤也绝不会超过受害者自己的愤怒。大多数情况下,如若被害者的自我克制不是因为胆小怕事,那么他越是温良忍让、仁慈宽厚,人们对伤害他的那个人的愤怒也就越强烈,可以说当事人和蔼可亲的品格使得人们对暴行的印象愈加深刻了。
但是,愤怒被看成是人类天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一味地逆来顺受,丝毫不想抵抗和报复,也会被人鄙视。我们不能够体谅他的冷漠和迟钝,把他看作行尸走肉,他的麻木不仁和伤害他的人一样让我们气愤。即使是素不相识的人看到有人对欺凌毫不反抗,也会感到义愤填膺。他们渴望看到受害者对这种侮辱表示反抗,好让他们能以正义的名义加入这种对抗。一旦他的愤怒被激发出来,他们就会报以欢呼,并由衷地表示出同情。当事人的愤怒能够激起旁观者对其敌人的愤怒,旁观者渴望看到受害者的反戈一击,并且倘若这种复仇之举并不过分,旁观者的义愤之情也会得到极大的满足,仿佛他们自己就是受害人。
然而,尽管人们承认愤怒的情绪有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它对公众的作用(下文会进行说明)同维护正义和保障平等一样不容轻视,但它本身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使它在向别人发泄时很容易引起我们的反感。对任何人表示的愤怒,如果超出了我们认为的他所受伤害的实际程度,我们就会认为那不仅是对对方的侮辱,也是对所有朋友的不礼貌。出于对朋友的尊重,我们应该克制自己那种狂躁不安的情绪,让自己不被失控的情绪所左右。
这些激情的间接效果虽然令人愉快,但其直接效果却会对受敌视的人造成伤害。不过,在人们的观念中,客观事物能否取悦于人取决于直接效果而不是间接效果,我们所讨论的愤怒这种激情也不例外。对公众来说,一座监狱肯定比一座宫殿更为有用,建造监狱的出发点通常比建造宫殿的出发点更贴近生活。但是,监狱用以关押犯人这一直接效果却是令人不快的,越是适合预期的目的,就越是如此。相反,虽然一座宫殿的间接效果可能常常并不利于公众,因为它可能助长奢侈豪华,并树立腐朽的生活方式的榜样,然而,它可以让住在里面的人享受舒适、华丽的直接效果却是令人愉快的,因而人们就忽略了去深究一座宫殿会带来的更为长远的后果。
在大厅和餐厅中挂上以油漆或石膏仿制的乐器或农具等装饰品可以让人赏心悦目,而挂上外科手术器械、解剖刀、截肢刀作为装饰,则是荒诞而又令人震惊的。外科手术器械总是比农具擦得更为铮亮,并且通常比农具更好地适用于其预期的目的——可以让病人重拾健康,但由于它们的直接效果是疼痛和受苦,所以它们总会引发观者的不悦。虽然武器的直接效果同样是疼痛和受苦,然而这是我们敌人的疼痛和痛苦,对此我们毫不表示同情,也就不会影响我们的心情。对我们来说,武器直接同有关勇敢、胜利和光荣等令人愉快的思维有关。因此,它们的仿制品就被设想成建筑物上最华丽的装饰品。
人的思想品质也大抵如此。古代信奉斯多葛哲学的人认为:统治这世界的神明淳厚善良,并且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每种事物都是这宇宙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人类的罪恶和愚蠢,像他们的智慧或美德一样,是合理存在的,并且从邪恶中所引发的善良是有助于自然体系的繁荣和完美的。不过,无论这种推测是如何合乎情理,也不能够抵消我们本能地对罪恶的憎恶,因为它的间接效果距离我们的生活太过遥远,以至于常常被我们忽略。
我们正在研究的这些激情也存在相同的情况。它们的直接效果是如此令人不快,实在无法不让我们产生反感。故而,在我们弄清楚激起它们的原因以前,我们无法施以它们同情。当我们听到远处隐隐传来的惨叫声时,我们立即就会关心到底发生了什么,并且如果叫喊声持续传来,我们很可能会身不由己地飞跑过去一看究竟。同样,快乐也是可以传染的,微笑可以让观者的心情转忧为喜,并且乐于分享当事人的喜悦,人们从而感到自己之前的忧虑和抑郁顷刻间被兴奋和愉悦取代了。但是,对于仇恨和愤恨来说,情况却截然相反。当我们听到远处刺耳的、杂乱的怒吼声时,我们既感到恐惧也感到嫌恶。此时,女人和胆小怕事的男人甚至已惊恐不已,尽管事不关己,但他们由于设身处地的设想也会心生恐惧。对于那些无所畏惧的人,尽管这种烦恼不足以使他们害怕,但他们也会产生厌恶之情。
以此类推,仇恨的情况也与此大致相同。一味的怨恨只会使人感到厌恶,而无法引发我们的同情。我们天生就讨厌这两种情绪。悲伤也并不能更加吸引我们的注意力,我们在不了解原因的情况下往往会嫌弃并远离悲伤的人。对于那些可以让人们彼此疏远的粗暴和不友好的情绪,造物主仿佛故意使其难以传播。
以音乐为例,悲伤或快乐的曲调能让我们切切实实地体会到类似的情绪,或者至少很容易去想象这些情绪。但是愤怒的曲调却令人心生恐惧。快乐、忧伤、爱恋、钦慕、忠实等都是天然地具有音乐性的激情。它们天然的曲调显得柔和而动听,段落划分清晰而有规律可循,与此相反,那些刺耳的声音总是带着愤怒以及与之相近的情绪,段落无章可循,长短不一,很难对其进行再现和反复。因此,很少有表现这类情绪的音乐,即使偶尔有也大都不受欢迎。一场由和谐而令人愉快的音乐组成的演奏,可以让人心旷神怡;但如果全都是表现仇恨和愤怒的音乐,其荒谬和怪异就让人不能接受了。
那些让旁观者感到不快的情绪,也不会让当事人觉得高兴。仇恨和愤怒对健康愉快的心情极为有害。包含在这些情绪中的尖锐、刺激并让人心痛的东西使人心烦意乱,会彻底摧毁人们内心的平和安宁,从而使这些人远离幸福,因为只有感恩和博爱这类感情才能让人们感受到幸福的真谛。对宽宏仁爱者而言,忘恩负义之人的言行是无足轻重的;他们最大的烦恼是自己产生了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的念头,在他们看来,这种念头对他们所引起的伤害才是最为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