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少年时光(1)
1.初到人间
1899年7月21日,在橡树园北大街439号的一座白色的房子里,降临了一个新的生命。年轻的父母异常喜悦,孩子哭声洪亮,身体健康。母亲在给孩子准备的剪贴簿上写道:“当时知更鸟正在枝头欢乐地歌唱,迎接这个小生命来到美丽的人间。”
这个孩子的父亲名叫克拉伦斯·埃德蒙·海明威,是镇上的一名医生,他身高6英尺,肩膀宽阔,留着漂亮的络腮胡须,看上去十分英武。在克拉伦斯中学毕业后又被父亲安森·泰勒·海明威送到奥柏林大学。但是克拉伦斯并不满意自己所学的专业,中途他转到爱丁堡大学的拉什医学院学习,在那里获得学士学位。后来他又到芝加哥鲁斯学院读书,取得了硕士学位。后来,克拉伦斯成了一名医生,并担任橡树园医生俱乐部的主席。工作之余,他经常去钓鱼和打猎。而且,他还是一位业余的小型动物和禽鸟标本的制作者,他曾经把蛇储存在盛有酒精的密封的玻璃瓶里,在他的实验室里甚至有完整的熊皮。此外,克拉伦斯还有一个爱好——烹饪,他曾经在大学期间和同学们一起去山上野餐,他用简单的炊具配上采来的野山莓做出了令人交口称赞的美食。
孩子的母亲格蕾丝·霍尔比克拉伦斯小一岁,两人青梅竹马,既是邻居又是同学。格蕾丝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她最大的梦想便是成为一名歌剧演员,她声音优美并且接受了极好的音乐教育,当时著名音乐人盖里威尔曾是她的老师,她毕业后就和大都会歌剧院签约了,但是格蕾丝的事业并没有像期盼的那样顺风顺水。由于得过眼病,格蕾丝的眼睛对舞台上的强光格外敏感,强烈的刺痛感让她在麦迪逊广场公园做完首场演出之后就不得已离开了舞台。回到橡树园后,便与克拉伦斯喜结连理。
1899年10月1日是这对夫妇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他们选择在这个特别的日子,乘飞机去贝尔湖让新生儿接受洗礼,母亲格蕾丝用自己父亲的名字给孩子命名——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小海明威在前六个月一直和妈妈住在一起。他活泼好动,很少能够安静下来,甚至在妈妈做祷告的时候他也只能顺从地跪下待一会儿,妈妈还没说几句话他就大喊着“阿门”“阿门”,让妈妈快点结束祷告。
海明威有很强的语言天赋和想象力,这和父母的教育不无关系。克拉伦斯在他两岁多的时候就给他买了整套的画册,他最喜欢的是动物漫画,当家人给他讲里面的故事时,他都会表现出少有的安静与乖巧。有时他也会自己拿着书本看,能看懂时就高兴得上蹦下跳。有一次他的脚趾被砸伤,瘀血在指甲里形成了一个黑色的斑块,他指着斑块对妈妈说那是“猫头鹰的眼睛”。小海明威还喜欢兴冲冲地给家人、女佣和自己起各种各样的绰号,他管祖父和外祖母叫作“阿爸熊”和“阿妈熊”,给自己起了“威米滋”、“欧尼”和“施泰因”等别名。他还会给大家讲关于“蒲公英”的谐音笑话。两三岁在看了关于美国西部的电影之后,海明威就经常模仿牛仔们的举动,表现出英勇无敌的样子,扛着玩具枪摇摇晃晃地踢着正步来回走动。
1905年,海明威6岁。一天,放学回到家,他书包都没有来得及放下就冲到外祖父霍尔的屋中。那段时间霍尔正在养病,卧床休息,海明威经常去给外公说话解闷,这次他绘声绘色地给外公讲了一个自己的英勇事迹:在放学的路上他遇到了一匹受惊的马,路人见了纷纷躲避,只有他自己不怕,他跑到大马的旁边,使劲拉住马的缰绳就将马制服了。一个六岁的孩童怎么可能做到,这当然是海明威自己杜撰的。霍尔年轻时曾经参加过南北战争,见多识广,是一个睿智的老人,他将小海明威的心思看得清清楚楚。当着海明威的面,霍尔笑眯眯地夸奖了他,但他后来又很严肃地跟格蕾丝说,这个孩子从心底里就争强好胜又喜欢暴力,如果海明威能走正道,一定会是一个很有出息的人。
海明威平日里在学校上课,每到星期天的时候就会去父亲组织的阿卡西俱乐部。克拉伦斯利用周末把一些孩子们组织起来,带领着他们到山上认识一些大自然中的昆虫和植物。海明威在俱乐部里表现得很活跃,经常能比那些比他大很多的孩子采集到更多的标本。在他10岁的时候,祖父送给他一台显微镜,海明威高兴极了,每天都趴在那里津津有味地观察。
在海明威稍微长大一些之后,家里又添了两个妹妹,生活上开始有了压力。克拉伦斯除了在医院工作外,还在三家保险公司和一家乳制品加工厂做兼职医学检验员。海明威记得小时候每天早晨都会有人送来免费的牛奶,那是父亲做兼职得来的福利。格蕾丝也在家中办了一个音乐教室,很多人都把孩子送来请她教授音乐,这样一来,格蕾丝也能挣到不少钱。另外,橡树园的娱乐活动很多,每当有什么文艺表演的时候,人们就会把格蕾丝请去做指导,这也可以为家里增加一些额外的收入。
没有成为一名真正的歌剧演员是格蕾丝的遗憾,她最大的心愿是让自己的音乐梦想能够在下一代身上得以延续,所以她花了很多的心血去培养孩子们的兴趣,在孩子们都还很小的时候就对他们进行音乐方面的启蒙,并督促他们练习。她亲自教海明威学习大提琴,对他管教很严。虽然格蕾丝用心栽培但却收效甚微,海明威学了很长时间还是只停留在入门阶段,这让她大伤脑筋。格蕾丝耐心教导,可小海明威并不领情,他常常冲破母亲为他立下的条条框框去随心所欲地做自己的事情,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他常常把大提琴藏起来,妈妈不催促决不去碰。虽然每次都会被批评却也乐此不疲。
艺术在本质上都是相通的,格蕾丝对绘画也很有研究,她经常带着自己的孩子们到当地或者芝加哥的美术馆、博物馆参观,教他们如何欣赏艺术作品。海明威虽然对练琴很反感,但却对美术很感兴趣,海明威后来结识了很多的画家,他写的绘画鉴赏水平很高,这与小时候母亲对他的教育息息相关。
1889年,克拉伦斯和格蕾丝在贝尔湖畔买下一块空地,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在那里建了一个消夏的别墅。房子用上好的松木建造,共有两层,外面刷上了白色的油漆,和周围的绿树红花相互映衬,非常漂亮。房子的前面还有一个澄澈的小湖,环境优雅。格蕾丝为他们的新房子取名为温迪米尔,每当夏天的时候便会带着孩子们一起来这里度假。贝尔湖和橡树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橡树园是一个距离芝加哥仅仅9英里的小镇,号称“中产阶级之都”,这里的居民们大多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过着稳定且富足的生活。这里有一流的医院、商店和学校,人们都葆有自己的文化和精神,他们并不向往比橡树园发达很多的芝加哥,和芝加哥相比,这里极低的犯罪率、和谐的生活是最难得的。所以,在政府组织的多次投票中,橡树园居民都通过选票表达了对并入芝加哥的拒绝,这让他们感到骄傲。但是海明威并不喜欢橡树园,因为在橡树园的家里,所有的行为都要按照家长们的规定来做。格蕾丝总是要求海明威穿着得体,讲话彬彬有礼,做一个小绅士,这让海明威觉得很受拘束。相比之下,在贝尔湖畔的生活才是他真正愉悦的日子。温迪米尔位于密歇根州的北部,距离贝尔湖有三百英里,他们从橡树园出发,需要穿过芝加哥和密歇根湖,再经过托斯基市,换乘一次火车才能到达。在这个偏僻的乡村里,小海明威可以完全摆脱一切束缚,享受到从未有过的自由与快乐。
海明威的性格和爱好更像父亲。克拉伦斯热爱自然,有很强的野外生存的能力。他愿意将孩子们带到自然中锻炼,主张让孩子充分展现天赋,也乐于言传身教。海明威两岁时克拉伦斯就教他准确地说出《自然界的禽鸟》画册上73种鸟的名称;三岁时为他买了一根钓竿教他钓鱼,在他十岁生日时又送了一支猎枪。克拉伦斯支持孩子的兴趣,让孩子从实践中得到真知。每次克拉伦斯出去打猎或者钓鱼都会带上小海明威。海明威也在这方面表现出兴趣和天赋。三岁时海明威第一次用钓竿钓鱼,他竟然出人意料地将抛竿、拉竿的时间掌握得相当好,还成功地钓上来一条大鳟鱼。克拉伦斯激动地抱着他转了好几圈。
在父亲的支持下,在贝尔湖的环境中,海明威恢复了一个孩子的本色:他光着脚四处跑,在丛林中快乐地大声叫喊,跟着父亲打猎钓鱼……海明威在不知不觉中感染上了父亲勇敢的气质。他吃苦耐劳,经常和父亲一起干活,累得满头大汗。这是他最惬意的事情,他相信父亲告诉他的“流汗能洗净身体也能洗净脑筋”。后来当海明威回忆起父亲时,他总会想起那片青山、林地。
在贝尔湖的时候,克拉伦斯还经常到附近的村子里去进行义诊,为当地的村民们免费看病。村子里的住户主要是印第安人,他们都将这个身材高大、枪法精准的医生当作神明一样崇拜,并给克拉伦斯取了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内塔克塔拉”,就是“鹰眼”的意思。克拉伦斯在那里结交了很多好友,即使没有人请他去看病,他也会到村子里找朋友喝酒。海明威也会跟着去,但是他没办法安安静静地坐下来,他经常和当地的小孩子一起打闹奔跑。在那里,他了解到了另一个民族不同的习俗,了解到他们对大自然的依附与崇拜。
小海明威在玩耍中学到很多:认得各样的鸟兽,识得各色的鱼虫,也得到了“男子汉”的认同感。大自然也教给他很多终身受益的道理。
有一次,小海明威跟随父亲去林中打猎,突然感到一阵尿急,便放下手中的鸟,对着一个粗粗的树干撒起尿来。正在系扣子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一条比水管子稍细一点的长蛇伸长头颈,要去捕捉附近一个比它还粗一倍的蜥蜴。长蛇张开血盆大口,使足劲把蜥蜴往肚中吞。那蜥蜴尽管身体已经有很大一部分进入蛇嘴,却还在奋力挣扎。每当蛇喘息的时候,蜥蜴便能挣扎着从蛇嘴里露出后腿来,但蛇一使劲,蜥蜴的后腿就又一次被蛇嘴吞没。蜥蜴的粗大和拼命地挣扎在大蛇面前都无济于事,经过十多分钟的战斗,那条蛇又把头缩到自己所窝的地方,活生生的蜥蜴仍然在蛇肚里乱踢乱跳。
大自然用生命的代价告诉这个孩子什么是适者生存,什么是胜利者和灭亡者。小海明威为眼前的这一幕所震惊,也将“强者”的概念深深地印入心底。
贝尔湖和橡树园的生活对海明威的影响就像父母对他的影响一样,清晰分明却又意义深刻,一种如水般澎湃热情,一种如山般沉稳内敛。母亲带他坚持每周到教堂唱诗班、给他筹备讲究礼仪的传统生日宴会;而父亲则在森林里教他瞄准射击、在河畔教他投掷钓竿、还教他如何在野外生火……
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文明在海明威身上得以结合,像大鹏的左右两翼一般,陪伴他飞得更高更远。
2.校园之星
海明威六岁的时候,在母亲的安排下和年长两岁的姐姐玛瑟琳一起进入霍尔姆斯文法学校,他也从贝尔湖畔的“顽童”变回了那个努力守规矩的“小绅士”。学校里的单调当然会让海明威感到厌倦,但他并没有选择逃避,在学习之余他还培养了很多的兴趣爱好,他热爱读书、运动、旅游和打猎。
书籍是海明威的挚友,他读书很多,有着丰富的知识储备,在与小伙伴们的分享中自己也得到了极大的快乐。有时他还不满足于单纯的故事复述而加入自己的想象与虚构,将自己作为英雄的形象加入到故事里,他爱动脑筋,追求戏剧色彩。他后来小说的特质和自己的“硬汉”、“英雄”的形象在这时已经开始渐露头角。
小孩子用不完的热情与活力被海明威倾泻在户外运动上,他健康的体格和强健的体魄让他在其他运动项目中也出类拔萃。除了每年和父母一起去度假外,他还会给自己做一些短途旅行的安排,一般都是自己一个人去。他曾经看过一套《小小旅行》的系列丛书,十分向往书中介绍的欧洲国家。1911年,海明威的叔叔韦劳必·海明威从中国回来,到海明威的家中做客。韦劳必被教会派往亚洲,在中国山西省待了八年,他对中国的描述让海明威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那个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国度使这个少年着迷,也希望自己能出去游历一番。他对于外界的新奇充满了追寻的欲望,美国人的冒险精神在他的身上有明显的体现。
打猎的爱好主要归功于他的父亲,克拉伦斯是一个好猎手,海明威在长大后还记得父亲用老式猎枪一连打下五只鹧鸪的事迹,感叹父亲的好枪法,“从来未见到过有人打得像他这样好”。克拉伦斯认为是上帝给予了人类打猎的乐趣,但他并不认为动物可以随意猎杀。有一次海明威射杀了一只刺猬,让父亲很恼火,他为此狠狠地教训了海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