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俞平伯评点(全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2章 《红楼梦校本》序言(2)

在这些地方,《红楼梦》原都击中了封建社会的要害,若把《红楼梦》作为文艺作品反封建来看,固不仅仅如此。它的最精采的地方,即感动人心的所在,也还不在此。追求个性解放,歌唱恋爱自由,提高女性地位,这都是本书一望而知的突出之点,《红楼梦》之所以为《红楼梦》。虽然有人觉得《红楼梦》还没有真正男女平等的观念,也还谈不到妇女解放,然而像宝玉著名的宣言:“女儿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这种话出现在十八世纪初,中国封建统治严厉的时代,应该说是惊人之笔。这话针对着传统“女卑”的说法加以反驳,不恤矫枉过正地把男子看成浊物。我们尽不妨说它不合乎逻辑。惟其“狂妄”,所以有力。且假如把它孤立起来看,不过是句口号,文艺上的价值也还有限。妙在《红楼梦》全书支持了、说明了这个,使后来的读者都觉得女儿们真是冰雪聪明不可不有,那些贾府的男人们以及雨村、薛蟠辈真是浑沌渣滓断不可有。我们似乎很自然地相信了贾宝玉的“怪话”。这是作者创作的成功。这是《红楼梦》里跟封建观念冰炭不相容的最现实的东西。虽然有些夸大,却能够帮助有概括性的艺术形象的完成。曹雪芹的思想,在这些方面已轶出古代“畸人”的范围,对刘伶、阮籍辈毕竟不同了。

小说主要是通过人物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的真实的。《红楼梦》所创造的人物,不但众多,性格也是多姿的,复杂的;谁是正面人物,谁是反面人物,它的倾向性原很鲜明,但也不适于用一个公式来硬扣。我们一面要区别他们所代表的某种社会力量的本质,同时又不能忽略他们个性的差别、繁变和全部性格所含有的复杂的意义。正由于《红楼梦》写得几乎像生活本身一样丰富多彩,所写人物既是典型的,同时又有明确的个性,我们读《红楼梦》就仿佛走进了一个现实的世界,跟许多真人真事接触,跟书中人的喜怒哀乐愤慨不平处处起了共鸣。

我们要分析这许多典型人物的复杂的含义,自非三言两语的事情。这儿只将宝玉、黛玉、宝钗略为一谈。宝玉是书主人,《红楼梦》的思想性往往借他来表现,如上边所说,他反功名利禄,反礼教伦常,反男尊女卑等等,他的叛逆性格本不成问题。但作者对他的写法却有两种保留:(一)宝玉的叛逆性,似乎不够彻底。(二)作者也有一些保留的看法和说法。这由于作者的时代局限,思想上的矛盾呢;还是怕触犯文字的禁网,事实上的不得已呢?我想,是兼而有之。但这并不妨碍宝玉在《红楼梦》中成为正面的肯定人物。有人举出宝玉有许多缺点,因而怀疑肯定的看法。这是不对的。分析一个人物要从他主要的、本质的地方着眼,要从他所处身的客观环境来体会,不能孤立地摘出个别的现象作为事证。这样就不能恰当地了解正面典型的性格,同时也无从说明本书批判的意义。

至于作者对宝钗、黛玉,胸中原是黑白分明的,表现在书中人贾宝玉心理方面亦正复如此。如第三十二回宝玉说:“林妹妹不说这些混帐话,要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他又说:“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宝玉的左钗右黛以及为什么赞成黛玉,都说得很分明;但作者却不把宝钗写成戏上的小丑,对钗黛二人既采用才貌均等的写法,而对于宝钗的批判多通过一些个别的事例,但却十分本质地暴露了她的深沉险谲。作者用这样手法来写钗、黛是适当的。在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上,譬如把宝钗写成凤姐儿一样,也就不能恰当地衬托出黛玉的性格。而且大观园许多女子以至于宝玉都是封建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虽然对这封建阶级,有不妥协以至于叛逆的,也有服从以至于拥护的,分明各各不同,自不能混为一谈,但总起来说,这些不幸的牺牲者应该都在哀矜之列;所以“怀金悼玉”,无碍事实上的左钗右黛,而“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也不因而削弱作者笔下鲜明的倾向性。《红楼梦》书中对封建制度的本身很表愤慨,但对于处在被压迫地位的妇女,如“十二钗”之类,哀愁的成分要多一些,这不是很可理解的么?

作者对宝钗用笔比较地含蓄。但他兼用了另外一种办法来使他的倾向性表达得很分明,这就是自来晴、袭为黛、钗影子的说法。不便用黛玉来写的便用晴雯,不便用宝钗的便用袭人。这自然也因她们性格身分的不同。八十回中对袭人的贬斥,虽也相当地含蓄,却比写宝钗已露骨多了。如袭人的暗害晴雯,阴诋黛玉,都写得很清楚,而宝钗只在琐屑的小事上,有意无意地嫁祸给黛玉,如二十七回叙扑蝶事。又如七十七回宝玉明知,且已几乎明说晴雯是袭人害的,而三十六回他对“木石”“金玉”的表示便只在梦中叫出。本书扼要地抓着正副十二钗的领袖“黛晴”“钗袭”,写为两种典型:一种是封建统治者视为肖子完人的,另一种是他们看作叛臣逆子的。大观园荣宁二府的女子虽多,却用这线索把它贯穿提挈起来;更借了书主人宝玉的思想、言论、态度和行为,明确地表示出抑扬、褒贬、上下、左右来。这是作者之意,也就是本书很值得注意的事。虽然黛玉、晴雯这一类型的人,很难说她们是有意识地反封建,却无碍《红楼梦》反封建的意义。

《红楼梦》的倾向性这样的鲜明,典型的形象这样的突出,所以他的主题是很明确的。跟这个密切配合的是它的艺术成就。离开思想性固没有《红楼梦》,离开了它的艺术的成就,也不成其为《红楼梦》。《红楼梦》的所以伟大,首先在于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真实地勾勒出一幅出现在十八世纪的中国时代生活的巨大的画图,从而深刻地暴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批判了统治着人的心灵数千年之久的封建的观念形态,并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了封建社会必然要走向崩溃灭亡的消息。

《红楼梦》所写人物很多。小说的好坏原不必以人物的多少来分,但难得它把许多人物都写得那样成功。这么多的人自然不能一个一个地仔细描写。对于很多的次要人物,作者每只用寥寥几笔或只用一种暗示,而这个人物的形象便显露出来。就在外的相貌来说,对“十二钗”的正面描写,全书非常之少,不过黛玉、宝钗、凤姐、迎春、探春、袭人、鸳鸯、尤三姐等几个人,其他的人并不曾多说,但如妙玉、平儿、紫鹃等人的形象也还是逼真的。性格方面几乎没有雷同。即在同一类型的人物中,也必同中有异,写出他们的个性来。如黛玉跟晴雯不同,而晴雯跟芳官又不同;宝钗跟袭人不同,跟凤姐也不同。其他如写贾赦、贾政、邢夫人、王夫人之辈也都是这样的。

作者又是记事的能手,本书“人”“事”的复杂难得记载,在第六回他本人曾透露一点:

按荣府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写起方妙。

《红楼梦》里许多事情互相关联,互为因果,大事包着小事,小事又引起大事,此起彼伏,形成波澜,相生相引,有如螺旋,作者说要找头绪,的确被他找着了。以这样多的人物活动,这样多的事情串插,而我们读来一点不觉纷繁、杂乱、琐屑,只情不自禁地跟了他走,跟着故事的情节活动,而对于书中人物的爱憎好恶又自然地符合作者原来的意图。这岂不是他找着了头绪线索的原故?《红楼梦》固亦有极繁极密处,尤妙能“执简驭繁”。它的明清简要干脆的地方实不可及。

作者尤擅长描写环境,渲染空气。有透过人物的心理而境界变化的。如第三回林黛玉到的,第六回刘姥姥到的是同一荣国府,而在林黛玉眼中的荣国府跟刘姥姥眼中的荣国府大不相同。有随着时间情事而境界变化的。如同一大观园,十七回是新造的空园,十八回是人工装点的,到了四十回刘姥姥进去,便是有人住的花园了。可惜后来败落的大观园,当在雪芹的残稿内,我们不能看见。今存八十回后半却也写了一些,如鸳鸯、宝玉眼中的园景,也就够萧瑟的了。渲染空气的地方,如五十四回庆元宵,七十八回赏中秋,同一夜宴,同一盛会,而繁热凄凉,俨若冰炭不同的两个世界。那中秋晚上,无论贾母怎样的带头起劲,众人怎样的努力追陪,都是强颜欢笑而已。其实那时贾府并没有事实明显上的破败,而哀愁的预感已渗透了每一个角落里。

再就结构来说,《红楼梦》超过了以前白话小说的名著。它的结构是完整的,谨严的;同时又是有变化的,不落入公式化的科臼。可惜书没有写完,无从全面地谈它的结构。有一点可以提到的,大概本书分为上下两部,五十四、五十五两回做它的分界。五十四回记元宵夜宴繁华极盛时,是个顶点,以后便走下坡路。原书大概本计划一百十回左右,恰好当它的一半。五十五回紧接五十四回,文章的境界风格迥不同,好像音乐上的变调有正本第五十五回总批:“此回接上文,恰似黄钟大吕后,转出羽调商声,别有清凉滋味。”,我认为这个评语是中肯的。

谈《红楼梦》艺术的成就,自不能丢开它的语言。语言虽只似文学工具的问题,却跟思想内容息息相关的。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大大地发挥了北京语的特长。口语体的文学,宋元以来早有了,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出现于清初,并非偶然。它用流畅圆美而又简洁的北京语做基础,掺上了他家习用的方言(如原籍丰润,便有丰润话,久住金陵,便偶有南京话)和一些白话小说传统的语言。它并非纯粹“写话”,也吸收了一些文言的成分。这些文言成分不但不妨碍白话的生动活泼,反而丰富了口语。《红楼梦》的语言不止在叙述上用得很好,而且善用语言来表现人物的个性。如凤姐、宝钗、袭人可说是一类人罢,但凤姐开出口来便是凤姐,宝钗是宝钗,袭人是袭人,决不相混。宝玉、黛玉是同心人罢,而开出口来也不相同。本书所用语言实际上帮助了典型的完成。

上面说了《红楼梦》在思想上艺术上的许多优点,它有没有缺点呢?当然有的。它的作者不能不受到时代和阶级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的在于作者的基本倾向虽然如上所述,是对当时的封建统治阶级作了深刻的批判的,但对他的本阶级仍不能不有若干的留恋。这就是本书最重要的缺点。第七十八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用神秘空气渲染的写法来预说贾氏的衰亡,又对于这些子弟们不能“继绳祖武”表示惋惜。像这些地方自然会跟作者的反封建的基本倾向有些矛盾。本书一些唯心的、神秘的,甚至于神怪的表现,可以说是缺点。但这也是时代的限制,我们可以理解的。大体上说,从他所创造的现实的东西看,我们不能不说作者已尽了他最大的努力了。

下面将叙说我整理《红楼梦》的经过。先从续书说起。曹雪芹只写了八十回,这是事实。八十回后据说他还写好了五六段,却不幸一起“迷失”了。对于这问题,暂置不论。曹雪芹没有亲自写完这部不朽的著作看明义(我斋)《绿烟琐窗集》中“题红楼梦”诗,其当时所见与今红楼殊异,且已写到黛玉之死,“金玉如烟”“石归山下”,雪芹是否曾写成全书亦只可存疑。这里说没有写完是指现在我们所见到的版本情况。终归很可惜的,谁也不能做这炼石补天的工作。程、高续刊四十回应该说是难能的,但以视全作,却不免大有逊色。续成之书从一七九一以来,通行一百多年,客观效果不太坏,书中人物如只就结局说,距作者原意相差也不太多。在若干程度上它为原作保存了悲剧的空气,这可算续书最大的功绩。续书的价值应该从它的本身,客观地重新估计。我原来整理校勘的只是曹著八十回的《红楼梦》,续书本不在范围之内。但程伟元、高鹗两人不仅刊行后四十回,并且也搞过前八十回,所以后文还不免牵连到他们。

怎样整理《红楼梦》?为什么要整理八十回本系统的《红楼梦》?《红楼梦》过去很凌乱吗?这一点首先需要说明。原来程、高的百二十回有两种工作:(一)补完后四十回。(二)连着前书把八十回整理了一遍。程、高既把前八十回给修改了,这样一来,表面上比较完整,然而就保存曹著本来面目一方面来说,就成为缺点了。用八十回本正式流通,在清代可以说没有,直到一九一一年左右才出现了有正书局石印戚序本。它又不是根据原本影印,只抄写后重印,自不免抄错妄改。原本听说后来被烧了。以后虽陆续发见三个脂砚斋评本,也都出于过录,而且是残缺讹乱的。一言蔽之,曹雪芹所著八十回从作者身后直到今天,始终没有经过好好地整理。现在由我来担任这项工作,自己觉得能力不胜,非常惭愧。又因原来计划目的不够明确,工作上也存在许多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