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创新驱动提供制度保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要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使科技体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充分依靠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突破口,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加快构建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初步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研究制定专业机构遴选规则,改造现有科研管理事业单位;制定监督评估通则和标准规范,初步形成新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实施机制。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制定五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经费管理办法,实行项目分类管理。研究修订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规则等,推动重大专项聚焦目标、完善管理,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二是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改革,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激励机制。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三评”)改革,建立规范“三评”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方案,研究制定院士退休、退出,规范院士兼职和相关待遇等具体办法。制定完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发布科研机构创新能力评估指导意见。制定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奖励质量,减少奖励数量,逐步将申报制改为提名制,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杰出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等。完善公益类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方案,推进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分业分类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科研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机制;研究制定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