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语料库的莎士比亚戏剧汉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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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莎剧汉译本中逻辑关系隐化趋势动因分析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莎剧汉译本中逻辑关系隐化趋势总体非常显著,但不同译本及不同逻辑关系的隐化趋势存在很大差异。我们认为以上隐化趋势的内在动因主要包括英汉语言差异因素、交际语用因素和译者因素。

3.4.4.1 英汉语言差异因素

翻译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活动。然而,这种转换并不是源语和目的语词汇层面的机械操作,而是根据语言各自特点而做的有选择、有目的的转换。两种语言的语法体系不同,使用的衔接手段类型也不同,因而翻译时通常会引起语篇衔接的显化或隐化(Blum-Kulka,1986)。众所周知,英语强调“形合”,汉语注重“意合”。英语语法呈显性,造句讲求句式完整,合乎语法,其逻辑严密性要求运用包括连接词在内的形式化手段。汉语语法呈隐性。刘宓庆曾以“意念主轴”和“形式主轴”来比较英汉语结构,指出汉语最突出的3个特点是“富于感性、重在意念和语法隐含”(刘宓庆,2006:25)。词语之间主要以深层意念为纽带,“仅靠词语和句子的内含意义的逻辑关系(或靠各种语境和语用因素),便能构成连贯的语篇”(何善芬,2002:472)。换言之,英语组句依赖形式,而汉语构句依靠意念。因而,英语中的显性语法成分译为汉语时,多化显为隐,以意念功能加以补偿。对于英语中用连接词明示的逻辑关系,汉语常凭借语言单位的内在意义联系、语境和说话者的语气等来体现。前文关于隐化特征及规律的分析中,前3类隐化趋势都反映了英汉语言差异的影响,且隐化频率较高。具体而言,如果英语原文仅仅是出于语法需要,使用连接词连接短语或句子成分以体现并列关系,译为汉语时则不考虑这一形式连接,多将其体现的并列关系隐化。此外,莎剧还往往选用固定语义搭配,这也使原文的并列关系隐化。表3.15中所举实例的并列关系在莎剧汉译本中均予以隐化,如“rich and poor”译为“贫富”和“富人穷人”。“贫”和“富”以及“富人”和“穷人”所表示的语义自身即可体现这一并列关系,无需明示。又如“flesh and blood”译为“骨肉”和“血肉”。该例中若将并列关系明示,则会影响译文读者对原文含义的理解。再如“two and twenty”译为“二十二”。由于英语句法要求的制约,此类英文数字必须使用并列连接词。而现代汉语则不然,通常隐化这一并列关系。

此外,由于英汉语言之间的差异,不同逻辑关系隐化程度存在差异。汉语中的语序、并列结构、语义内在逻辑联系等均可表示并列关系,将并列连词译出有时反而会显得啰嗦,不符合汉语言习惯,因而并列关系隐化程度最高。转折关系不仅可以凭借连接词的应用来体现,而且还可以通过强烈语气的对比等体现。因此,隐化趋势也较为显著。条件关系在汉语中多需以相应连接词表示,故而条件关系的隐化趋势最不显著。至于因果关系,莎剧汉译本所采用的汉译方法较为灵活,或者由逻辑连接词明示,或者凭借语句顺序、语气及句式转换体现因果关系,如3.4.3.2小节分析中的E、F、G类,其结果导致因果关系隐化程度居中且在不同译本中差异较大。

3.4.4.2 交际语用因素

翻译过程是译者与假想目标读者或听众进行交际的过程。受交际行为准则影响,3位译者都倾向于将逻辑关系隐化。另外,考虑到莎剧语言交际特点而做的翻译处理也导致逻辑关系隐化程度的提高。

首先,任何语言交际行为都会受到省力原则的影响。美国学者George Kingsley Zipf(1949)最早指出人类行为的准则是省力原则(the 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随后,法国语言学家AndréMartinet(1962)将“省力原则”和“交际需要”相结合,认为人们在言语交际过程中追求以最少的付出传达信息,以取得交际效果。因此,“在不影响语言交际效果的前提下,译者常常省略源语文本的一些信息,或使这些信息蕴含于目的语文本的上下文之中”(胡开宝,2011:92)。由于省力原则对翻译这一特殊交际活动的影响,上述莎剧汉译本中逻辑关系隐化整体趋势均较为显著。具体而言,对于莎剧中仅作为明示逻辑关系手段的连接词,以上莎剧汉译本通常将其逻辑关系隐化于实词语义或语序中,以达到不影响交际效果而减少付出的目的。根据表3.17,并列关系连接词“and”、转折关系连接词“but”与行为动词“go”、“come”、“get”连用时,译者倾向于将逻辑关系隐化,着重突出行为动作含义。如“stay at home and go not”分别译为“留在家里,别去”、“住在家里不要去吧”、“待在家里别走了”,并列关系被隐化,“go”所表示的动作语义得到突显。该例中,译者将并列关系作隐化处理,但是原文要传达的信息并未减少。相反,交际效果更好,因为读者或听众可以迅速地获取信息、领会语气,而且译者减少了对不必要信息的处理,更为省力。

其次,由于戏剧语言的交际特性,逻辑关系隐化趋势也有所增强。莎剧中,台词“是戏剧演出的载体之一,是剧中人物交际”(张冲,2004:431),其语言的话语交际特性不容忽视。在书面语或口语交际中,并列、转折和因果关系连接词等可以作为话语标记语表示话语结构及连贯关系(何自然,2006)。这些连接词在此不表示概念意义,而是作为交际线索明确语句间关系或者发挥保持话语的语用效果,如“and”和“but”等。汉语中对于这类话语标记语,不能直接根据其表层含义翻译,而应以语境等信息进行补偿(冉永平,2004)。如表3.16所示,“but if”这一结构中转折关系隐化频率较高,其中多数“but”是作为话语标记语使用,表示前后语句成分的反义关系。

(35)——He is complete in feature and in mind with all good grace to grace a gentleman.

—Duke.Beshrew me,sir,but if he make this good,he is as worthy for an empress’love

梁译本:公爵:真的吗?要是他真是这样好法,那么他是值得一个王后的眷爱,

朱译本:公:我敢说,先生,如果他是真的这样好,他可以作一位皇后的情人,

方译本:公爵:恕我冒昧,先生,如果他这么好,那他简直配得上皇后的宠爱,

例(35)中,“but”是表示前后对比的话语标记语,反映了说话人在听到信息时的思维转换过程,体现其情感态度并突出了“but”之后的话语。莎剧梁译本、朱译本和方译本均将这一转折关系隐化于上下文语义及语气中,将前句译为“我敢说”、“真的吗?”和“恕我冒昧”,表明态度,引起下文,再现其交际效果。

3.4.4.3 译者因素

作为翻译活动的主体,译者的翻译目的和采取的翻译共性与译文逻辑关系隐化程度密切相关。一方面,译者对戏剧文学性或表演性的关注以及采取的相应翻译方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逻辑关系隐化程度的不同;另一方面,译者选取的不同翻译文体,即散文体或诗体,也可视为不同汉译本中逻辑关系隐化趋势显著程度差异的重要原因。

首先,莎剧梁译本、朱译本和方译本对于戏剧文学性和表演性的侧重不同,逻辑关系隐化存在显著差异。一般而言,戏剧具有双重性,即文学性和表演性。戏剧文本既可以作为文学阅读,也可以供舞台表演。梁实秋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主要是作为文学读物。他认为“戏剧是可以脱离剧场而存在的”(严晓江,2006:97)。梁实秋关注莎剧译本的文学性及研究性,其译本“较忠实于原文,总体上属于直译,并且不删略原文”(户思社,2011:176),故而多将逻辑关系连接词对应译出,不大考虑语气和节奏等。他指出“我无法顾到原文的节奏。若能把原文的意义充分地正确地表达出来,据我看,已经是极为困难的事”(柯飞,1988:48)。例34)中,梁译本将“therefore I will depart unkissed”译为“我要走了不能让你亲嘴”,将包括因果关系连接词在内的语义完整而直接地翻译出来,保留了原文句式全貌。朱译本和方译本翻译莎剧目的则是为了将莎剧搬上中国舞台,强调译本的舞台表演效果及观众的接受力。朱生豪“必自拟为舞台上之演员,查阅译文语调之是否顺口,音节之是否调和”(朱生豪,1991:263)。方平“力求在口吻、情绪、意象等多方面做到归宿语和始发语的对应”(方平,2000:512)。因而,他们均关注戏剧的表演性,强调语言的口语化特征,追求译文的简洁,常常凭借语句的语气隐化逻辑关系,并尽量再现原文舞台效果。在这一情况下,如果频繁使用逻辑连接词,语句句长便会增加,这往往影响演员语气情感的发挥。而且,频繁使用连接词明示逻辑关系,常常使译文略显生硬,不够生动。仍以例34)为例,朱译本通过句式转换,将原文译为“不要吻我,让我去吧”,逻辑关系的隐化使语言更为简洁有力;方平则将该句译为“怎么还想跟人香嘴呢?快放我走吧”,将逻辑关系隐化于反问语气中,突显说话者的态度,更具感染力。

其次,莎剧3个汉译本采取不同文体翻译莎剧,这对于这些译本中逻辑关系隐化的趋势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梁实秋和朱生豪均以白话文散文体译莎,以再现原作意义和神韵,而方平则“首次采用严格按照原文的诗体或散文体形式”(张冲,2004:430),在行文上更接近原作。散文体的形式可以不受诗行句长限制,译者多用长句将原文意思表达明了,连接词的使用不会对行文产生影响;而选择诗体形式,诗行长度字数有一定的限制,而且要求语言凝练,形式工整。从这个意义上讲,逻辑连接词的使用会破坏这一形式美,因而方译本中较少使用逻辑连接词,多将原文逻辑关系隐化,其隐化程度高于梁译本和朱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