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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民收入的新思考☆参与调研人员:张柱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问题。新阶段农业发展一个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今年中央1号文件把农村经济工作目标确定为促进农民增收,就是为了解决近几年农民增收困难的现实矛盾。本文试从分析宁夏农民收入增长变化的特征入手,探讨增加农民收入的思路与对策。

一、从历史看,长期以来宁夏农民收入主要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处于较低层次,波动性和差异性是收入增长变化的最基本特征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宁夏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化,可以看到一条波浪式的曲线:1978年至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5.9元增加到298.71元,增长157.7%,年均增长17.1%,高居波峰。而后逐渐下降,到1990年至1992年滑落谷底,1990年594元,1991年608元,1992年618元,平均年增长速度仅为1.4%。此后又逐步回升,由1992年的618元增加到1996年的1415元,平均年增长速度为23.02%,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1997年以后,又出现新一轮下降, 1997年至2003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2000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 2002年、2003年尽管是恢复性增长,但增长速度始终未超过7%。就差异性来讲,宁夏与全国一样,主要表现为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和不同阶层农户之间收入的差距,但宁夏的差异更大,趋势更明显。

“九五”以来,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八五”增长了85.6%,年均递增10.9%。同期山区年均递增速度虽达10.3%,但增长量仅相当于川区同期增长量的36.5%。2003年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292.5元,比上年增加87.8元,增长7.3%。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079.9元,比上年增加150.3元,增长5.1%,川区农民收入增长量明显大于山区。以山区收入为1,川区与山区农民收入之比为2.4∶1。从不同收入层次农户来看,低收入和高收入农户收入之比从“八五”末的1∶4扩大到“九五”末的1∶9.9。2003年全区农民收入增长了6.6%,其中:低收入户收入比2002年下降了2.6%,高收入户增长了7.2%。也就是说,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户,收入增加越多,增长也相对较快。

造成农民收入的这种波动起伏和不均衡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受整个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又与地区间自然环境和资源环境密切相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宁夏仍未从根本上摆脱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收入格局。从1985年到1999年的14年间,宁夏农民收入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所占的比重一直高达74%以上,2000年以后,这一比率尽管有所降低,但仍在65%以上。而在家庭经营中,第一产业的比重仍然很高。这种收入格局必然使农民收入更多的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尤其是受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如1978年至1984年,农民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原因是农村全面推行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国家相应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而工业品在农村零售价格却保持了相对稳定,使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几乎是同步发展的。1985年~1992年,农民收入增长减缓是因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农产品成本不断上升,主要农产品价格又下降,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又重新拉大,农民投入减少,致使农民收入增长减缓。1993年~1996年农民增收达到新的峰值,也是因为国家连续三次大幅度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以1994年为例,当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39.9%,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50.7%,以价格因素为主导的收入提高,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使这个时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1996年后,农产品供求格局和市场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导致了农产品“卖难”和价格普遍下跌,价格因素不但不再成为农民增收的拉动力,反而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2000年宁夏农产品价格总体水平比1996年下降了23.2%。据测算,因价格下跌,2000年宁夏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96年少收入约126.9元。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是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减缓的最直接原因。

情系三农。

二、从现实看,当前农民收入增长的源泉正在发生本质的变化,必须在夯实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高度重视非农产业发展

尽管农民家庭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从发展趋势看,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重要性逐渐降低,工资性收入在收入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其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在逐年增强度。1995年时,农民工资性收入对收入的增长贡献率还只占到25%多一点,到1998年则开始接近50%。尽管这种增长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但增长趋势越来越明显。

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来自乡镇企业和外出劳务收入。乡镇企业是为农民提供本地非农就业机会的主要阵地。1990年,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之和是112元,1996年增加到361元,增长了2.2倍,年均增长25%。1997年农民这两项收入之和是414元,1998年和1999年为448元和491元,三年年均增长10.9%。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出务工收入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据统计,2000年农民外出务工收入比1990年增加了5.1倍,年均递增19.9%,占纯收入比重28.1%。2003年,宁夏在乡以外打工的劳动力占就业劳动力的21.5%,其中外出打工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占10%,外出务工收入对收入总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46.6%,外出务工收入人均269.6元,比2002年增加58.7元,增长27.8%,居各行业收入增长之首。在农民家庭经营内部,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比重也在不断上升。1996年至2001年,农民家庭二、三产业人均纯收入从130.2元增加到256.7元,增加了126.5元,年均增长14.5%,占收入的比重从1996年的9.2%上升到2001年的14.1%,上升了4.9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农民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对收入的贡献正在悄然发生着“稳定”的和“质”的变化。

综合农民收入结构和来源总的变化,可以看出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当前农民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截至到2003年,仍占农民收入的61.4%,但其重要性呈现逐渐减弱趋势;二是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贡献尽管不稳定,但重要性则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到2003年,农民收入的近1/3来自外出劳动报酬收入。三是农民收入增长的源泉正在发生本质的变化,农民收入增长由过去主要靠家庭经营收入而转变为主要依靠劳务性收入;而且,随着家庭经营收入对收入增加贡献逐渐减少,农民收入增长越来越依靠劳务收入的增加。由此可以看出,农民要想增加收入,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家庭经营收入,这是基础;另一手必须抓好非农产业发展,改变家庭经营收入一统天下的收入格局,在农业之外寻求增加收入的途径。

从当前宁夏的发展实际来看,在促进农民增收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适应性:

一是畜牧业对农民增收贡献率与主导产业地位不相适应。畜牧业是宁夏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之一,也是近年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应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畜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值得关注的是,畜牧业产值的大幅度增加没有带来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1985年宁夏畜牧业产值为4.22亿元,到2002年发展到32.04亿元,18年增长了6.6倍;人均牧业收入也由1985年的34.35元增加到2002年的254.94元,增长了6.4倍。但畜牧业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贡献率由1985年的11%增长为2002年的13.9%,只增长了2.8个百分点。

二是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增收潜能还没有充分挖掘出来。特色产业是西部农业的优势所在。近几年来,宁夏在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和优势产区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对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区域比较优势的潜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特而不优、优而不强的问题仍然是制约当前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比如,枸杞、肉、牛奶都是宁夏传统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但在产业培育和发展中普遍存在产品品质不高,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少,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缺乏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等问题,特色产品带动农民增收的优势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三是贫困地区后续产业发展比较滞后。2002年贫困山区农村经济总收入中,第一产业占50.3%;在农业内部,种植业占74%;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种植业收入占32.2%。这种单一的经济结构,造就了山区农民收入与粮食生产息息相关。粮食增、收入增,粮食减、收入减。而近年来山区农民收入增加相当一部分是靠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补贴来实现的。2002年山区农民人均得到退耕还林补贴30.7元,占当年收入增加值的30%。但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尽管自治区围绕建立后续产业,组织实施的“百万亩人工种草”、“10万贫困户养羊”等民心工程,但经济效益目前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如果粮款补贴政策一旦结束,后续产业跟不上,会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还会出现复耕现象。如何解决好退耕还林后农民稳定的后续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四是非农产业仍然是农民增收的一条“短腿”。农民要想增加收入,必须在农业之外寻求增加收入的途径,而在农业之外寻求增加收入的途径其实就意味着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对农民来说,增加非农收入无非有两条途径:一是在当地寻找非农工作机会,主要是在当地乡镇企业就业;另一个就是到外地进行劳务输出。就乡镇企业发展来看,宁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逐步拉大。2000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国GDP比重为30.3%,而宁夏只占13.8%,低16.5个百分点;全国乡镇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49.1%,是工业经济的半壁河山,而宁夏只占1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1个百分点。特别是“九五”以来,宁夏乡镇企业发展进一步减缓、效益滑坡。“八五”期间宁夏乡镇企业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2.8%, “九五”期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2.6%,2000年下滑到近十年最低点,增长17.8%。与此同时,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也在逐年下降。2000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占3.1%,比1995年下降了近28个百分点,比1998年下降了6.8个百分点。外出劳务收入虽然是目前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由于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少一技之长,导致稳定性不强,容易受经济大环境和城市就业形势的影响。因此,加快宁夏非农产业发展步伐显得越来越重要。

三、按照统筹发展的思路,采取综合措施,多方位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从全球经验看,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是一个转折点。这个时期国家经济发展将出现两大类型:韩国等东亚国家,在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以后,经济结构呈现可持续发展态势,城乡、工农之间协调发展,保持着旺盛的经济活力;而拉美的一些国家,则在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以后,城乡、工农发展失衡,经济停滞不前。因此,工业化中期阶段是一个国家经济成长中的关键时期。从全国来看,2003年,我国GDP总量达到11.67万亿人民币,比2002年增长9.1%,财政实现2万亿收入,人均GDP达到1090美元。农业在GDP构成份额中已经降到14%以下,城镇化水平上升到40%以上,劳动力就业结构尽管存在偏差,但如果把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的9820万劳动力,计算在非农劳动力份额中,则就业结构偏差将由30%左右降为15%左右。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表明,中国目前已开始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也就是说,这一时期,我们必须抓住历史契机,在农民收入增长的目标取向、发展思路、制度创新、分配格局和政府职能转换上做出重大调整。

第一,统筹区域、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优势特色产业的优化升级。要用工业化的理念和思路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品牌经营、市场营销、资本运营三大战略,强力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一是全力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发展规划,力争通过3年努力,形成3~5个在国内外市场上有明显竞争力的标志性战略产业,培育出5~10个规模大、品质优、市场稳、科技含量高的优势产业带。二是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振兴工程,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龙头企业,力争3年内培育和建成5~10个产值超过20亿元的龙头企业或集团。三是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和动物防疫工作,启动市场准入制度,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确保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四是继续组织实施好乡镇企业二次创业“2321”行动计划,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结合起来,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结合起来,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结合起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千方百计扩大农民就业。五是组织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统筹粮食生产、流通和加工,强化饲料粮生产和饲料加工、农区畜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优化粮食品种结构,从生产大路产品、普通产品转向优质、专用、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走粮食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全力打造有竞争能力的粮食产业链条,做大做强粮食产业,确保粮食安全。

第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劳务经济。实践证明,农村二三产业和劳务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难题,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二三产业和劳务经济的指导和服务,紧紧抓住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历史机遇,大力培育乡镇“工业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村商贸服务业;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真正把劳务输出做成一个大产业。

第三,统筹基地、龙头发展,进一步扶持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国外的大豆协会、马铃薯协会、乳品协会、谷物协会等农产品行业协会大举进攻中国市场的严峻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产业化由初级向高级阶段转变的重要举措来抓。要统筹基地、龙头发展,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建立协会主导下的企业、基地、农户三者合理分工、有序运营的新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要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协调生产、收购、加工、运销等环节和质量控制、价格平抑、订单分配、市场开发、营销策划、品牌推广、信息发布、产品推介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要积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注册商标、打造品牌和实行企业化运营,不断扩大合作经济组织的辐射带动能力,进军国内外市场;要引导农村各类经营大户和农民经纪人走联合合作之路,带头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按照市场和加工的需求,生产优质、专用、无公害的产品,将更多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纳入组织化、集约化的轨道。

第四,统筹当前、长远发展,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自觉地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以开展“农业科技年”活动为契机,重点组织落实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发展规划科技实施方案。一是突出种子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推广一批、示范一批、引进一批、攻关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快速提高我区优势特色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二是创新农业科技体制和机制。巩固和扩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成果。继续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强同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等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人才、技术和项目,提升我区农业科技的整体水平。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三是办好各类农业科技园区,以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重点,力争1个优势特色产业建设1~2个各具特色、机制灵活的科技园区,推动科技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向科技园区集中。四是构建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

第五,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巩固退耕还林、封山禁牧成果。退耕还林、封山禁牧是恢复生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发展后续产业放到退耕还林重要位置通盘考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退耕还林与调整结构、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家5~8年的补助资金,使农民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治理环境、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良性循环的轨道。要依靠科学技术,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药材业和草产业。要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农民劳务输出工作,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二、三产业。要把退耕还林、封山禁牧与山区抗旱有机结合起来,把退耕还林、封山禁牧与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结合起来,加大沼气池、太阳灶等农村能源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好群众所需的燃料问题,将更多的秸秆、草本替换出来用于畜牧业,促进退耕还林、封山禁牧向纵深发展。

第六,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必须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当前的工作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增收政策,给农民平等的权利,给农村优先的地位,给农业更多的反哺,把农民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要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逐步消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思想,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落实粮食直补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降低农业税税率,进一步减轻农民税费负担;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与调研组一起听取海原县扶贫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