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左手《国富论》:“利己”的奠基之作(11)
一个文明国家最重要的商业是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通商。这种商业往来,有时候是以原生产物与制造品进行直接交换,有时候则是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农村以生活资料及原材料供给城镇,而城镇则以制造品补偿农村。可以说,城镇的全部财富和生活资料都来自农村,但却不能因此就断定,城镇的发展来自于农村的损失。农村与城镇实际上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这种结果正是分工所带来的。城镇为农村的剩余生产物提供了市场,这样农民就可以用他们多余的东西交换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城镇居民人数越多,收入越多,那么它对农民提供的市场也就越大,对大多数人也更有利。
按照事物的本性,生活资料必然先于便利品和奢侈品,因此,提供生活资料的农村的耕种和改良必然要先于只提供便利品和奢侈品的城镇的扩大。依靠农村的剩余生产物提供的生活资料,城镇才能不断扩大。但是,一个城镇可能并不总是只从其附近农村获取生活资料,甚至也并不只是从本国获取生活资料,而可能从很远的国家获取生活资料。虽然这对普遍规律来讲并不是什么例外,但却导致了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富裕进程的极大差异。
农村先于城镇的这种事物发展顺序,在大多数国家是生活需要造成的,但同时又是人类天性使然。如果社会制度不阻止这种天性,那么任何国度在其领土完全开垦改良之前,不会有任何城镇能扩大到其周边土地所能维持的程度。在同等的利润条件下,大多数人宁可把资本用于土地改良,也不愿意用于制造业或对外贸易。这是因为后者的投资风险要比前者大得多。此外,农村的宁静、美丽往往比喧嚣的城市更有吸引力。
然而,如果没有某些工匠的协助,农业耕作必定会遭遇巨大的困难。比如,铁匠、木匠、制造车轮的工人、制造犁头的工人、泥水匠、砌瓦匠、制革工、鞋匠和裁缝,等等,都是农场主经常用得着的人。一般这些人都会定居在比较邻近的地方,以便互相帮助,这个地方渐渐就形成了一个小镇。进而屠户、酿酒师、面包师,再加上许多其他的偶尔需要和相互用得着的工匠和零售商贩也逐渐加入进来,小镇便渐渐扩大了。
可以说,城镇是农村居民用他的原生产物交换制造品的一个市场。正是这种商业往来给城镇居民提供了他们工作的原料和生活手段。他们出售给农村居民的制成品的数量必然调控着其购买原材料和粮食的数量。因此,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必需品的扩大必须与农村对他们的制成品的需求的扩大成比例,而这个需求又只能随土地的耕作和改良的推广而扩大。所以,如果人类制度从来没有干扰过事物发展的自然进程,那么城镇的增长在每一个社会中都将是必然的结果,而且它们与农村的耕作和改良成比例。
反之,在土地已经全部开垦或不易购得的国家,如果技工的资产已经不能全部投在周边随时需要的事业上,那么剩余的部分就会用来销往远方。于是,铁匠将会建立起铁厂,而纺织工则会建立起麻织厂和毛织厂。随着时间推移,各种制造业将会慢慢地进行精密分工,用各种方法加以改进。
在利润相同的条件下,从制造业与国外贸易中选择投资时,一般人都会选择前者,其原因还是制造业风险较小。然而,任何国家的剩余原生产物及制造品,都必须送往外国,以换取国内需要的其他物品。而运输这些剩余产物到外国去的资本,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却并不重要。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足够的资本耕作其全部土地,同时把全部原生产物进行完善的加工,那么为了使社会的全部资本都能更好地利用起来,即使由外资出口原生产物,对社会也是有极大好处的。中国、印度、古埃及的富裕,充分证明了一种事实,即纵使本国输出业,大部分为外国人经营,这国国民的富裕,仍然可以达到极高的程度。
因此,依据事物的发展顺利,进步社会的资本首先是投在农业上,其次是工业,最后才是国外贸易。我相信,在每一个多少拥有一些领土的社会,资本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按照这种顺序投用的。
不过,虽然这个自然顺序在所有进步的社会里都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但就欧洲各国的状况来说,这个顺序在许多方面似乎是完全相反的。它们的精制造业或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多由对外贸易引出。农业的大改良,也是制造业和对外贸易产生的结果。它这种反自然的顺序,其实是风俗习惯强迫造成的。他们原来的统治性质使他们的风俗习惯变成了这个模样。后来,这种统治大大改变了,但他们的风俗习惯却没有多大改变。
城镇商业与农村改良
工商业城镇的增加与富裕,对其附近农村的改良与开发起了巨大作用,其中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为农村的原生产物提供一个巨大的市场,从而促进了农村的开发和进一步改良。
得到这个好处的,还不仅仅局限于城镇周遭的农村,几乎所有与城镇通商的农村,都或多或少得到了实惠。当然,越靠近城镇的农村,得到的实惠越大。这是由于离城镇越近,原生产物的运输费用越低,而售价却和费用高的一样,所以商人一般可以付给生产者较高的买价。
第二,城市居民获得财富之后,喜欢购买农村那些尚未开垦的土地,进而加以改良。
商人与乡绅不同。乡绅只会花钱,而商人想的则是钱生钱,即投入必须有回报。商人往往是勇敢的事业家,乡绅往往是胆怯的事业家。此外,商人由经商而养成的爱秩序、节省、谨慎等各种习惯,也使他们更适合进行土地改良。
第三,工商业逐步地把政府引进来,同时引进来的还有个人的自由和安全。
这种效果是最重要的,但却不为世人所注意。农村的居民一向处在与邻人的战争及奴隶性地对上司的依附中,但随着工商业的发达,他们逐渐摆脱了这种状态。
在一个既没有对外贸易又没有任何精制造业的国家,由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与大领主那些大量剩余生产物进行交换,于是大领主便把这些生产物用于招待宾客上。这样一来,便有一大群人整天围绕着他,完全靠他的恩惠生活,对他的款待没有任何回报。于是,领主本人便对这些依附他的人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封建时期的法律曾经试图对这种权力进行约束,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它不能完全改变产生混乱的财产状况和习俗。在建立封建的从属关系后,国王仍然像以前一样不能控制大领主的暴乱。他们仍然根据自己的意志几乎是不断地相互作战,而且还常常与国王作战,整个农村仍然是一片暴力、抢劫和混乱的景象。
然而,封建法没能办到的事,却由对外贸易和制造业的发展潜移默化地实现了。对外贸易与制造业的兴起,使大领主可以用其全部剩余生产物交换其他物品。交换得来的物品,完全由自己消费,而不会与那帮依附他的人共享。这样一来,他便舍弃了对这些人至高无上的支配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领主的权力被封建法律缩小,领主的权力被对外贸易逐渐摧毁。结果,虽然现在一个有钱人维持的人数和一个封建领主一样多,但他只对每个人的一小部分的维持费作出了贡献。
事实上,现在即使是交付土地全部价值的自由佃农也不完全依附于地主,他们从彼此那里获得的好处是相互而平等的。只要佃户和地主签订了一个长年的租佃权,他就完全独立了,地主除了在租佃权中明确规定的,或者农村一般公认的习惯所强加给他的以外,不能再指望他做任何事情。
佃农通过这种方式独立了,而家丁也被解雇了,于是大领主再也不能扰乱国家的平静了。既然这些人已经出卖了他们的权力,于是他们变得像任何一个市民或商人一样。
对于公共幸福,这真是一种重要的革命,但完成这种革命的却是两个完全不顾公众幸福的阶级。满足最幼稚的虚荣心,是大领主的唯一动机。至于商人、工匠,虽不那样可笑,但他们也只为一己私利行事。他们所求的,只是到一个可赚钱的地方去赚钱。大领主的痴愚,商人、工匠的勤劳,终于把这场革命逐渐完成了,尽管他们对于这场革命既不了解也没有预见。
由此可见,城市工商业是农村改良与开发的原因,而不是它的结果。
卷四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
绪论
政治经济学向来被视为政治家或立法家的科学的一门分支,它有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目标:一个是确保人民获得充足的生活资料;第二个则是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足的收入以支付其全部公共开支。这两个目标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即“富国裕民”。
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里,关于如何富国裕民的问题曾经产生过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其一,可称为“重商主义”;其二,可称为“重农主义”。关于这两个体系,我将作详细的说明。
重商主义的原理
财富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这一流行见解,是由于货币具有两种职能——商业媒介和价值尺度——而产生的。由于它是商业媒介,使我们比用其他任何商品都更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们感觉钱越来越重要。由于它是价值尺度,因此我们可以用来估量一切商品的价值,同时我们还可以根据一个人所持货币的多少评判其是富有还是贫穷。总之,货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被看做财富的同义词。
一些人曾经指出货币与其他动产的区别。他们认为,其他动产极易消耗,以致由动产构成的财富都不可靠。相反,货币却是一个可靠的朋友,它虽然会由这个人转给那个人,但只要使它留在国内,就不容易消耗。因此,增加金银应当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大目标。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如果一个国家能脱离全世界而存在,那么国内流通多少货币无关紧要,所以评价这个国家是富有还是贫穷,要看该国可供消费的物品有多少。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对外战争就不同了,这时国家要想维持海陆军队,只能输出货币,因此这样的国家在和平时期大量积累金银,等需要时才会有财力进行对外战争。
由于这些流行的观念,大多数国家都想方设法积累金银,而一般都会以最严厉的惩罚禁止金银出口,或对出口课以重税。
但是,随着贸易的发展,商人们觉得这样的政策很不方便。他们提出了两个理由:
第一,用金银购买外国商品并非总会减少国内金银的数量。相反,它常常还会增加国内的金银数量。因为如果外国商品的消费在国内并未因此而增加,那些商品可以再出口到国外牟取利润,这样就可带回比之前更多的金银。
第二,禁令并不能阻止金银输出,因为金银价值大体积小,极容易向外走私。只有适当地注意贸易差额,才能防止这种输出。当一国输出的价值大于输入的价值时,外国就欠它一定差额,必然会以金银偿还,从而增加国内的金银量。反之,当输入的价值大于输出的价值时,它就欠外国一定差额,必然也会以金银偿还,从而减少国内的金银量。在这种情况下,禁止金银出口并不能阻止金银量的减少,只会使其变得更加昂贵。因为购买外国汇票的商人要承担由于禁止出口而产生的风险,汇率将变得比之前更不利于有逆差的国家。
这些议论部分是有根据的,部分则是诡辩。有人断言贸易中的金银出口往往对国家有利,并且没有什么禁令能够阻止金银出口。在这一点上,他们是有根据的。但他们认为:要保持或增加本国的金银量,比要保持或增加本国其他有用商品的数量,需要政府更多的关心;以及汇兑的高价必然加剧贸易差额的不利程度,从而导致更多的金银输出。这样的说法就是在强词夺理。
的确,高汇价对于必须向外国支付货币的商人极为不利,他们对银行给他们开出的外国汇票所支付的价格是要贵了许多。虽然由于禁令而产生的风险可能使银行要付出某些意外的开支,却不一定会把更多的货币带到国外。这些费用通常都是在走私货币出国时在国内支付的,它绝不会超出汇出的数目。高汇价也会使商人竭力使他们的出口和进口平衡,以使他们为这个高汇价所支付的尽可能少。此外,高汇价必然会起到一个税收的作用,提高外国货物的价格,从而减少外国货物的消费。因此,高汇价将不会增加,而只会减少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从而也减少金银的出口。
一个没有矿山的国家无疑必须从外国进口金银,但是政府并不需要对它的关注多过对国内其他任何缺少物品进口的关注。因为金银和其他一切商品一样,都可以在自由贸易的过程中保持其供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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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个国家,人类勤劳所能购入或生产的每一种商品量,自然会按照有效需求自行调节。并且,按照有效需求而发生的这种调节作用,在金银这种商品上最为容易,也最为准确。这是因为,金银体积小而价值大,最容易从超过有效需求的地方运到不足的地方。
另外,也并非必须积累金银才能使一个国家维持因战争而在国外的军队的生活。军队是依靠消费品维持生活,而不是依靠金银。一个国家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购买到远在他乡的军队的薪饷和食品:(一)把部分积累的金银送往外国;(二)把其制造业的部分年产物送往国外;(三)把原生产物送往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