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有教士官者,日士官学校,日户山学校。明治元年七月始设兵学校,后改兵学寮,六年十月设士官学校,七年一月设户山学校,至八年五月废兵学寮,改士官、户山学校隶于陆军省。别有幼年学校,后并士官学校,为幼年生徒。皆以少将一人为学校长。又置佐、尉官并大小教官,分司教职。士官生徒兼用华土族、平民,先呈誓愿书、履历书,并有保人,人校之初问其年,十五岁以上、廿五岁以下。验其身,强弱何如。考其材能,曾读书否、能作文否通算数否。合格乃选取之入校,分部学习。随入校之年分深浅、学术精粗而分之。其幼年生徒所习学科日佛学、分翻译、地理、作文、历史、正字、法文典、书法、读法八目。日汉学、分讲解、作文二目。日数学,分数、代数、几何三目。术科日体操。即运动身体。第三部生徒所习学科日数学、几何学、理学、化学、地学、画学、图学、佛语学。术科日新式生兵学、撤兵学、射的、谓立的以枪铳射之,以验其准否。体操、乘马、步兵内务书、摘讲。新式步兵、摘讲。操典生兵。摘凯第二部生徒所习,其特科特科谓不分科者。并步、骑兵科之学科,日理学、化学、图学、画学、佛语学、立体几何学、标高几何学、马学、地学、测量学、临时筑城学、炮兵学、兵学、地理图学、建筑图学。特科并骑兵科之术科,日骑兵操典、步兵生兵学、小队学、乘马演习骑兵阵中轨典,讲义。骑兵内务书、讲义。骑兵操典、讲义。野营演习。六周时,每周为七日。第一部生徒所习,其步、骑、炮、工兵科之学科:日化学、理学、佛语学、画学、图学、重学、代数学、军人卫生学、地学、马学、法度给养学、军路学、射的学、兵学、筑永久城学、地理图学。炮、工兵科加课,日炮兵学、二面几何学。步骑兵科加课,日筑城学、数学。其骑、炮、工兵科之术科,日骑兵操典、乘马、小队学、大队学、骑艺、骑兵阵中轨典、讲义。骑兵内务书、野营演习。其步兵科之术科,日新式步兵生兵学、半队学、中队学、实地演习轨典、野营演习。六周时。各分其等级,第其深浅而受业焉。学、术二科之分类,生徒受业随时不同,此特举其大纲耳。凡在校中习业有程,起居有程,饮食有程,游息有程,不守规矩者有罚,自暴自弃者禁锢,情重者则除名焉。所受之业,教师为讲解,凡城垒建筑之法、地势测量之法、铳炮制造之法、队伍分合之法、步伐整齐之法、马骑控御之法、弹丸发送之法、图绘摹写之法、器用修理之法,皆绘以图,贴以说,说所未尽者,复分析其形,模造其体,捏纸、抟泥、刻木、镕蜡、铸铁,肖其形体而作之,昔沈适使辽,以蜡、以木作地图,肖其山川高下、林野险夷之势。今西人学校多用此法。务使诸生徒一,目了了,以尽其术。又于野营演习时召试之,以练其材,以观其能,有考试之法,每月有小试,教师校其人之勤惰,业之进退,而定级。每半年有中试,校长出临每科,各以一教官参列其席。期年则大试,或陆军卿,或参谋部长,亲策问之。已满学期则大试。学期以六年卒业,士官学校现于十二年十月大试,分给卒业文凭。试而入选者,给以入选之文凭。校长以时简拔,以补充陆军各科将校下士官之阙乏,拔其尤者使留学泰西诸国,亦有别遣士官附居使馆,以时考究诸国兵制。或遇战事,则特遣使往观焉。户山学校大概同于士官学校,但其生徒采用常备,各队之士官及下士又不分炮、骑、工兵等科,而分生徒为士官、下士二种,所业术科较多于学科。有教伍长者,日教导团。明治二年改兵学校为兵学寮,始设教导团。八月废兵学寮改隶于陆军省。为陆军下士生徒,即教以下士学术,生徒采用陆军诸卒,华士族、平民愿入学者亦考验而采用之。凡生徒分为六科:日步兵,日骑兵,日炮兵,日工兵,日辎重兵,日各兵喇叭。别有军乐生徒。已卒业,分任各兵伍长,属常备队。各镇台诸卒在团卒业者,还旧镇台充下士补阙。近卫及队外生徒暨华士族、平民在团卒业者,分配之本籍镇台诸队充下士补阙,其下士任职中愿入士官生徒学校者,许其考试入学。在团修业时愿为士官生徒者,能立品勤学,经团长允许,亦可就试。有教炮者隶于东京炮兵工厂。初名炮兵本厂,明治十二年十月隶于东京炮兵工厂。分火工、木工、铳工、锻工、铸工,各为专门之业。火工学制大小炮之弹药及火具、火箭,铳工学锻铁炉、研制机整筒、嵌床制剑,木工学箧匠、车匠并杂事,锻工学锻铁炉、研镶嵌,铸工学摹形铸造。以数学、图画学、佛语学为学之兼业,以大小炮使用射的为术之兼业。有教医者日军医学舍,专习军医,考其治疗之方、药剂之法、解剖之术。有教马政者,日军马局马医学舍。明治五年十月始设马医学舍,十三年四月改隶于病马厩。以蹄铁工生徒为专科,谓马蹄所嵌之铁。兼习饲秣之方、保育之事、治疗之法、解剖之术。有教电信者,明治十三年始设,隶参谋本部。为电信生徒,考其替代之字、句读之法、传递之方。是皆专设学舍以教人者。其在近卫、各镇台之兵,各设操练场,每日伍长率其队伍,以时操练,犹有余暇,并及戏跃以壮其力。若投石、超距、蹴鞠、千秋之类。教习之外又有演习,由近卫镇台纠合其军管、师管之兵,谓之小演习。由监军部纠合二军管之常备、豫备军,并合近卫兵为师团、旅团之式,谓之大演习。择旷野适宜之地,先期派审查官,定时日、场地、屯所、方略,呈参谋本部长,部长绘其图,请旨裁夺,下师团长施行之。每为两军对敌之状,凡引军出军、侦探发哨、布阵施令、交战围困、追逐得胜,逮于撤队收军,其中粮饷之豫备、器物之分给、辎重之运输、医药之治疗、器械之修理,电信之交通,以及临时堡垒之营筑、桥梁之架设,皆一一与战时无异,事毕而还。演习之时所悉利弊,记之于册,详议而酌改之。
士官学校生徒现在人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上长官
士 官
下士
四年生徒
阶级
生徒少尉
少佐
大尉
中尉
少尉
曹长
军曹
伍长
炮
工
现员
l
3
5
5
4
19
2
14
l
三年生徒
二年生徒
阶级
工
步
骑
炮
工
步
骑
特科
无科
计
现员
46
3
13
72
205
教导团诸队人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阶级
上
长
士
官
准
士
下
生
乐
兵
计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队数
官
官
士
徒
生
銮
增
减
步兵一大队
六中队
l
40
197
588
4
830
324
骑兵一中队
8
21
30
1
60
21
炮兵一大队
l
16
47
35
2
191
59
工兵一中队
8
29
100
1
138
74
军乐二队
1
43
16
44
l
105
2
计
2
72
l
337
859
44
9
1324
476
军用电信队现在人员表
士 官
下 士
电信技手
官等
大
尉
中
尉
笙
吏
补
曹
长
歪
曹
伍
长
1--
等
--
--
等
--
二二
等
生
徒
生
丘
,、
计
现员
2
2
1
3
8
4
2
1
1
40
30
94
炮兵工厂诸工生徒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比较
生徒种类
人 员
增
减
火 工
42
5
铳 工
14
9
木 工
5
15
锻 工
15
11
鞍 工
12
12
铸 工
12
11
计
100
39
蹄铁生徒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毕徒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比较
阶级
人 员
增
减
一 等
4
7
二 等
13
4
计
17
3
海外留学生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科目
国名献
参
谋
步
丘
炮
丘
工
丘
医
学
无
科
语
学
计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
,、
/、
增
减
中尉
1
1
l
独
少尉
l
1
出仕
1
1
l
中尉
2
2
4
4
佛
少尉
l
2
l
4
1
学生
2
2
2
清
学生
16
16
16
群目
参
步
炮
工
医
无
语
计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国名龄
谋
丘
/、
丘
,、
丘
,、
学
科
学
增
减
二级
1
1
1
朝
鲜
学
生
三级
1
1
1
无级
8
8
8
浦潮
斯德
学生
5
5
5
计
l
5
3
1
2
31
44
38
检阅
每岁监军部奉诏命检阅全国诸兵,分为东、西、中三部,东部军管第一、第二,中部第三、第四,西部第五、第六。而陆军省、参谋本部、监军本部、裁判所、军马局、病马厩,亦分属三部,例于十月一日始,十一月三十日毕。惟陆军省各官廨之在东京者,依时宜先后无定期,近卫队必以车驾亲临为定期。特命监军部长一员,监军部参谋佐官二员,传令使一员,以步、骑、炮、工兵,会计,军医,马医诸官为随员。各镇台营管,先条理其所辖之事作为簿牒,日号令布告纪录,日将校以下黜陟赏罚录,日人员马匹簿及表,日兵器、马具、书籍、杂器物及表,货币、粮食、薪炭、衣服、营具簿及表,日药剂器具簿,日城垒、营厩、仓库、地界纪录及图,呈之监军部长。部长检阅之法,各分其事,一,队伍之检阅。兵之体格、马之骨相,兵之被执之法、马之装束之法、车马器具之配置之法,亲检视之以观军容。二日部署之检阅。将校以下赏罚进退,人员之迁转,马匹之增减,亲点视之,以观军政。三日学术之检阅。凡学科、技术,摘义以问,令之作文、制图,亲考验之,以分优劣。四日操法之检阅。曰操缘、日射的、日体操,以观生熟。五日材料之检阅。凡军中需用一切器品,据牒点其数之多少,验其器之良桔。六日会计之检阅。凡军中出纳一切财货,据牒勘其数之多少,查其算法之疏密,并所有券契有无伪造。七日城寨营雁仓库之检阅。旧者有无损坏,新者能否坚固。八日医术之检阅。病人、病马之景况,治疗药剂之方法。部长到其地,见其地方府知事、县令,及东京警视本署,并上等裁判所、地方裁判所官长,详问屯驻之兵与其地方人民有无扰害,能否和合,然后分事检阅。已毕,则集合所在之兵,行观兵式。由部长时宜,惟近卫诸兵必待车驾亲临乃行。部长有意见告之于司令官,其将官各呈队下之拔擢名簿于部长,部长奖其勤能,黜其懈惰,记之于簿,以待迁转。部长覆命,必奏各管所阅之情状,以供御览。其敕任以上诸官,则陆军卿会参谋本部长、监军部长及各营长官、各雁长官,议定其拔擢名簿,奏闻以取进止。
豫备
各兵所用兵器,以炮兵、工兵为多,兵器不可以仓卒备,故别设。炮兵方面又于东京、大坂分设炮兵工厂,初称炮兵本厂、炮兵支厂,至十二年十月改称炮兵第一、第二方面,并分设工厂。工厂以司制作,方面以司支发。东京工厂所属有小铳包火药制造所。共三处。有火工所,大炮修理所。大坂工厂所属有制炮所,未落成。制弹所,制车所,有火工所,小铳修理所,别有小铳制造所,方事建筑,尚未落成。十三年六月时约成十分之八。铳包制造所亦未落成。计十四年六七月间可以竣工。火药制造所,一在东京府丰岛郡之坂桥,为旧厂。一在群马县下上州岩鼻,营筑方始,将来竣工,每一日可造火药六百基。法国计数之名,每一基当日本一千五百九十五贯余,约当中国一万斤。炮兵所属兵器库凡四处,均在东京。火药库月十七受日分设东京、大娠府、蜾县、和歇县、滋帮具、鹿儿,岛县、石川具等处。又仓库凡六处,均在东京。作硝场一处,在鹿儿岛县。兵初用来福枪,至明治九年十月,近卫镇台始换用士乃得枪,亦有换马梯呢者。明治十二年间在欧洲购买马梯呢枪一万二千九百十二枝。十年二月后来福枪全废不用。或以供军中演习之用。炮兼用克虏伯及谙士突郎布鲁戛士,现在工厂未能制大炮,而马梯呢、士乃得之枪,均能制造。有炮兵大佐村田某,以新法制铳,经炮兵会议所议,用名为村田铳,炮兵会议自九年七月始,每年召集将佐会议,兵器弹药之式样、炮兵之制规,议定乃行。工厂中遂摹造施用,此村田铳曾经陆军省分贶各国。其工事亦颇有进步矣。日本弓矢颇为擅长,喜以强弓劲矢夸人,弓长凡七尺五寸,有所谓十人张者,即合十人之力以挽之。矢长凡十五束,每束二寸五分,合三尺七寸。有奇镞长四五寸许,天下万国弓矢无如此之长者。源氏之兴,即以善射鸣。战国以来,士夫无不习射者,自枪炮兴而弓矢无用,遂成废物。亦有甲胄刀剑,今皆废弃不用,附识于此。工兵所司,凡营垒城堡之建筑、桥梁道路之修理,以及军人驻居之室、埋葬之地,皆其所司。工兵所用器械,皆由工兵方面制造支给。分工兵为六方面。计明治十二年七月至十三年六月,工兵营造房屋凡一百一十一所,其既竣工者七十八所,凡工兵所用器具,出于日本日式者仅十之二,出于欧洲新式者凡十之八。
卷二十四兵志四陆 军
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