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可培养复合性有文化的高级体育人才
如果归纳起来,我国体育人才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这么几类,第一来自于体育高等院校和各类院校体育系,称之为体育教育类人才,这类体育人才由于接受的体育教育性质不同,大多数从业于教育系统;第二来自体育运动训练系统,称之为运动训练型人才,由于其接受专业是运动训练,竞技技术、运动水平很高,但在文化基础方面却比较差,一般仍从业于运动训练系统;第三来自于各大专院校体育代表队,这类人才既有各自不同的专业,又有体育特长,从业于社会各行各业;第四类为那些虽然没受过体育教育,但却热衷于体育,通过自学自练又掌握一定体育知识和技能的人群,大多数分布在各行各业。
从社会需求角度来看,目前社会上所缺的是既有专业特长又有体育特长的第三类体育人才,因为第一类体育人才我国有专门的教育系统来培养,目前我国有250多所体育院(校)系来培养这类体育人才【8】,而且从学生分配情况来看有供过于求的趋势。对于第二类运动训练型人才,我国也有专门的系统来培养,如各省市的体工队、各级体校、运动技术学院等,这个系统内除了向上级输送较好的运动员外,其他淘汰或退役的运动员在安置方面却面临严峻的考验。
从以上分析得知,我国需要加快培养第三类体育人才。即要加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体育代表队的建设,通过发展这些学校的竞技体育,为社会培养更多有用的、复合性有文化的体育人才。因为这类人才前期在学校除接受专业学习外,还接受体育训练,掌握运动技术,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而当他们毕业后由于各自所学专业不同走向了不同的工作岗位,分散于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地区。他们的体育知识、体育能力会在工作当中无形地辐射于周边人群,是各行各业开展体育的骨干指导,对推动基层体育训练和比赛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复合性有文化的体育人才还能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终身体育起到推动作用;总之这类体育人才对发展我国体育人口、增强国民体质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说大学开展竞技体育能为各行各业培养复合性有文化的高级体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