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对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的基本认识
中国足球协会 朗效农
1992年“红山口会议”确定了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的方向,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走上了历史舞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历经八年风雨,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不足。正是因为这些问题和不足,足球成为社会批评的焦点之一,一些人甚至对足球职业化改革本身提出质疑。进一步申明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客观评价取得的成绩,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方向,不断深化改革,把我国足球职业化推向新的更大的发展,是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历史责任。
一、足球职业化改革是我国足球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国际竞技体育界三大体制优劣比较
国际竞技体育界实际上存在着三大体制,即:业余体制、专业体制、职业体制。
1.业余体制
这是职工、学生等,出于自身爱好,主要利用工余、课余时间,自费或接受少量社会赞助的情况下,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的体制。这种体制的最大优势,是国家几乎无需负担任何经济投入。这种体制的最大劣势,是无法充分利用社会体育资源,运动员难于拥有良好的训练设施和条件,也缺乏必要的训练时间保障,更难以形成人财物的优化组合,无法创造更高的运动成绩。
2.专业体制
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依照行政区域,有计划地选拔体育人才,进行长期、系统的训练和比赛的体制。这种体制的最大优势,是可以集中人财物的资源,不但为运动员提供了良好的训练设施、条件和充足的训练时间,还为运动员提供了生活和出路的保障,使他们可以全心全力地投入训练和比赛,从而创造出比业余体制更好的运动成绩。这种体制的最大劣势,是专业运动队依赖国家投资发展,形成无尽消耗的恶性循环,使国家难堪重负而形成必然的制约。此外,人财物资源按行政区域划分的条块管理,也限制了资源流动和优化组合。
3.职业体制
这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托人财物资源的市场配置,通过体育劳动,创造具有较高价值含量的比赛等商品,与社会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交换,获得收入,实现自我创造,自我发展的的体制。这种体制的最大优势,是在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在竞争中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组合,在竞争中不断提高竞技水平,在竞争中实现创造和发展的良性循环。它比专业体制具有更大的竞争的活力,从而可以创造出比专业体制更加优异的运动成绩。这种体制的最大劣势,是市场的盲目性和市场竞争的风险。市场的盲目性应通过国家或职业体育组织来调节,而市场竞争的风险正是激发人们千方百计地积极进取的动力。
通过上述比较,专业体制优于业余体制,职业体制优于专业体制,应是不争的事实。
(二)专业足球体制的被动地位是我国进行足球职业化改革的根本原因
因国际奥委会长期抵制职业体制,也因一些项目自身发展的原因,国际上大多竞技体育项目,特别是依存于国际奥委会的项目,基本上都在业余体制下发展。其中女子项目在业余体制下的发展,相对于男子项目更处于较低的水平。近年来,国际奥委会被迫摆脱了业余体制的束缚,但因种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尚未能发生质的变化。多数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名称前的“业余”字样,客观反映了他们目前的发展状况。
我们的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体育运动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国家经济还很落后的情况下,就集中了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在竞技体育方面,不分项目、不分男女,全面实行了专业体制。这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体育事业,其中也包括足球运动的进步和发展,并使我们开始踏上了建设体育强国的进程。我们之所以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在一些项目,特别是女子项目上,赶上甚至超过世界先进水平,这当然离不开科学、刻苦的训练,但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得益于专业体制相对于业余体制的巨大优势,是我们的专业体制对业余体制的胜利。前苏联及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体育成就的取得,也大体如此。
然而,足球项目的发展却与这些项目情况大相径庭。国际足联长期以来积极倡导足球职业化,使足球运动从欧美大陆向全世界迅猛发展,竞技水平不断提高,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运动”。职业足球的巨大影响,吸引一些亚非国家纷纷踏上足球职业化之路,且成绩斐然。我国实行的专业体制,因其相对于业余体制的优势,使我国大多运动项目取得了较大成就,也因其相对于职业体制的劣势,使我国足球运动长期处于极其不利的竞争地位,举步维艰。在80年代后期,甚至遭遇了因为“奥运战略”,而在全国大砍足球队的痛苦经历。
要改变我国足球运动的落后面貌,进行足球职业化改革,已成为别无选择的道路。
(三)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指导下的重要实践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要取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办法。”
足球职业化体制,是当今国际足坛较为完善并取得巨大成功的体制。经过扬弃,完全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我国足球改革的基本模式。
我国的足球职业化改革概括起来说,就是:把原有的专业足球队通过资产重组,改制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足球俱乐部;设立足球职业联赛,开拓足球市场,培育市场体系;建立职业足球宏观管理系统,形成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从而推动俱乐部走上依托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和优化组合,通过足球劳动创造价值、实现价值、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道路,创建足球大产业。在新的环境和基础上,不断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
足球职业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市经济理论在中国体育界进行的重要实践。
二、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的现状
(一)足球职业化改革的主要成绩
1.职业化改革创造了盛况空前的足球职业联赛
截至2000年底为止,七年来职业联赛观众总数多达3630万人,其中甲A联赛观众总数2241万人,每场平均2.1万人。电视观众总数超过百亿之众。足球运动在我国的影响力大大增强,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乃至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和体育需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正如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足球职业联赛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的一件盛事。
2.职业俱乐部发展壮大
甲A14家、甲B12家共26家职业俱乐部中,除广东宏远俱乐部、八一俱乐部因历史遗留原因及军队特殊情况外,其余24家均已成为企业法人。其中18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成为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或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26家俱乐部通过广告、门票、电视转播、球队冠名、球员转让等经营方式,每年实现的市场总收入已达6亿元左右。其中甲A俱乐部平均收入3000万元以上,最高可达6000万元;甲B俱乐部平均收入2000万元左右,最低约为1000万元左右。尽管尚存许多不足,但他们主要依托市场,自我发展,正在成长为足球市场的主体,并从专业体制时代的国家资财的消耗者,成长为国家财富的创造者。
3.职业联赛开拓了广阔的足球市场
职业联赛的千千万万观众和各电视台的争相转播,使其成为巨大的广告市场。万宝路、百事可乐、飞利浦、佳能、富士等众多世界知名企业的广告进入联赛,阿迪达斯、耐克、彪马等世界最大的体育服装器材公司成为各俱乐部的主要赞助商。激烈的竞争推动了国内球员加速流动,外籍教练员、运动员也踊跃进入中国足球市场。以国际管理集团(IMG)、国际体育休闲娱乐公司(ISL)为代表的著名体育经纪公司争先进入中国,成为沟通职业联赛和赞助商的桥梁。一批国际足球经纪人成为中外球员转会的中介,国内经纪公司、经纪人也随之应运而生。一个以职业联赛市场为龙头,包括人财物等足球资源市场和中介市场的跨越地区和国界的足球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在市场作用的推动下,我国足球产业不断扩大,足球资源配置日趋市场化,竞争和约束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在足球领域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4.宏观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中国足球协会建立了职业联赛委员会,制定了职业足球俱乐部基本条件、职业联赛各项规定、足球市场的主要规则、球员转会办法等基本规章,并依章进行管理,基本形成了职业联赛的宏观管理体系。尽管存在一些不足,但为规范俱乐部建设、联赛管理,为足球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5.激烈的竞赛环境为提高足球竞技水平创造了条件
职业联赛最大的成功之一,就是造就了“拼得凶,打得快,高速度、高对抗”的联赛环境。这为不断提高我国足球竞技水平,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参加职业联赛的每一支球队、每一名球员,都从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但是,职业联赛开始时的第一批球员因技术已基本成型,他们的进步毕竟有限,而那些年轻一代的球员,将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在亚青赛和世青赛上表现突出的中国青年队就是我国年轻一代球员的代表。比他们更加年轻、更具希望的一代代新的球员、新的中国足球队,将在职业联赛的风雨磨砺中诞生。
6.青少年足球运动普及发展
足球职业化改革推动了我国足球运动的空前普及,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雨后春笋般出现,学校足球也获得新的发展。千万青少年走上足球场,投身到多种多样的足球训练、比赛和其他足球活动中。我国足球运动正在开创着美好的未来。
(二)足球职业化改革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俱乐部建设问题
在目前26家职业俱乐部中,尚有一些俱乐部未实行现代企业制的公司制,一些已设立为公司的俱乐部,也不同程度存在着下列主要问题:
(1)一些俱乐部产权不清。一是股东之间产权不清,二是股东与俱乐部法人之间产权不清,出资者所有权与俱乐部法人资产所有权未明确分离。前者造成责权利不明确,组织机构职能难以到位。后者则使俱乐部难以独立运作、俱乐部资产易被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无偿占有(如俱乐部或球队冠名权)。
(2)一些俱乐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不健全或形同虚设,不能形成股东会或董事会民主决策,董事会、经理层规范执行,监事会有效监督的法人治理结构,而是以主要股东或俱乐部某位负责人的个人行为取代法人行为。这往往是造成俱乐部管理混乱,经营不善,违纪违规的根本原因。
(3)一些俱乐部后备梯队不健全,一些俱乐部长期没有训练基地,缺乏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的必要基础。
(4)职业俱乐部尚没有统一的财务制度,也没有配套的会计准则,致使一些俱乐部财务管理和会计科目设置混乱。一些俱乐部对经济核算重视不够,资金管理不严,财务漏洞较多,财务报告难以客观真实反映俱乐部的财务状况。这不但使管理机构无法把握职业化进程制定相关政策,同时也为个别俱乐部的违纪违规行为留下了财务漏洞。
2.市场与经营问题
(1)初步形成的足球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相应的市场规则不够健全,制约了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发展。亚洲金融危机、国际经济发展的减速、联赛水平较低、社会其他领域改革的滞后,也给联赛经营带来更多的困难。
(2)联赛经营粗放,重销售,轻服务,难以吸引更多观众,也影响到赞助商的积极性,制约了联赛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发展。
(3)我国没有商业电视台,电视台都是事业单位且市场化改革滞后,不可能象欧美商业电视台那样,真正按照市场规律签订足球电视转播的商业合同。虽然我国足球电视观众数以亿计,但我们无法从中获得较丰厚的合理收入。
(4)俱乐部球队冠名权是俱乐部的无形资产,不少俱乐部通过该权转让,每年可获得千万元以上的收入。但也有一些俱乐部因产权不清,其球队冠名权被股东无偿占有。
(5)忽视俱乐部商品经营,大多俱乐部没有充分利用其标志、吉祥物等无形资产,生产经营俱乐部商品,更没有国外俱乐部那样的商品专卖店,使无形资产闲置浪费。
(6)球员转会市场较为混乱。一些俱乐部因信息不明,引入外籍球员屡屡失误,每年因此造成的资金浪费往往达千万元以上。个别俱乐部在球员转会特别是外籍球员转入过程中,无序竞争,暗箱操作,甚至与经纪人中饱私囊。
3.职业联赛管理问题
(1)宏观管理不足。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起步的,因当时人们观念的制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初期制定的职业化改革文件不可能长期适应改革的需要。随着改革的发展,新问题的出现及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中国足球协会及职业联赛委员会未能及时对俱乐部建设、市场规则、联赛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使职业化改革一度面临艰难困境。
(2)微观管理过细。中国足球协会习惯于以行政管理方式直接对俱乐部、联赛、市场进行管理,甚至直接管理俱乐部球队的训练。不仅影响职业化改革的正常发展,也使自己陷入繁杂的微观事务无法脱身,甚至成为各种复杂矛盾的中心。
(3)尽管成立了职业联赛委员会,但中国足球协会并未能真正转换职能,依然以计划经济的观念和行政管理的方式,管理高度社会化、市场化的足球职业化改革,权力过分集中,职能不清。这是致使宏观管理不足,微观管理过细,工作被动的根本原因。
4.其他主要问题
(1)球员工资奖金是俱乐部财务支出的最主要部分。由于俱乐部间的无序竞争,造成了球员工资奖金的恶性攀升,使其背离和超越了球队自身创造的价值,并直接导致俱乐部的亏损。这一情况曾在1997~1998年达到高潮,其后虽趋减缓,但无论从国内潜在因素分析,还是从国外俱乐部的情况来看,如无符合市场规律的合理有效的约束机制,仍有重新攀升的可能。
(2)股东无偿占有俱乐部无形资产,特别是无偿占有球队冠名权,造成了俱乐部收入的巨额流失;俱乐部在球员特别是外籍球员转会中出现的巨大浪费;球员工资奖金超价值的恶性攀升,这是目前造成俱乐部亏损的三个最重要的直接原因。
(2)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管理人员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准、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这是使职业联赛和职业俱乐部管理水平难以进一步提高,足球职业化改革步履维艰的一大重要因素。
三、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和措施
(一)创立中国足球超级联赛
在现有职业联赛的基础上,创立一个新的更高层次、更高规格、更高标准的超级联赛。以此为契机,为职业化改革建立一个新的发展平台:制定《超级联赛俱乐部标准》,全面规范俱乐部建设,建立超级联赛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转换中国足球协会职能,改进超级联赛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完善足球市场体系建设,开拓更广阔的市场。把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推向新的阶段。
(二)规范超级俱乐部建设
在企业法人的基础上,以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规范俱乐部建设,把俱乐部建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或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产业实体和足球市场主体。其中主要是:
1.积极倡导俱乐部投资主体多元化
鼓励俱乐部选择适当的合作者,增加股东数目,在扩大并优化俱乐部资产的同时,可以分散每一股东的出资风险,从而大大巩固俱乐部的发展基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还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明确责权利,为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促进俱乐部的健康发展。
2.出资者所有权与俱乐部法人资产所有权分离
每一股东的出资都必须经由法定机构的验资和评估,足额缴纳出资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任何股东都只拥有与出资相应的股份或股票,而不拥有俱乐部的任何具体资产。这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也是俱乐部资产避免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侵占的基本保障。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俱乐部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明确各自的职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行使职权。切实形成股东会、董事会民主决策,董事会、经理层规范执行,监事会有效监督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使法人治理结构更加有效发挥作用,应特别规定:其一,俱乐部董事会的董事组成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协商)聘任;其二,俱乐部实行职业经理制度,其必须持有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并由董事会聘任。
4.建立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准则、审计制度
遵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结合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特点和实际,制定职业足球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会计准则,规范会计科目的设置,在取得国家财务主管部门的承认后,各职业俱乐部统一执行。俱乐部必须依此认真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及时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客观反映经营状况,加强经济核算,防堵各种漏洞。为了确保俱乐部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必须建立俱乐部财务审计制度,即俱乐部上报中国足球协会或超级联赛委员会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由权威的法定审计机构审计认可,该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完善俱乐部梯队建设
俱乐部在搞好一线球队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后备梯队的建设,这是俱乐部的球员生产线,不但可以源源不断的为俱乐部提供足球人才,还可以通过球员转让创造巨大的财富。欧美俱乐部在该方面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学习的典范。但须强调的是,一些俱乐部应尽快改变那些名不符实的后备队建设方式,真正建立自己投资、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梯队,这是实现俱乐部后备球队价值的根本。
6.完善俱乐部基地建设
如同企业需要拥有自己的车间和厂房,俱乐部也必须投资建设能够满足需要的适当规模的现代化训练基地,为俱乐部及其球队的发展创造切实的物质条件保障。基地建设不但可以扩大俱乐部资本,也可以成为展示俱乐部雄厚实力的窗口。
7.超级俱乐部建设的几项硬性指标
(1)俱乐部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以上;
(2)俱乐部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
(3)俱乐部球队建设不得少于4支,即:1支参加超级联赛的球队、1支参加奥林匹克联赛的球队、1支青年队、1支少年队;
(4)俱乐部拥有办公室及现代办公设施、通讯设施、国际互联网址,拥有配套的生活、学习设施,拥有4块以上标准草坪训练场,其中至少有1块场地配有简易照明设施,以保障晚间训练的需要;
(5)俱乐部必须连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8.建立超级联赛的俱乐部进入和退出制度
(1)超级联赛委员会依据《超级联赛俱乐部标准》及联赛成绩,对俱乐部进行审核评定,只有达到规定要求的俱乐部方能进入超级联赛。
(2)建立超级俱乐部年审制度,在年审中已不符合标准或财务状况恶化的俱乐部,将受到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参加超级联赛资格。
(三)建立超级联赛委员会和超级联赛经营公司
1.建立在中国足球协会领导下的超级联赛委员会
为适应高度社会化、市场化的足球职业改革需要,中国足球协会应适时转化其管理职能及对超级联赛的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化,强化宏观管理职能。依照体育法、国际足联章程和国家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足球运动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中国足球协会领导下的超级联赛委员会,授权其对超级联赛进行全面管理。
(1)由中国足球协会确定该委员会必须遵循的原则,未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不得变更,包括:超级联赛及委员会名称、标志、宗旨、组织结构、职能、决策程序和办法,参加超级联赛及委员会的俱乐部标准、俱乐部达标的审批程序和办法,超级联赛的参赛队数、升降级队数和办法、超级联赛球员转会办法等。
(2)该委员会由中国足球协会1名副主席、2~3名相关负责人和每一俱乐部各1名代表组成,中国足球协会一名副主席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决议由三分之二委员表决通过,报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生效。
(3)在委员会内设置由俱乐部经营负责人参加的经营工作联席会、由俱乐部财务主管参加的财务工作联席会制度,交流、协调、改进、评定超级联赛及俱乐部的经营、财务工作,并向委员会提出改进建议和报告,必要时也可设置其他工作内容的联席会制度。
(4)为保障委员会决策的客观、公正,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可考虑聘请适当数目的专家成为委员会中的独立委员并拥有表决权。
2.设立超级联赛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超级联赛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也为提高联赛经营管理的水平,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应将超级联赛的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设立独立于超级联赛委员会的超级联赛公司。由超级联赛委员会将其拥有的整体商务权利委托该公司经营,为超级联赛和俱乐部创造更大的财富。
(1)公司股东由中国足球协会、各参赛俱乐部组成,也可考虑接纳适当数量的其他股东,各股东持股相同,同股同权。
(2)依照公司法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职责,按期开会,履行职能,董事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切实落实民主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法人治理结构。
(3)公司受超级联赛委员会委托,经营超级联赛杯名、标志等无形资产、全国性和境外电视转播,也可开发经营其他商务或代理俱乐部委托的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接受权威的法定审计机构的审计和监督,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5)确保良好的经营状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成为上市公司,力求更大的发展。
(四)健全市场体系、开拓足球市场,不断壮大足球产业
目前,我国足球市场体系主要由比赛市场、足球资源市场、中介市场组成。其中,比赛市场主要是门票销售、广告位置销售、电视转播权转让等,资源市场主要是教练员流动、球员转会、无形资产转让(联赛和俱乐部标识、联赛及俱乐部球队冠名、电视转播权转让等)、资产的流动组合等,中介市场主要是广告经纪、球员转会经纪、商业比赛经纪等。在比赛市场中,因服务滞后导致广度开发受阻,因电视体制滞后未能形成真正的转播市场:在资源市场中,无形资产经营不足、资本流动不活跃,未能进入以股市为代表的金融资本市场,使足球产业缺乏更有力的支撑和活力;在中介市场中,信息不发达,中介不规范,造成市场较为混乱。为适应更高层次的超级联赛需要,必须在改革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足球市场体系,完善市场规则,积极开拓更广阔的足球市场。
1.健全市场体系
(1)健全竞赛市场:主要是通过深化服务,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的进一步开发。
(2)健全资源市场:一是保障教练员、球员、管理人员有序流动;二是促进资产流通,优化俱乐部资产组合、招商引资、投资相关领域优化产业机构:三是实现电视转播权合理转让的突破;四是鼓励超级联赛公司及俱乐部创造条件争取上市融资。
(3)健全中介市场:首要是开发足球信息资源,建设广泛而公开的信息系统,鼓励组建规范的信息机构,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形成开放的足球信息市场,进行有序竞争;其次是在此基础上,加强管理,规范和约束经纪公司、经纪人的中介行为。
2.健全市场规则
(1)根据市场发展和超级联赛的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国际足联相关规定的规范下,结合我国足球发展的实际制定或修改:超级联赛运动员转会规定;教练员、管理人员流动办法;超级联赛商务规则;超级联赛电视转播规则;足球经纪公司、经纪人注册管理办法等。
(2)随着足球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超级联赛的出台,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趋势,我们必须有所准备,及时研究和制定相关规则。
(3)不断健全完善市场规则,加强管理,创建和确保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足球市场环境。
3.加强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开发
(1)足球市场的广度开发,就是扩大并充分利用足球资源进行商务开发。在充分经营门票、赛场广告、球队服装广告等的同时,要在超级联赛中开发新的赛场广告资源(二排广告、底线地毯广告等)、联赛标志商品、俱乐部标志商品等,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其中要特别重视俱乐部无形资产的经营,尤其在球队冠名权转让时,无论转让者是谁(包括股东或主要股东)都必须遵循市场规则签订协议,合理支付冠名费,确保俱乐部法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收入。此外,在目前电视体制滞后的情况下,如何实现电视转播经营的突破,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
(2)足球市场的深度开发,就是扩大和深化服务,并在服务中创造新的价值。一是开展对观众的服务,二是开展对赞助商的服务,三是开展对新闻界的服务。以便利观众的服务为例;如果能为观众提供购票、交通、餐饮、信息等的配套或分项的优质服务,就不但有助于巩固原有的基本观众量,还可能增加新的观众群体。随着服务的扩大和深化,可能还会开发出新的服务产业,促进俱乐部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调整。相对而言,市场的广度开发往往是有限的,而市场的深度开发则往往是无限的。从这点来讲,足球市场的真正前途在服务。
4.开创足球大产业
超级联赛、超级俱乐部不但要积极开发足球比赛市场,还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投资、开发,创立品牌,大力开展资本经营,积极融入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循环,不断壮大足球产业,不断创造足球财富,为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做出更多的贡献。
(五)其他主要措施
1.探索球员工资奖金制度
足球俱乐部依托市场,通过球员、工作人员的足球劳动创造价值,完成交换,获得生存和发展,俱乐部的市场收入中包括两部分价值:一部分是足球生产资料等不变资本的价值按照经营运作过程中的折旧和消耗,转移到收入之中;一部分是作为可变资本的球员和工作人员等人力资源通过足球劳动创造的价值。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来源于俱乐部经营收入中的一部分,他们创造的价值越多,收入也就理应越多,反之亦然。因而,合理规范超级俱乐部球员的工资奖金收入,一般应在确保俱乐部生存发展或起码不会产生亏损的基础上,依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探索多种分配形式。下列方式可供参考:
(1)1998年底在中国足球协会的主持下,26家俱乐部分别协商确定了甲A、甲B球队的最高工资、奖金标准(甲A:最高月工资1.2万元,胜场奖全队40万元,平场全队15万元;甲B:最高月工资1万元,胜场全队25万元,平场全队10万元)。对约束工资奖金恶性攀升曾起了积极作用。尽管有其不足,但在尚未有新的办法之前,可参照使用。
(2)国际职业体育的经验表明,俱乐部将球队工资奖金总额控制在市场收入的50%左右,可以保证俱乐部收支基本平衡或略有盈余。这既将球员收入与俱乐部经营状况挂钩,也使他们的收入与其创造的价值相符,使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对此我们可认真研究借鉴。
(3)积极探讨教练员、球员(也可考虑管理人员)技术入股的办法。按他们各自能力确定不同股份额,适当减少他们的工资奖金,保障俱乐部盈利,然后按股分红。这应能更客观反映他们的价值,调动积极性,同时确保了俱乐部的良好财务状况。
2.建立管理人员培训体制
无论是超级联赛要适应新的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还是俱乐部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中生存发展,都需要一批高素质的管理者和经营者。他们需要掌握足球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也需要掌握企业管理知识,财务、金融、法律等知识。因而,必须建立联赛管理人员和俱乐部管理人员的培训体制。
我国从来没有职业体育制度,也没有现成的相关教材和教师。中国足球协会或超级联赛委员会应与我国权威的经济管理教育机构合作,建立最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培训班或培训学校。聘请国内权威和专家讲授企业管理、财务、金融、法律和其他相关知识,聘请国际足联、亚洲足联专家和国外成功联赛及大俱乐部的专家,讲授联赛管理、俱乐部经营管理的知识,并逐步形成中国职业足球管理人员培训教材。学员必须经过严格考核且成绩及格,方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应在未来数年内,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不能被聘担任超级联赛、超级俱乐部中层以上的管理职务。
结束语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把大量资本和资源卷入足球产业,推动国际足球界出现了新的变革。亚洲的日本、韩国,先我踏上职业化道路;足球沙漠的美国开创了职业联赛:南美洲的巴西,这个足球帝国在议会的推动下,以规范俱乐部和足球市场,谋求新的发展;在职业足球最为发达的欧洲,意大利、英格兰等国的大型俱乐部以上市融资为突破,从足球商品经营跨入了资本经营的阶段。足球人才、技术、信息全球流动,足球资本加速扩张。欧洲一些最大的足球俱乐部,以技术、管理、资金和品牌优势,正雄心勃勃地向亚非国家发展,寻求人才培养和商业合作,不断开拓足球资源市场和消费市场。
足球运动全球化的发展,形成了国际足球的大循环。从足球俱乐部、足球市场,到足球人才、技术、信息、资本等一切可能的资源,都统统包容其中。这大循环的高速运转产生的巨大的向心力和惯性,带动着职业足球运动及其竞技水平迅猛发展。其运转的离心力,也会把游离于这强大循环之外的任何国家和地区远远抛开。
年轻的中国职业足球,既面临着历史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我国经贸领域以争取加入WTO为契机,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吸收、借鉴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在内的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推动我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足球运动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也必须牢牢把握机遇,大胆学习和借鉴欧美足球发达国家的一切成功经验,结合我们的国情和足球运动发展的实际,大力深化足球职业改革,积极融入国际足球的大循环,在大循环中争取更大的发展,在发展中迎接新的更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