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信息技术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人类已经在21世纪初迈入了信息时代,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逐步改变着人们的交流方式、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信息素养成为个人在信息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我国的计算机教育也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起步和90年代的稳步发展之后,在新世纪逐步过渡到信息技术教育阶段,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作为信息技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时期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1.2.1 社会背景
1.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发展及广泛应用,国际上开始提出了信息化社会的概念。教育如何应对信息化社会的挑战成为教育家们和政治家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应用多媒体教学和联网学习,实现教育信息化和促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变革,迎接正在到来的信息社会对于教育的挑战,已经成为当今教育的必然选择。这一时期,美国、欧洲、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纷纷提出国家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投入资金发展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同期,我国也开始认识到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必要性,于1996年拟定了一个关于1000所学校教育手段现代化试点项目的五年计划,至1998年底已有近半数学校实现联网,每校平均装备微机百余台。
2001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教育信息化的要求,指出:“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十五”期间,国家将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重点支持建设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启动“校校通”工程,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网络教育,把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纳入国家信息技术工程建设的格局。
截至2008年上半年,标志着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两大工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CEBsat)——已经初具规模,覆盖面已遍及全国,初步形成了“天地合一”的现代远程教育传输网络。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高速主干网已分别覆盖全国31个省市的200多个城市,用户达到2000多万人;我国第一个下一代互联网CERNET2主干网也已开通。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CEBsat)通过卫星覆盖全国,具有8套数字电视节目、3套IP流媒体节目、8套数字音频广播节目、25套IP数据广播的传输能力。
这一时期,全国中小学校生机比大幅度提高,学校联网率也逐年上升,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截至2006年底,全国普通中小学校生机比为19.4∶1;农村初中学校联网率达到90%以上,农村小学联网率达到80%以上,其中农村小学以连通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接收卫星资源为主;60%以上的中职学校建成了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学资源开发实验室等信息化教学和实习场所,生机比达到7.8∶1;高等学校网络环境基本普及。到2008年8月,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网络接入比例达到95%以上,计算机人机比达到3∶1。覆盖全国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初步建成,网络教育已成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教育电子政务建设成果显著,初步实现了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的政务信息联网交换。
进入21世纪,世界各国家和地区已经认识到信息化人才是教育信息化、国家信息化的重要保障。为此,世界各国纷纷在基础教育领域发展信息技术教育以适应国家信息化对人才培养方面带来的新挑战,我国也不例外。在2000年10月召开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当时的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会上做了题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中小学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报告,会议还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和《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三个重要文件。决定从2001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面启动中小学“校校通”工程,用5~10年时间,使全国90%左右的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能够与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连通,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努力实现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会议还决定将信息技术课程列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并对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目标、内容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指出了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明确了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目标与内容。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在21世纪初,我国信息技术教育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崭新阶段,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现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已经到来。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
面对21世纪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经济的全球化,如何培养在新时期具有良好素质和竞争力的新一代,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也是基础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基础教育的任务和职能已经发生了改变:掌握知识的多少已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如何掌握知识、如何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如何让学生掌握学习、学会学习。世纪之交,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出台,标志着世纪之交的最新一轮课程改革正式启动。这个“决定”明确提出要“在高中阶段的学校和有条件的初中、小学普及计算机操作和信息技术教育,使教育科研网络进入全部高等学校和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逐步进入中小学。”
2001年6月,经过长期酝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草案)》颁布试行,确定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和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强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学生信息素养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学生适应信息社会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方式,更是未来社会中赖以生存的终身学习的基本条件,是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的必要途径。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大众已经普遍认识到了这一点。体现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中,就是明确指出,“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在2001年出台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里面,又进一步设置了一个技术领域,将信息技术作为一个独立科目放在技术领域,从此确定了信息技术课程的地位。
此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特别需要指明和强调的是,这次课程改革是我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环节。要求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合作、生存、做人;改变过去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探究学习;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多元的评价体系。作为本轮课程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信息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课程的改革必然要遵循这种发展轨迹。
1.2.2 课程指导思想
基于上述背景,从20世纪末开始到现在,这一时期的信息技术教育领域的一个热点就是“信息素养”,它引起了世界各国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并逐渐加入到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目标与评价体系之中,成为评价人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一方面,随着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普及,带来了信息技术的大众化,此时的信息技术已经变成一种大众技术,而且随着这种大众技术逐渐被更多的人掌握,随着信息活动逐渐对教育、经济和政治等领域的不断渗透和占领,逐步形成了席卷全球的“信息文化”。这一时期的信息技术课程价值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精英教育逐渐走向大众教育,是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信息技术课程。因此,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内容应着眼于每一个未来社会公民的基本信息素养。
另一方面,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着眼于全体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信息素养作为未来信息社会公民必备的基本素养,是全体学生素质提高的必要组成部分。同时,信息素养不仅是信息和信息技术的知识与技能,更是信息和信息技术运用的过程与方法,是对信息和信息技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内化。信息素养的提高要强调未来社会公民在信息交流、共享能力的提高和运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创新实践能力的提高上。
有关信息素养的详细论述请参见第3章相应内容。
1.2.3 课程目标
随着信息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以及素质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深入开展,信息素养及其培养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自2000年《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至2003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都把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高作为信息技术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首要目标和任务。
2000年的“纲要”中明确提出,“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2003年3月31日发布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也明确了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应把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作为核心目标。
以提高一个人的素养作为根本的教育目标,意味着信息技术教育不仅仅是技术教育,更本质的是一种素养教育,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计算机技术训练,进而发展为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信息素养教育。
有关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具体内容请参见第3章相应内容。
1.2.4 课程内容
围绕信息素养的培养目标,2000年以后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在原有的课程指导纲要基础上对课程内容做了相应的调整。
在高中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归于技术领域,内容标准分为信息技术基础、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网络技术应用、智能信息处理六个方面,同时规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必修部分只有一个模块“信息技术基础”,2学分。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教育相衔接,是培养高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必要保证,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其中规定“信息技术基础”模块由信息获取、信息加工与表达、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与社会四个主题构成。该模块着重强调在大众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上,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与理性建构相结合的过程,初步认识当前社会信息文化的形态及其内涵,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选修部分包括“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五个模块,每个模块2学分。强调在必修基础上关注技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双重建构,是信息素养培养的继续和延伸。模块内容设计既注意技术深度和广度的把握、前沿进展的适度反映,同时关注信息文化理念的表达。
关于现行信息技术课程的课程内容请具体参看第4章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