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虚假注册现象分析与治理
我国有多少企业?恐怕谁也拿不出一个准确的数据。原因之一就是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虚假注册,从虚假注册中得到的信息肯定是不准确的。所以,谁也不清楚我国到底有多少企业,也就很难弄清楚他们为国家经济建设到底做出了多少贡献。
注册一个企业就像生一个孩子。生孩子的道理我们都懂,那就是尽最大努力,生一个健康的孩子。但注册企业的道理很多人不懂,以至于“虚生”、“假生”、“超生”,弄出诸多“企业病症”。
有病就得看,有问题就得解决。我们先给企业虚假注册“把脉”,也就是弄清它的“病症”、“病因”、危害和风险,再明确“诊疗”思路和方法,准确开出“处方”。
一、企业虚假注册的“病症”
企业虚假注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虚假注资、多头注册、虚假资质和虚假信息。
(一)虚假注资
1.虚假注资的第一个“病症”
虚假注资的第一个“病症”是借用其他资金,注册之后再抽逃出去,致使新注册的企业成为一个名不副实的虚壳。
(1)借钱注册然后全部抽逃。
秦某想注册一个1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但又没有资金,于是就向陈老板借了50万元,又向赵老板借了50万元。100万元打到工商局指定的验资账户后,顺利地办完了注册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刻了公章,开了银行账户,买了发票,可以正式开业了。但那100万元注册资金从工商局指定的验资账户转到公司新开的银行账户后不到3天,就分别通过借款和购买资产的方式划走了,银行账户上只剩下几块钱的利息。不确定秦某用什么来经营,但他已经有了一个公司的“壳”,也许他是想利用这个“壳”,倒腾一些钱。
(2)借钱增资然后抽逃。
李老板有一个注册资本金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业务经营的过程中,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公司小,有些客户看不起,业务不好做。于是他就想扩大公司规模,把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变更为500万元,也就是给公司增资。但增资需要资金,到哪里弄钱?于是他想到了朋友黄老板,两个人进行了秘密的“注资谈判”,按商业规则讲定一些条件后,黄老板让会计从工商银行的存款账户给李老板的交通银行账户汇去300万元。李老板拿着交通银行存款账户的300万元进账单和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顺利通过了验资,拿到了增资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从2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手续办完后,李老板的会计人员便将300万元增资转移,从公司的交通银行存款账户转存到公司建设银行存款账户。仅隔一个月,便以归还“业务往来款”的名义,从建设银行存款户支出资金300万元,转汇给黄老板的工商银行存款账户。至于给黄老板的利息,那可能就是私下的事大了。
李老板的公司从200万元增资到500万元,“规模”是扩大了,脸面是宽了,但这是虚胖。可又有多少公司是通过这种方式虚胖的呢?很多,我们不能一一列举,但基本模式就是让资金走一圈“环城高速公路”,再物归原主。
(3)私分注册资金。
某建材公司注册200万元,在办公设备、装修方面花费30万元,其余的钱就一直在银行存款账户“趴着”。公司的业务性质决定了该公司不用投入太多的固定资产,也不会在存货上占用太多的资金。因为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收到客户的订单及订金后才向厂家订货;收取客户的货款后再向厂家结账。所以银行账户的资金就很充足。随着业务的开展,银行账户的存款越来越多,股东们觉得注册资金太多了,一商议,就从银行提出100万元,几个股东私分一部分,另一部分用于股东们的私人开支——也视同私分。这些分掉或花去的钱一直挂在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户,明细科目是各个股东的名字。
爱心提示
注册企业犹如打地基,开头就虚,根基就不牢。
2.虚假注资的第二个“病症”
虚假注资的第二个“病症”是用虚列的资产充当注册资金,满足注册条件。
(1)用资产发票充当注册资金。
夏某计划注册一个100万元的公司,没有钱,也借不到,就弄了两张发票,一张开了5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张开了49万元的材料,以证明有这么多固定资产和原材料的投入,自己又凑了1万元,花几百元钱找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竟顺利通过了验资关口,拿到了有两位注册会计师签名的验资报告,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2)用借来的资产充当注册资金。
周某想注册一个200万元的公司,但没有足够的钱,他就从一家电子商品公司借了180万元的实物资产,让另外两位股东掏出20万元的货币资金,凑够200万元的注册资金,也顺利拿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公司顺利注册。当年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审计人员发现注册登记时投入公司的180万元实物资产不见踪影。哪儿去了?周某早已还给了那家电子商品公司。
(3)虚报资产价值充当注册资金。
蔡某与两个企业计划注册一个200万元的加工厂,一方面可承揽两个企业的业务,另一方面也可做其他企业的业务。但大家都拿不出那么多现金,于是,他们就利用投资合同,虚报资产价值凑数:蔡某把自己的一辆二手汽车作价20万元投入加工厂;一个企业把一批价值不到50万元的加工材料作价100万元投入加工厂;另一个企业则把一些用不上的废旧物资作价60万元投入加工厂;蔡某又凑了20万元现金。一家200万元“规模”的加工厂就这样顺利通过注册。
(二)多头注册
1.多头注册的第一个“病症”
到了税收优惠期限就重新注册。企业经营到一定年限,特别是企业享受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到期后,就重新注册一家公司,继续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达到避税或逃税的目的。
(1)注册新公司。
邓某开了一家生物技术公司,享受国家高科技企业“两免三减”(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四年后税收减免就要到期,公司效益也蒸蒸日上,想到以后要缴纳很多税款,邓某心里就不是滋味。经过打听,立即效仿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的做法,重新注册了一个生物技术公司,还是原班人马,还是那些业务,但招牌换了,他又能重新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原公司的业务逐渐转到新公司,原公司也就慢慢淡化消失。
(2)注册子公司。
一家享受“两免三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司,在税收优惠期限快到期时,注册了一家同样享受“两免三减”的全资子公司。先是总公司利用老关系和老渠道承揽业务,原价转给子公司经营,把利润转到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总公司账面保持盈亏点,几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子公司逐步承担业务,对外签定承揽合同,慢慢成为“主角”。
到了税收优惠期限就重新注册,几乎成了一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的定律。不但一些中小企业这么做,有些大企业也这么做。
2.多头注册的第二个“病症”
多头注册的第二个“病症”是多注册子公司,联手做生意,并进行关联交易,以达到串账、避税或逃税等目的。
(1)销售公司注册子公司串账。
黄某经营一家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的销售公司,由于需要经常做广告,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他就让销售公司垫资500万元,注册了一家广告公司;为了拓展直营业务,他又注册了一个专门从事直营业务的子公司。三家公司联手经营,也通过转移收入和费用,来调节应缴税款。哪个公司收入多了,就转一些费用过去;哪个公司费用多了,就转一些收入过去,总之是少缴税。三家公司成年累月地串账,混乱得连财务人员都晕,公司到底挣了多少钱,永远是一个谜。
(2)工程公司竟注册成高新技术企业。
安某经营一家工程公司,效益也不错,但自从听说开发区减免税收后,就计划到开发区注册一个子公司。通过一个代理注册企业的中介公司,安某就在开发区注册了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工程公司与子公司通过“业务”往来,调节收入和利润,逃避国家税收。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产品收入和技术开发费的投入,都有明确的标准,安某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如何通过注册和年检的,令人费解。
爱心提示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造假其实是在给自己的未来制造麻烦。
3.多头注册的第三个“病症”
多头注册的第三个“病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主要是为了逃税、摆脱公司的困境,或从事非法活动。
(1)明显逃税。
赵某经营一家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的咨询公司。依据国家税收政策,从事咨询业务的服务企业,可以减免1~2年的企业所得税。赵某的咨询公司申请了2年的免税期,到期后,他又去另一个区注册了一个新的咨询公司,又为新的咨询公司申请了2年的免税期。再过2年,估计他还得去注册另一个新公司。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逃避企业所得税。
(2)摆脱公司困境。
雄心勃勃的曹某注册了一家500万元的销售公司(通过中介公司注册,其实没有那么多资金),立志要大干一把。可真实战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500万元的公司本来就是虚壳,借来的那一点注册资金也抽逃了,好不容易进了些货,又不对路,到年底连工资都发不起。债主若找上门,公司就离关门不远了。最后曹某为了摆脱困境,把公司一扔,不管了。但生意还得做,没过多久,他采取老方式又重新注册了一个新公司。
(3)从事非法经营。
那些胆子大的人,通过注册一个又一个公司的方式,从事非法经营。比如采取预收款卖楼的,有些老板收了钱就卷款而逃;让利销售的,销售后带上钱就跑;我们手机上经常收到代开发票的信息,代开发票的公司,大都属于此类。这些人只要抓不住他,他换个地方还会注册一个新公司“继续经营”。还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公司,答应能为客户贷款的骗子公司,兜售天价商品的传销公司,以及把“坑蒙拐骗”当做主营业务的皮包公司,都属于这类“变脸”公司。他们注册一个又一个“新公司”,改头换面,蒙骗客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其实这些“公司”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他们只是借用公司的名称而已,称他们为非法组织更为恰当。
(三)虚假资质
虚假资质的主要“病症”:利用满足国家税收优惠条件的资质,逃避国家税收。
1.利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为了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免税、减税和返还税款等。这些优惠政策也让高新技术企业变成了一块“磁石”,在吸引一些真正的高科技公司的同时,也吸引了一些没有新技术的伪高科技企业。
上面已经介绍了一个工程公司居然注册成一个“高新技术企业”的案例,我们再看看一个销售公司是如何注册成“高新技术企业”的。
某一家销售公司经营保健品,年销售额已达亿元。为了减轻税负,公司刘老板就集思广益,让股东和高管人员出主意。一位曾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过的生产部长,略知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建议注册一个高新技术子公司。但注册高新技术企业有门槛,怎么迈过去?刘老板又咨询了一位“行家”,经过点拨后,这家销售公司以技术产品开发的名义,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代办注册手续。仅一个月,就拿到了“某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执照。可这个“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还是从事保健品的销售,只是有了高新技术企业这个资质,近几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了。
2.利用福利企业资质
福利企业是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的企业,国家对这类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很大。达到国家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标准,除了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都有明确的免税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按安置残疾人工资的倍数免税)。税收优惠政策多,靠拢的企业也就多。但他们的目的不是安置残疾人就业,而是逃税。
某生产加工企业注册时经“高人”指点,在当地挨门挨户收集残疾人的残疾证,然后通过民政部门的审核,到工商部门注册成福利企业,拿着经营执照顺利地通过了税务登记,所有税收都享受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无税经营。残疾人也不用上班,每月发200元的“工资”。遇到政府、税务等部门到工厂考察或检查时,他们才把在册的残疾人召集起来,或扮成看大门的门卫,或扮成仓库的保管员,或者在厂子里、车间里做个样子看似为社会安置了这么多残疾人,减轻了政府的压力,当年得到返还税款200多万元,发给残疾人的“工资”还不到15万元,第二年获得返还税款300多万元,发给残疾人15万元的“工资”不到返还税款的5%,相当“合算”。
爱心提示
福利企业就像唐僧肉,谁都想吃,但现在风险大了。
3.通过企业变更,获得福利企业资质
某一家资产过两亿的普通生产制造企业(国家规定只有生产加工企业才能申办福利企业,所以这种事都发生在生产加工领域),年收入近两亿元,年纳税2000多万元,单增值税就1500万元,而账面利润不到800万元。董事长觉得税太多利太少,就找专家进行税务筹划。专家随意地说:目前我国的企业只有福利企业免税政策最多。一下子把他“点通”了,当即安排人力资源部收集当地的残疾证,按程序报到省民政部门,民政官员非常支持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企业,毕竟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就减轻了他们的工作压力。因为福利企业享受“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征是一条线,征上来就算税务机关的指标;返是另一条线,返要从国库办理退税。所以,福利企业返回企业的税款,不影响税务机关的考核指标和业绩。董事长就把这个企业效益最好的一个工厂,违法变更为福利企业,一年获得上千万的退税款,且多数为增值税的退税款。
4.利用开发区资质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在各地设立了不同的开发区,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可以享受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15%等。也正是这些低税率,把开发区变成了一块宝地,一些名不副实的企业也挤了进去。
某一家公司的经营地址并不在当地的开发区,但投资人兼经营者考虑在开发区注册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就想办法把公司注册到开发区。注册手续是委托一个中介机构代办的,在既无足够的注册资金又无开发区房产证明的条件下,中介机构收取了一定的代办费用后,竟顺利取得了公司的营业执照,从而使这个公司获得开发区企业的资质,享受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降到15%。
在开发区注册企业也有“大手笔”。例如,某市成立开发区时,为了地方利益,竟把本市八大支柱产业的主要企业都注册到开发区,且用同一个电话号码进行登记。也正是这一个电话号码,让审计部门揪住了尾巴。被稽查后补缴了很多税款和罚款,也处理了很多人。
5.利用高校资质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等学校的校办企业,如果生产教学用具,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有政策,就有对策。例如,某一家生产教学设备和用具的企业,为了逃避税收,就与某高校合营办起了“校产企业”。所谓合营,就是高校以无形资产投资,占20%的股份;企业以有形资产投资,占80%的股份。有了学校出具的证明,再委托一个代办公司,一家新的“校产企业”就这么“诞生”了。
还有不是生产教学用品的企业,也用上了高校的资质。例如,某一咨询公司,以教育培训的名义,采取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结合,与某高校合作成立了“教育培训中心”,滥用高校资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利用下岗职工资质
为了鼓励企业吸收下岗职工就业,解决社会闲置人员就业这个大问题,国家制定了优惠的税收政策。比如安置下岗职工达到一定比例,就可免税3年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的税收政策是鼓励人的,但有些人滥用政策,或用邪招应对税收优惠政策。
某一家季节性生产企业延伸注册了一家服务企业——开了一家酒店。想法是很好的,因为这个季节性生产企业,每年职工只有4个月有工作做,其余8个月的时间职工全部闲着。开酒店后,就能把富裕的劳动力充分利用。当这个企业的老板得知企业安置60%(占企业人员总数)的下岗职工能免去3年的企业所得税时,就把生产企业的部分职工先进行下岗处理,让他们拿到下岗证,再录用到酒店工作,享受到了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类似这种穿着虚假资质“外衣”的企业很多,他们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逃避税收。
(四)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的主要“病症”:伪造公司注册登记信息。
一些企业在注册时除了资金是虚假的外,为了翻越注册“门槛”、规避责任、逃避打击或达到其他目的,其法人代表、注册地址、会计人员等重要企业信息,也有虚假情况。
1.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
注册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是重要的证明,但有人用亲属的身份证登记法人代表,也有人用朋友的身份证登记法人代表,甚至还有人花300元钱租用浑然不知的民工的身份证来登记法人代表。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身份证来注册企业法人代表?其中肯定有隐情或不可告人的动机。
2.用借来的会计证注册
会计证也是注册企业的必须证明,会计人员也是成立一个企业的基本要员,但有的企业在填报这个信息时,随便借用他人会计证进行违规注册。
3.用虚假的房产证明注册
房产证明也是企业注册的要件,但并不是所有要注册的企业都有房产,于是在注册企业时,就出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现象。例如,有用借来的房产证注册企业的,也有用虚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注册企业的,还有拿一张某单位的房产图,在某个位置划个圈并盖个章以证明在此经营办公来注册企业的。北京的银行在企业开户时,有入户调查经营场所这一项,但这也难不住他们。他们临时借用一间或几间办公室,有的还布置一下,把银行下户调查人员领进去。不明就里的银行人员哪搞得清他们的客户是“无房户”呢。
4.注册信息全部虚假
企业注册信息虚假大都是代办注册业务的中介机构造成的。这些中介公司只有少数经过正式注册,多数为非法成立,甚至是由个人代办的。他们帮企业代办设立、变更、年检及注销等一系列申请登记手续,并向企业收取不菲的费用。例如,刚大学毕业3年的沈某想开办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因为没有多少资金,同时觉得注册手续烦琐,耗不起时间,就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他花了5000多元,享受了全盘服务。在注册过程中除用了他一张身份证外(他是法人代表),资金证明、会计证明、房产证明等注册要件,都由中介公司负责。一个多月后,沈某拿到了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实,他这执照连挂的地方都没有,只能放在皮包里。
走到个别工商局的门口,映入我们眼帘的有可能是这样的广告:“提供法人代表、合伙人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即可迅速办理公司注册、公司登记、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申领增值税发票等专业服务,3800元可注册50万元,5800元可注册100万元。手续简单!”
看到这样的广告,就大致可以了解有多少一无资金、二无场地、三无员工的“三无”空壳“公司”了。
爱心提示
走路要走正道,歪道、邪道是走不通的。
二、企业虚假注册的危害和风险
(一)企业虚假注册的危害
企业虚假注册的危害主要有两个:一是危害企业自身成长,二是危害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
1.危害企业自身的成长
我们都知道盖楼要先把地基打好,根基不稳,楼根本盖不高。企业注册环节其实就是一个企业的“地基”,还没听说过有人在虚假的“地基”上盖出一个小楼来。盖不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也可以说是企业自身成长的危害。
(1)虚假注册不是真正做企业的做法。真正想做企业的,都想踏踏实实做些事,在企业注册时,也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最终凭着这种风格取得了业绩。而虚假注册,事情还没开始做就朝歪处想,一抬脚就走上了“邪路”,出发点就有问题。有一位老板挣钱心切,二十年中,先后注册了七八个公司,却一直徘徊于创业阶段。原因之一就是他注册的公司都是虚假的,由于公司的“先天毛病”——比如资金短缺、经营地点不利等,就做不长。然后就再注册一个,就这样,他老处在公司初始阶段的创业时期,他没有积累不贬值的无形资产。和他同时下海的一位同学,从一个10万元的真实的小公司起家,堂堂正正地挣钱、纳税,现在已积累了上亿元资产,打造了自己的企业品牌。可见,虚假注册影响了企业的根基,根基不稳,企业是很难长大的。
(2)虚假注册直接导致股份不清晰。从直接目的来说,做企业是为了挣钱,挣了钱就要分配。由于虚假注册的企业信息失真,再加上时间一长或中途有变故,股份就会成为一团乱麻。没有法律认可的分配基础,怎么分都不公平,谁都觉得贡献最大而拿得最少。分不平就会争吵,以至于闹到彻底分家的地步。企业到一定规模就闹“分家”的事例很多,相信大家也遇到过或听说过,主要原因就是分配不均,原因就在于股份不清晰,注册时胡乱填写比例。这样的企业怎么能长大?至少不能尽快长大。
但也有算清账的明白人。北京的一个朋友开始经商时为了壮门面,就虚假注册了一个200万元的“空壳”公司,公司注册后还真陆续了业务。但运作一段时间后,他就发现这样一个空壳公司业务多了还真有麻烦:一是他要经常找人做假账,财务成本和日常费用很高,也很费时间和工夫;二是不方便计算盈亏;三是他感觉到公司前景不错,但这样做下去没戏,说不定哪天会出事。果然没多久,他为了逃税到火车站购买假定额发票的事,被发现后罚了5万多。痛定思痛,他又花了一笔钱,注销了这个空壳公司,重新注册了一家真实的公司,虽只有50万元,规模很小,但他心里踏实多了,财务上正规了,他也可以把全部的心思用在经营上了。事实证明这条路走对了,现在他的公司已有500万元资产,迈进了富人行列。
爱心提示
盖楼要夯实地基,做企业也是这样。
2.危害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
国家发展靠经济推动,经济发展靠企业推动,企业发展靠政策推动。那么能起到推动作用的国家政策从哪里来?是信息,准确的信息。
在海上行船,如果把九级台风信息错发成三级,船会怎么样呢?
在社会做企业,如果把一个“熊市”信息错发成“牛市”信息,或倒过来,把“牛市”信息错发成“熊市”信息,肯定会有许多企业“翻船”。
在信息社会,信息能指导我们采取正确的行动;虚假的信息则相反。
虚假注册首先影响我国企业的统计数量失真,进而导致其资产总量、就业人数和经营业绩等重要经济指标失真。国家若根据这些失真的数字出台政策,用到企业身上,那可能就适得其反了,吃苦头的还是企业自身。
谁都想在一个正确的政策环境中经营,但前提是我们不能给政策制定者错觉。若政策制定者有错觉,制定的政策可能就不切实际,就产生不了推动作用,甚至产生反向作用,就会一连串地影响企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发展。
爱心提示
创造正确的政策环境,要从每一位企业经营者做起,从杜绝虚假注册做起。
(二)企业虚假注册的风险
企业虚假注册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内部风险——内乱风险,二是外部风险——被惩处风险。
1.内乱风险
虚假注册其实就是乱注册。这种乱,在弄乱工商局“账本”的同时,也给企业自身埋下了内乱的种子。试举几例。
(1)初有经营业绩的陈总雄心勃勃,依据经验,他从自己的生产企业调出200万元资金,注册了三个公司——销售公司、广告公司和教育咨询公司。由于这几家公司是同一批人管理,也就是一班人马、多块牌子,支票、发票经常相互使用,财务相当混乱。例如,教育咨询公司没有开增值税发票的资格,但客户必须要,就由销售公司代开;而客户的支票又必须进教育咨询公司。一家公司开票没进账,另一家公司进账没开票,财务怎么处理?只能虚挂着。类似的事多了,账就“肿”起来了;“串钱”的事多了,坏事就来了。在从一个公司向另一个公司串钱的三个月里,竟有十几万元资金不知去向。陈总明白,肯定是被内部人“黑”了,但自己又查不出来,也不能报案。一报案,肯定要查账,可这账经得起查吗?只能“打掉门牙含血吞”。
(2)急脾气的张总为了拓展业务,就在外地注册了一家子公司,手续当然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的。但这个虚假注册的子公司成立后,尽管派去了一位经理,还是乱作一团。先是财务乱,总公司弄不清真实的财务状况,子公司是独立经营,总公司就无法从财务上控制住它,致使总公司的大量货款无法收回。之后是业务乱,派去的经理在利益面前“叛变”了,他打着总公司的名义,生产销售其他厂家的劣质产品,严重影响总公司的产品声誉不说,还惹上了一堆官司。
(3)还有一位张总,他的总公司下面有一家做运输代理业务的子公司。为了扩展华东区域的业务,他要设立5家三级公司,但运输代理行业有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5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加起来就要上千万。没有那么多钱,张总就采取“一枪七鸟”的注册方法,先把注册资金打入一家公司,注册完毕后就抽走,再打入另一家公司,注册完毕再抽走,如此循环七次,就注册了5家子公司。后来一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产生了大量的债务。在理赔过程中,被查到了“注册资金实际不到位”,法院判决“公司的上级投资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资金缺口大,致使这个上级公司也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
内乱的风险我们不能一一列举,但可一叶知秋。多想想上述企业的日子境遇吧,都是虚假注册“惹的祸”。
爱心提示
造假的时候,你得想想以后要如何收拾残局,风险有多大。
2.被惩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按照上述法规,哪怕只是抽逃注册资金50万元,按5%处罚,罚金也达2.5万元。
(1)抽逃注册资金被按上限处罚。邹某注册了一家100万元的公司,其中50万元是借来的。公司注册成功后,邹某就开了一张50万元的支票,把借款还了。会计在处理账务时,将这50万元以采购材料借出的名义入账,并准备用不开发票的业务汇款,来补这50万元的缺口。可没来得及做手脚,就年检了。一个注册100万元的公司,一次性支付50万元的购料款,也不见材料入账,在报表上太显眼了。经过追问,办理年检的出纳人员全盘承认,公司也接受了按最高比例15%的处罚,罚款7.5万元。
万幸的是,邹某没有把100万元都抽逃出去,不然就是15万元的罚款了。想想那些抽逃500万元甚至1000万元的企业,若被查出,也按15%处罚,他们扛得住吗?
(2)因抽逃注册资金而坐牢。诸某炒股积累了一笔钱,想开公司做大买卖。可做大买卖要有大门面,他就注册了一个300万元的公司,其中他自己投入100万元,向朋友借了100万元,另100万元用其他资产拼凑。公司注册后,他先抽逃100万元,还给朋友;然后又抽回60万元还给自己。业务开展后,并没有想象的顺利。他付了5万元订金,购进一批价值50万元的货,收了买主75万元订金,并把货发了过去。心里很美,在订金上就赚了2.5万元。结果买主收到货后找不到人了,卖主却上门找到了他。诸某一边以“货款追不回来,这钱我无力还你”应付卖主,一边又悄悄地把银行账户的资金全部转走。卖主一怒之下把他告了,经过查账,诸某抽逃注册资金且数额巨大的行为被查出来。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抽逃注册资金数额巨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至于多少才算巨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靠办案人员掌握。但诸某把注册的货币资金全部抽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66%以上,肯定属于“数额巨大”。最后的结果是诸某被以“抽逃注册资金且数额巨大”、“恶意欠债”两项罪名,被法院判处4年零10个月的有期徒刑。
爱心提示
注册企业做生意,闹到坐牢的地步,太不值得。
三、企业虚假注册的“病因”
有“病症”就有“病因”。探寻我国企业虚假注册的“病因”,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企业注册人自身方面,二是国家管理方面。
(一)企业注册人方面
企业注册人虚假注册企业原因大致如下。
1.万事不备,已起东风
也就是说经营条件尚不具备,或急于扩展新的业务领域,就匆忙注册企业或新公司。条件不具备,又想注册企业,只能采取造假方式,进行虚假注册。试举几例。
(1)在一家电脑公司担任业务经理的滕某,看到卖电脑和配件有利可图,公司大把大把地赚钱,而自己每月就拿那么点工资,越想越觉得自己受到了的剥削。再说,自己手里又掌握不少客户关系,何不自己当老板呢?于是,滕某就在一无资金,二无房产的条件下,通过中介公司注册了一家100万元的公司,自己当了老板。
(2)一家房地产企业,每月要打很多广告,大笔的广告费花了出去。老板心里很不是滋味,肥水都流到了别人的田里,这钱干嘛不自己挣?于是,他就注册了一家广告公司。广告公司的注册资金是从房地产企业借的,注册完就抽了回去,致使广告公司变成一个“空壳”。他又雇了一些广告专业人员,花费也不低。最后,广告公司入不敷出,成了一个越来越沉重的包袱。
在短期获利、盲目扩张等跑偏的经营思路驱使下,这种“万事不备,已起东风”注册的企业很多。他们的动机有别,结果有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虚假注册。
2.摆脱困境,逃避税收
这要分两个问题来说。
一是摆脱困境。一些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为了摆脱“生不如死”的局面,干脆“另打锣鼓重开张”,重新注册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因为有了“前车之鉴”,这些人在注册新公司时都留有心眼,那就是为了逃避责任,在注册时填报虚假信息。例如,一家超市经营不善,老板被供货商逼债,最后干脆把超市放在一边不管,换个地又注册一家超市,法人代表用的是一个外地人的身份证。
对于抽逃注册资金的企业来说,抽逃注册资金也是为了摆脱困境。例如,股东自己缺少资金,但又要满足自身经营,于是抽回注册资金;股东的投资款是借来的,债主上门,只能撤回注册资金还账;还有因股东个人生活困难,把投资款收回过日子。这是一些现实的原因,股东们在摆脱个人困境的时候,也就把企业推入困境,这就使好端端的企业变成了一个“空壳”公司。
二是逃避税收。这也是企业虚假注册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我们以上所列举的采取虚假注册获取某种资质的多个例子,其目的都是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实就是逃税。逃税可以说是企业虚假注册的一个主要动机或主要“病因”。
3.侥幸心理,事能摆平
先看一个实例吧。一位姓侯朋友,放弃工作,开办一家餐饮公司,经营快餐送递业务。为了体现自己的“实力”,他决定注册一家100万元的公司。但有两个问题:一是他拿不出100万元来,二是他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获得成功,不想拿自己的真金白银去赌明天。所以,他想到借助外力——中介公司来帮忙注册公司。侯先生找到了一家代理注册业务的中介公司,一个多月后,侯先生就有了一个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的餐饮企业,只不过这个企业是一个“空壳”公司。精明的侯先生对这个“空壳”公司相当满意,他的想法是这样的:先试试餐饮这行当的“深浅”,如果凭借这个“空壳”公司能够谈来订单,那他再拿出自己的钱,放到公司里做业务;如果没有谈来业务,那这个“空壳”公司就彻底让它空着。
朋友就问他:“资金抽走了,以后查账,你怎么办?”
侯先生回答说:“到时候能搞定,会有人帮忙解决的。”
朋友又问他:“年检时咋办?怎么通过?”
侯先生又回答说:“年检时花几个钱请人就可以搞定。”
从这个实例中可以看出,侯先生抱着“遇事就能摆平”的心理,所以敢注册一个“空壳”公司。其实这是一种侥幸心理,侥幸之一:不一定能查到自己;侥幸之二:查着了会有人帮忙,花钱就能搞定。这只能说明侯先生有两点不清楚:一是不清楚国家的监管越来越规范和严格,“漏网之鱼”越来越少;二是不清楚有些事情是花钱搞不定的,而且办成同一件事,有时通过不正规途径比走正规手续花费更多。
抱着侯先生这种侥幸心理同时又“两不清楚”的人其实很多,特别是有成就感的人士,更觉得没有摆不平的事,所以,他们就会无所顾忌地注册虚假公司。
爱心提示
凡是出事的人,大都抱有侥幸心理;侥幸心理害人不浅。
4.胆大蛮干,非法经营
无论是在哪个时代、哪个社会,都有胆大妄为之徒。我们以上列举的利用虚假信息注册企业的,都有非法经营之嫌。在这个经济社会,趋利行为可谓人人有之,也无可厚非,但“君子敛财,取之有道”,不能胡来。如果大家都胡来,社会秩序就乱了。
社会上总有一些不明是非或目无法纪的人,从事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或违规违法的经营活动。为了逃避打击,他们就用虚假信息注册公司,来推脱罪责,逃避法律的惩处。
(二)国家管理方面
企业虚假注册,从国家管理的角度来说,也有一些原因。
1.制度缺失,有缝可钻
藏有金币的墙,没有任何窟窿,有些人就想在上面钻个孔,把手伸进去。若是墙上有缝隙、有窟窿,甚至有大洞,结果会是什么样子?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人在利益面前是软弱的,这是人性。也就是说人是趋利的,若没有限制,不知道有些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所以,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公司注册管理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应的法规制度。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管理制度和法规,有一些是在研究室里“闭门造车”弄出来的,制定者缺少调查研究,更缺少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环节,所以,就有一些漏洞。
有漏洞就要补,补的方式之一就是加大惩治力度。但我们的惩治力度还是有点乏力。例如,对于抽逃资金最低罚款10000元。这个数额是不是有些低了?好不容易查到了,就罚这点钱,能惩前毖后吗?这也是制度缺失的一种表现。正是因为诸多缺失的存在让“虚假注册”钻了空子并扒大了空子。
个别公司管理制度还有繁杂、含糊、滞后等缺点。例如,有的条文类似“八股”文章,意思表达不清楚,难界定,难执行,这也是一种缺失。这些都是需要相关部门逐步改善的。
2.手续繁杂,把关不严
按理说,手续多了,就应该能把住关了。但一些部门偏偏就把不住关,让一些“另类”混进来。以下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核准为例。
首先抄录几条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摘自《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管理办法》(京科高发[2001]364号)。
第四条 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四)先进制造技术;(五)航空航天技术;(六)现代农业技术;(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八)环境保护新技术;(九)海洋工程技术;(十)核应用技术;(十一)与上述十大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首都经济发展特点的其他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第五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四)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五)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的60%以上。
应该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文件从技术和产品范围、技术人员、研究经费和技术收入等方面,都规定得很清楚。但那些假“高新技术企业”是如何混进去的,答案只有一个:把关不严。
把关不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审核不严,对虚假注册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证明没有实地考查、认证;二是监管不严,对虚假高新技术企业年检时,只是走过场,没有认真把关。
这可能与我们的管理方式有关。在发达国家,一美元就能注册一个公司,但年检时公司要出很多钱,用于监管机关实地调查、资格认证等支出。也就是轻门槛,重监管。我们的方式是重门槛,也重监管,就像一头牛拉了两辆车,其结果是门槛有问题,监管也有问题。也就是什么事都管,什么事都没管到位,让很多企业虚假注册成功就是一个证明。
爱心提示
讲人情,但更要讲原则;没有原则就会出乱子。
3.联动不够,部门单干
我们管理企业的部门很多,除了行业管理外——比如开饭店要由卫生局发许可证,开书店要由新闻出版局发许可证,主要还包括以下部门。
工商局——负责发放营业执照、年检和日常经营管理等;
公安局——批准企业刻公章、打击经济犯罪等;
税务局——负责纳税登记、批准企业买发票和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
银行——办理企业开户、提供金融监管和服务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监管企业职工的收入、保险等;
……
注册企业时,拿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许可证(特殊行业才需要办理许可证,一般企业不需要办理),工商局是“龙头”,只要拿到营业执照,其他管理部门就会“依照”办理各个部门的“通行证”。所以,工商部门作为第一道“关口”,其位置相当重要。但其他部门既然参加了企业注册管理,就也应该发挥相应作用。就像一个小偷溜进房子,并偷了东西,“关口”的门卫没看到,其他人也该看到;再加上我们还有现代化的监管工具——比如公安局存储的身份证、税务局联网的纳税人资料、银行的不良信用记录等,应该很快就能将“小偷”抓住。
但有些时候管理部门之间没有衔接好,呈现“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单干局面。比如,相关部门看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就当真了,不去核实相关事实,就“依照”办理批件。批件越多,虚假注册的企业就显得越“真”,结果是弄假成“真”。
4.代办公司,推波助澜
对于外行来说,从头到尾注册一个企业,要跑诸多部门,出诸多证明,办诸多手续,是相当麻烦的。注册企业的人大多时间紧张,没有工夫,也不想摸不到门地乱跑。于是这就有了代理的需求。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了代办企业注册手续的中介公司。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只要能赚到钱,其他好说,包括提供“一条龙”服务。
“一条龙”服务的内容包括:注册公司没有资金,中介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没有租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中介公司可以代办“产权”证明;法人代表没有本地身份证,中介公司可以提供暂住证。“一条龙”服务还可以提供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资料,帮助“客户”办妥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必需的证照,还可代理申请相关优惠政策。服务可谓周全又周到。
没有注册资金的“客户”,还能享受到中介公司的“增值”服务——提供注册资金。方式有两个:一是以借贷的形式借给“客户”一笔资金,并坐收贷款利息;二是向“客户”的账户注入资金,等会计师验资后再抽回,从中收取手续费。
这些中介公司“如鱼得水”的原因大致有三个:一是我国的市场经济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多的人注册登记公司或企业,这就给他们汇集了一大片“水域”,得以生存和发展。二是很多人,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申请人,对如何申办企业注册毫无概念,认为申办一个企业很困难,也为了省心,就往往出钱找人代理。三是很多中介公司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代理单位挂钩,能容易地取得相关资料,方便开展业务。
“如鱼得水”的中介公司“制造”了一批又一批“空壳”公司,有些公司的注册资金有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而注册资金又是衡量企业实力的重要指标,在交易中容易骗取别人信任,所以对社会危害很大。近几年,因提供虚假注册资金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接连不断,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诈骗等行为也屡屡发生,这些违规中介公司难辞其咎。
爱心提示
很多虚假注册,都是中介公司“惹的祸”。治理中介公司迫在眉睫。
四、治理企业虚假注册的“药方”
治理企业虚假注册的“药方”有六味——企业三味,国家三味。
(一)企业的“三味药”
这类似“自疗”,也就是企业从自身的角度来治理虚假注册。这“三味药”分别是端正经营企业的态度;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做一个正直的企业。其功能和“疗效”分述如下。
1.端正经营企业的态度
经营企业首先要明白经营企业的道理,端正经营企业的态度。这就需要企业投资人依次思考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为什么经营企业——想想我们为什么生孩子;二是怎么经营企业——想想我们怎么养孩子;三是企业经营到什么程度——想想孩子以后干什么。把这些问题想清楚了,才能放手去经营一个健康的企业。
从养育孩子的角度说,我们都想生一个健康的孩子,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最后让孩子成为一个高尚的人——至少是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能给社会添麻烦。
从经营企业的角度来说,我们也都想经营一个健康的企业,一个优秀的企业,一个高尚的企业。但在现实中,有些人的想法就改变了。原因也能理解,就是处在不同位置和不同阶段的人,经营企业的动机和目的不一样。例如,处于创业阶段的年轻人,经营企业的目的就是挣钱;处于事业有成阶段的中年人,经营企业是为了成就更大的事业;经营了一辈子企业的老年人,经营企业就是造福社会,甚至把挣的钱都捐了出去。这也是人的需求规律,人最高的需求是获得社会的尊重,而获得的前提是付出。
经营企业不仅仅是为了挣钱,还要积累企业的无形资产,那才是保值甚至可以无限放大企业价值的“硬通货”。一个人能把这点想清楚,把未来要经历的阶段想清楚,企业就能规划得很好;谁先想清楚,谁就能在同行中最先胜出。大家都想清楚了,在注册企业时,也就不会作假。
2.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也就是有多少米做多少饭,有多大的钱经营多大的企业。初经营企业时,要先有业务再注册公司;扩展业务时,要看准业务空间再“量体”注册公司;对新项目投资时,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再谨慎地注册公司。一个“空壳”的大公司,敌不过一个实在的小公司;多个虚假的公司,胜不过一个真实的公司。在诚信欠缺的社会环境中,其实人人都渴望诚信。真实的公司体现老板的做派,也多能以诚信在竞争中胜出。再说,在现代的交易环境中,“曾经沧海”的合作者,也没有多少人只看注册资金判断企业实力。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在我国,健康发展且快速成长的,大都是那些真实的公司。那些公司初期尽管小,但正因为他们真,有“仙”有“龙”,故到达了“名”和“灵”的境界。明白这些老话,你还注册虚假的公司或企业吗?
3.做一个正直的企业
我们都想和正直的人打交道,也都想和正直的企业打交道,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与正直的企业打交道,首先自己得属于正直这一类,不然,也攀不上正直的企业。正直的企业看老板,起点在企业注册。如果企业是虚假注册的,那老板就不可能“正”;老板不“正”,就会产生“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连锁反应,部门经理和员工上行下效,整个企业就不可能“正”。一个不正的企业是很难成功的,因为谁都不愿意和他打交道,而且弄虚作假的成本很高,在监管越来越严的经营环境中,风险也很大,说不定哪天就夭折了。
所以,做一个正直的企业必须从起点——企业注册开始。堂堂正正地赚钱,光明正大地经营。
爱心提示
正直的企业犹如正直的人,谁都喜欢。
(二)国家的“三味药”
国家的“药方”主要是指监控及其政策,也就是从国家的角度来治理虚假注册。这“三味药”分别是流程监控、跟踪监控和联手监控。其功能和“疗效”分述如下。
1.流程监控
注册一个企业要经过多道“关口”,如果每一道“关口”都有自己的一套审核方法,而不是看了上一道“关口”的批件就放行,“小偷”溜进来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现在,一些“关口”已经加强了“警戒”,推出一些实用的审核方法,但在执行中还有些不到位。例如,一些地方的工商局为了防止虚假注资和冒领营业执照行为,要求企业的营业执照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但若在领取营业执照时问几个相关的问题,而不是从窗口一扔了事,那些花300元钱从建筑工地雇个民工来充当企业法人代表的注册者,在让民工来领证时可能就“露馅”了。一些银行在企业开户时,也有入户调查的措施,但如果留个心眼,多观察一下或多去一次,或许就能看穿企业的办公场所是临时借来的。公安机关在批准企业申请刻章时,若能利用户籍管理资料,把法人代表、会计人员以及就业员工的档案调出来看看,也可能发现一些问题。税务机关在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若能入户检查,说不定就查出了“猫腻”。还有行业主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如果对申请的企业都有一套核实办法,相信虚假注册的企业就会大大减少。如果我们实行企业注册联保制度——让另一个企业担保新注册的企业,虚假注册就可能要销声匿迹了。
把住注册流程的每道“关口”,就控制了整个流程,也就把住了虚假企业的入口。另外,申办手续再简单些,方便申请人的同时也减轻了工作量,管理更有重点;注册的“门槛”再低些,申请人能够自己办理,中介公司——造假公司就失去了立锥之地;个别监管人员原则性再强一些,在树立执法人员正气的同时,也会打消一些企业行贿的念头,促进企业正规经营。
2.跟踪监控
过了注册这一关,其实监管工作方刚开始。我们还要跟踪监管,也就是利用各注册企业的注册备案资料,比照企业上报的资料或实地检查取得的资料,对备案企业进行跟踪管理。例如,通过企业会议记录、分红记录等资料了解股东是否实际存在;利用会计报表、账面往来等资料了解企业是否抽逃注册资金。发现问题,严惩不贷。有了这么一套跟踪监管制度,就能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果,扼杀一些虚假注册企业的念头。
另外,不定期审计和突击检查也是有效甄别虚假企业的方法。监管部门可以多进行一些不定时的检查,不给虚假企业留足“准备”时间。兵法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用在我们对虚假企业的检查上,甚为恰当。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建立检举奖励制度。用罚没的收入,设立专项奖励基金,谁检举,谁领奖,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虚假企业进行检举。用“人民战争”“消灭”虚假企业。
3.联手监控
联手监控也就是工商、税务、银行等各个监管部门联手“作战”。利用各自掌握的企业资料互通信息。发现异常比如大额资金转移,立即通报,让相关部门下户核查。在监督企业注册资金抽逃方面,银行的位置最为得力,但没权利去查;工商部门有权去查,但往往得不到这种信息。如果实现了信息共享,也能“杀一儆百”,相信抽逃注册资金的现象就会大为减少,虚假注册的企业就会减少直至没有。
爱心提示
团结就是力量——无论是治国、治家还是治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