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汽车维修制度的变革
1.3.1 历史回顾
我国汽车计划预防维修体系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它是在学习苏联和其他欧美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1954年交通部首次颁布了《汽车运输企业技术标准与技术经济定额》,俗称“红皮书”,这是汽车运输技术管理的法规性文件,为搞好汽车运输技术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书中规定保养分为例保、一保和二保,共三级,保养工艺中不含修理内容。修理分三类,即小修、中修和大修。
后来由于车源不足、资金短缺,企业无力及时更新车辆,从而使车况逐渐变差,故障率增高,正常的保养已难以维持车辆完好率,于是在保养作业中逐渐增加了一些修理内容。随着公路运输业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颁发的“红皮书”已不能适应当时的要求。于是,交通部于1964年在原“红皮书”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积累的经验,重新编写和颁发了《汽车运输企业技术管理规定》和《汽车运用技术规范》两本“红皮书”,把我国的汽车维修与使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1965年交通部第四次颁发了《汽车修理规程》和《汽车运用规程》,指出三级保养的周期为40 000~48 000km,主要作业内容是总成解体、清洁、检查维修,发动机换活塞环,甚至搪缸换活塞。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强调保养、计划修理”的十六字方针,使计划维修思想深入人心,同时加强了汽车保养和修理工作的计划性,降低了汽车故障频率,因而保证了车辆技术状况,提高了行车安全,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促进公路运输发展的作用。
1.3.2 现状分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汽车技术的进步,由20世纪50年代奠定、60年代发展起来的旧的计划保修体系,到现阶段已显得越来越不适应汽车发展现状,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现行汽车维修的主要理论依据是磨损理论,即按照零件磨损量或是使用时间函数的磨损规律曲线,来安排、计划预防维修周期和作业内容。其确定的原则是希望在零件极限磨损期之前对它进行维修,预防潜在的故障。但是,汽车各种零件的磨损规律并不一样,极限磨损期也各不相同,强制保养必然造成某些保养作业进行过早,盲目拆卸。这样做不仅增加了作业量,而且加速了机件的磨损和损坏。其次,一些项目的保养被推迟,丧失了“预防”的时机,增加了途中故障的频率,降低了可靠性。再者,磨损并不是汽车故障的唯一原因,诸如油路、电路故障以及使用不当,因汽车零部件寿命引起的突然故障等,都是随机发生的,定期强制保养也难以发现。
(2)保养、修理作业重复交叉。由于缺少先进的检测手段,所以无法准确判断和预测汽车的技术状况和损坏情况。对于大修以外的修理,一般是结合保养定期执行计划外小修,将一些预定计划小修项目列入保养强制执行,如更换活塞环、研磨气门、更换润滑油等。事实上这些项目是否需要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材质、使用水平和车辆技术状况,强制执行必然造成超前和滞后的弊病,特别是发动机在“三保”时未到极限磨损就强制镗缸,而恰好在下一个周期安排整车大修,发动机又镗磨一次,从而浪费了许多剩余的使用寿命。
(3)我国汽车保修周期和作业内容,基本上是根据解放CA10B型载货汽车的使用经验制定的。但近几年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较快,引进了多项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均具有20世纪70年代末至 80 年代初的世界水平,从而加速了汽车产品的升级换代,使得产品结构、材质、制造质量等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另外,我国汽车保有量中约1/3是从国外进口的汽车。上述种种因素表明,如果时至今日仍然沿用老解放牌汽车的模式来指导现代汽车维修,显然不能适应现实。
(4)汽车大修标志的规定不合理。汽车各总成在实际使用中的磨损程度和寿命相差较大,但一般以发动机总成为主要参考对象(载货汽车)来决定是否对整车进行大修,这是非常不科学的。
正是由于存在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在总结汽车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对以往的“红皮书”做了概括和提炼,并编印了《汽车运输和修理企业技术管理制度》和《汽车修理技术标准》,在全国分三个片区进行为期两年的标准验证。在此期间,又提出了“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指导思想,对原十六字方针做了修改,从而把计划预防维修管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