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惩罚,员工才合作 怎么奖励,员工才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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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奖惩促进员工规则意识的形成

管理企业如同管理在高速公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第一,要有一定规则,如最高限速小车每小时120公里,大车每小时80公里,最低每小时60公里,车距200米,等等;第二,规定罚款条例,超速罚多少钱、扣多少分,压黄线罚多少钱等,给“违规”的司机以威慑,使其不敢贸然越轨。一般员工不会去做你希望他做的事,而只会去做你不惩罚或奖励他去做的事。

没有奖惩,规则将形同虚设。规则必须以约束和奖惩作为保障,因此试图仅仅通过组织成员的自觉行为来保证规则的有效执行是不现实的。遵循规则的人应当受到奖励,而破坏规则的人理应受到惩罚。如果破坏规则没有得到惩罚或惩罚力度不够,那么破坏规则的机会成本就会很低,这样组织成员就会“自发地”去破坏规则。而规则一旦被破坏,只要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从而规则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为什么有的人会“屡教不改”

一家公司新招聘了一名网站编辑,该员工在知识水平、学历背景等方面都比较符合公司的要求。入职后不久,该员工常常在部门工作会议上提出自己的想法,因此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表扬。

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部门主管发现,该员工虽然想法很多,但具体工作完成得很不理想,经常夸夸其谈,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为此,部门主管没少跟分管的公司领导反映情况。可公司领导过于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判断,认为该员工还没有完全适应公司的文化,其潜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有一天下班后,该员工与部门主管吵了起来。原来部门主管安排她与另一名同事共同完成一项工作,结果工作完成得很糟糕,于是部门主管就批评起了该员工。不料该员工反驳道:“请你以后不要安排我和她一起做事,我和她不对付,她也不会好心跟我一块做事。”这件事让部门主管哭笑不得,也想不出公司有哪条制度能够用于惩罚她。

这件事情发生后,虽然表面上该员工和部门主管还是一团和气,但底下两个人却互相不服气。一个月之后,部门主管发现,该员工好几个上午没能按时上班,也没跟自己请假,但考勤上却没有她旷工的记录。于是部门主管从考勤员处翻出本月的考勤记录,发现该员工居然好几次冒用自己的签名批假。这还了得,部门主管当即决定给予该员工书面的警告处分(按照该公司的制度,员工被书面警告两次即可被开除)。

当部门主管将事实和自己的决定报告给公司领导时,领导却说:“我们应该允许员工犯错误,不能一棍子打死,这次让她写篇检讨就行了。下次如果再犯,决不姑息。”部门主管无奈,只好找该员工谈话,进行批评教育。该员工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却坚持不写书面检讨,还说:“我都已经承认错误了,还需要多此一举吗?”“这是公司的决定,如果你坚持不写的话,那我只好找公司领导如实反映情况。”部门主管气不打一处来。“你爱跟谁反映都行。”说完该员工信步走出谈话室。第二天一早,公司领导将部门主管叫到自己的办公室,递给部门主管一张纸条:“她已经向我承认自己的错误了,也写了书面检讨,保证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这事你就别放心上了,大度一点。”这场风波就此得以平息。

不久后的一个早晨,当所有员工都埋头工作的时候,安静的办公室里突然传来吵架声。这回吵架的一方还是该员工,另一个是她不愿一起共事的人。争吵的原因是,那名同事去卫生间的时候从她背后穿过,她突然把椅子往后靠,那名同事是个孕妇,椅子差点就靠到她的肚子上,于是两人就此吵得不可开交,该员工在争吵中还说了一句很恶毒的话。听到吵架声,坐在里屋的领导赶紧跑出来,将俩人分开,一一叫进去谈话。两人都说是对方挑起的争端,都不承认自己的错误。领导只好各打五十大板,告诫俩人要和睦相处,不要因为个人原因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后来在一次全员大会上,公司领导点名批评了俩人的行为。俩人也都在会上向对方道歉,并承诺以后要和睦相处。这事也就此过去了。

几个月之后,因为公司部门调整,该员工被调岗到另一个部门。她本身并不情愿调岗,几天之后就因一件小事与新部门的主管大吵了一架,而且语气比前几次吵架还要恶劣。新部门的主管对这事不依不饶,并将此事反映到了公司总经理处,最终辞掉了该员工。可就在被开除前,该员工还不服,居然说:“公司开除我的这些理由都不成立,因为分管的公司领导已经原谅我了!”

“姑息”问题,就是制造混乱

这就是“原谅”、“姑息”员工的“下场”。不夸张地说,如果一个公司里有一名这样的员工,那么这个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就都将变得形同虚设。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看起来潜力不错的员工最终以被开除收场呢?分析这个案例,无论是员工本人,还是部门主管、分管领导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就该员工本人来说,她把与同事、部门主管的个人矛盾上升为工作中的冲突,消极怠工、伺机报复,以至于影响了团队的工作,而她自己也无法安心工作。如果她是一个聪明的员工,无法适应该公司的制度和管理的话,就应及早提出,换个岗位或者重新找工作。

作为部门主管,在与该员工和分管领导的“斗争”中,不能坚持自己的主张,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姑息员工错误,以致该员工不断挑战公司制度的底线。

作为公司分管领导,过于相信自己的直觉,无视该员工的具体工作表现,不但不能带头惩罚错误,还阻扰部门主管的执法,破坏了公司管理的秩序。

卡耐基有句名言:“对于一个上班迟到的人来说,你如果不惩处他,那么工厂里其他人也就都有了迟到的理由。”这话非常正确。一旦有一次“例外”发生,便会有接二连三,于是“例外”就会成为惯例,团队也就丧失了执行力。

所有的惩罚都是为规范员工行为服务的。有研究表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务能上不能下,工资能增不能减,年度考核只有优秀、称职,没有或极少数不称职”等诸多现象的产生,都是源于没有惩罚制度,最终导致整个集体缺乏激情与活力,创造性和积极性不高。如果没有惩罚措施,对员工的错误行为放任自流,可想而知一个企业的命运将会如何,其实这只是对少数人的处罚,效果是使大多数人遵守企业的“游戏规则”;对于当事人来说,惩罚的负面影响也只是一时的,只要能帮助员工认识错误并加以改正,最终的结果就是正面的。

规则意识胜于遵守规则

每个人在自己一生的职业生涯中,都处于或大或小、或有形或无形的规则之中,只有遵守规则才能保证个人的发展目标与企业一致。因此,也可以说对规则的遵守是职业发展的起码保障。规则的执行必须以奖惩作为保障,但没有一项规则的制定是为了惩罚不守规则者。规则实质上只是用来约束、规范和惩罚那些违反规则和有违反规则动机的人;而对遵守规则的员工来说,即使规则的条款再苛刻、罚款的额度再大,也跟没有差不多。

在奥克斯集团的各项纪律中,有一项规定是开会时手机不得响铃,否则每次罚款50元。据说,一开始奥克斯集团也没有这样做,但发现开会过程中手机铃声不断,正常会议无法进行,于是决定不管大会小会,只要会议一开始,参会者都必须将自己的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从此,无论大会小会,都不再受手机铃声的干扰。即使刚进奥克斯集团的新人,也都知道必须养成这样的良好习惯,绝不敢贸然触犯。

海尔集团的规定更为“苛刻”:员工走路必须靠右,离开座位时需将椅子移进桌洞里,否则就要被罚款。日本东芝公司对超净工作间也有着苛刻的净化要求:女工严禁擦粉,男工必须刮净胡子,操作时绝对禁止说话、咳嗽、打喷嚏,以防扬起尘埃。美国格利森齿轮机床厂也有十分严格的制度:员工只要进入车间,不论是干活还是路过,都必须佩戴安全眼镜,要穿硬度皮鞋并把领带掖在衬衫里面,一旦违反就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这些企业之所以制定这么严格的规定,无非是让全体员工在心里形成一种规则意识,培养员工的良好习惯和职业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要远远胜于遵守规则。一旦员工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那么在他的内心中就建立起了一种对规则的敬畏感,这与那些仅仅因为害怕被惩罚而遵守规则的员工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在荷兰北部小城德拉赫腾市,有一个十分忙碌而繁华的十字路口,本来十字路口是有红绿灯的,可在这里交通事故频发。于是交警部门取消了该十字路口的信号灯,奇怪的是事故率不仅不增反而下降了。

有信号灯时,大家依赖于“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只知道见了绿灯就往前冲,不去考虑虽是绿灯,但仍然会有许多车争先恐后地冲过十字路口,更不去考虑谦让其他比自己更顺方向的车先行通过,这样就给本来拥挤的十字路口添堵。而取消了信号灯后,每个司机在经过十字路口时都变得更加小心谨慎,不仅要左顾右盼,而且速度放得极慢,更懂得谦让,让比自己更顺方向的车先行通过,这样一来反倒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除了司机们礼貌地谦让外,我们还看到了一种规则的力量。交通规则不是在有信号灯的时候才会被遵守,规则的制定不是在于惩罚不按规矩办事的人,不是单纯为了约束人们的行为,而是在于唤醒人们要建立规则意识。

管理的境界:从心所欲不逾矩

规则意识是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是人的意识中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规则意识来自责任感。

有一次,龙永图在瑞士的一个公园里散步。去卫生间的时候,他发现里面有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叮叮当当不知在搞什么。出来后,他发现男孩的妈妈在外面等着,对他说:“我的小孩进去后很久没有出来,能否麻烦你去看看?”龙永图进去一看,原来那个厕所的抽水马桶坏了,冲不出水来。小男孩非常着急,一定要把水冲出来。小男孩认为,上了厕所,必须用水冲洗,否则对后面的人无法交代。

反过来说,如果缺乏规则意识,或者说建立了错误的规则意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

青岛市某医院一位外科大夫值夜班时,接诊了一个患脑溢血的妇女。在签“手术协议书”时,病人家属向主刀的大夫口袋里塞“红包”,结果被婉拒了。然而,当大夫走进手术室时,病人家属却要求不做手术了。他们认为,医生收了“红包”说明手术有把握,否则说明手术没把握,与其花了钱又治不好病,还不如不治了。

这就是规则意识缺失导致的后果。

规则意识胜于遵守规则,但规则意识的养成却离不开遵守规则。只有通过惩罚,让员工养成遵守规则的好习惯,等到员工开始发自内心地顺应规则的时候,规则意识才会自然形成。因为,这时候规则的存与否不再那么重要,就像十字路口取消了信号灯仍然能保持交通的顺畅一样。杜邦公司的管理者曾自豪地说,他们的员工如果不慎将钱包滑落在安全警戒线之内,即使一伸手就能拿回来,在没有取得安全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员工也不会擅自行动。当遵守规则成为员工的内在需要时,就能真正领悟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