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方立天文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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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略论中国佛教的特质(1)

一、中国佛教的特质佛教起源于古印度,后来广泛流传于中国、朝鲜、日本和东南亚许多国家。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国以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壤里,经过"嫁接"、生根、成长,产生了自己的独特结构,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宗派体系,呈现出了可谓中国的气象和特质,从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和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综观中国佛教的特质,主要有三个,即调和性、融摄性和简易性。(一)调和性:所谓中国佛教的调和性,是指对佛教外部的不同思想、观点的妥协、依从、迎合、附会,自然更包括对某些类似或一致的观点的赞同、推崇、吸取和融合。这种调和基本上是和中国古代社会思潮的变化相适应的。秦汉之际,中国盛行神仙方术。故佛教在汉代初传时,也被视为道术的一种,禅学被认为与方术相通。当时来华译经家"风云星宿,图谶运变,莫不该综"(《高僧传·昙柯迦罗传》。),以作为传教的方便。他们还自觉不自觉地调整译文,以免与当时中国社会政治伦理观念相冲突。(参见安世高译:《尸迦罗越六方礼经》。)传为汉灵帝末年牟子所撰的《牟子理惑论》,作者在阐述著作的因由时说:"锐志于佛道,兼研《老子》五千文……玩《五经》为琴簧",创儒佛道三教调和并立的先声。魏晋时期,玄学兴起。此时系统传入的宣扬真空假有的般若学,和阐发有无关系的玄学相调和。一些佛教学者带有浓厚的清谈色彩,如支道林,爱好养马养鹤,赋诗写字,富有名士风趣,深得名士的推崇。东晋后期佛教领袖慧远竭力把儒家封建礼教和佛教因果报应沟通起来;宣扬孝顺父母、尊敬君主,是合乎因果报应道理的。他强调"内外之道,可合而明"(《沙门不敬王者论》。),直捷地提出"佛儒合明论"。晋宋之际著名佛学家竺道生,深受儒家"穷理尽性"和"人皆可以为尧舜"思想的启迪,并吸取玄学家的"入理言息"、"得意忘象"、"得鱼忘筌"的思维方法,来宣扬佛教的"一切众生皆可成佛"和"顿悟成佛"的学说。隋唐时代一些中国化的佛教宗派,是调和中国传统思想而创立的。如天台宗独造家风,标榜方便法门,借以调和儒、道思想。又如华严宗学者李通玄,青年时钻研"易"理,后潜心《华严》,作《新华严经论》,用《周易》思想解释《华严》。另一位华严学者宗密相继用《周易》的"四德"(元、亨、利、贞)配佛身的"四德"(常、乐、我、净),乃至以"五常"(仁、义、礼、智、信)配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饮酒、不妄语)。调和儒家思想的趋势越来越强烈。宋元明清时代,佛教某些哲学思想已被理学(新儒学)所吸取,因而显得黯然失色,失去存在的价值。一些重要的佛教学者为了图求佛教的生存,更加注重调和中国传统思想,直接匍匐在强大的儒家思想下面,抱残守缺。如北宋天台宗学者智圆,取义折中儒释,自号"中庸子"。他宣称自己晚年所作"以宗儒为本",因为"非仲尼之教,则国无以治,家无以宁,身无以安",而"国不治,家不宁,身不安,释氏之道,何由而行哉?"(《中庸子传》上,见《闲居编》卷19。)他还提出"修身以儒,治心以释"(《中庸子传》上,见《闲居编》卷19。),儒释"共为表里"(《中庸子传》上,见《闲居编》卷19。)的主张。北宋著名禅僧契嵩,作《辅教篇》,强调儒者是治世的,佛者是治出世的。他作《孝论》十二章,系统地论证了佛教和儒家孝道的关系,说佛教最重孝,"孝为戒先"。他撰《中庸解》五篇,盛赞儒家的中庸之道。契嵩宣扬许多道理"皆造其端于儒,而广推效于佛("《上仁宗皇帝万言书》,见《镡津文集》卷8。),实质上是把佛家理论归结于儒家学说。又如号称明代佛教四大师之一的德清禅师,撰有大量的阐发儒、道的著述,竭力调和儒佛道三教,他说:"为学有三要:所谓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庄》,不能忘世;不参禅,不能出世。"(《说·学要》,见《憨山大师梦游全集》卷39。)他宣传"孔老即佛之化身",把佛与儒道两家在理论、思想、道德践履方面完全打通了。(二)融摄性:这是指中国佛教统摄内部各类经典和各派学说、统一各地学风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统一各地各派的学风。佛教自汉代传入至隋以前,经历了南北政权对立的时期,造成了佛教的分化:大体上北方佛教偏重于迷信仪式和宗教活动,如坐禅、修行、布施、造像、立寺等;南方佛教则侧重于玄理的清谈。禅法在北方广为流行,义学在南方比较发达。在隋统一全国后,佛教学风也渐趋于一致。隋唐佛教,如天台宗、唯识宗、华严宗和禅宗都是理论和修行并重,强调定慧双修的。天台宗本是坐禅的一派,后经智确定定(止)慧(观)双修的原则,标志着佛教南北学风由差异到一致的转变。又如唯识宗,既有极其烦琐庞杂的唯心主义唯识体系,又有从宽至狭、从浅至深、从粗至细的五重唯识观,作为独特的观法。第二,系统判释不同派别尊奉佛典一贯的地位——"判教"。中国佛教学说的来源,基本上是依靠传译和讲习为媒介的,传译并不是简单地按照印度佛教学说发生、发展的次第来进行的,而是大小乘不同派别的学说混杂一起介绍的。这些不同学说前后抵牾、矛盾,但都假托释迦牟尼之名,传为佛祖所说,而且都是不容怀疑的、神圣的。这就有一个如何消除内容冲突、调和思想矛盾的问题。中国佛教宗派为了自圆其说地解释这种现象,并从而使本宗有一个似乎可以贯通的理论体系,就采用了判教的办法。所谓判教,就是对所有佛学理论加以分科组织,即不以简单的对峙乃至全盘否定的态度来处理各派思想信仰之间的关系,而是把各派思想作为佛在不同时期、地点,对不同听众的说法,从而有种种的差异,即作为一个完整统一思想体系的个别情况来加以区分高下等级,按照本宗的理论体系对各派思想给以系统的安排,分别给予一定的地位,更主要的是为了把自己一派的理论学说置于各派之上。在这种分科组织的判教过程中,往往加入作者所理解的中国传统思想,甚至像禅宗那样更把中国独创的佛教思想作为整个佛教的最高理论。判教是印度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不可避免会产生的情况,它集中地表现了中国佛教学者对外来佛教的消化吸收,体现了中国佛教宗派的融摄性特征。

第三,融摄佛教各宗派的理论和信仰。唐代以后各个宗派之间的相互融摄,愈来愈显著,愈紧密。首先是禅教融摄。禅指禅宗,教指其他宗派,禅宗因标榜"传佛心印",教外别传,而和其他重义理的宗派形成对立。早在唐代后期,宗密就宣扬禅教一致,强调佛内心的意向和佛言说的教义是完全一致的,以消除禅教对立。宋代禅师延寿曾召集当时唯识宗、华严宗和天台宗三家学者"分居博览,互相疑质",然后以禅理为准,统一各家学说,编定《宗镜录》一百卷,影响颇大。其次,宋代许多宗师常联系净土信仰而提倡念佛的修行,禅宗人也主张禅净双修。"有禅有净土,犹如戴角虎。"(延寿语)净土法门实际上成为各宗的共同信仰。由于宋代以来禅净两宗最为流行,提倡禅净双修兼及其他宗派,成了佛教思想发展的主流。

(三)简易性:中国佛教中真正延绵不绝的是在印度也没有成宗的禅宗和净土宗,尤其是禅宗,更是唐代以后佛教的主流。禅宗和净土宗的久远流传是与它们的教义和修行方法的简易分不开的,所以,简易性也成为中国佛教区别于印度佛教的重要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