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十二)
世界的确变了,这是我回到成都最强烈的感觉,无论是环境,还是人们的思想,一别数年,我还需要慢慢的适应。
邵强带我到新开张不久的美美百货,说是要给我接风洗尘。
我看中的衣服邵强都不置可否,既不表示赞赏,也不说不行,最后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是由着他的眼光和品味,装了满满一后备箱。用他的话说,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无论如何必须绅士一点。
也就是从这一天起,我知道了,要想当一个绅士,没有钱是不行的,因为我们这次购物,总共消费了十一万。
如果换作以前,要是有朋友这样花费,我肯定是不敢接受的,原因很简单,出来混迟早要还,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当然,以前那个时候也没有哪个朋友会有这么阔气,现在,时过境迁,象邵强这样我觉得混得并不入流的人,居然也有了这样的实力。而我此时的心态,除了朋友,我已经一无所有,所以,今天的一切无论是好是坏,都要坦然面对,至于明天,那就顺其自然。
邵强之所以有这个实力,当然不是中了五百万,而在于他有一个强有力的靠山。邵强的前姐夫武哥,并非道上人物,甚至于我以前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从上个世纪开始,他的产业涉及餐饮娱乐、地产、证券期货、贸易商行,摊子铺得越来越大,自然而然用得上外面五马六道的朋友,而邵强,正是武哥身边最信得过的得力帮手。
这天晚上,在邵强打理的“香满人间”(此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美其名曰接风,说白了就是安排我打炮,可是心意我领了,至于那些个貌美如花的小妹妹,还是婉拒了。失去的数年光阴,我还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办,哪里有心思寻欢作乐呢?
从“香满人间”出来,我约了小伟和阿丽,一起坐一坐,一是想问问宋小可的近况,最主要的,还是想打听小薇的消息。
“毛毛过来叫许叔叔!”多年未见,阿丽居然长漂亮了,以前那一头金黄色的乱发,现在挽了个好看的发髻,配上时髦的衣着,一举一动,只要她不开口骂人,还是显得颇有气质。
阿丽身边胖乎乎的小男孩,大约四岁左右,不用介绍,一看就是宋小可的儿子,因为我这个亲爱的兄弟,他的基因实在是太强大了,毛毛粗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怎么看都有一点蜡笔小新的味道,跟他爸爸完全没有两样。
我抓过毛毛,狠狠地亲了两口,又蹂躏了半天,最后才放他回到阿丽身边,毛毛一直用奇怪的眼神偷偷看着我。
“毛毛,你晓得他是哪个不?”阿丽指着我。
“许叔叔。”
“许叔叔和爸爸是啥关系嘛?”阿丽又问。
“和爸爸好。”毛毛懂事地回答道。
我们都笑起来,小伟也到了,手里拎着一个纸袋子,递给我,一部新买的手机,算是见面礼。也好,回到成都,我还正需要一个通讯工具。
这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聊以前,聊现在,谈未来,讲毛毛的趣事,天南海北什么都讲,唯独不提小薇。
“说吧,小薇在哪儿?”
我把茶杯倒过来扣在桌子上,又翻开,自己倒上一杯水。
“算了许连。”
阿丽握住我的手,小伟叹了一口气。
这种场面,不用说,傻瓜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此刻的心情,从小伟、阿丽那种闪烁不定的表情,欲言又止的神态,倒好象我问得有点多余。
“实话说吧,她出来第二年就嫁人了。”阿丽点上一支烟,重重地吐了一口烟雾。
我想起那天去看宋爸宋妈,两位老人闭口不提小薇,我就知道有事,果不其然!
“哦……”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如果这个时候阿丽和小伟能看到我的表情的话,我敢说这种笑,肯定比哭还难看。
在里面那些渡日如年的时光里,我不止一次地想象过和小薇重逢的场景,比如说在蓝色的大海边,在洁白的冰雪世界,在鲜花盛开的山谷,总之无论是在哪里,两个真心相爱的人,经历了风风雨雨,只要能够在一起,那种幸福的感觉,何其浪漫和温馨,这些,都成为支撑我走到现在的最重要的力量。
然而现在,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不光这个世界变了,连小薇也变了。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性格,而我最致命的弱点就是害怕孤独,当我感到一个人被抛弃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我就会害怕,我就会变成另外一个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告别阿丽他们,我独自返回“香满人间”,我不知道这一天到底喝了多少酒,也不知道骂跑了多少乖巧的妹妹,摔了多少个酒杯,我只知道,当曲终人散之时,我带着对这个世界全部的不解和诅咒,沉沉地睡去,闭上眼睛,全世界一片黑暗。
失意的时候,酒就是个好东西,醉生,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