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入蛮荒
蛮荒。
自古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我们祖先生活的远古部落社会,一种是远离汉族生活的边陲地区。
相对繁衍出璀璨的华夏文明的中原和江南,蛮荒之地是野蛮落后的,但是蛮荒之地也有属于自己独特的一面,令人谈之色变的巫蛊之术和神秘莫测的文化图腾,让人感觉格格不入却又十分好奇。
而且传说蛮荒之地的女孩热情奔放,与中原和江南的小家碧玉大相径庭,也想许多怀抱着一亲芳泽想法的少年侠士沉迷其中。
以上种种让每年有无数的人怀揣着各式各样的想法踏上去西南蛮荒之地的道路。
但是他和所有人不一样,他没有与他年纪相仿的少年那些闲情逸致,也没有那些各式各样江湖人士的野心,他此次的蛮荒之行只有一个目的。
只是去杀一个人而已。
杀人是一个看似简单其实非常不容易的活计,没有人想被别人杀死,所以他们会疯狂地反抗,用尽自己可以使出的手段活下去,这也是人活着的本能。
他此刻却不知道,他要杀的那个人在整个蛮荒之地的地位,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不会退缩,他只是一个想要报杀父之仇的儿子而已。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娘亲过世之后,他已经无牵无挂。
“沈绍林,你可真是病得不轻啊!这又是刀又是弓箭,不知道还以为你要去打仗呢?”身边同行的付天博看着他,轻轻地摇了摇头。
相对于他身上光鲜亮丽的泼墨山水袍来说,沈绍林那一身黑色长衫、腰间的佩刀还有背负的长弓和弓矢,古怪的造型让他这个随行的同乡都替他感觉到不好意思。
要知道,整个茶棚里的人都不时地冲着沈绍林投来好奇的目光,然后指指点点地说着什么,不过沈绍林仿佛没有听见一般,只顾喝酒吃菜,全然不去理会。
“小二,结账!”就在付天博说出这句话之后,他立刻就后悔了,因为他伸手去摸钱袋的时候,发现自己扑了个空,经常发生这种事的经验告诉他,钱袋被人偷了。
忘恩负义啊!**不如啊!看着面前满脸堆笑为自己算账的小二,付天博顿时心生一股悲愤之感,他已经知道刚才是谁偷了他的钱袋,那个小泼皮!要不是自己从那些追打他的人手中救下他,他不被打死就怪了!
“拿去吧,剩下赏你的!”不过还没等小二算完价钱,一旁正在喝酒的沈绍林直接甩出了几块碎银子,然后冲着小二挥挥手,小二揣着银子乐得屁颠屁颠地道谢走了。
付天博不甘心地再次搜寻了一下全身,终于明白了钱袋确实丢了之后,便一脸窘迫地朝着沈绍林耸耸肩,但紧接着沈绍林便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裹扔给他。
付天博奇怪地打开小包裹,却发现自己的钱袋好端端地在里面,可是那个小包裹里可不止一个钱袋,还有其他好几个钱袋,付天博好奇地拆开一个绣着金边的钱袋,里面黄灿灿的光芒吓得他迅速地将钱袋合上。
这里已经出了岳州,进入了西南蛮荒之地的范围,当地的蛮夷和过来讨生活的江湖客还有客商,当然也少了无处不在山匪盗贼,这里的势力可谓分布得错综复杂,漏财无异于是在找死。
“你从哪里得到这个的?”付天博凑近了压低声音朝着沈绍林问道,他大概判断了一下,这小包裹里的钱节省一点用,估计都能让两人到暹罗玩一趟回来。
“就是那个偷你钱袋的小泼皮啊!”沈绍林抿了一口杯中酒,感受着美酒的酒香在口中慢慢漫延,然后嘴角勾起一个不经意的弧度。
小子,还想偷我们的钱袋?回去多学几年再来吧!
乔子云面色阴寒地坐在道路便的土堆上,灰头土脸再配上一身破破烂烂粗布短衫,俨然一个十足的小乞丐,再算上长相应该是乞丐中的美男子吧!你可不要小看这个不起眼的小乞丐,他可是蛮荒地界有名的采月门的大弟子。
采月门,如果按沈绍林的话说,无外乎就是一群好吃懒做的乞丐组成的偷盗团伙。
其实江湖上起先对他们也不在意,不过当现任武林至尊之一的北堂旷的钱袋被他们偷盗之后,这个组织一夜之间名震江湖。
但是当年偷盗武林至尊钱袋的采月门掌门大弟子,今天竟然栽在了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手上,不过那个圆脸书生绝对不像会偷自己包裹的人,绝对是那个一身黑衣、板着一张死人脸的臭小子干的!
乔子云越想越来气,今天的收获颇丰,甚至都可以让门人大半个月不用出去,而且他还打算今日去买些好酒好菜让师傅开心开心呢!都怪那个臭小子!
两匹骏马驮着一黑一白两名少年在林间小道里奔驰,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好像迷失在了这大山之中,如果不在夜晚来临之前找到投宿的地方,他们就要露宿野外了。
其实露宿野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里并不是中原或者江南,而是西南蛮荒之地,稍有不慎可能你就永远地睡在这里了,因为有着无数可怕的毒虫,而且来的路上道听途说,传闻这附近夜间并不太平。
沈绍林从怀中掏出那根价值不菲的火流星,虽然这根不起眼的玩意非常的贵,但是此时此刻必须要使用了。
因为在蛮荒之地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如果你在蛮荒之地遇险,可以朝天空飞射火流星来求救,附近的汉人一般都会赶来搭救,被搭救的人需要支付一笔感谢金,久而久之变成了蛮荒之地一种特殊的规定。
拉开引线,鲜红的火流星“嗖”地一声窜上天空,在天空炸开变成无数的小流星,然后慢慢地向着地面落下,沈绍林和付天博虽然早就听闻别人说火流星很美,但是头一次见到此景,让他们直接怔在原地。
看着火流星的余烬最后一点消失在天空之中,等了许久也不见有人来寻,失望至极的两人便收集了一些柴火,然后点燃了篝火堆,在周围插上数个火把,准备挨过这一夜然后明日再寻找出路。
就在这里远处的树林中传来稀稀疏疏的声响,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前进一样,看那方向正是冲着沈绍林和付天博而来,沈绍林迅速起身,双手冲背后取下长弓和弓矢,弯弓搭箭之后瞄准了那个方向。
从树林里钻出来的既不是沈绍林预想的毒虫猛兽,也不是付天博脑海里的妖魔鬼怪,而是蓬头垢面的乔子云,故人重逢的场景却让三人顿时愣住。
“你你你……”乔子云瞪大了眼睛用手指着沈绍林,怒不可遏的他快步走到放下弓箭的沈绍林面前,却想不到什么好词来骂他,所以只是狠狠地瞪着他。
“小贼,要不是我朋友,今天大爷岂不是要饿死街头?”付天博看着面前蓬头垢面的小乞丐,俗话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他边说边张牙舞爪地就要上去揍乔子云。
“那你现在不是没有饿死街头啊!”乔子云原本心中就有气,一把拧住付天博的手,然后在他的圆脸上狠狠一掐,不屑地说道。
付天博又是气又是痛,却拿眼前这个小乞丐毫无办法,便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一旁的沈绍林:“绍林,救我啊!帮我把这个臭乞丐痛打一顿!”
“嗡”的一声,雪亮的钢刀已经架在了乔子云脖子上,沈绍林如同刀锋一样冷冽的眼神也同时投了过来:“带我们出去,我就把包裹里钱袋给你!”
乔子云看了看脖子上的钢刀,他刚才连沈绍林拔刀的动作都没有看清,刀就已经架在了脖子上,这就是师傅向自己说的江湖高手嘛?再看看沈绍林消瘦冰冷的面庞,他微微地点了点头。
在乔子云的带领下,三人乘着马很快便走出了这座深山,重新回到了大道边,沈绍林倒是履行了他的承诺,可是乔子云瞪着大眼睛看着手中只有一个钱袋的包裹,再看着付天博一脸坏笑地抱着剩下的钱袋站在远处。
乔子云咬牙切齿却只能暗暗在心底谩骂,谁叫他打不过一旁骑在马上的沈绍林呢!不过他脑海里随即出现了一个想法,一个他自认为绝妙的想法:“你们晚上没有落脚的地方吧?我知道前面有一间客栈,我也要去,你们有马匹带我一起吧!”
付天博摸了摸干瘪瘪的肚子,询问似地看向沈绍林,沈绍林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就这样三人骑着马再次消失在大道的尽头。
来钱客栈,这方圆百里唯一的一间大客栈,名字俗气得不行的客栈却如同它的名字一样,让开店的这家人财源广进,同时它也是来往于蛮荒和江南、中原所有人的必经之路。
因为且不说他家美味异常的佳肴和千里飘香的米酒,单单就是看看那传闻中蛮荒第一美人的老板娘,也足以让你在那里留宿一晚。
当跨进来钱客栈的一刻,一股与众不同的感觉涌入沈绍林心间,大厅里喧闹的一切更像是开在江南的大酒楼的感觉,喝酒划拳的江湖客、客商,招呼客人的小二和掌柜,这里的气氛和周围一直延伸到天际尽头、荒凉的田野和密林,看起来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不过,这或许也是来钱客栈能那么赚钱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