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评价体系构建的两大“基座”
构建网络文学评价理论、探析其评价体系和标准,一方面源于强劲的现实诉求,同时还需要依托于富含文学观念的理论资源,它们构成评价体系的两大逻辑依凭。网文现场对批评标准的热切期待,以及基于特定文学观念的理论边界,形成了历史实践与理论逻辑的双线并立,网络文学的评价体系就建基于这两大“基座”之上,这便是我们持论的学源和学理。
一 现实之基:创作实践的迫切需要
中国的网络文学以疾驰的步履奔涌前行,走过了30年风雨历程,开始迈向转型升级、提质进阶的历史风口。凭着品类丰富的作品、泛娱乐消费和跨文化传播的强劲影响力,网络文学浮出历史地表的速度和形貌超出人们的意料,已经成为当代文坛最受关注的文学新锐。此时,构建网络文学的评价体系已是这一文学创作实践的迫切需要。
我们知道,伴随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普及,网络文学已成长为一个文学“大个子”,其所创造的“海量”作品,以通俗性、娱乐化特色覆盖大众文化市场,对文学阅读特别是青少年成长产生了广泛影响。网络文学连年亮眼的数据不断刷新高位极值,让全社会为之侧目。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表明,截至2021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71.6%,手机网民为10.07亿,而网络文学用户为4.61亿,占网民总数的45.6%。[8]第五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各文学网站平台贮藏的原创作品达2905.9万部,网文创作者累计超2130万人,日均活跃用户约757.75万人,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到249.8亿元。[9]无论就规模、体量,还是覆盖面和影响力,网络文学都堪称“时代现象级”的文学现象,其世所罕见、中国仅有的横空出世,打造了“世界网络文学的中国时代”。特别是内容生产上,每天超过1.5亿汉字原创作品的巨大增量,在满足大众阅读市场的同时,也让评论家们读不过来,更无从评说。我们看一个具体数据:截至2021年11月26日,仅起点中文网就贮藏玄幻、奇幻、武侠、仙侠、都市、现实、军事、历史、游戏、体育、科幻、悬疑、女生网、轻小说等14个主要类型的原创小说2933994部[10]。如此浩瀚的作品静潜网海,待价而沽,它们经历了网民粉丝的线上消费,极少数头部作品以优质IP方式,通过媒介转换延伸至泛娱乐市场,实现二次或N次传播,但这都只是文化消费意义上的经济变现,而非人文审美意义上的价值筛淘,因为批评的缺席或“失语”,使得网络文学事实上成为一个“自生性”市场,而不是价值干预的“自主性”市场。网络文学已巍然耸立,可支撑这一文学“大厦”的“基座”却不明觉厉,这个“基座”就是我们认知、评判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
切入网络文学现场你会发现,评价标准虽不能包治百病,但网络文学发展过程中的许多问题,确实都与批评标准有关。譬如,网络文学从“野蛮生长”步入“品质化创作”的转型升级阶段后,众口一词期待网络文学“高质量发展”,那么高质量的标准是什么?或曰怎样品相、哪些内涵的作品才算“高质量”?是传统文学标准下的“高质量”还是要符合网络文学标准的才算“高质量”?是“学院派”认可的“高质量”还是线上粉丝口中的“高质量”?再比如,近年来大力倡导网络现实题材创作,富有烟火气、时代味、民族风的作品大量涌现,改变了“玄幻满屏,一家独大”的套路惯习,但一些现实题材作品主流叫好、读者不叫座的“落地尴尬”表明,怎样把现实题材写得好看,把题材优势转化为文学胜势,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实题材创作与现实主义精神不匹配、不兼容、不同步,已成为时下网络现实题材作品的一大“软肋”。那么,现实题材创作有没有规律可循,如何评判现实题材作品,现实题材与现实主义精神之间具有怎样的关联?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一个网络作品是不是现实主义文学?再往前看,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还有“元宇宙”等新兴智能科技对文艺的渗透越来越快,从早期的“猎户星写诗软件”“稻香老农作诗机”“宋词自动创作系统”,到后来的“微软小冰”、AI诗人“乐府”App、IP机器诗人“小封”,以及外国人发明的“布鲁特斯Ⅰ型”(Brutus Ⅰ)的人工智能系统、IBM公司的作诗软件“偶得”等,我们当如何看待这些“拟主体”创作的作品,又该如何评价它们的价值?如此等等。所有这一切问题的解决无不有待于批评标准或评价体系的科学构建,无不彰显新媒体文艺发展对批评标准构建的强烈诉求。丰富的创作实践呼唤文学批评和有针对性的批评标准,而批评和批评标准对网文实践的回应正是孕育网络文学批评标准呱呱坠地的现实“基座”。
二 理论之镜:传统学术资源的观念积淀
网络文学评价体系构建的另一学源性“基座”是其所依托的富含滋养的观念积淀和理论范式,它们提供了评价体系构建的学术背景。如果说现实的文学实践是建构评价体系和标准的历史实践基础,那么,廓清观念资源,找到其艺术哲学支点则是它的理论逻辑。我们从网络文学观念语境出发,将可以疏瀹出支撑其评价体系建构的三大理论资源。
一是传承和借鉴中国古代文论批评资源,让网络文学评价体系构建成为赓续文学传统、吸纳民族优秀文化的学术契机。网络文学肇始于数字媒介时代,但它基因有自,并非从零开始,而是濡染着千年文学传统的人文气质,流淌着民族文化的“精神血脉”,代代传承下来的文化基因是网络文学批评标准和评价体系构建的“观念脐带”。例如,孔子论诗以“思无邪”为诗则,以“温柔敦厚”为诗教。孟子以“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评诗,“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词,不以词害志”[11],强调“文”“词”“志”的统一。后来,《诗大序》提出抒情言志的诗论观和“风雅颂、赋比兴”的“三体三用”说。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以“知音”论诗,主张“圆照之象,务先博观”“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然后方能“平理若衡,照辞如镜”,并据此提出“将阅文情,先标六观”[12]的评价标准。此后,唐代刘知几的《史通》、司空图的《诗品》、宋代严羽的《沧浪诗话》,再到明清时期李贽的“童心说”、公安派的“性灵说”、王国维的“境界论”等,均涉及文学批评标准的理论与观念,它们持论角度不同却无不名理通达,是一笔丰厚的理论财富,应该汲取其中的思想精华,使其对网络文学批评理论构建提供“真理的颗粒”。特别是古代文论美学中的那些理论范畴,如“比兴”“意象”“文气”“形神”“滋味”“气韵”“虚实”“意境”“神思”“妙悟”“兴观群怨”“文以载道”“澄怀味象”“乘物游心”“迁想妙得”“目击道存”“意在笔先”“得意忘言”,以及“外师造化,中得心源”“韵外之致,味外之旨”“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不涉理路,不落言筌”等,它们虽然不是专为文学批评标准或体系问题设论,但其中蕴含的许多精神主旨、价值取向和学理逻辑,无疑会对网络文学批评建设具有观念蓄势和理论启迪作用。
二是汲取现代人文思想资源,让网络文学评价体系构建与现代性思想建立起必要的关联,以便在丰富的观念滋养中勘定学术边界,探寻理论的可能性。这主要包括现代艺术哲学资源、文化研究和文艺理论批评资源,以及现代媒介文化和传播学资源。对于这样一个涵盖面极广的大话题,我们不妨选点说明之。
现代艺术哲学可以从康德的“艺术自律论”找到现代文艺审美源头。康德是开启现代艺术之门的“守门人”,其哲学思想试图调和并扬弃柏拉图、黑格尔一脉的理性论和博克、荷加斯等人的经验论,为寻求自然与自由的统一,找到超感性根据,把对艺术和审美经验的考察嵌入先验哲学的问题框架,提出“无利害的愉悦”“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等命题,旨在把审美判断力确定为与知性和理性平行的先天立法能力,从先验角度论述艺术审美活动的一般特性,引导人们以“人是目的”的正当性在主体哲学框架内确证艺术审美的自律性,这就赋予了任何一种艺术创新的独立地位与审美价值,对网络文学及其批评活动认证自身提供了艺术哲学基石。康德之后,黑格尔完成了古典美学的终结,接替现代哲学“铁帽子王”的是海德格尔。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哲学超越审美主体、审美客体二元分立的思维定式,另辟蹊径,从人的存在状态出发来探索美和艺术的根本问题,从“此在的存在方式”探讨美和艺术作品的本源,以现象学方法对艺术和艺术作品进行分析,认为“艺术是艺术品和艺术家的本源”。接着,海德格尔从“世界”和“大地”来阐述对“艺术”的理解,认为艺术是对“大地”去蔽,对“世界”敞亮,构成本真的存在。艺术是显现真理的最佳方式,美是真理在场的标志,真理和美让艺术通向自由,人据此实现“诗意的栖居”。在笔者看来,海德格尔给予网络文学研究与批评的启示主要体现在现象学的哲学方法论上,笔者在撰写《网络文学本体论》时曾借鉴“回到事物本身”的现象学方法和“存在先于本质”的本体论追问模式,聚焦网络文学“如何存在”又“为何存在”的提问方式,选择从“存在方式”进入“存在本质”的思维路径,“从现象学探索其存在方式,从价值论探索其存在本质,即由现象本体探询其价值本体,解答网络文学的存在形态和意义生成问题”,并分别将存在方式称为“显性存在”,将存在价值称为“隐性存在”,最后借鉴现象学方法回到事物本身反思其“何以存在”问题,以图从理论逻辑的“正题”与“反题”走向“合题”,“将网络文学本体分析从‘形态’与‘价值’层面延伸至艺术可能性层面,思考其本体的审美建构与艺术导向,完成网络之于这种文学的艺术哲学命名”。[13]这样的艺术哲学思路对网络文学批评理论和批评标准构建有方法论意义。
文化研究和文艺理论批评资源是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建设需要关注的另一种理论给养。文化研究被誉为“目前国际学术界最有活力、最富创造力的学术思潮之一”[14],网络文学是网络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学与大众文化之间具有“嵌套”关系,网络文学评价就包含了文化影响力批评。20世纪中后期,文化研究成为学术主潮之一。例如,以M.霍克海默、T.W.阿多诺、H.马尔库塞、J.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对资本主义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批判,为认识社会现实提供了一种系统的分析眼光和方法,用霍克海默的话来说,他们的社会批判理论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类在现存社会组织慢慢灌输给它的成员的观点和行为中迷失方向,必须让人类看到他的行为与其结果间的联系,看到他的特殊的存在和一般社会生活间的联系,看到他的日常谋划和他所承认的伟大思想间的联系”[15],这对于我们以批判的眼光认识网络文学与社会的复杂关联,认识网络文学批评与日常生活、与大众娱乐文化消费之间的互渗和互证,开启了新的思维空间。随后,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开启了另一个文化研究新阵地,霍加特的《识字的用途》(1957),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1958)、《漫长的革命》(1961),汤普逊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1963)等,把研究对象从高雅文化或传统文学经典中解放出来,注重通俗文化、大众传媒文化研究,把理论目光聚焦于工人阶级文化、青年文化、女性文化、后殖民文化、日常生活文化,乃至同性恋文化等。伯明翰学派对电视、电影、广播、报刊、广告、畅销书、儿童漫画、流行歌曲,乃至室内装修、休闲方式等世俗生活的文化研究,聚焦于“大众文化转向”,这与网络文学充满市井烟火气的大众阅读、通俗消费,有着很高的相似度,其许多研究成果都可以为网络文学评价及其批评标准构建提供新的思维角度、研究方法和理论观念上的借鉴。“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的兴起是与文化研究在当代中国的传播相辅相成的”[16],网络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兴起就是这一传播在互联网时代所产生的“同频共振”效应。对我国影响较大的文艺理论批评资源主要是20世纪初叶的俄国形式主义,以及随后的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和解构批评,还有读者反应批评、女权主义批评和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等。其中,俄国形式主义对文学语言形式自主性的强调和“文学性”“陌生化”概念的建树,法国结构主义从结构整体性和语言共时性角度考辨一个文化意义是透过什么样的结构关系被表达,德里达和耶鲁学派的解构批评对作品意义、结构、语言的去中心化、反本质化的“延异性”解构,读者反应批评把文学批评的注意力从作品文本转移到读者的反应上,从阅读接受和批评活动的主体性方面开拓出文学批评的新领域,以及葛兰西、卢卡契、本雅明等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以人道主义为出发点,强调文学的主体性,批判资本主义中异化的社会现象等,都有助于我们以更为开阔的学术视野认识网络文学、介入网络文学批评,为评价体系和批评标准建设提供参照。安纳·杰弗森、戴维·罗比就曾说:“文学理论不仅能为处理不同的批评观点提供手段,而且能为建立一个更为合理、有效和自觉的文学研究学科提供基础”[17],如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提出的“四要素说”——作品、世界、作家、读者,四者共同构成文学活动,即可成为我们理解网络文学结构形态的理论镜鉴。
对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建构影响最为直接的是新媒介文化和现代传播学。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1997年被译介到中国后,迅速成为许多人认知数字化传媒的启蒙书。书中提出的“比特时代”“信息DNA”“人性化界面”“虚拟现实”“后信息时代”“新电子表现主义”[18]等,是理解网络文学新锐特征的“观念钥匙”。加拿大媒介传播学泰斗M.麦克卢汉的《理解媒介》透过不同电子媒介的比较,勾画出新媒介社会的文化图景,他所提出的“媒介即信息”“媒介是人的延伸”“冷媒介和热媒介”“部落化—非部落化—重新部落化”等理论主张,独具机杼,对我们辨识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新媒体文化具有振聋发聩的影响力。[19]信息传播学家马克·波斯特在《信息方式》《第二媒介时代》中提出的有关人类口传文化、印刷文化和电子文化三段论划分,以及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方式概念中发展出的“信息方式”概念,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的转变是从生产方式转向信息方式开始的,电脑书写对主客体边界的重新勘定将导致逻各斯中心观念的解构,新媒介信息方式(诸如因特网和虚拟现实)将改变我们的交流习惯,对我们的身份进行重新定位,让“我们正在从扎根于时空的‘树居型(arorial)’生物变为‘根居型(rhizomic)’游牧民”[20]等观点,对网络文学批评的观念转型具有很重要的启迪和开阔眼界的作用。后来,美国纽约大学的尼尔·波兹曼基于他对后现代工业社会的深刻预见和尖锐批评,以及对媒介文化的深刻洞察,提出了“娱乐至死”和“童年消逝”等著名论题,认为新媒介催生的娱乐文化让“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21],这启示我们在建构网络文学批评标准时,对这一文学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需要保持一份警惕,并在标准体系设定中有所体现。
三是当代社会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的价值遵循。由国家意志锚定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不仅是网络文学评价的理论资源,更是评价体系构建的价值遵循和导向规制。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一样,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网络文学评价就是要发掘和评判这一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以便遵循特定的意识形态内涵去评判网络文学作家作品,规范网络创作和经营行为。在我国,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网络文学逐步告别“野蛮生长”而被国家意志纳入“文化强国”战略和主流价值观载体的范围,并通过政策法规和领导讲话等形式在行业运营和文学生态中得到贯彻落实,引导和规约网络文学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文学的一部分,让网络作家成为建设文化强国的有生力量。
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作家要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社会主义文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而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并针对网络文艺指出:“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用全新的眼光看待他们,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他们,引导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在这次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四个具体的评价标准:“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22],这是我们构建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和批评标准的根本遵循。2015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出台《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明确提出,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崇高使命。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23]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提出“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要求做到“胸中有大义、心里有人民、肩头有责任、笔下有乾坤”,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作品。[24]2014年12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门针对网络文学存在的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侵权盗版屡打不绝,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管理规则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发布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握正确导向,实施精品工程,建立健全编辑管理体制和作品管理制度等15条重点任务和举措。[25]2021年8月2日,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好文艺评论方向盘,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开展专业权威的文艺评论,增强文艺评论的战斗力、说服力和影响力。[26]2021年1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号召广大文艺工作者“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在明德修身上焕发新风貌,用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文化创造,展示中国文艺新气象,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27]
与此同时,在网络文学批评实践上,从2015年开始,中国作协举办“中国网络小说排行榜”,国家广电总局举办“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为网络文学创作设置标杆,也为网络文学评价制定标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出台了《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2017),让当代社会的意识形态的价值规制成为构建网络文学评价理论、设置评价体系和批评标准的刚性约束和制度保证。